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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家的状元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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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旧的木门打开,晨曦照得眼前一片明亮, 屋周葱郁的树木, 半山腰上流淌不息的瀑布, 绿油油的田间, 以及天空结伴飞过叫喳喳的几只雀, 都清晰呈现。

    乡间清晨美景如画, 让云夕心情不由自主的变得好起来, 她伸了个懒腰,深吸几口新鲜空气, 随着肺部的废气排出,身体里充满了力量, 新的故事新的世界开始了。

    她朝屋里看了一眼,轻手轻脚的关上门,整理了下身上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裙, 走到屋檐下, 拿起扁担勾起两个缺边的木桶往山坡下去挑水。

    山坡下有一条小溪, 溪水就是半山腰的瀑布流淌下来存积在天然石潭的水。

    溪水清甜,带着丝丝沁凉, 云夕用手捧了几口喝,觉得口齿清甜,但在这初春里还是有些过于凉了些。

    担心屋里的情况, 她不敢多逗留,快速打了两桶水吃力的挑起,艰难往回走。

    “娘——”

    刚走在半坡上, 就听到一声孩子稚嫩的喊声,微微带着哭腔。

    云夕赶紧加快步子上了坡,见门口坐着个光脚小男孩,正怂拉着头,很是颓伤,小小的身子裹着一件破旧的粗布小袍,显得他身形瘦弱,惹人怜爱。

    她心一紧,忙放下水桶扁担快步过去,“钰儿!娘在这里!”

    “娘!”小云钰抬起头见果然是娘,立即破涕而笑,爬起来扑了过去:“娘,钰儿以为,以为……”

    后面的话他虽然没说出来,云夕却非常清楚,他以为娘又丢下他走了!

    云夕抱紧怀里瘦弱的孩子,鼻子发酸,他是多没安全感,才会一看不到娘亲就以为被抛弃了?

    虽然说他的母亲,也就是原身无数次想把他送给别人,但是从来不是要抛弃他,而是因为自己病入膏肓,无法再抚养他,希望找个人替自己照顾他而已。

    系统将她送到了这个孩子身边时,他的母亲,与她同名同姓的云夕就已经病死了,原身的一缕残魂只是哭着说了一句替她照顾好孩子,别的话都埋在了止不住的眼泪中。

    接受到原身的信息,才知道她的身份并不简单,本是大晟朝兵部尚书云肃原配所出,云家的嫡女,嫁了战功赫赫的将军池蘅为妻,原本是完美的人生,一切皆因原身的丈夫死得太早。

    原身嫁给池蘅不过一月,池蘅就被派往战场,又一月,战亡。

    新妇成新寡,还被冠上克夫之名,扫地出门。

    原身想回娘家,继母说她克了夫家又想回来克娘家,羞辱一通将她驱赶,世人惯会捧高踩低,原身无处容身,承受不住世俗的谩骂和指责,万念俱灰,欲一死了之,却在这时发现有了身孕。

    是池蘅唯一的孩子,原身心中燃起一丝希望,回到池府欲生下孩子,为池家延续香火,向来不喜她的婆婆看在孩子的份上也将她留下,好吃好喝下人伺候着,原身很知足,一心一意在府中养胎,势必要为池家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以全了她与池蘅夫妻一场的情份,原身甚至决定了一辈子都不会再嫁人,为池蘅守着,好好将孩子抚养长大,培养成才。

    只是原身没料到,没过几日有一个男人拿着她的贴身之物说与她有首尾,还说肚中孩子是他的,婆婆一怒之下要连她带子乱棍打死,不顾她怎么求情怎么解释都没有用,没有任何人信她。

    最后,她在忠心丫头的帮助下她逃出了府,离开了京城,从此乞讨度日,过了十个月蝼蚁不如的日子,生下了一个男孩。

    而在这时,她听闻一个消息,那战死的丈夫池蘅竟然没有死,而且回京了,她顾不得刚产子的虚弱,抱着孩子赶回池家,却撞见池蘅再娶,娶的正是她的继妹云香。

    她顾不得伤心,抱着孩子来到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大红喜服的池蘅面前诉说了一切,本以为池蘅听了她的话会相信她,接回他们母子,她都想好了,哪怕和妹妹共恃一夫也愿意,只要孩子能回到父亲身边。

    谁知,池蘅嫌弃的看了她怀里的孩子一眼,冷冷丢下一句:“无耻妇人还敢回来,看着你我夫妻一场的情份上,我饶你过往之错,从此再无瓜葛,来人,将这对母子赶走,不要污了本将军的好日子。”

    原身不敢置信,一边挣脱拉她的下人,一边把怀中的婴儿举高,撕声力竭的朝他喊,“相公,这真的是你的骨肉,我没有与人私通,我没有,你相信我……”

    池蘅连看也没看她一眼,骑着马带着迎亲队浩浩荡荡的离去。

    原身被下人拖到一旁狠狠扔下,粗鲁的下人完全没管她怀里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险些把孩子也摔在了地上,原身心疼的抱紧孩子看着气宇轩昂的男人慢慢远去,这时,大红喜轿掀起一角,露出里面貌美的新娘子,原身看到她红唇慢慢的一张一合,竟是在说,我会好好享受属于你的一切。

    原来,诬陷她与人私通是继妹所为,而她的枕边人,她的夫君竟轻信了继妹的话,丝毫不信她,将他们母子打入了万丈深渊。

    原身无数次想死,可看到怀里嗷嗷待哺的儿子,她又实在不舍,就这样带着一千一万个不甘心抱着孩子离开了京城,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住进了废弃的茅草屋。

    为了养活孩子,

    原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终是把孩子养到了五岁,可她的身体也熬的透支,就这样丢下孩子离开了。

    按照原来的情节走向,原身死后,小云钰轮为乞儿,整日与恶犬抢食,最后被一伙年龄比他大的乞儿活生生打死。

    而池蘅和云香则生了三子一女,一家子平步青云,高官厚爵,可谓是满门荣耀。

    原身不知道的是,一切都是池蘅和云香之间的阴谋,云香早就勾搭上了池蘅,但因为池蘅与原身有婚约,池蘅怕悔婚会落人口实,这才假意娶了原身,然后准备让她悄无声息的‘病死’,再风光将心爱的女人娶回府,只是战事突起,他还没来得及朝原身下手就被派到战场。

    池蘅的母亲知道儿子的心思,自然也不喜欢原身,儿子出事后,她便将一切都怪到了原身头上,给她罩上一个祸星的骂名,将原身扫地出门,只是池蘅的母亲没料到原身已经怀孕,儿子出了事,孩子便是池家唯一的血脉,她纵然不喜原身也不得不将原身留在府中。

    云香当然不会让原身生下池蘅的孩子,便买通了个男人到池府诬陷原身,想让池家将原身连母带子一块除掉,意外的是,原身在忠心的丫环的帮助下逃出了府,不过原身的名声已经毁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成了不为世人所容的野种,云香便没有再管她。

    池蘅活着回来了,没有了原身这个绊脚石,池蘅和云香有情人终成眷属,原身傻傻的以为她的丈夫心里是有她的,更会看在孩子的份上为她做主,却不知她在池蘅眼中,不过是阻挡他与心爱之人在一起的绊脚石罢了。

    之所以留着原身母子是因为池蘅和云香都以为原身没有了半点威胁,在这个朝代,一个偷人生下野种的弃妇又怎么会有好下场呢?反倒是放原身母子一命能给他们带来大度善良的美名。

    确实如狗男女所料,原身母子在世上苟延残喘了几年就先后死去,明明什么也没做错的原身母子,成为池蘅和云香爱情下的牺牲品。

    云夕这次有三个任务,第一,将云钰养育成人,培养成才,让他拥有成功而幸福美满的人生,第二,洗刷原身的污名,还她清白;第三,让云香和池蘅身败名裂。

    “娘,钰儿会很乖的,娘可不可以不要丢下钰儿?”依在娘亲温暖的怀抱中,云钰仍旧很是不安的问。

    只要能和娘亲在一块,他可以不吃肉,可以不穿新衣衫,还可以帮娘亲干活。

    想到这个孩子凄惨的结局,云夕疼惜的揉了揉他的小脸,坚定道:“钰儿放心,娘不会再丢下你了,娘会一直一直和你在一起。”

    “真的吗?”小云钰抬起干净好看的小脸,直直的望着母亲,寻着确认。

    云夕点点头,“当然是真的,我家钰儿这么乖这么懂事儿,娘怎么舍得丢下你呢?”

    “娘!”云钰高兴的扑进娘亲怀里,小脸漾开一抹安心的笑意。

    云夕把水倒进屋檐下的水缸里,开始在旁边的灶前做早饭。

    这间茅屋在半山腰,听说是一位猎户盖的,方便进山打猎的时候歇脚,后来那猎户发了家,举家搬走了,便这样荒置了下来,因为背靠着大山,山里有野兽出没,没有人敢靠近,这才便宜了原身母子,不过原身住了这些年,除了一些野猫野兔外,蛇虫鼠蚁外,倒是没有遇到猛兽什么的。

    茅屋虽然破烂了些,倒是一应俱全,云夕在山边边捡了些干树枝和杉树叶,用火石点着了,开始煮野菜粥。

    “娘,钰儿来烧火。”云钰回屋穿了鞋子,又出来舀了缸里的溪水漱了口净了面,笑嘻嘻的蹲在灶前要帮娘亲干活。

    云夕笑着点头,柔声叮嘱,“那钰儿小心不要烫着手。”

    “娘放心,钰儿是大人了,不会烫着手的。”云钰说着,有模有样的拿起火钳,夹起一些杉树叶放进灶里,杉树叶刺啦一声被点燃,红彤彤的火光照在他的小脸上,格外好看。

    云夕见他做得这么熟练,放下心来搅拌着锅里的野菜粥,待野菜粥熟了,母子二人吃了早饭,云夕把原身藏在床底破罐子里的银钱都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数了数,一共才四百五十九文钱,全是铜板。

    这些钱是原身做绣活赚的,原身的女红不错,但自己买不起布料,只能去铺子里拿一些绣活回来做,赚的钱并不多。

    云夕看着这些钱微微叹息,打开了系统商城,看看有哪些金手指可以在古代用,她已经有好几个世界没有使用金手指了,所以积攒了不少积分,能购买的金手指有医术,武术,厨艺,耕种技术。

    这些金手指分别要5000、4000、3000、3000积分,云夕看了眼自己的积分数字:5700,犹豫了一下,点击购买了需要3000积分的耕种技术。

    倒不是因为她贪便宜,而是因为大晟朝多年来战事不歇,朝廷需要大量的粮草,因而大肆鼓励农桑,导致农民的地位越来越高,以她现在弃妇的人设,必得选一个最大限度抬高身价的职业,不然难以在这个朝代立足。

    再一个,士农工商,相对于工和商来说,她更倾向于农籍,利于以后云钰的前途。

    只是她有些奇怪,先前在娱乐圈那个世界,出神入化演技

    才900积分就可以购买,为什么现在这些金手指却需要这么高的积分呢?

    “滴,耕种技术已购买成功,扣除2000积分,是否立即使用?”

    云夕看向系统背包,里面有一个亮亮的小册子,技术类的金手指都是小册子状,她立即点击了是,小册子一闪,她觉得兜头泼了盆温水似的,一股暖流镩进脑中,眼前无数耕作的画面快速闪过,等眼前的画面消失后,那些画面却无比清晰的印在了脑海中。

    虽然不是第一次使用金手指,云夕还是不由得感叹它的神奇,她下意识看向系统背包,原本使用过后就应该空了的系统背包却还有一个包袱状的东西在发亮。

    是什么?

    云夕好奇的点了一下,包袱打开,里面赫然是几样种子,稻谷、红薯、土豆、玉米。而这四样种子又分为1号、2号、3号三个等级,种子上都有详细说明,种子的等级由低到高代表着产量,1号是最低产的,但也比这个朝代的产量要高,2号要比1 号高产50,3号在2号的基础上再高出50。

    除了稻谷外,大晟朝目前为止并没有其它三样作物,而这三样都是特别能果腹的粮食,如果在这里种出来,一定能解决国家粮食紧缺的问题。

    原来金手指还有相应的附送,难怪会贵这么多。

    云夕暗叹自己没有选错,这个金手指太适合当下的情形了。

    过不了多久,大晟朝会与邻国赵国有一场大战,这场战事历时半年,双方都打得筋疲力尽,损兵折将,可谓是两败俱伤,但最终大晟朝因为粮草不足战败,当时领兵出战的并不是池蘅,而是另一名大将傅同,那名叫傅同的大将性格刚烈,当场自刎身亡。

    傅同死后不久,池蘅补充粮草,修整兵马再次出战赵国,掰回了一局,这一战的胜利也让池家成为京城勋贵,战事告捷之时,正好云香产下一对龙凤胎,成为婆婆心中的福星,在池家稳固了地位。

    别人兴许不知,但云夕却是知道的,那一战是因为池蘅从中做了手脚,故意延迟了粮草的补给,导致傅同战败,傅同前脚自杀,池蘅后脚带着粮草赶到,捡了个现成的战功。

    云夕将铜板一个一个装进钱袋里,紧紧握在手中,池蘅,云香,你们等着!

    “娘,您怎么了?”云钰拿着扫帚在扫地,见娘亲好像不高兴的样子,忙提着扫帚走过去轻声询问。

    云夕散去心中的怒恨,露出慈爱的笑容,道:“娘在想怎么样赚更多的钱?咱们钰儿该上书塾了。”

    “娘,钰儿可以不上书塾的。”云钰听说娘是在为他上学堂的事情发愁,立即说。

    云夕道:“那能不上书塾呢?不上书塾你以后做什么?”

    “我帮娘干活,我长大了,能赚银钱给娘使。”云钰答道。

    云夕心里一暖,把孩子拉到怀里教导,“咱们钰儿还小,不需要去赚钱,你得像别的孩子一样去上书塾念书,将来考状元,等你考上状元了就可以赚钱给娘用了。”

    “考上状元就可以赚银钱了吗?”云钰疑惑问。

    云夕点点头,“对,努力念书,考上状元,成为朝廷的大官,就能拿到俸禄了。”

    “娘,俸禄是什么?”云钰问。

    云夕解释,“俸禄就是银钱,也有土地和粮食。”

    “那钰儿要考状元,要当大官。”云钰立即说。

    考上状元,当上大官就能给娘住大房子,让娘吃饱饭了,这个茅屋太破旧了,下雨天还漏雨,家里的粮食也太少了,都不够他和娘吃。

    云夕点点头,“那钰儿得听娘的去学堂念书。”

    “钰儿都听娘的。”云钰乖巧应道。

    云夕看着这个面黄肌瘦的孩子,这么乖巧听话,格外疼惜。

    揣着那四百多文钱,云夕带着云钰下了山坡,往村子里去了,这是离京城千里之外的南方小村庄,河田村属零陵郡永明县,算是鱼米之乡,山上有果树,旱地里有蔬菜,水田有稻谷,河塘有鱼虾。

    原本百姓的日子应该丰衣足食,但大晟朝年年征战,除了各家各户留下口粮外,存粮全部被朝廷征收,朝廷征收的价格远低于商铺,因此百姓的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了。

    现在是初春,还未到耕种的时候,田间全是嫩秧秧的青草,像孩子毛绒绒的小脑袋,路边开着不知名的早春花,一派春意盎然,看着很可喜。

    早饭过后,一些闲不住的村民便出得家门往田间去走走看看,云夕拉着云钰走在被踩得很是平趟的村间小路上,笑着朝村民打招呼。

    “王大叔,吃过没?”

    “吃过了,云娘子,出门啊?”

    “嗯,带孩子出来走走。”

    “李大嫂,去洗衣服啊?”

    “是啊,妹子带钰儿去哪?”

    “天气好,带孩子出来透透气。”

    原身在这住了好几年,和村里人关系不错,当然,大家是不知道原身的真实身份,原身只是说家乡遭了灾,家人都没了,剩下他们母子,大家同情原身母子的遭遇,加上半山腰上那座茅屋也不是他们的,便也由着他们住着没说什么。

    原身长得好,待人又温和,云钰乖巧听话,村里人也讨厌不起他

    们母子来。

    一路往村长家去,遇上不少村民,都一一打了招呼,到了村长家,云夕并没有进屋,站在院子外喊,“村长叔,翠花婶,你们在家么?”

    “在家在家。”出声的是村长余长松的媳妇儿徐翠花。

    不一会儿,竹篱笆的小门就被打开了,一个上身穿着石榴红薄袄子,下身系灰白绒裙的中年妇人走了出来,她长得胖呼呼的,笑起来格外平易近人,看到是云夕母子,她忙招呼:“是云娘子和钰儿啊,快进屋。”

    云夕让云钰喊了人,这才跟着徐翠花进了小院,径直被带到了堂屋里,余长松正在屋子写着什么,见状忙收了东西,笑道:“云娘子怎么有空过来?”

    “钰儿,叫村长爷爷。”云夕朝云钰道。

    云钰立即笑嘻嘻的喊道:“村长爷爷好。”

    “钰儿又长高了。”余长松笑着揉了揉云钰的头。

    徐翠花给倒了碗水,又给云钰抓了把过年剩下的果子,把自家孙子旺子叫出来陪云钰到院子里去吃果子,然后让云夕坐下来说话。

    云夕虽然来村里住了几年,还是第一次上门,想来是有事的。

    坐下了,云夕喝了口水,便直接进入正题,“村长叔,翠花婶,今天我来是想问问村里谁家的田地要租的?我想租地来耕种。”

    原身虽说和村里人关系不错,但对于耕地方面的事情并不太熟,贸然去找别人未免唐突,还是来找村长比较合适。

    “租田地耕种?”余长松和媳妇儿对视了一眼,上下打量了面前的年轻妇人一圈,有些意外问:“云娘子,你会种地?”

    云夕瞎编道:“我娘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户,我在家做姑娘的时候也经常跟着家人下地耕种,只是后来嫁了人,家境还不错,这才没怎么下地,但地里的活计我都是熟练的。”

    夫妇俩闻言点点头,余长松想了想道:“除了赵钱孙李四大地主家,旁的人家倒也有地要租的,云娘子是想租地主家的还是租旁人家的地?”

    赵钱孙李是永明县有名的四大地主,家里的地特别多,在河田村也有老不少,都是租佃出去的,而旁的人家之所以要租田地出去是因为这年景实在不怎么好挨,辛苦一年得的银钱还不够一家子嚼用,不如把地租出去,收个租子,然后到镇上寻个活计来做还强一点。

    但这样想法的人家也不多,一个村子也就三两家而已。

    云夕问:“地主家的怎么算租子?旁人家的又怎么算租子?”

    余长松解释,“地主家的租子自然是要高一些的,但也得看田地好孬,肥沃的水田,按每亩产量收三成,瘦的水田收两成,旱地收两成。”

    云夕在心里算账,按一亩1000斤粮食来算,租子300斤,税收也是租户出,又是200斤,就差不多去了一半,还得除去人工、种子钱、肥料等,到手上的能有多少?更何况古代的产量哪能亩产1000斤?

    她曾在历史书上看到过宋代稻谷的亩产量为2石米,就是4石稻谷,亩产4石稻谷合汉量为亩产谷4288石,折合今市制亩产381斤,亩产不到四百斤,呵呵呵。

    云夕突然有些后悔购买这个金手指了,这不是金手指,是累赘,照这样种地会饿死吧?

    但是自己买的金手指,再差劲也要用下去,她深吸一口气,朝余长松道:“那麻烦村长帮我问一问谁家的租子最低,我租个最低的就成。”

    现在只能祈祷系统空间里的种子能高产了。

    余长松是个热心肠,立即就应下了,反正也无事,就起身出去帮云夕去打听打听,没多久回来,说是村东瞿寡妇家的地租子最低,水田只收一成半,旱地一成,但她家的田地都不太好。

    村东瞿寡妇云夕是知道的,她是被瞿家儿郎瞿根子从集市买回来的,嫁到瞿家没半年男人上山打柴被野兽咬死了,也没留下子嗣,家里有一个婆婆,因为儿子没了哭瞎了眼,瞿寡妇是个念旧情的,竟然也没要另嫁,只身照顾着瞎婆婆。

    瞿家家境还行,有十亩水田,五亩旱地,但人口少,种不过来,也吃不了多少粮食,往年都是租佃出去给村民种的,只是她家那田地本就瘦,租种的人也不讲究,越种越不长庄稼,今年就不肯再租了。

    云夕闻言租子这么低,立即拍案做了决定,“叔,我就租瞿家嫂子的田地了。”

    村民之间互相租佃田地倒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写个租佃条子,双方签字,再让村长、里正盖了章子就成了,不用到镇上衙门去走程序,等收割时交租子就成,也不用提前付银钱。

    租佃的事情很快办妥了,云夕又打听了村里郭秀才家收学生的束脩,听说要一两银子外加鱼肉粮食茶叶等物各一,云夕按了按钱袋,无奈只能带着云钰回了屋。

    手里的银钱不多,暂时不能送云钰去念书,只能先在家里教他念念三字经、千字文、写写简单的字等,算是开蒙了。

    云夕从灶台里拿了块木炭,找了块青石板,按着原身的记忆,一笔一划教云钰写字,对于古代的字体和学问云夕是不太懂的,好在原身是京城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教儿子启蒙是没问题的。

    见儿子拿着木炭在石板上认真的写

    字,云夕歉疚说:“钰儿,对不起,娘暂时不能让你去念书了。”

    “娘,没事的,钰儿先自己念,钰儿不着急。”云钰笑着朝娘亲安抚。

    听到儿子软软糯糯的声音,云夕心里也是软绵绵的,她握了握拳,一定要努力赚钱,让儿子能尽早念上书。

    租地的事情解决了,云夕便将系统背包里的种子拿了出来,她先拿的是稻谷和红薯这两样,都是产量普通的1号种子,她得慢慢来,一步一个脚印,这是古代,满是条条框框束缚的封建社会,不能乱来,会被人当怪物的。

    她不知道种子的数量有多少,所以点击取出后,稀里哗啦一声巨响,屋里堆了一大堆的红薯和稻谷,把她吓了一跳。

    云钰在外面写字,听到动静跑进屋,立即惊呆了,好半天才出声问:“娘,这、这些东西是哪来的?”

    云夕摸了摸鼻子,哄道:“娘会变戏法,这些是娘刚刚变出来的。”

    “娘好厉害哦!”云钰拍着巴掌跑过去,抱起一个大大的红薯问娘亲,“娘,这是什么东西呀?能吃么?”

    云夕告诉他,“这是地瓜,可以吃的,等会娘给你煮一个尝尝。”

    对呀,这么多的地瓜和稻谷,种一半留一半吃都可以,这个金手指也不太差劲嘛,至少把目前的困境给解决了。

    “好啊好啊,钰儿从来没吃过地、地瓜呢!”云钰高兴极了,娘好厉害哦,竟然能变出这么多的粮食来,这样他们就不用饿肚子了。

    云夕见他这么高兴,心里因为选错金手指的阴霾也散开了,她想到什么拉着儿子嘱咐,“钰儿,娘会变戏法的事儿你不能告诉旁人,不然娘会被人抓走的。”

    “钰儿不说,钰儿不要娘被人抓走!”云钰立即应道。

    云夕揉揉他的头,“好,那钰儿先出去写字,娘把这些粮食藏起来。”

    “嗯嗯,钰儿去门口帮娘看着人。”云钰把大地瓜放下,转身跑出去了。

    真是天真的孩子。

    云夕笑了笑,起身推开茅屋的后门,拿起屋后的一担箩筐,回屋将地瓜和稻谷给挑到屋后不远处的一个地窖中存放。

    来回了数趟,总算把粮食给搬下去了,云夕累得气喘吁吁,这具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干这么点活就累成这样,还怎么种地啊?

    她突然想起先前买金手指时好像看到系统商城有药品卖,她忙用意力打开了系统商城,找到了药品类,果然有各类的药物,什么跌打损伤、结骨复筋、解百毒、除百病等等,云夕看中了那款除百病的药水,但要1000积分。

    她有些肉痛,但也还是点击了购买,接着点了使用,同样是一股暖流从脑中灌入,与金手指不同的是,暖流会从脑部一直流遍全身,不过片刻功夫,她就觉得神清气爽,精神抖擞了,刚刚的疲累也一扫而空。

    不错,物超所值。

    她想了想,继续在商城翻找着,果然有她要的东西,干活不怕累丸,顾名思义,吃下去后不管干多久的活都不会累,又需要积分1000。

    云夕看了眼自已的积分,还剩1700了,要是买了这个丸子她就剩700了,犹豫再三,她还是买了,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看到自己剩下的700积分,云夕有种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感觉,感情前几个世界的积分积攒都是为了这个世界的任务?

    这就是买错金手指的后果,要是买了医术,自己就能给自己把病治了,哪用得着再额外买药?唉,悔不当初。

    后悔也没用,又不能退货,她也没空后悔,她得先把种子都催上芽,过段时间天暖和起来就得开始耕种了,不过道具也没白买,她现在干起活来又快又好又轻松,半点也不觉得累,似乎身体里蕴藏着无尽的力量,怎么用也用不完。

    云夕心里稍稍安慰,一上午时间就将稻谷种子都催上芽了,红薯就下午再弄,要做午饭了。

    “娘,地瓜好好吃哦。”云钰吃着娘亲做的地瓜汤,不停的夸赞。

    云夕宠爱的给他舀了一大勺,笑说:“好吃就多吃点,我们还有很多呢!”

    她削了一个大红薯切块做了地瓜汤,汤汁清甜可口,红薯甜软好吃,连她这个活了几世的人都觉得美味极了。

    红薯是好东西,可以多种吃法,做汤、煮粥、蒸熟、晒干,煨烤等,红薯藤也一样,嫩嫩的苗可以当蔬菜,营养又可口,藤蔓可以喂牲口,一点也不会浪费。

    她给云钰煨了两个在灶灰里,等晚些时候给他当零嘴吃。

    “娘,您也多吃点。”云钰笑道。

    云夕怜爱的捏捏他的小脸,母子二人这顿饭吃得格外开心,肚子也撑得圆滚滚的。

    吃了饭,云夕让云钰继续练字,就开始培育红薯秧子了,红薯秧子培育需要很大的地方和很多土,云夕挑了一旦红薯往瞿寡妇家的旱地去了,不放心云钰一个人在茅屋,她带上他一块去了地里,顺道教他背三字经。

    云夕住的茅屋就是村子东面,瞿寡妇家的地就在山坡下不远,没多一会儿就到了,还没到耕种时节,地里现在没人,云夕把箩筐放下,开始干活。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云钰软软糯糯的背书声伴随着云

    夕锄头碾土的细响,在安静的下午格外悦耳,云夕一边听着,一边干得很起劲。

    “娘,钰儿给您擦擦。”云钰见娘满头大汗,忙掂起小脚给娘亲擦汗。

    热呼呼的小手擦去脸上的汗水,云夕心里慰贴极了,觉得再苦再累都值。

    给娘亲擦了汗,云钰又拿起一旁的竹筒子递给娘亲,“娘,喝水。”

    云夕笑着接过,喝了几口,清甜的溪水流进胃里,舒服极了,但最让她舒服的是这个乖巧懂事的儿子。

    云钰接过娘亲手里的竹筒子放下,又跑回去坐在土梗上背书了。

    下午的春阳带着一丝热度,微黄的光洒在云钰小小的身影上,笼罩出一圈光晕,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田地,这里的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云夕握了握拳,她一定会好好守护住这份美好的。

    一个下午的时间,培育好了两拢地的红薯,碾碎了土将红薯排列整齐放好,再铺上一层碎土,在碎土上铺上一层草木灰,又挑了溪水薄薄浇了一层,便成了。

    做完这些,云夕一抬头,天快黑了,忙收拾东西带着云钰回屋。

    半个下午的时候,母子俩吃了一个煨红薯,现在倒也不饿,但没灯没烛火,也得趁天黑前把晚饭吃了,免得看不见摸黑。

    晚饭是地瓜饭,炙野菜,连吃了几顿地瓜的小云钰竟然仍旧吃得格外香,云夕欣慰孩子不挑食。

    吃完饭,母子俩洗了澡就上床睡觉了,云夕搂着儿子软软的小身子,继续教他三字经,母子俩一人一句,念着念着就进入了梦香,一夜无梦。

    次日,云夕继续培育红薯秧子,红薯生存能力强,又不挑时间,所以早点晚点都没关系,但稻谷就精细多了,得好好照料,精心催芽,又得按时下种。

    几天后,云夕将红薯秧子都培育上了后,稻谷种子也出芽了,她又带着云钰去田里培育秧田,天气慢慢暖和,家家户户都开始整秧田,为播种做准备。

    村民们已经知道云夕要种地的事,也听说了她租了瞿寡妇家的田地,见她来了田间也不奇怪,客气的打着招呼,然后就各忙各的。

    庄稼人恨活计,巴不得一天就把所有的活都做完,所以不会在干活的时候谈天说地耽误时间。

    云夕到了地里也埋头苦干起来,大家做累了起身休息的时候见云夕挽着袖子,卷着裤管在田间干得有模有样,便都信了她以前是庄稼人。

    整好秧田又将出了芽的稻谷种子均匀的撒在地里,想到播种得施肥,古代没有化肥用的是农家土肥,都是提前就要腐化的,她临时起意种地没有农家肥,便问周围的村民买了一些。

    二十文钱,买了一担农家肥,村民大叔还热心的帮忙给浇上了,因为农家肥是人粪和家禽粪便腐积而成,那气味不要太美妙,云夕也不在地里多待,带着云钰回家去了。

    在育秧子这段时间,云夕也没得空闲,把水田给整了一遍,又把旱地都松了土,每天都过得十分充实平静,忙碌中转眼就过去一个多月,秧子都培育好了,到了该插秧的时候。

    云夕看着那一拢拢的稻谷秧子,顿时看到了希望一般,因为她家的水田瘦,却比任何一户人家田里的秧子都长得好……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种田小故事,希望大家喜欢。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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