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吃完早餐,洛言笙就处理起章鱼爪,两米长,水桶粗的章鱼爪被切成细细的丝,或者切成丁,或者切成片。
撒上调料放到石板上烤熟烘干,洛宵想吃的香辣鱿鱼丝也做了不少,翻炒得油红油红的,又洒了些芝麻下去,看起来就诱人。
肚子吃饱的洛宵都忍不住偷吃了几条。
洛言笙也只是笑笑,将香辣油红的零食章鱼丝装进密封袋子里,装了整整两大袋,这么多零食,洛宵眼睛都开心弯了。
两米长的章鱼爪看着十分多,但被烘干失掉水分后,体积骤降,虽然还不少,但已经没那么占位置了。
等一条章鱼爪处理完,小聚落里的人也都领到了他们的异兽肉,这聚落几百人,每人都领到了差不多五斤的分量。
原本是领不到这么多的,但因为洛宵多嘴了一句,洛言笙便一直砍着异兽腿,生生地将那原本只有八只爪的触须硬是多了好几倍。
领到章鱼肉的聚落人都煮起章鱼肉吃了起来,或者跟异能者换更多的普通食物,或者自己吃,他们肚子在洛厨神极品章鱼烧的香味下,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他们在吃早餐,洛言笙已经在想着要给洛宵做什么午餐了。
“哥,我们去河边抓螃蟹抓鱼,我想吃鱼。”
洛宵兴致勃勃地拿起背篓,弟弟的话洛言笙很少没有不听的,闻言轻笑起来,牵着他的手来到河边。
河流很大,之前杀章鱼时弄出来的浑水已经流掉,河流又变得很清澈干净,只是两边的被章鱼爪弄出来的巨坑还在。
两人来到浅滩,洛宵看着这干净的河流,有点想洗澡,他可不像洛言笙自带花香,连流汗都带着香味的花王。
他只是个普通人,因为在野外不方便,都已经三天没洗澡了,身上臭臭的,洛言笙没嫌弃他,但洛宵自己有些受不了。
洛言笙也看出了洛宵想洗澡,想了下,便带他来到那有丛林遮掩的地方,用藤蔓支撑起了一个安全的区域,才对他道:
“洗吧,我给你把风。”
洛宵点点头,他便朝外走去,耳力极好的他听到后边传来脱衣服以及入水的声音,耳根子立刻微红了起来。
哗啦哗啦的水声不断传来,他都能想象得出少年在水中是如何清洗身体,如何欢快地游。
白皙的身体,如鱼儿般游……
洛言笙脸更红了,甩了甩头,不能再想了,不能亵渎少年。
洛宵洗得很痛快,又玩了一会儿才上岸。
岸边一棵树垂下枝丫,上面挂着一套干净的衣服,应该是洛言笙又回去小聚落那里拿的衣服,穿好衣服,他拿着脱下的脏衣服擦头发。
出来时看到对着他的洛言笙背,“哥,我洗好了。”
洛言笙点了头,也没转过身来,朝着前边的浅滩去。
洛宵奇怪,要是按照往常的话,哥哥不是应该过来给他擦头发的吗?而且怎么感觉他耳根子……有点红?
螃蟹河虾等东西都是在河边浅滩上抓的。
洛言笙拿着草藤编织而成的篓子,升腾起的藤蔓对这些东西一抓一个准,看得洛宵也兴致勃勃也要脱鞋下河抓。
“别下来,当心被伤到了。”
洛言笙脸上的不自在已经消散了很多,看到贪玩的弟弟,也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
“我不抓螃蟹,我就捡这些河蚌跟田螺。”
洛宵光着脚下来了,浅滩上的河水不深,只淹到了膝盖,触碰着冰凉的水,洛宵玩性大发,他也不去抓那些龙虾大小的河虾,那虾头的刺一看就很危险,他才不自讨苦吃呢。
弯着腰去捡那些河蚌跟螺,河蚌有大有小,他专门挑大的捡,一巴掌大的河蚌捡了好几个。
这河被章鱼异兽霸占着,很少有人敢下河,因此这些基因突变的河鲜不仅多,个个还都非常肥大,洛宵捡得可欢快了。
洛言笙轻笑,捡起一个河蚌对他笑道:“宵宵,你捡的这些都太老了,肉质不太好,这种的才好。”
洛宵看了那小巴掌大的河蚌一眼,又掰开了自己捡的河蚌扯出蚌肉,果然很韧,一看就不好嚼,他就全倒了自己捡的,重新弯腰捡,又想起以前吃过的这些东西,这些蚌用酱葱辣椒腌制后,咸咸的,带着辣味,配粥可好吃了。
他道:“哥,你腌醉蟹的时候,也把这些河蚌也酱腌了吧,配粥最好吃了。”
洛言笙点头,看着少年踩在水里的脚,又白又嫩,带着肉粉色的指甲宛如尖尖的蔷薇花苞,让人一看就想把玩它。
真好看。
少年玩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活泼的样子,洛言笙嘴角轻笑,眼底柔意无限。
“好大的鲶鱼,哥,快抓住它。”
一条手臂长的鲶鱼从洛宵脚边游过,洛宵眼疾手快的去抓它,但鱼太滑抓不住,他立刻求助哥哥,下一刻,一条细小的绿色根须从水里瞬间出现刺中了那鱼。
洛言笙提起草根,将鱼带起来,那鱼还在疯甩着尾巴挣扎,水滴甩到两人身上,洛言笙皱眉,修长的手指在鱼头上一弹,鱼立刻就没了动静。
看着手中的鱼,跟娄里的各类河鲜,他对洛宵道:“这么多河鲜,中午给你做火
锅吧。”
洛宵开心地点头,他最喜欢火锅了。
于是,在小聚落里所有人都吃完美味又珍贵的异兽肉早餐兼午餐的时候,洛大神的厨艺又出来摧残他们了。
众人无语又羡慕地看着那清瘦的俊美男子,用那他弹钢琴的手为洛宵做着午餐,那温柔的贤淑样,跟早上的画面相比太具有冲击力。要不是见识到了他力战章鱼异兽的超强实力,将那章鱼异兽杀得死不瞑目的场景,眼前的清瘦男子简直跟个弱鸡小白脸一样。
修长的手宛如动手术般将鱼分尸,小巧看不出材质的刀上下一划,那手臂长的鱼身就被切下了厚厚的两片,然后那刀速快得看不清,一阵眼花缭乱后,粘板上就只剩下一片片切得整齐又均匀的晶莹鱼肉。
虾去头去壳,因为太大不容易吃,他还细心地分成了三段,装在一个碟里。
小刀撬开河蚌,将里边的蚌肉取出洗干净放在碟上,拳头大小的田螺直接挑出螺肉,切掉螺尾上的内脏,洗净后切成两块放好。
还有洗干净还滴着水的蔬菜,青翠欲滴,大概是大佬刚刚催种出来的。
汤底是三鲜汤,用葱,鲜菇,姜片煮的。
他本想放辣椒下去的,但洛宵说蘸料弄辣些就好,汤底别放辣。
洛宵口味偏重,但洛言笙却是清淡,他还记得有次洛言笙跟他一起吃了放辣的餐饭后不住灌水的情形。
洛言笙就是太迁就他了,忍着自己的口味也要跟他一起吃,唉,其实洛宵也不是不喜欢吃清淡的,只要好吃,他什么都喜欢。
洛言笙看着他轻笑,也没说什么,将辣椒调成酱料。
两人的火锅午餐很夸张,肉菜加起来都有十种了。
浓浓的清香汤底飘得刚吃完早午餐的众人不住流口水,有人没忍住,去河边抓虾抓鱼回来煮着吃了,其他人也跟着去,一时间小聚落的人走了大半。
洛言笙对此没什么反应,照旧夹着肉进锅里烫熟,放到洛宵碗里。
哥哥喜欢给他投食,洛宵也乖巧地当一个乖弟弟,夹起鱼片沾了特制的蘸料,七分熟的鱼肉脆脆的,很有嚼劲,鲜肉加上微辣的酱料,又香又辣,好吃。
被划了十字的鲜菇,都不用蘸料,直接放进嘴里,吸收了清香锅底的香菇不出所料的鲜美可口。
汤底不辣,但是很鲜,洛宵吃着蚌肉田螺肉,再喝一口鲜汤,极大的满足。
旁边火堆的高阳五人,吃着吴艳简单粗|暴水煮的河虾跟螃蟹,虽然毫无烹饪技巧可言,可河鲜本身就很好吃,这样吃着也还可以,当然前提是旁边没有看起来更美味的东西。
好吧,反正每天三餐都被摧残,摧残着摧残着也就习惯了……呜呜呜习惯不了啊好香好想吃。
洛言笙准备的火锅料不少,肉跟菜加起来近十种,每样的分量也不少,五人巴巴地等着,等着两兄弟要是吃不完,他们就讨些来吃。
可惜两兄弟胃口都很大,吃到最后火锅料剩下的不多,汤底也只剩下大概两碗的量。
高阳五人立刻巴巴来要,他们一点儿都不嫌弃,因为两兄弟都是用公筷夹的肉。
洛宵为难地看着五人巴巴的眼睛,怎么分啊这么点?突然看到前面人群里也巴巴望着这边的江小华,便开口让他去叫他姐姐过来一起来吃。
然后对着幽怨的五人道:“就剩这么点了你们也不够分,还不如给这两个正长身体的孩子,你们也不缺这一口吃。”
五人看着洛宵把那美味的汤跟肉分给两个小孩吃,眼神那个叫幽怨,他们还真缺了这一口,跟着大佬这些日子,天天闻天天看天天垂涎的大佬的厨艺,他们也好想尝尝大佬的顶级厨艺啊。
两姐弟带着他们自己的碗吃着美味的火锅汤,好吃得他们都喝进嘴里都舍不得咽下,小口小口地吃,吃到最后只差没把碗舔干净。
这吃相惹得五人更幽怨,想也知道有多好吃。
吃完后对洛宵感谢,特别是洛言笙,对于这个把小聚落最大威胁解决的大恩人千恩万谢。
洛言笙没理他们,在处理着桶里的河鲜,河虾去头去壳再切小段地烤干装起来,螃蟹跟河蚌还有田螺这些,用酱葱姜辣椒等调料腌制密封入罐。
东西很多,一直忙活到了傍晚才全部弄好。
晚餐是包水饺,用异兽肉、虾、鲜菇、白菜、香葱等做成的馅料,面粉和成面团,捏出一块块小团子,再用木棍擀成薄薄的面皮。
洛言笙手速极快,在那修长的钢琴手下,一张张饺子皮被擀出来叠在一起。
然后就开始包了。
沾满面粉的巧手速度极快地将一个个好看的饺子包成型,这速度与质量成正比,看花了围观群众的眼,有些文明时期包过饺子的人也想上来帮大佬忙,但被高阳拦住了,大佬给弟弟做食物,可不喜欢别人插手。
“哥,你教我包饺子吧,我也想包。”
洛宵看着好玩,也拿起一张饺子皮,洛言笙便教他了,双手握着他的双手,手把手的教,用大拇指食指中指三只手指将面皮合住,捏出好看的褶子来。
洛宵厨艺是渣,但只做出好看的花样却不难,很快便学好了,帮着包饺子,就是速度有些慢。
两兄弟一起包饺子的温馨画面,看暖了旁边的围观群众的心,他们也想跟家人在一起做饭,可惜,大多数人都没有了家,也没有了家人。
等饺子都包好,就下锅煮。
没多久,那浮上水面的一个个雪白圆润的饺子,可摧残了不少人的胃,刺激得好些人也晚饭都没胃口了,纷纷都用羡慕的目光看向大佬旁边安静乖巧等吃的少年,心里也忍不住浮现跟高阳一毛一样的酸溜溜想法:
怎么他们就没有这么个杀得了怪、下得了厨的绝世哥哥呢。
“小心烫。”
洛言笙捞了十几个饺子给洛宵,洛宵点着头,端着碗用筷子夹起一个吹着吃,味道是不用多说的,鲜美多汁,一口咬下去,馅料里挤出来的汤汁好吃得让人吞舌头。
两口一个饺子,嚼几下就吞咽下去,丝毫没有其他人那样嚼到食物快没味道了才依依不舍吞下去,这奢侈的吃法,在末世里也不多了。
但谁让人家有那么厉害的哥哥呢。
唉,同为普通人不同命啊。
圆滚滚的水饺洛宵吃了二十多个,剩下的都被洛言笙自己吃了。这让以为能捡漏的高阳吴艳几人幽怨极了。
在大佬神级厨艺的摧残下,小聚落吃过晚饭,夜幕也开始降临。
今晚与往常不一样,小聚落里的特殊服务停业一晚,因为大佬不想听到那些声音,对于这个矫情的要求,从事特殊服务的人也没有不答应的,毕竟他们暂时也不缺食物。
而且别说,原本看到大佬打怪时的可怕,聚落里的人都很怕他,但在看到他为弟弟做饭的温柔样子,怕就转为成了敬仰,再转为爱慕,这样强大却不凌弱的人,在末世里很少见了。
聚落好多男女都对他芳心暗许,想跟他一度。
可惜,这大佬一看就是洁身自好的款,除了对他弟弟,对其他人都一副冷淡样。
实力强性格好厨艺顶级,还洁身自好,这样的男人别说末世了,文明时期都凤毛麟角,也不知被大佬看上的人会是怎么样的。
河边树上。
洛言笙坐在树枝上,洛宵待在他怀里,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倒映着细碎的月光,开口道:“哥,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吗?”
洛言笙轻“嗯”了一声,手轻搂着他的腰,轻声道:“怎么了,不想走?”
洛宵摇摇头:“倒不是,只是,哥,我们要去哪里?”
他们从那城里出来都快两个月了,这么长的时间去哪个基地都成,可洛言笙却一直让高阳五人往人迹稀少的地方开。
洛言笙沉默了,下颌轻轻抵在他头上,手轻抚着他的头发,道:“宵宵,跟哥哥隐居好吗?我们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哥哥会照顾好你的。”
洛宵抿了抿嘴,他不太想,那种远离人烟自闭式的隐居生活很无聊的好不,但他还是点了点头,乖巧道:“我都听哥你的。”
洛言笙亲了下他额头,没再说话了。
他也能感觉得出洛宵的不愿意,但是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有人的地方,他不喜欢有别的人来分走宵宵的视线。
而且他隐隐有种感觉,不能去有人的地方,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不想。
这个世界这么肮脏弱小,他还是带宵宵去丛林里,丛林就是他的力量,在那安全的地方,他会照顾好宵宵的。
夜色微凉,微风吹过,微冷的风吹过洛宵的皮肤,洛宵冷得直往洛言笙怀里钻。这小猫咪样,洛言笙轻笑了下,将他拦腰抱起跳下树,然后放下他,道:“天色晚了,我们回去睡吧。”
洛宵乖巧点头,这模样太乖了,洛言笙笑着揉揉他脑袋,才牵起他的手回聚落。
今晚那种尴尬声音没有了,洛宵就很自然地睡在哥哥怀里,虽然就算他不睡在哥哥怀里,早上醒来依旧会八爪章鱼似的缠住人。
次日一早,小聚落就笼罩在一阵浓郁的香味中,所有人都被这股香味撩醒了。
天杀的,谁这么缺德啊一大早扰人清梦。
有人骂骂咧咧,但骂到一半,突然想起杀异兽大佬的顶级厨艺,昨天可是被狠虐了一天的胃。
立刻捂住了嘴,生怕被大佬听到小命要完。
过了一会儿,见没事了,才出来帐篷看弄吃的,不弄吃不行啊,这味道太诱人了,肚子都在抗议。
洛宵也被香味撩醒了,洗漱后,神情还有些迷糊,看到在帐篷旁煮粥的洛言笙,走过去坐靠在哥哥肩上,闭着眼睛继续睡。
洛言笙侧头看他,一手搅拌着粥,一手抱着少年的腰,轻笑道:“饿了吗?”
洛宵点了点头,脸蹭得他肩膀痒痒的,还没睡醒呢就被馋醒了,这可爱的小迷糊样,看得洛言笙轻笑。
然而何止洛宵被馋醒,大半个聚落的人都被馋醒了,高阳几人也在煮粥,羡慕地看着靠在大佬肩上睡的洛宵。
真有福啊,一觉睡醒就有美味吃。
洛言笙煮的是螃蟹粥,放了生姜去味,还加上了切碎的香葱。
若是只是煮粥也不至于香醒大半个聚落的人,关键是他还做了饭团。
切碎的腊肉、河虾还有章鱼丝不住在石板上翻炒,翻炒熟后又加入胡萝卜丁等,再加入几种
调料,炒得油滋滋的,浓香入味。
再把这些加入蒸熟的糯米饭中搅拌,混合均匀,将糯米浸染得油亮金黄,扑鼻的香味引得小聚落的人不住擦口水。
一大早在大佬的神厨下起来忙活早餐,眼睛还时不时往那一个个黄褐色的饭团上看,有些垂涎,也有些不解,早餐为什么要做两份完全不同的?
正煮粥的吴艳也有些好奇,但她没问,因为洛宵帮她问了。
洛宵还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被早餐香味勾起来,出来后靠在洛言笙肩上接着睡,等彻底睡醒了时,才拿起放温了的螃蟹粥吃。
吃着粥,看着石板上一大早就把他勾醒的腊肉饭团,拿了一个配粥吃:“哥,你煮粥又做饭团的,太多啦,吃不完的。”
“这些是午餐。”洛言笙把一个个饭团放到食盒里,“今天会下雨,下雨了就不方便给你做东西吃。”
洛宵抬头看天,天气挺晴朗的,看不出下雨的征兆,不过末世天气变化多端,洛言笙既然这么说,那就一定会下雨。
经过章鱼异兽以及神级厨艺后,洛言笙在聚落里都快成为他们的神了,此时听到偶像的话,立刻也纷纷动手做起了午饭跟晚饭来。
末世这天气不下雨则以,一下雨就会连续好久,烦都烦死人了。
原本只做早餐的吴艳闻言,也立刻动手做起了方便携带的饭团来。
洛宵把饭团吃完,也没再拿了,乖乖吃着螃蟹粥,美味的螃蟹粥一点儿也不比饭团差。
吃过早饭,洛言笙等七人就要走了,高阳也早料到了大佬不会在这小聚落多待,听到他说要走,立刻就收拾好东西放车上。
小聚落里的人依依不舍极了,是真不舍,这年头这么强大、性格还这么温和,关键是人长好的强者,实在太少太少了,不说其他的,每天光是看着干净整洁的一群人,聚落里的人心情都会好。
可惜了,小小的聚落是留不下这么强的人。
江小兰两姐弟也过来送洛宵了,受过洛宵照顾的两人目光满是感激与不舍:“洛宵哥哥,再见。”
洛宵也朝他们摇手说再见。
随后车开了,看着后面越来越小的一群人,直到看不到人了,洛宵才转过身,头靠在洛言笙胸膛上,心里有点感慨,又得过上远离人群的生活了,虽然他们七人也勉强算一群人。
临近中午,果然如洛言笙所说的那般,天下起了小雨,大滴大滴地雨滴砸车上,车窗不住滑落的雨滴遮掩了外边的雨幕,给行路带上了不少难度。
夏天快过去了,天原本就有些凉意,大雨一下,气温更无端降低了几度。
对于异能者倒没什么,但对于洛宵可就冷了,简直是冬天穿了夏天的断袖,好冷,忙窝进洛言笙怀里取暖。
洛言笙抱着他,拿出薄毯给他盖上,有了薄毯盖,洛宵才好了些。
“饿了吗?”
他拿出装着腊肉饭团,盒子一打开,浓香的腊肉味扑鼻而来,洛宵原本不饿的,但一闻到这香味,立刻点头,拿一个吃起来。
饭团已经凉了,但味道也不差,还是香香糯糯的,吃起来很有嚼劲。
两兄弟在后面吃得津津有味,可苦了坐在前边驾驶座跟副座上的叶志新跟吴艳,忙追上前边的车,对开车的高阳点了下头示意午饭时间,两车就一起停在路边吃起午饭来。
他们的午餐也是饭团,当然盗版的饭团,跟盗版章鱼烧一般,不光模样比不上,味道也被甩了一大截。
闻着香得诱人的腊肉香味,再吃着嘴里咸过度的饭团,叶志新跟吴艳相对无言,唯有泪两行。
跟大佬吃午饭,好受罪啊,好羡慕高阳车里的,不用受罪。却不知高阳三人也在羡慕他们,受罪是受罪,但至少闻着下饭。
这饭团实在是,太咸了,吴艳这败家娘们,盐不要钱啊。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美食文,但不知为何写着写着就这样了,写这些其实主要是想表现出洛大佬如何宠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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