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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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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中旬的京城开始下起雨来, 细细密密的雨丝笼罩着整个京城,偶有一阵风吹来, 带着早春料峭的寒意, 只让人冷到骨子里,此时的御书房内温暖舒适, 殿中央的银鎏金炉中燃着龙涎香,烟气袅袅娜娜地升起, 清香宜人,将此间与外界隔成两个不同的世界。

    御书房内很安静, 针落可闻的安静, 方敬弓着身子站在一旁, 一动不动,连气息都将近于无,恨不得将自己整个人藏起来, 而坐于御桌之后的傅修, 自从看到沈清呈上的折子之后就一言不发,他看着殿中央不断上升的烟气,眼神似乎有些呆滞,久久以后才叹出一口气, 哑着声音问道:“你觉得沈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旁边的方敬暗暗叫苦, 陪着小心说道:“回皇上, 奴才与沈大人接触不多,不敢妄言。”

    “你今天可以妄言”,傅修很执着。

    方敬脑子里飞快地转着, 一句话在肚子里斟酌了好几圈才轻声道:“沈大人才学卓越,为人聪明,是个真性情之人。”

    方敬这句话可谓是滴水不漏,沈清能考上状元,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三品官员,可不是才学卓越为人聪明嘛,至于真性情,一次次地忤逆皇上的意思,方敬用了一个“真性情”已经算是很贴切很善意了。

    “真性情”,傅修细细地品着这几个字,随口一声苦笑:“可不是真性情嘛?他从骨子里看不上我,不相信我,宁愿带着一家人去潮州那等偏远地方,也不愿意将他的妹妹交给我,或许连我对他的提拔栽培他也是嗤之以鼻的,从始至终,可能只有我傻乎乎地拿他当兄弟,而他,却是从来不拿我当大哥的。”

    旁边的方敬已是吓的跪倒在地,抖着声音劝道:“皇上切勿如此想,沈大人可能只是一时想茬了,您再让季大人劝劝他,或者您见他一面……”

    “朕不想再见他了”,傅修此时已恢复成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上,刚刚一时的失意仿佛只是那炉中的龙涎眼,燃烧殆尽后,最终化为烟气随风而去,他拿起御笔,在沈清的奏章上,用力写下一个“准”字,小小的一个字,红的刺眼,铁钩银划,不胜凛冽寒意。

    ……

    沈清的调令下来了,由正三品的左副督御史,直接成了广东布政使,也是正三品,明面上看着是同级调遣,但谁人不知这是被贬了,毕竟一个在京城,一个却是在远离京城的广东,沈清知道之后还对程萱说:“皇上到底还是心软,我以为我只能做一个县令呢。”

    程萱看着沈清,虽是面带笑意,但眼里却是隐藏不了的担心,沈清将她拥进怀里,轻声劝慰道:“放心,其实我一直都想出去走走的,而且我读书这么多年,如今能够真真正正的为一地百姓做一些事情,我很开心。”

    沈清是真的觉得很轻松,京城中存着太多的权利碾压,这是个争权夺利的地方,却不是做实事的地方,自己穿越这一遭,可能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个朝代留下些什么呢,而且那是广东啊,那是一个本可以很繁华的地方……

    沈清离开的那一天,天空终于放晴了,春日的太阳像一个温柔的女子,让人由内而外地感到适宜,郊外的绿意似乎在一夜之间弥漫开来,连空气中都是沁人心脾的花香,无不展示着勃勃的希望与生机。

    郊外的十里亭旁,来送沈清的人并不多,林氏抱着澄澄不撒手,明明不想哭的,可是眼里却像进了沙子一样,止不住地流泪,沈清对着程侯爷和林氏深深弯腰一拜:“我们这就走了,我会好好对萱萱和澄澄,两老请放心,也请你们多加保重,万勿操心我们。”

    “去吧”,程侯爷的脸上有着格外柔和的笑意,正如今天这格外明媚的阳光:“好男儿本就志在四方,你们趁着年轻,多出去走走看看,本就是一桩好事,况且世事多变,今日我送你们离开,或许不久之后我还会在这里迎接你们回来,人生的美妙之处,不就是在于体会这来来往往分分合合的悲苦喜乐嘛?”

    “无浊受教了”,沈清再鞠一躬,神色恭谨。

    这边程萱与父母告别,沈清走到季白跟前:“季大哥,谢你来送我。”

    “应该的”,季白拍拍沈清的肩膀:“好好去吧,哪里需要帮忙的,就写信给我,我一定尽我所能帮你。”

    “嗯”,沈清不再多言,从袖子里拿出一封信递给季白:“帮我交给皇上。”

    沈清一家人就在众人的注视之下离开了,他离开了京城这堆金积玉的繁华所在,却奔向了更为广阔的世界,那里将开启他新的人生篇章,那里会是他一展抱负的地方。

    ……

    三年后。

    广州府的三月份正是紫荆花开的最动人的时候,枝干上布满了紫色的花朵,花大如掌,略带芳香,艳丽可爱,衬的一座城都梦幻起来。早上天亮之时,宽阔整洁的街道上已是人来人往,店铺都开了门,做生意的,赶集的,吃饭的,比比皆是,一派繁华景象,此时街头一间茶馆里,有人问了一句:“咱这布政使大人也来了三年了,是不是任期要到了啊?”

    这句话声音并不大,但一下子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有人回答说:“可不是,咱大渝朝地方官员三年一任期呢,如今都是永嘉四年了,这

    沈大人可不是任期到了嘛。”

    另一人囔囔道:“这沈大人不会走吧,我可不希望他走啊,你们看看咱这广州府之前是什么样子,自从沈大人来了又是什么样子,咱这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万一沈大人一走,再来个屁事不懂只知道收银子的,那咱不是又得受罪了?”

    “就是啊”,众人都议论起来,他们广东自来山高皇帝远,朝廷的手难伸到这,布政使就是这里的土皇帝,若是布政使是个好的,他们百姓也能跟上过几天好日子,若是来个黑心贼,这就得受大罪了。

    而他们如今的布政使沈清沈大人啊,长得好就不说了,家里的婆娘们见一面都能在家里宣扬半天,都以见到沈大人为荣呢,男人们嘛,刚开始还觉得这可能就是个小白脸,可是慢慢的发现这个沈大人不得了啊,来的第一个月就开始满广东的跑,乡里去,村里也去,连那等偏远荒蛮之地也去,把地方转完了就开始一项政令一项政令的下发,不仅鼓励老百姓开荒种田,还从那洋人手里搞来了一种新的农作物,叫土豆,土豆可是个好东西啊,在秋季水稻收获后利用期间空隙种植一季,当年十月份播种,来年二月份就能收获,产量可高了,也耐储存,耐饿,可以蒸着吃炒着吃煮着吃,怎么吃都行,味道好的很。

    当地百姓不仅自己吃,种出来了还卖给其他地方,这农民既不怕饿了,手里也能攒些银钱,就这一项,这广东的老百姓啊,就很不得把沈大人当成菩萨给贡起来。

    除此之外,沈大人还做了好些事情呢,修路、建果园、开设学院,听说还要筹建港口呢,好多事情他们这些小老百姓也不懂,可是他们就是知道,自从沈大人来了以后,他们的日子是比以前强一千倍,如今听说沈大人可能要走,他们自是不愿意了。

    而此时百姓口中的沈大人正往内宅去呢,三年过去了,沈清变得更加沉稳清隽,站在哪里都是耀眼的存在,他刚走进内宅,就看到一个圆滚滚白胖胖的小肉球噔噔噔地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仰着一张圆乎乎的小胖脸,甜甜地喊了一声:“爹爹”。

    “哎”,沈清亮着嗓子应了一声,把自己的姑娘高高举起,澄澄小姑娘欢天喜地地笑起来,大大的眼睛弯成一道月芽儿,跟程萱有七分相似,沈清抱着她往回走:“今天都干什么了啊?”

    “和姑姑斗蛐蛐,我蛐蛐最厉害”,澄澄满脸的骄傲之色,细看之下,这张脸还有点像沈清,臭屁的不行。

    这时程萱出来了,三年过去,她已褪去了少女的稚嫩之色,整个人明丽大方,带着当家主母的气派,只是在看到沈清之时,眼中仍是是满满的神采,如明星般闪亮。

    程萱让澄澄下来:“你爹都累了一天了,乖,下来自己走。”

    澄澄不说话,只是脸一转,紧紧地抱着沈清脖子不松手。

    “没事的”,沈清一边抱着澄澄,一边看看程萱的肚子,关切道:“今天还吐吗?”

    “还好,孩子今天很乖”,时隔三年,程萱又怀上了第二胎,沈清这次只有更上心的,唯恐再遭遇第一次的情况,程萱倒是坦然的很,虽然吐的有些厉害,但该吃吃该喝喝,身体并无大碍。

    进屋后,程萱给沈清递上一杯茶:“你想在这边修建港口,朝廷会同意吗?而且,已经三年了,朝廷的调令也该下来了。”

    程萱没有说出口的是,皇上如今还在生气吗?

    当年沈清空降到广东做布政使,广东这边的官员自是知道沈清算是被贬过来的,因此在政务上与沈清多有冲突,下发的政令也不实施,沈清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才把自己的威信建立起来,日子这才开始好过,程萱其实挺喜欢广州这个地方的,再留三年也可以,只是不知道皇上是什么意思了。

    沈清喂澄澄喝水,说道:“一切随缘吧,反正不管到了哪里,咱们一家人总是在一起的。”

    “这也是。”

    沈清这里还没有接到调令,先接到了镇北侯府快马传来的消息:皇上病重,暂由皇后娘娘辅佐皇长子监国。

    沈清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果然没过几天就又有消息传来,且消息内容更为震撼,说是皇后娘娘有意谋害皇上,从而拥护大皇子登基,被荣太后下令废位,如今的朝政名义上是皇叔瑞王辅佐着皇二子,实际上却是瑞王在掌控,程侯爷还特意在书信中告诫沈清:京城势乱,切勿回来。

    瑞王……

    沈清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他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座雕像,直至夕阳西下,最后一丝光亮消失在天边,他抬头望着夜空,今晚的天上没有星星,无边无际的夜色像浓的化不开的墨,就像此时他的眼睛,还像这分外扑朔迷离的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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