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9 章<!>
来自京市的厨师团队们被琵琶嫌弃了,不过他们也就只有半个下午的时间参观,第二天,就开始了忙碌的采购食材过程。
去市里采购食材的是大师兄江南,带着三个师弟,在顾风的带领下前往大型菜市场购买食材。
王海则是带着剩余三个徒弟,在温家挑选食材。
是的,在温家挑选。
目前温家拟定好的客人名单有189人,加上温家自己人,以及厨师在内,已经超过二百人。十人一桌,算起来有22桌。
为了以防万一,席面多加三桌。
也就是一共25桌。
按照这边的习俗,无论是订婚还是结婚,席面上应该是12道菜肴。如果条件允许,十六道菜肴更吉利。
菜肴数量为双数,‘十九’不可能,‘十八’这个数,听起来挺吉利——要发,实际上因为国内风俗,十八这个数次,在很多地方都比较忌讳。
因为这个数字,会让人想起‘十八层地狱’。
温秋雨结婚,温家高兴,家里又有钱,当然是要大办,在菜肴数量上也不会小气,制定十六道。
一些食材能够在市里购买,但还有一些,其实村里就能够买到,就近,还能带动村里经济。
根据列出来的食材,他们需要买25头小乳猪,25只兔子。
25头小乳猪,得找猪贩买还没断奶的小猪,这个村里就有得买,就是跟原本的满仓大队合并起来的长进大队,就有人最近两年在做这个生意。
温家一下子要这么多小乳猪,可把猪贩子给乐坏了,连连保证,一定会挑出最好的小乳猪给温家。
兔子温家自己就有,就养在果园里,大冬天的时候太冷,兔子们都窝在林蓉专门给搭出来的兔窝里,等天气暖和,就会在果园里四处乱蹦。
这些兔子也不知道怎么的,不会离开果园范围,甚至到了晚上,还会非常自觉的回到兔窝睡觉。
只有温暖知道,那是琵琶盯着,整个庄园都在它的根系覆盖之上,哪只兔子越过警戒线,它在地底下的根系就会偷偷钻出来,把兔子赶回来。
一来二去,那些兔子兔孙们便渐渐有了一个意识,这个世界,大概只有这个庄园这么大吧。
在温家庄园里,别说25只兔子,就是250只兔子都有。兔子们平日里都草料,都是庄园土里生出来的野草,而特意种下来的花,它们都不敢吃,那叭叭叭的小嘴,还没靠近花瓣,就会被突然冒出来的鞭子给轻轻抽回去。
龙虾、河虾需要在市里面买,羊排、鸡、鸭却都能在附近几个村子收集完全。
席面上还会有果盘,果盘里的果子,也不需要在别的地方买,温家果园里冬天的果子虽然不多,但也足够用了。
比如蟠桃,一个蟠桃切片和冬枣切片装盘,能装四五盘。
果干盘也不打紧,开心果要在外面买,其余果干,温家去年晒出来的还有几十箱,随便取出来两三箱就足够用了。
而在看了温家开出漫山的鲜花后,王海有了新的灵感,要在每一个果盘边上,点缀一朵最新鲜的正红色月季花。
月季花,温家也不缺。
凉菜方面,满仓白萝卜非常出名,如今连京市都已经开始引进这边的种子种植。满仓白萝卜明后天做成酸萝卜,制成凉菜。
一连两天,厨师团队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林彬彬自愿帮忙,其实是顾风看他一个人待着可怜,也不知道在家里做什么,就带上小少年一起去采购。
这次他们要买的是大虾,要买最新鲜的大虾,因此由顾风开车来市里的大型菜市场。
因为要买的东西大多已经买好,或者预定好,只有这大虾,上次预定好的商贩因为没处理好,虾冻死了大半,只那么一点儿根本就不够订婚宴使用。
顾风已经有经验,这次要买的大虾也就十来斤,因此不需要王海他们出马,自己就可以带着林彬彬来看。
顾风带着林彬彬,本来就不是让他来帮忙的,他要买的东西很多,便让林彬彬在菜市场外面的商品街玩耍。
林彬彬才知道原来根本没什么活,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一个人在商品街逛了起来。
林蓉在温家工作以后,林彬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零花钱也越来越多。只是温家很大方,在出果干大礼包送往市里各大商店售卖时,总会顺路给林彬彬送去一袋。
这么大一个包装袋的果干,一个人一个礼拜都吃不完,更何况温家三天两头会送一次。
且不仅仅只有果干,还有各种花蜜、水果,有时候还有风干兔肉等。
每个季节还会送他漂亮又时尚的衣服穿,可以说是福利满满。
林蓉给林彬彬的零花钱每个月都不少,但除了偶尔要买一些学习用品以外,他其实真的没有多少要花钱的地方。有钱的人能从他身上穿的衣服和脚上穿的鞋子看出林彬彬可能家境相当不错,但温家的衣服又不是把标志绣在最显眼的位置,或者说,有时候不仔细看,别人根本看不到标志。
如今山寨盛行,很多服装店都盗版温家的款式售卖,除了一些常年穿用精致的人能从布料上看出衣服好坏之外,也就只有望云
居服饰的终极爱好者才能认出真假。
别的人看到林彬彬身上的衣服,或许还会以为那都是仿版、假货。
比如林森。
林森就是林彬彬渣爹的私生子。
从私生子这个称呼上可以看出,林森是那渣爹的儿子,亲生的那种。
然而,林森仅仅只比林彬彬小一岁。
据说林森的母亲是渣爹的白月光、朱砂痣,当年因为林家爷奶棒打鸳鸯,才没能在一起。后来渣爹认识了林蓉,二人相恋结婚生子。
林蓉长的漂亮温柔又能干,而且还孝顺公婆,除了公婆看不上林家是泥腿子之外,丈夫是非常满意这个妻子的。
丈夫爱喝酒,林蓉偶尔从丈夫酒后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丈夫有个求而不得的初恋。只是生活中都是柴米油盐要操心,而人家是初恋,又不是小三,也没有出来破坏自己家庭,丈夫也没出去乱搞,她心里有些膈应,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林彬彬差不多十岁的时候,丈夫开始夜不归宿,据说是因为厂里有事情耽误。
一次两次也就算了,你一个月有大半时间在加班,骗鬼也要编出个靠谱的理由来。
丈夫明明是连敷衍都懒得敷衍。
林蓉觉得不对,终于决定去找丈夫问清楚,但还没行动,小三就带着只比林彬彬小一岁的私生子上门来了。
公婆不喜欢林蓉,林彬彬长的像林蓉,而且跟林蓉更加亲近,爷奶在他面前说林蓉坏话的时候,林彬彬永远护着的都是亲妈。
一来二去,爷奶就不怎么喜欢林彬彬。
可那又如何,林彬彬是家里的唯一孙子,是要传宗接代的,再不喜欢,那也是唯一的亲孙子。
可小三带着私生子上门,公婆压根不用怀疑私生子的血缘是否属实,私生子长的跟他们儿子小时候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而且这小孙子,嘴甜会哄人,长的又像自家儿子,他那个小三妈据说做生意赚了点小钱,如今在镇上开了一家卤肉店,卤肉味道还行,每月赚到的钱,是儿子的两倍有余,还是个城里户口。
他们儿子是个外貌协会,不然当年也不会再觉得林蓉漂亮温柔就觉得满意,情伤没多久就立马跟人滚床单有了林彬彬里。因此小三长的也非常漂亮,这些年保养的好,不需要伺候公婆照顾家里,明明比林蓉大一岁,长的却比林蓉还要年轻几岁。
小孙子更不用说了,随他爸,长的也相当俊俏。
比都不用比,如果只能要一个,那就只能把林蓉和林彬彬赶走。
虽然,他们其实只想把林蓉赶走,孙子谁会嫌多。
可软了十年的儿媳妇,为了孩子,终于硬气了一把。
如果渣男一家执意要留下林彬彬,那林蓉就会告上警局,告渣男婚内出轨,林森就是证据。
一来丢不起这个人,二来不想闹大,而且已经撕破脸,没撕破脸之前林彬彬就只帮他妈,撕破脸后还把林彬彬留下,不仅伤筋动骨,留下一个憎恨自家的白眼狼,得不偿失。
在林蓉离婚这件事情上,其实当初的温秋雨也掺合了一把,当时二人早就交好,看不过去好朋友被这样欺辱,就教她如何脱离那个家,还能让那个家里不敢四处散播她的谣言,并且让渣男出一次血。
其他方面还好,就是让渣男出血这方面,惹怒了渣男一家,也惹怒了小三。
小三对渣男是真爱,渣男三十来岁的年纪,正是黄金年龄,林蓉又照顾的好,甚至比年轻时候还有英俊潇洒,且还添了几分成熟魅力。
为了渣男,小三只能咬咬牙,拿出一部分积蓄,荷包缩水了一半。
因此,小三恨死了林蓉,在小三的教育下,她的儿子林森,更是将林彬彬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拔之而后快。
林彬彬在市里逛街,好巧不巧,就逛到了小三开到了市里的卤肉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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