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谁是丈夫?
1852年3月, 刚刚结束蜜月旅行的格蕾丝和约瑟夫来到了伦敦。
眼下还没正式进入社交季,但这对夫妻却沉迷上了俱乐部的生活。
俱乐部原本是不接受女性成员的,然而鉴于格蕾丝是个侦探, 又是蓟花骑士,伦敦本地的推理俱乐部自然对她万分欢迎。
最近没有需要格蕾丝出马的案, 百无聊赖的格蕾丝, 每天的生活,就是和约瑟夫两个人泡在推理俱乐部里,玩一些推理小游戏。
当然,其中有一部分,并不是什么游戏,但也算不上是罪案。
眼下,俱乐部成员们的面前,就有一个谜题。
拿到这个谜题的人,是俱乐部的一位资深会员,欧文先生。
俱乐部的成员们围在一个大圆桌坐下, 就像准备听候命令的圆桌骑士团似的。
欧文先生清了清嗓,开始向其他人讲述这件奇怪的事。
“这件事还要从三天前说起,眼下警察局还没有调查清楚这件事呢!”欧文先生先抛出一个重磅炸弹。
“哦, 上帝!”有会员惊呼一声,“我们可还从没解决过罪案呢!”
“不, 我们不能这么讲。严谨的说,连警察局也不能确认, 这到底是不是罪案。”欧文先生一本正经地说道:“这么说吧, 即使这真的是一场犯罪,也绝对不涉及命案,更不涉及什么财产。”
“这真是太奇怪了, 您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请快点讲讲吧,欧文先生。”另一个俱乐部成员催促着。
格蕾丝和约瑟夫也聚精会神地听着,这大大地满足了欧文先生那小小的虚荣心。
欧文先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黑色领结,“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三天前,有一个清洁工在路边发现了一位倒在地上的女士。”
“她受到劫匪袭击了吗?”一位年轻会员迫不及待地问道。
“欧文先生已经说过了,那甚至不算罪案,如果有人抢劫,这一切也太明显了。”有人反驳道。
欧文先生继续说道:“清洁工叫来了巡警,巡警又把那位女士送到了医院。然而这个时候,难题来了——那位女士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
格蕾丝听到这,悄悄地在约瑟夫耳边说道:“应该是前天报纸上那则寻人启事。”
“于是警察局只好给这位女士拍摄了一张照片,并把它刊登在了报纸上,寻找这位女士的家人。”欧文先生没注意到格蕾丝的小动作。
“啊,我看过那则启示,难道没有人过来找她吗?”又有人问道。
“这就是更奇怪的一点了,有两个男人过来寻找这位女士,并且都宣称自己是她的丈夫。”欧文先生下意识看向格蕾丝,期待着她的反应。
格蕾丝这时问道:“他们随身带了结婚证明吗?”
“他们都带了,不过两张结婚证明来自不同的郡,而且妻一栏的名字也不一样。其中一位先生带来的结婚证明是1850年的,这位先生名叫查尔斯·邓恩,他声称这位女士是他的妻爱丽丝·希尔,只不过两人结婚半年后,他的妻离奇失踪了。邓恩先生寻找了她一年多的时间,才在前天的报纸上找到了她,于是就赶紧去了警察局。”欧文先生说话条理清晰,听起来也让人心情舒畅。
“这么说起来,那位女士应该就是他的妻。说实话,如果走失的人不是我妻,我才不会找上一年呢!”那位年轻的会员又说话了。
“可是结婚证明上又没有照片,谁又能证明他说的是真的呢?除非他带了当初的主婚人和两名证婚人过来。”一位留着小胡的先生说道。
“事实上他确实带了当时主持婚礼的牧师过来,那位牧师在当地很有威望,不可能在这件事上撒谎。牧师看了照片之后,又去医院看望了那位女士本人,他告诉警察,他确实在1850年的三月份主持过邓恩先生和那位女士的婚礼。”欧文先生说道。
其他人纷纷开始抱怨。
“既然是这样,这个案根本没什么悬念。”
“它甚至不能被称为一件案。”
“天哪,我们居然讨论了这样一件平庸的小事,还花费了那么久!”
欧文先生抬起手,制止其他人无休无止的抱怨。
“还请听我接着说,虽然邓恩先生提供了证据,但是另一位先生,也提供了同样的多的证据。”
格蕾丝终于提起了精神。
“另一位先生名叫约翰·麦克尼尔,他声称这位女士名叫麦莉·纳尔森,两人是在1851年七月份,也就是去年夏天举办了婚礼。麦克尼尔先生也带来了当地很有威望的牧师,那位牧师也声称,自己去年七月份,为他们两人主持了婚礼。”
欧文先生说完了大概的情况之后,就指出了案件的困境。
首先,无论是邓恩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还是麦克尼尔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都是由当地神职人员颁发的,绝无造假的可能。
而且两人提供的结婚证明上,都显示,那位女士今年应该是刚好三十岁。
在1822年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完备的出生证明统计系统,这也是格蕾丝当初可以轻易女扮男装的根本原因。
因为她出生的那个年代,很多人都没有正式的出生证明,核查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警察局也没能找出那位女士的出生地,更别提核对她有没有其他家人和财产了。
他们甚至连她是不是英国人都判断不了!
其次,那位女士现在失去了记忆,有关这方面的医学,还十分不成熟,也没有医生可以一口咬定,那位女士到底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还是在装病。
现在医院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警方也没办法把那位女士的供词当做参考条件。
更别提那位女士现在也分辨不出来,哪位先生才是她的丈夫。
原则上,因为英国的离婚案件有限,那两位先生又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所以两人不可能冒充结婚证明上的名字,而是确确实实就是结婚证明上丈夫一栏对应的人。
而英国的离婚案非常有限,警察翻阅了档案之后,确定邓恩先生和麦克尼尔先生都没有离婚记录。
法院的法官们,有一部分人,认为那位女士就应该是邓恩先生的妻,因为邓恩先生的结婚证明时间更早。
另一部分法官则认为,谁也不能证明爱丽丝·希尔就是那位女士的本名,所以结婚证明也许根本就不能作数。
可是这样一来,其他法官又可以攻击麦克尼尔先生的结婚证明或许也不能作数。
两方法官辩论了半天,最后又发现了一个更加重大的问题,那就是那位女士是否有罪。
如果她本人根本没有失忆,而是故意和两个不同的男士结了婚,那么这位女士就犯了重婚罪。
可是,万一这位女士在1850年九月,也就是邓恩先生所说的失踪时间之后,出了某种意外,导致了失忆,从而使她以为自己并没有结婚,并在其他人的诱导下以为自己就是麦莉·纳尔森,那么她不仅没有罪,还有可能是被人欺骗的受害者。
这种情况下,有罪的极有可能就是麦克尼尔先生。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邓恩先生是个恶劣的丈夫,他虐待妻,并让妻出了意外,所以失去了记忆。
但是当时邓恩先生以为对方死了,比如那位女士被他推下悬崖,丢进海里之类的情况,邓恩先生害人之后就离开了现场,而那位女士恰好被某个旅行者救走,带到了某个地方,让她寄宿在某人家里,并且改了姓名。
那位女士在一段时间后开始了新的恋情,并嫁给了麦克尼尔先生。
之后那位女士在来伦敦旅行或者办事的时候,出了一些小意外,突发疾病,倒在了路边,再醒过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这样分析,有罪的人又成了邓恩先生。
现在,摆大家面前的,就是这样一道谜题。
那位女士究竟应该是哪位先生的妻?
他们三个人当中,又有谁是无辜的,谁是有罪的?
警察局现在对这件事一筹莫展,但又不能对这件事置之不理。
“你们应该也看见照片了,那位女士貌美非常,两位先生谁也不想放弃自己的妻。而那位女士却认为自己谁也不认识,对于自己可能要和其中某个人回家的事感到非常害怕。”欧文先生介绍完了所有的一切,期待地看向格蕾丝,“公爵夫人,您有什么看法?”
格蕾丝想了想,说道:“看来这次的解谜必须要在俱乐部之外进行了,比起坐在这里凭空猜测,我认为我应该去亲自问问三位当事人才行。”
她一边系好帽带,一边看向其他人,“不过这件事最大的难点是,我们很难判断哪个人说了谎。不能相信所有人,但也不能所有事都怀疑,这可真是难办。”
说完,她就和约瑟夫离开了俱乐部,往圣玛丽医院的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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