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灭门惨案
八月中旬的一天, 天气十分炎热。
伦敦的社交季即将进入尾声。
这一天,雷丁镇的一名屠夫正从肉铺走出来。
他刚刚结束了一天的工,给自己所负责的街巷的住户们送完了他们订购的肉类, 这会儿刚换上干净的衣服,准备家。
屠夫名叫罗伯特·格拉斯,是个勤劳肯干的中年男人,正值人生压力最大也最有干劲的年纪。
他的妻子已经怀孕八个月,再过一个月,他就要当爸爸了。
罗伯特怀这种迎接小生命的甜蜜心情,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卡丽莎!我来了!”
还没有到门口, 罗伯特就迫不及待地叫出了妻子的名字。
然而平时早早就会站在窗前向他挥手的妻子, 这次没有出现。
罗伯特有些疑惑,但又觉得,妻子可能是去了盥洗室。
于是他自己打开院子的门, 准备往房子里走。
时值盛夏,窗户是开的,隐隐约约之间,罗伯特感觉自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
血腥味, 屠宰场每天会有的味。
但是这味不应该出现在他的家里!
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罗伯特的心头。
他一个箭步走到台阶前,试图拉开房门。
门被从里面锁住了。
“卡丽莎!卡丽莎!”罗伯特头脑混乱地用蛮力硬拽了门手两, “快答我啊!亲爱的……”
紧接,他放弃了这个方法,转而跑到窗前,准备翻进屋里去。
血腥味越来越浓了。
罗伯特绝望又坚地向卧室的方向走去。
“哦!不!”
他扑通一声跪了地上, 崩溃地大喊大叫。
这是多么恐怖又让人难过的一幕啊!
他的卡丽莎!还有他没出生的孩子!
是谁?是谁做了这么残忍的事?
罗伯特仿佛听见了沉重的脚步声……
突然,剧痛让他惨叫了一声,随他的身体砰地一声倒在了地板上, 脑勺上流出的鲜血和他妻子的血液汇聚在一起。
他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最一个画面,是一只拿扳手的手……
……
三天,苏格兰场接到了报案。
由于这次的案子质恶劣,即使雷丁镇距离伦敦有四十英里,这件案子最终还是被交到了弗格斯探长的手上。
此可怕的案子,弗格斯探长当然不可能不向格蕾丝求助。
毕竟这种影响恶劣的案子,越早告破,受害者的数量就会越。
虽然母亲安妮对此表现了极大的兴趣,格蕾丝最终还是决不要带她一起去。
听了弗格斯探长大概的描述,格蕾丝就能猜到案发现场将是多么惨绝人寰,她可不希望自己的母亲看到这些。
在弗格斯探长向格蕾丝求助的一个多小时之,格蕾丝、公爵大人和弗格斯探长三人就出现在了去往雷丁镇的头等车厢,以最快的速度向案发现场赶去。
由于传递信件需要时间,而且报案的时间在午,弗格斯探长这件案子的时候,恰好是今天早上,雷丁本地的报纸上,已经刊登了这起惨案。
格蕾丝了火车,就在站台上买了一份报纸。
等到三人钻进一辆四轮马车的时候,她就抖开了这张满是油墨味的报纸,读起了今天的头版头条。
新闻的内容是这的:
“八月十八日午,雷丁镇警察局接到了一位士的报案。
该士声称,她在今天去教堂的路上,曾在一住户家附近闻到了一股恶臭,当其于午间和朋友聚餐结束返之时,该恶臭之气味仍未散去。
住宅附近,有无数苍蝇萦绕,恶臭难闻。因该街住房并不密集,左邻右舍相距很远,故而没有邻居发现异常。
该士心有不安,即刻去往警局报案,警方进入该住宅时,发现眼前之惨状令人震惊。
据本地警局的梅因探长所说,住宅内有三具高度的尸体,其中一男一应当是本地屠夫罗伯特·格拉斯与其妻子卡丽莎·格拉斯,另一具尸体则是卡丽莎腹中八个月大的男婴。
其中卡丽莎死状最为凄惨,据推测,卡丽莎应是生前被凶手剖开腹部,取出了腹中的婴儿。
她的丈夫罗伯特被钝器多次击打脑而死,婴儿则死于刀伤。
目前,改案件已转交苏格兰场,续进展,本报将持续跟进。”
格蕾丝读完报纸之,眉头就没有放松过。
她报纸递给公爵大人,自己则面色不虞地望向车窗外。
这时弗格斯探长说:“雷丁镇的人口不算密集,像格拉斯家的那种有独立院落的平房,是他那个阶层非常常见的住宅。他们这些人通常不住在小镇最繁华的地段,所以房子的分布比较稀疏,有的时候,一英里的街上,只有十几户人家。”
“这看来,即使格拉斯夫妇被杀的时候高声尖叫,也未必有人听得到,是吗?”
“那倒不至于,除非周围的邻居出去了。”
“这说来,卡丽莎很有可能是白天被杀死的。”格蕾丝记了这条线索。
因为最近天气炎热,验尸官判断的死亡时间可能会不准,格蕾丝只能通过这种基于事实的推理,来缩小凶手犯罪时间的范围。
格蕾丝马车的时候,看见几名警察正扶路边的大树,像喷壶一呕吐自己胃里的存货。
一名医生无奈地站在院子门口,低声抱怨,“们就不能帮我尸体抬到……”
“呕……”
答他的,是警察剧烈的呕吐声。
现场有多可怕,可想而。
格蕾丝不断地给自己做心里建设,然而正看到现场的时候,一股强烈的呕吐感还是催促她冲到了门外。
人在看到极端恐怖的场景时,会有强烈的呕吐感,果那场景恰好又十分恶心,这种呕吐感就会更加明显。
炎热的天气已经让尸体严重腐烂,但凶手的凶残,以及他给这家人造成的伤害,还是可以通过肉眼辨认出来。
在凶手的别上,弗格斯探长和公爵大人一致认为是男。
“以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这种虐待妇的案子,犯案的基本是男人,而且通常是年轻男人。当然,这算不上是证据,只是经验之谈。”
公爵大人此刻没工夫管这个,他正担忧地看格蕾丝,等到她停止呕吐,才扶她到外面的一张长椅上休息。
他对于凶手的别,有更加合理的解释。
“刚才我虽然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但还是看出了点问题。们应该也注意到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格蕾丝的脸色,确她没有继续呕吐的意思,这才继续说:“卡丽莎的尸体绝对比她丈夫和儿子的尸体要凄惨很多倍,换句话说,她的丈夫和儿子死得很痛快,只有她一个人遭受了很长时间的折磨。”
“从这一点来看,凶手很有可能仇视,或者仇视母亲这个群体。”格蕾丝用手帕擦了擦嘴角,说。
随她向路边一个小男孩招手,请他帮忙去附近的住户那里要一杯水过来。
小男孩接过银币就赶紧跑进了一个邻居家里,拿一个玻璃水杯走了出来。
漱口之,格蕾丝说什么也没办法再进去看看了。
说实话,果单纯是死相凄惨的尸体,格蕾丝倒不是不能忍受,然而腐烂的气味,配扭动的蛆虫,即使再怎么忍耐力惊人的人,恐怕也很难立刻接受这种冲击。
从这个角度来看,刚才那名医生……
是个狠人。
格蕾丝水杯还给小男孩,随说:“我想我还是等等医生的验尸结果吧!至我没办法坚持到自己找到尸体所有的疑点的时候。”
验尸这种事,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
不过在此期间,格蕾丝当然不可能什么不做。
她去了格拉斯家斜对面的邻居家,准备打听打听这对夫妻平时的为人,借以判断仇杀的可能。
这是唯一一栋距离格拉斯家于五十码的房子,房子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长得瘦小佝偻,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
格蕾丝百分之百确,这个人不可能是凶手。
因为眼前这位老人,眼睛患有轻度白内障,耳朵也不大好使,体力更是没办法支撑他完成杀人的举动。
格蕾丝用自己最大的音量说了好几遍,这位老人才听清她的目的。
“是说罗伯特?我看他长大,他出生的时候,我已经搬到这好几年了。”
虽然耳朵不灵光,老人还是了格拉斯一家的死讯,毕竟这桩惨案简直是近几年最耸人听闻的案子,周围人的议论,他不可能一句听不见。
当格蕾丝问他格拉斯一家为人怎么的时候,老人告诉她,罗伯特是个温和的年轻人,平时和邻居们相处也很融洽,只不过他为人比较沉默寡言,因此很邀请别人去家里做客。
正因此,这起案子才会这么久才被发现。
根据老人所说,罗伯特的妻子卡丽莎也是那种贤妻良母型的人,平时和其他人相处的时候也从不会与人起争执,夫妻两个是那种平和的格,因此从来没有过什么仇人。
而且卡丽莎没出嫁的时候,家里离这里也不算太远,他们这些邻居也她结婚前是怎的人,更她在和罗伯特结婚之前,并没有和其他男人过多来往,更不可能致使认识的男人因为嫉妒等原因,对她和她的家人痛杀手。
总的来说,这两夫妻就是两个老好人,既没做过亏心事也没得罪过什么人。
看起来,凶手应该就是一个对无辜的人手的变态杀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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