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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死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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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公爵大人,格雷厄姆!我们可是好久没见面了!”

    公爵大人和格蕾丝一下马车,弗格斯探长就从院子里冲了出来。

    院子占地大约有一英亩, 根据奥利弗夫人所说, 这个院子原本是某个乡绅的度假别墅。

    由于这里相对荒凉, 那位喜新厌旧的乡绅很快就把他卖给了一名商人。

    院子长约有八十码, 宽约五十码。

    “原本我打算把这里买下来,把那栋三层别墅里的房间做一些分隔, 改造成四人宿舍,这边还有马厩和洗衣房, 也可以改成孩子们的教室和妇女们的工作室。”奥利弗夫人在一看见院子的时候, 就对这里今后的安排做出了许多设想。

    说完这些,她叹了口气, “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变得希望渺茫了。”

    她看向格蕾丝和公爵大人, “说实话,我也是个贪心的人, 现在要让我去看那些更小的院子, 我的心里总有些不平衡,你们能理解我的感受吧?”

    格蕾丝好说话的点了点头, “确实如此, 不过,我们最好先去看看尸体。”

    她停顿了一下, 问道:“这是否会让您感到害怕?如果是的话, 我想您最好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我们和弗格斯探长一起去就行了。”

    “哦,那倒不用,我今天早晨已经看到那具尸体了, 说实在的,那看起来不算吓人。”奥利弗夫人今年已经有四十五岁了,她的丈夫已然去世十年之久,这段时间足以让她经历许多磨难,使她变得更加勇敢。

    弗格斯探长对此未置一词,毕竟奥利弗夫人也是尸体的发现人之一——至少比他们这些警察发现得要早一些。

    “死者的身份我们已经查出来了,是下议院的一位议员,查尔斯·布朗,今年三十四岁。”

    说着,弗格斯探长拿出一个造型简洁的银制名片盒,“这东西就在尸体的口袋里,里面装着的就是布朗先生的名片,我们派人找到了他的家人,很快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几人说着话,就到了布朗先生陈尸的地方。

    他的尸体一直放在这里,即使是警察来了,也没有挪动。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布朗先生所在的位置,是在院子里的一棵大树底下,因而十分阴凉,反倒是比把他抬到屋子里要好上那么一点儿。

    布朗先生是面朝下倒在地上的,一只手还抓握着自己腹部上的衣服布料,似乎死前经受过不少痛苦。

    弗格斯探长挥了挥手,就有两名警探上前,把尸体小心地翻转了过来。

    紧接着,他叫来了一名当地的医生,请他向格蕾丝复述一遍尸检的结果。

    那名看起来五十岁有余的医生身上有着名医特有的严谨气质,说话也力求准确,只不过他似乎患了感冒,说话时鼻音很重。

    “我在今天上午十点半的时候,对这位先生的遗体进行了检查。”

    他的手指轻轻拨开布朗先生的下眼皮,说道:“这位先生应该是患有严重的黄疸病,这种病一般是由肝病引起的,他的死亡时间在昨天凌晨一点钟到三点钟之间。”

    尸体的眼白和下眼睑都呈现出一种类似橘子皮的、不正常的黄色。

    根据医生所说,肝病患者因为肝功能出现了损伤,会导致胆汁产生变化,从而让人的皮肤变黄。()

    布朗先生的症状就非常典型。

    而且他死前紧紧捂着腹部,很有可能是因为身体里的器官出现了剧烈的疼痛所致。

    然而格蕾丝蹲下去查看的时候,总觉得有一股蒜味从死者的口腔里飘散出来。

    一位议员每天要和很多政治上的伙伴会晤,吃有蒜味的东西显然是不太合理的。

    尤其英国人在外非常注重体面,议员们更是其中之最。

    她将疑问提了出来,并且以当初自己和公爵大人所侦办的砒·霜中毒的案子举例,询问医生布朗先生有没有可能是中毒而死。

    已经年纪不小的医生对于自己在细节上的失误感到无比尴尬,当即表示要提取布朗先生的胃液,做一些化学检验。

    等他急匆匆的走了,弗格斯探长才说道:“这位医生的鼻炎似乎很严重,不过说实话,你来之前,我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你真的觉得他是砒·霜中毒吗?”

    “不,我也不是很确定。说实话,我甚至不太确定那是蒜味。”格蕾丝抬头向公爵大人确认,“上次的气味虽然浓烈,但远远没有这次的刺鼻,不是吗?”

    “的确如此。”公爵大人对她的看法给予了认同。

    格蕾丝蹲在尸体旁,继续检查。

    当她将死者的衣袖往上卷起的时候,看到了一些不太寻常的痕迹。

    “好像是女人指甲的抓痕。”公爵大人说道。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确信男人不会留这么长的指甲。

    而且这些抓痕里,有一个半月形的痕迹,位置在两道抓痕中央。

    这说明这个半月形的伤痕不是小拇指的指甲留下的痕迹。

    但是从半月形伤痕的宽度来看,这片指甲的宽度恐怕连三分之一英寸(约084厘米)都没有。

    公爵大人还没见过哪个成年男人的指甲长得这么小。

    这时一直在一旁安静观察的奥利弗夫人神色里有一分不自然,她迟疑地开口问道:“弗格斯探长,我想知道,布朗先生是否已经结婚了呢?”

    弗格斯探长嘴唇上面的八字胡抖动了两下,用一种探究的目光打量了奥利弗夫人一眼,“据我所知他至今未婚,布朗先生是下院议员,单从这一点,您应该也知道,他并非贵族出身。中产家庭出身的年轻人,想要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还是相当困难的。”

    由此可见,这位布朗先生是那种先立业后成家的男人。

    “不过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问?”

    奥利弗夫人伸出自己的一只手,说道:“这可能有点失礼,还请您别介意。”

    说完这句话,她就摘下了一只手套,露出自己的右手。

    “您看,这是我的手指甲。我很确信,那些和我同处一个圈子的女士们基本都是这样,我们的手指甲修剪得很圆润,而且并不长。”

    她很快又把手套戴了回去。

    这个动作提醒了格蕾丝另一件事,如果没有亲密关系,有哪位男士能接触到女士不戴手套的手呢?

    而且奥利弗夫人所给的暗示已然足够明显。

    她不愿意亲口败坏一位议员的名声,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位议员最近做了一些不光彩的业余消遣。

    而且看他手上的抓痕,这位先生在床上的时候,很明显并不像他在议会时所表现得那么文质彬彬。

    弗格斯探长也听出了奥利弗夫人的潜台词,因而嘴巴忍不住往一边撇了撇。

    之后,格蕾丝又在尸体的另一只手上发现了一小块伤痕,伤口很小,而且看起来并不规则,很像是磕在什么硬物上留下的伤痕。

    格蕾丝缓缓站起身,说道:“死者身上还发现过其他物品吗?”

    “当然,跟我过来吧,那些东西都被我放在了别墅的一楼。”

    几人就这么走进了别墅。

    别墅里并不干净,因为许久没有人居住,空气中弥漫着灰尘,让人鼻子发痒。

    弗格斯探长先是嘲笑了一下现在某些官员人前人后的两副面孔,然后又说道:“我今天要和我手下的警员一起留在这里。那群人说这里有鬼魂出没,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在搞鬼!”

    可以看出,弗格斯探长对所谓的“不详”传言也是一个字都不相信。

    “布朗先生的随身物品就在这了,一个金怀表,配着简洁的阿尔伯特式表链,上面挂着一个雪茄切割器、一盒精致鸦片膏,不过好像并没有食用或者吸食过的痕迹、一个装着两支雪茄的袖珍烟盒、还有一张奇怪的地图,上面没有标明任何我知道的地名、最后是几张纸钞和几枚硬币。”

    格蕾丝观察着这些摆放成一排的随身物品,拿起那张“地图”看了一眼。

    “……”

    说实话,这张纸被说成是地图,简直是对它身份的极大抬举。

    因为这张纸上只画了一个有三个分支的分叉路,然后在中间的那一条路上画了一个像是山洞的地点,除此之外,这张纸上没有任何其他信息。

    如果不是出现在布朗先生的尸体上,这张纸恐怕会被当成孩子的涂鸦,永远也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不过以布朗先生的身份,带着这么一个东西在身上,实在是匪夷所思。

    “布朗先生的身上似乎少了一样必需品。”公爵大人说道。

    “至少对于一个吸烟的人来说是这样。”格蕾丝看着桌面,赞同地说道。

    布朗先生带了两支雪茄,也带了雪茄切割器,那么这两支雪茄如果不是给他自己准备的,可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但是他的身上显而易见地少了一样东西——火柴。

    “你们是说火柴吗?如果他经常来这的话,不带那东西也情有可原。”弗格斯探长的手往外指了指,“就在那边,不是特别远的地方,就有一家火柴工厂,还有不少小孩在这附近卖火柴。”

    不过这附近除了这栋宅院的主任之外,很明显没有什么身份显赫的人,值得布朗先生多次来这里与之结交。

    布朗先生本人是否知道这里有个火柴厂,已经随着他的死亡,成了一个难以验证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黄疸以皮肤及眼白的黄色素沉着为特征,一般是得了肝病的一个征兆。它是因为胆红素浓度的增加而引起的,胆红素是人体内的红血细胞代谢后产生的一种废物。红血细胞在人体内不断被取代,老的细胞被肝脏代谢后变成胆红素,然后被输送至胆管,最后随粪便排出。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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