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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小小福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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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亚马逊巨人女皇’表演多久了呢?”

    “她应该已经表演了快十分钟了, 再之后就是‘青蛙男孩’上场了。”

    格蕾丝记下了他的口供,之后就放他回去休息了。

    “贾尔斯夫妇应该不是因为看到‘亚马逊巨人女皇’才走的,如果是因为她, 十分钟之前他们就应该离开。”公爵大人话锋一转, “他们会不会是因为看见了‘拇指上尉’,才离开了剧院呢?”

    毕竟“狗脸男孩”之前也已经上台表演过了。

    既然贾尔斯夫人往台上指了一下, 那么她很有可能就是从幕布的缝隙里看到了“拇指上尉”。

    “拇指上尉”如果真如他自己所说的, 已经有三十五岁,那么在来到马戏团之前,他的确有可能认识贾尔斯夫妇。

    剩下的演员没能给格蕾丝提供什么有用的情报,或者说马戏团里的演员互相之间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以至于“拇指上尉”惨死之后,所有人都表现得无动于衷。

    “真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艾迪探长为马戏团成员们的冷漠感到绝望, “他们少说也认识几年了, 居然没有一个人为‘拇指上尉’感到难过!”

    几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 艾迪探长就开始大声嚷嚷。

    不过格蕾丝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了。

    人们常常以为, 有过类似遭遇的人会互相理解、同情,然而事实并非总是如此。

    陷入绝望的人是不会互相舔舐伤口的, 就像贫穷的地方总是犯罪率更高一样。

    当一个人的生活没有希望的时候,他们往往是不会考虑别人,更不会考虑什么虚无缥缈的感情的。

    回想起“狗脸男孩”的表现, 或许对他来说,他的朋友“拇指上尉”能够离开这世界, 反而还是好事一桩。

    因为他再也不需要用自己畸形的身体取悦他人,不必被别人嘲笑为怪胎、丑八怪。

    至少以“狗脸男孩”的角度来看,这或许算得上是一种解脱。

    中午了,曼哈顿五点区人来人往, 从工厂里涌出来的工人,像动物一样闹哄哄地挤进附近的廉价咖啡馆觅食。

    还有一部分人,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压扁的干面包,然后花上两美分买上一杯和白开水差不多的茶,就那么把面包勉强冲下肚子,一顿中午饭就算吃完了。

    可以想象,在这种缺少营养的情况下,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拿到的钱还不够养活孩子和填饱肚子,有那么多人选择走上街头,成为一个犯罪分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个人吃不饱的时候是很难拥有较号的道德感的。

    问题在于,在五点区密密麻麻的人群当中,到底是谁,残忍地杀死了贾尔斯夫妇和“拇指上尉”呢?

    格蕾丝站在街道中央,感觉到一阵迷茫。

    “让开!你这家伙疯了吗?”

    一辆疾驰的马车上,车夫大声咒骂着。

    公爵大人一把把格蕾丝拉到身边,手紧紧地攥着她的手腕,“你还好吗,格雷厄姆?”

    “哦,哦,我没事。”格蕾丝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恐怕我们要明天再见面了,艾迪探长。”公爵大人不容置喙地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当然了,他的手就那么一直抓着格蕾丝的手腕,根本就没有放开的意思。

    恰好艾迪探长这会儿正想去找死兔帮的麻烦,于是非常痛快地和格蕾丝几人说了再见,风风火火地往死兔帮所在的方向去了。

    公爵大人看着他的背影,非常不积口德地说道:“这种跑来跑去的活计还是适合艾迪探长这样的人,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格雷厄姆。”

    瞧瞧都累成什么样了?

    在马路中央精神恍惚!

    如果我今天不在这,真不知道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

    那个大块头很有可能连脑子里都是肌肉,格雷厄姆怎么能跟他一样,像头牛似的四处乱跑?

    那会累坏他的!

    公爵大人不会知道,就在刚才,格蕾丝突然想通了一件事,以至于一时有些晃神。

    贾尔斯夫妇或许真的抛弃过一个孩子,只不过被抛弃的那个不是安东尼,而是另外一个。

    一个身体有残疾的、畸形的孩子。

    一个会让他们在社交圈蒙羞的孩子。

    “拇指上尉”真的有三十五岁吗?

    一个侏儒的年纪,是很难通过外形来判定的。

    而“拇指上尉”如果真的很小就被抛弃了,那么以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经验,自然要比同龄人老成。

    格蕾丝自己现在还没到十九周岁,就可以四处奔走,甚至漂洋过海来谈生意。

    有些贵族家的小姐少爷,甚至不知道洁牙剂是仆人挤在牙刷上,而不是牙刷上自动冒出来的。

    这种荒诞的差别虽然是极端个例,但是这同时也证明了,“拇指上尉”很有可能比他自己说的要年轻。

    贾尔斯夫妇四十多岁,却仅仅有一个四岁的小儿子,这件事放在这个年代,可是极为罕见的。

    “我们先回去吧,格雷厄姆。”

    查尔斯医生已经招手叫来了一辆四轮马车。

    格蕾丝心事重重地进了马车,一路上都在想着之前的问题。

    她到了别墅之后,就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房间。

    就在她思考着案情的时候,别墅里,或者说别墅的花园里,却发生了一件让公爵大人始料未及的事。

    亚当正在和旁边邻居家的一个女仆聊天。

    那个女仆是个黑人小女孩儿,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和亚当差不多。

    这名女仆正趴在篱笆上面,请亚当教她识字。

    她手里拿着的,是最近主人家里的一位英国客人随手丢在茶几上的杂志。

    根据那位女士说,这份杂志是她在轮船上拿来消遣的。

    亚当拿起那份杂志的之后,翻了翻里面的报道,准备挑选一篇词汇量少,用词简单的文章,来教他的新朋友。

    然而当他翻到广告页的时候,一个占据了半个版面的广告映入了他的眼帘。

    上面的“一便士侦探”和明晃晃的“伊登庄园”,让他想要把这件事联想到别人身上都不可能。

    但是他十分确定,他的老师克里斯蒂先生绝对不会发这种广告。

    亚当把这份杂志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确定这是一本英国主妇经常会读的家政周刊。

    他手里的这一本,是今年一月份发行的。

    趴在篱笆上的小姑娘终于有些不耐烦了,于是扯了扯亚当的袖子。

    亚当这才回过身来,心不在焉地给她付了几篇文章。

    最后他用自己下午茶的点心,向小女孩换来了这份杂志,把它送到了格蕾丝面前。

    “你是说,有人替我在杂志上登了广告?”

    难道是妈妈?

    不!她可不喜欢我总是搅在那些杀人案里面。

    是爸爸?

    格蕾丝歪着脑袋,很快又否定了这个猜测。

    她的父亲康斯坦斯虽然是个爱女儿的好父亲,但格蕾丝同时也明白,他的父亲不会这么心细。

    更何况父母远在伦敦,格蕾丝不提的话,他们又怎么会想到她不经常接到委托呢?

    格蕾丝瞥了一眼广告上面的地址,忽然明白了是谁主导了这件事。

    伊登庄园是公爵大人的地盘。

    除了他以外,没有其他人敢如此放肆,胆敢直接把“一便士侦探”的住址写成“伊登庄园”。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说这是感天动地兄弟情似乎也有点不太符合实际。

    格蕾丝终于意识到,她和公爵大人的相处方式,几乎完全不像是主仆。

    晚餐时分,她频频用探究的目光扫视着公爵大人,导致对方整个晚餐时间都坐立不安。

    公爵大人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他的晚礼服不太合身。

    又或者乔治给他新配的领带有些太花哨了。

    当格蕾丝第四次用那种眼神盯着他的时候,公爵大人终于忍不住放下了刀叉。

    “发生什么事了吗,格雷厄姆?”

    亚度尼斯站在格蕾丝身后,眼睛抽筋似的给公爵大人打眼色。

    大人!

    大人!

    广告的事露馅了!

    天知道亚度尼斯刚才在仆人房看到亚当拿着那份杂志自言自语的时候有多么心急。

    他想冲到公爵大人面前告诉他这件事,然而餐桌早就已经摆好了,公爵大人也进了餐厅。

    最重要的是克里斯蒂先生那一脸探究的样子!

    公爵大人终于意识到了有什么事情不太对。

    他惊恐地看向亚度尼斯,回忆着自己做过什么“亏心事”。

    啊!

    广告!

    时隔几个月,广告费的支出对于公爵大人来说又是那么微不足道,导致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可是格雷厄姆是怎么知道的?

    这里可是美国!

    “非常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大人。”格蕾丝说道。

    “我……我……格雷厄姆,他们之所以不敢来找你,完全是因为你把所有的案子都完成得太出色了。实际上、实际上那些广告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巴贝特太太完全是……”

    “巴贝特太太?”

    看来广告去年十月份就已经开始刊登了,而且还不止是一家报社。

    喜欢上一个侦探,尤其是一个女侦探就是这一点不好。

    一旦你有什么话稍微说漏了嘴,她就能帮你补上全部的事实。

    公爵大人心底万分忐忑,生怕格蕾丝窥破他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格雷厄姆会不会觉得厌恶啊?

    哦,不!

    他不会猜中的!

    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公爵大人几乎一宿没睡,于是等他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上午九点。

    他慢吞吞地撑起身体,余光瞥到了一个红色的小东西。

    嗯?

    室内柔和的阳光下,公爵大人的床头柜上,有一只做得惟妙惟肖的小狐狸玩偶安静地站在那里。

    公爵大人几乎一眼就看出来,这只玩偶,是按照福克斯的样子做成的。

    那一瞬间,公爵大人感觉到了什么叫“高兴得快要升天了”。

    那是格雷厄姆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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