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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致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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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沃微笑, “你真聪明。”

    “你要去哪儿?”

    “我不能告诉你,这是为了保护你。”他双手握住她双手,吻她手背。“别担心,卫斯理已经为我安排好了。我躲开一阵子, 或许一年,或许半年。我不能给你写信, 但我会记着你, 想念你,爱着你。我现在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了,你别总觉得我还是个男孩,我会长大的。你……你会等我吗?”

    “我会等你回来。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别英年早逝了。”

    他放松了一些, 欣慰的笑了,“等着我, 这是我对你的唯一的要求。”

    爱丽丝垂下眼帘, 笑了一下, 又抬眼看他,“伊沃, 不管你要去哪里,记得回来,好好的回来。”她凑近他,轻轻的吻在他唇上。

    伊沃还是不太会接吻, 吻的很小心又青涩。

    他没法掩藏笑意, “我得走了, 趁着人多。”他温柔的吻了一下她额头。

    爱丽丝回到楼下,有些心神不定。

    她担心伊沃的安全,他不告诉她要去哪儿是对的,她知道的越少越好。

    他居然成了调查记者!

    这可让她惊讶极了。

    他一直就是个百事不愁的受宠的宝宝,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有阴暗面的,当初小托马斯失踪的事情让他大为受惊,她提过要做调查的事情,应该将这种耸人听闻的罪行公之于众,但也提到这事太过危险,必须要伪装,并且做好万全的准备,包括找好退路,躲避犯罪分子的报复。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定决心去做卧底,但看起来,甚至可能在返回英国的船上就开始准备了,他体重突然大减,很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的相貌大改,断食减重;还可能蓄了胡须,毕竟一副眼镜可能不能改变你的相貌,但一副大胡子可就会让你判若两人了。

    她还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这么有毅力!

    对,还有之前他拼命想从父母的监-禁中逃跑,甚至到了爱尔兰都能逃回来,那时她就该知道的,他要是想做一件事情,就一定会努力做到。

    他是个很有毅力的男人。

    她不想他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死掉。

    她得相信卫斯理会安排好一切,卫斯理跟奥利弗差不多,不够机敏,但做事稳重,一切都会考虑清楚。她不能问卫斯理他去哪儿了,不能跟他联系。他会想着她,她也同样想念他。

    跟盗尸贼和杀人犯打交道可不容易,他们出生底层,受教育程度不高,粗俗,只认钱,其他什么都不认,必须十分小心。之前伊沃还能跟父母姐姐去纽斯特德庄园,调查报告刊登之后,他就得出去避避风头,以免哪天横死街头,也不能连累父母姐姐,和他喜欢的女孩。

    她觉得心里慌慌的,总不太-安稳。

    舞会结束回家的路上,下雨了。

    爱丽丝望着拍打在车窗玻璃上的雨水。

    安娜表姐问:“你怎么了?今晚你好像不太高兴。”

    “没有不高兴,只是心里有事。”

    “在想什么?”

    “想——将来,未来。”

    “说说看。”

    “个人的将来,世界的未来。100年以后,英国是什么样子?世界是什么样子?200年以后呢?会有人记得我吗?我想让别人记住我,200年以后,说不定会有学生上课学到我的,然后会怒骂:鬼知道这本书有什么中心思想批判了什么社会现象!”

    安娜表姐微笑,“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可我不会知道,那时候我早就死了,变成了棺材里的一副骨头。”

    “人总归有一死的,这不可怕。”

    爱丽丝沉默了一会儿,“妈妈说,我应该结婚、生孩子,这样,我的生命就在孩子身上延续下去了。可我觉得不需要,我的就像我的孩子,要是100年后、200年后,还有人会看到我的,这就是我存在的价值了。”

    《以父之名》在9月底正式发售。

    奥斯汀与费列罗出版社的铺货渠道这几年做的很好,英国本土4个地区、几乎所有海外殖民地、飞地,全都铺到了。因为运输的问题,英国本土最先上市,其后是欧洲几个海外领地、亚洲殖民地,百慕大群岛、上加拿大等。

    《以父之名》十分巧妙的将宗教、神秘主义、秘密社团、逻辑与演绎推理、复仇和爱情结合起来,元素看似多而不乱,故事紧张刺激,情节十分曲折,引人入胜。

    人们之前从来没有看过这种故事性极强元素丰富的,尤其是带有宗教元素,人们成长在圣经故事中,生活在宗教环境下,对有关宗教的故事很感兴趣,尤其写的这么惊心动魄,让人只想在拿到书后里连夜看完。

    爱丽丝给安娜表姐和克莱尔念书,就连安娜表姐这种对什么事情都不太感兴趣的人,都想赶紧知道故事的后续,还很认真的跟爱丽丝和克莱尔分析剧情和人物。

    她认为玛利亚娜太聪明了一点,在男人面前也过于聪明。这可能会让男人觉得她有点——不太温柔?或者说,太“另类”。

    “可为什么女孩就必须要‘温柔’呢?而且,聪明与温柔并不是对立的,男人要是害怕女人会太聪明,岂不是

    说明他们知道自己没法那么聪明?”

    逻辑没毛病。

    “可这样她会很吃亏,男人们宁肯去娶一位温顺听话的小姐。快告诉我,那位韦斯顿先生是不是爱上了玛利亚娜?”

    “不行,你得等我慢慢念,我不能这么快就告诉你。”

    “我喜欢韦斯顿先生,他看起来是个好人,还是个聪明人,他能帮助玛利亚娜。”

    克莱尔忙说:“我也喜欢韦斯顿先生,他真的很好。”

    克莱尔15岁了,也到了憧憬爱情的年纪。她是个乖巧的孩子,也是在贝克尔夫人那儿接受的淑女教育,养母安娜对她跟亲生女儿并没有分别,她自己也知道。爱丽丝就觉得克莱尔是那种母亲都想要的完美的女儿,懂事又听话,学什么都很努力,她唯一庆幸的就是奥斯汀太太见安娜表姐的机会不对,不然准会用克莱尔来数落她,气恼她不够听话顺从。

    等到上市后,一些评论杂志和报纸上的书评都开始讨论这本信息量很大的。一些书评认为这是自哥特之后兴起的另一个流派,但对作者要求很高,作者必须要有丰富的宗教知识、秘密社团知识——虽然这个没人知道真伪、还要有流畅的剧情安排能力,本身所使用的写作技巧已经臻于完美,是目前为止alice leigh最好的一部作品。

    另一些书评认为中对共济会的描写太荒唐而匪夷所思,共济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社团,很多知名人士都是共济会成员,包括已故的牛顿爵士、哥白尼、欧洲各国的一些王室成员等;罗马天主教廷拒绝承认共济会是一个宗教派别,斥之为“非正统”。但作者处理的很巧妙,没有否定共济会,也没有赞美共济会,基本保持中立,于是共济会成员没有人激烈的反对这本。

    至于罗马教廷,英国人并不在乎。

    《以父之名》的销量很不错,一个月就卖出将近3000本,定价稍贵,28先令。现在1英镑是24先令。

    但这还比不上拜伦的《恰尔德·哈罗德游记》的销量。

    这本诗集没有《以父之名》字数多,页码也少,但定价居然高达30先令,因为里面插入了多幅插画,可以说是图文并茂。同样是先做广告,预订不算多,只有100多本,但12月初正式发售后,前3天的销量竟然有1000本之多。

    一时间,伦敦纸贵,上流社会的绅士们人人都在说《恰尔德·哈罗德游记》。

    《恰尔德·哈罗德游记》是拜伦第一次用“lord byron”的真名出版的作品,之前那本稚嫩的写满了小黄诗的诗集被收回,1809年出版的《英格兰吟游诗人和苏格兰评论家end stch reviewers》是匿名,但后来被人认为是拜伦写的,因此被骂的很惨。

    《恰尔德·哈罗德游记》可算让他来了个绝地大反攻,评论家们忘记了就是在两年多以前,他们可是把拜伦的诗批判得一钱不值的。

    评论杂志和报纸上充满了对这部诗集的溢美之词,纷纷称赞拜伦的诗歌优美自然,充满了光辉灿烂的思想,描绘了一副异国画卷。还都兴致盎然的猜测,扉页上的“致爱丽丝”到底是哪位小姐。拜伦的亲戚里没有叫“爱丽丝”的女孩,他认识的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里,最有可能的就是奥斯汀出版社老板的小妹妹,爱丽丝·奥斯汀。

    突然之间,拜伦发现自己成为了全国知名的新兴诗人。

    突然之间,爱丽丝发现自己跟拜伦绑定了,一波绯闻迅速传开。

    爱丽丝要气死了。

    拜伦还懵懂不觉,“这不好吗?奥斯汀先生同意了的。”

    “不好!你怎么不问问我?”

    “问你?那就不是惊喜了。你不喜欢吗?我以为你会高兴。”

    “这样别人很容易就知道是我,我不想以这种形式跟你的名字连在一起。”

    拜伦怒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跟我的名字在一起很丢你的脸吗?”

    “谁叫你不先问问我的意见?是不是我想什么你根本就不关心?”

    “我又不知道它会卖的这么好。”他委委屈屈的,“我原本以为顶多卖个几百本就算很多了。”

    “跟销量有什么关系?”爱丽丝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气呼呼的,“这样别人会以为我们就要订婚了,妈妈问起来,我要怎么回答?说,噢,亲爱的妈妈,不用担心,我跟乔治只是情人?妈妈非得打死我不可。”

    她嘟着嘴,气鼓鼓的坐在沙发上,手臂抱在胸前。

    “那也不错。”他挨着她坐下,亲昵的摸了摸她的脸。“这样那个年轻的戈登就不会总来找你了。”他指的是查尔斯·戈登。

    “那你就错了,他会觉得我更迷人了,因为我是你的情人。”整个夏天,查尔斯·戈登大概保持了每周拜访她一到两次的频率,跟她在一起读书、看报纸,在附近的公园散步,爱丽丝有时候会留他吃正餐,出去看了两次舞台剧,就是普通约会的年轻男女的通常活动。

    “他吻过你吗?”

    “没有,他太害羞了。”

    拜伦啧啧摇头,“那多没劲!”他捧起她的小脸,细密的吻她。

    她不耐烦,推开他,“你知道我的名字不能总跟你在一

    起,这样不好。”

    拜伦不悦的跳起来,“有什么不好?你担心什么?担心你的名誉吗?可未婚的小姐们担心名誉是因为那样不容易找到满意的丈夫,你既然不想结婚,担心什么名誉?你又不在于什么虚伪的名誉!”

    “你这人好奇怪啊!谁告诉你我不在乎名誉?我不想有人在背后说的坏话,说我找不到丈夫,只能做你的情人。”

    拜伦冷笑,“那你不妨在《伦敦晨报》上发布一个公告,说你拒绝过很多人的求婚,就是不想结婚。”

    爱丽丝连白眼都不想翻,“别瞎说了。”

    他哼了一声,“反正书都卖出去上千本了,你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无耻!”

    “虚伪!”

    查尔斯·戈登9月底回了剑桥大学,每周给她寄2、3封信,什么都跟她说。他当然知道拜伦与她少年时就相识,“致爱丽丝”到底是给谁的,他一想就明白了。于是,他给她写了一封对他来说前所未有的充满炽热爱恋的情书,觉得自己疯狂的爱上了她。

    爱丽丝想,这就是恋爱中的错觉,不分男女都是这样,如果你的恋人被其他人爱着,那你就有了危机感,会想要急切的确认恋人的感情,对恋人的爱也会骤升好几个等级。

    她现在每周都能收到很多信,奥利弗每周一封信;卡尔文·玻西的信不多,但有时候会一下子寄过来好几封信,可能是因为在忙着工作,写了信不能及时寄出;加百列·贝尔尼松也差不多一周一封信,法国男人超级会说情话,每次写的信都非常炽热,有时候还很露骨,他知道她法语学的很好,于是都是用法语写信。

    拜伦也给她写信,她不能每天过去找他,他隔三差五的打发仆人给她送信,还给她送礼物,乱七八糟的小礼物送了很多。

    格兰特7月底就回了美国,风帆客船现在从欧洲到北美的行船速度大概是35天左右。安全返家之后大概一个月有2、3封信,说他回了离开7年的家,小妹妹快要结婚了,他惊讶极了;邓波儿先生不赞同他去探险,但他决心成为了不起的探险家,准备明年到华盛顿和纽约去寻找投资人,先去密西西比河流域进行一次小范围的探查行动;他得找到一批靠谱、有经验的队员,还希望能找到有战斗经验的退伍军人,以保证探险队的安全。

    朱利安跟小妻子玛利亚在牛顿庄园住着,整天忙着带小妻子到处玩,其乐融融。

    埃文·福尔摩斯得到了邦德菲尔德男爵承诺的教区,一年收入能有1000英镑,不过现在他还没有去教区,教区的牧师要后年才退休,于是他还可以浪两年,可能会用这两年时间寻找一个合适的妻子。

    埃文来伦敦拜访过爱丽丝和奥斯汀太太,对安娜·奥斯汀很有好感,认为她适合成为牧师的妻子,但安娜对他不感兴趣;埃文只好来问爱丽丝,说要是他向范妮求婚会不会如愿。爱丽丝说你莫不是傻了?安娜拒绝了你,范妮怎么可能同意?你还是哪凉快去哪儿吧。

    她和拜伦之间的传闻没用多久就传到了奥斯汀太太耳中。

    于是,奥斯汀太太来了伦敦。

    妈妈不常到她的住所来,所以爱丽丝还挺紧张的,东拉西扯说了很多废话,就是希望打岔,假装某件事情不存在。

    奥斯汀太太没有当着远亲的面问女儿,等上楼到了爱丽丝的房间,才问:“你跟拜伦到底怎么一回事?你知道外面现在传成什么样了吗?”

    “传什么呀?他没结婚,我也没结婚,这超过3句的。”

    奥斯汀太太哼了一声,“你们要是闹得像那个——那个珀西·雪莱一样,可就晚了!我决不允许奥斯汀家出什么私奔的丑闻。”

    “雪莱家的男孩是因为他父亲不同意,他才会私奔,他那叫叛逆,我又不愁你不同意。拜伦没有父母,就更没有什么人能拦阻他了。”珀西·雪莱8月份跟16岁的亨利叶特·威斯布鲁克私奔了,这事儿可是在伦敦沸沸扬扬的传了很久呢,雪莱男爵气得差点心绞痛,威斯布鲁克先生虽然不是贵族,但在伦敦有很多产业,是个成功的商人,有头有脸,这桩私奔丑闻让两家都狼狈不已。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跟lord拜伦很快就会订婚?他应该向你求婚。他求婚了吗?”

    “妈妈,别说这个了行吗?”

    “不行。”奥斯汀太太铁了心了要问个明白,“他要是还没有向你求婚,那就叫亨利去跟他说。”

    爱丽丝忙说:“这都怪亨利!他要是不同意乔治在扉页上写那两个词就没这回事了。”她忽然怀疑,难道亨利哥哥阴险的以此来让她和拜伦的事情公开?亨利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她突然心里有点慌。毕竟她不觉得跟拜伦之间的关系有什么问题,但哥哥和母亲肯定都不会同意,会想让他俩尽快结婚。

    失算了!她懊恼的想。亨利这个坏哥哥!

    “我看亨利办得不错,要不逼你,你就总是说‘哎呀,妈妈,我还不想结婚’。家里有一个凯茜就已经让我伤透了心,我不允许你胡闹!”

    爱丽丝头疼……这事还真不好办!拜伦其实也不想结婚,他现在是个快乐的单身汉,还是个有名气的单身汉,诗集发售不过一周时间

    ,已经有很多爱慕者的信件飞到了奥斯汀出版社,甚至寄到了拜伦的公寓。

    她不满的想,那间公寓是我的!

    好生气啊,但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还年轻呢——”

    马上就被妈妈堵住嘴,“安娜都已经订婚了!你是姑姑,你还比她大几岁呢!”

    “到25岁我才会考虑是否要结婚。”

    “25岁也不是不行,”奥斯汀太太缓和下来了,她也怕逼急了,爱丽丝会一下子跑掉,她现在手里不差钱,想去哪儿都很轻松。“但可以先订婚。要是到时候你觉得拜伦不好,可以退婚。总之,先订婚,这样外面就不会越传越难听了。”

    妈妈考虑的其实是很合理的,毕竟绯闻总是越传越离谱,他们要是订婚了,就没什么好传的。就像雪莱的私奔丑闻,他俩要是之前订婚了,两家还能尽力弥补一下,订婚男女也谈不上“私奔”。

    雪莱男爵发现儿子跑了,连忙派人往苏格兰追过去,但前往苏格兰的道路那么多,哪能追上?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丑闻总是能很快扩散。珀西·雪莱是男爵之子,亨利叶特是新兴小资本家之女,说起来不算门当户对,但也不算差距太大。

    亨利也说过雪莱私奔事件,他们曾经去过威斯布鲁克家的咖啡厅喝过咖啡,也算是熟人了,威斯布鲁克并不介意女儿跟男爵之子交往,毕竟要是亨利叶特跟未来的男爵结婚,算是阶层提升,对他家是好事,但雪莱男爵不愿意长子跟商人的女儿有什么纠葛,不准珀西给亨利叶特写信。

    珀西·雪莱这样的叛逆中二少年当然会反抗父亲的“暴-政”,于是会跟亨利叶特私奔几乎是注定的。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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