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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私奔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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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教两名学生,这个劳动强度算不上大, 也能有些事情做, 不至于闲得只能八卦。贝克尔夫人的品位很好,格调很高, 为人有点清高,但并没有因为自身经历就变得愤世嫉俗和仇男, 也难怪黑斯汀斯先生会推荐她来教授爱丽丝。

    爱丽丝也觉得有这样近乎全才的老师非常难得, 老老实实安安分分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也不是每天都要上课, 老师自己也要休息呢, 周日不上课, 随便学生们是待在家里还是出去玩。贝克尔府上有一堆仆人, 两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贴身女仆, 要出门提前跟车夫说一声就行。

    露辛达有点富家小姐的小矫情,但心地善良, 大概相当于有钱升级版露西,两个女学生之间没有什么矛盾。贝克尔夫人肯定也是考察过露辛达, 才会收她的, 所以人品这块不用担心, 不太可能发生那种女孩子之间的捣捣戳戳。露辛达出生之前家里就很有钱,有钱的孩子娇养,说实在的, 也不太容易养成小气巴拉的计较的性子。

    周日爱丽丝有时候会上教堂听布道, 比较一下跟乔治牧师的布道演讲有什么不同, 但不是每周都去教堂。

    每个月至少见一次汤姆, 汤姆带她去小女孩能去的地方玩,给她买好吃的小蛋糕,对她很不错。

    亨利来伦敦的时候,也会来拜访贝克尔夫人,顺便看看爱丽丝。贝克尔夫人挺喜欢亨利,毕竟长得漂亮会说话,又没有利益冲突,这种男人到哪里都会受欢迎。

    奥斯汀们时常写信过来,简尤其爱写信,经常一周能写两封信,她写信的风格非常细碎,几乎涉及家里的每一个人,方方面面。

    比如,爱德华哥哥又有了一个男孩,5月份刚出生的小亨利;弗朗西斯和查尔斯都有信寄回家,他们都很好;另外,爸爸的身体似乎不太好,最近总是容易感到疲惫。

    乔治牧师今年66岁了,人到晚年,还在工作,确实很不容易。他身体一向还不错,但到底岁月不饶人啦。

    黑斯汀斯先生一直待在戴尔斯福特,有时候写信给贝克尔夫人,顺带问问爱丽丝的学习情况。

    爱丽丝给家人们回信,给黑斯汀斯先生写信,给卫斯理写信,也是来往密切。

    很快又到了夏天,汤姆·勒弗罗伊从林肯律师学院毕业了。

    他很快去了北诺丁汉郡的维尔贝克庄园,去见舅舅本杰明·朗格鲁瓦。维尔贝克庄园是第三代波特兰公爵的领地,朗格鲁瓦退休后便一直借住在那儿。

    北诺丁汉郡在英格兰中部地区,路途遥远,汤姆去了三周才回到伦敦。汤姆跟舅舅谈了些什么,没人知道,就连亨利也不知道。爱丽丝只知道,他准备年底返回爱尔兰。

    爱丽丝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汤姆一定要回爱尔兰。

    勒弗罗伊和朗格鲁瓦都是法国移民后裔,勒弗罗伊家族来到英格兰的年代更早一点,朗格鲁瓦则是本世纪初才从法国移民。汤姆的父母亲当初是私奔结婚的,直到家里的第六个孩子托马斯出生,朗格鲁瓦才知道妹妹到底住在哪里。好在小托马斯从小就显露出了高智商,舅舅虽然觉得妹妹给朗格鲁瓦家的声誉带来了损害,但还算是比较照顾妹妹一家,出资让外甥去上了圣三一学院,毕业了又让他到伦敦来学习。

    其实吧,说起来,爱尔兰的勒弗罗伊家声誉不怎么好呢。

    汤姆从维尔贝克庄园回来之后,很快就又去了阿什。

    接着,在8月的某一天,爱丽丝震惊的听说,简没有得到乔治牧师的允许,就从家里偷偷跑出来,跟着汤姆到了伦敦。

    是凯茜偷偷写信告诉她的,要她去看看,简是不是跟汤姆住在他的公寓里。

    爱丽丝差点吓傻了。

    她是上午收到信的,但到了中午休息才有时间拆开信。看完信后,就火急火燎的去向贝克尔夫人请假,说家里有事,她下午不上课了,要去托马斯表哥家。

    贝克尔夫人便让家里的马车送她去了托马斯表哥家。

    爱丽丝在托马斯家待了十几分钟,就让仆人给他叫了马车,去汤姆的公寓找他。

    她本来不想让托马斯家的仆人跟着,但玛丽说,伦敦治安不怎么样,她这样穿戴齐整长得可爱的孩子,可能会被人绑架卖掉,所以要么她陪着去,要么仆人陪着去。

    爱丽丝犯了难,想着仆人全都很爱嚼舌根,还是让玛丽表嫂陪着好一点,玛丽也不是那种八卦的人,毕竟有亲戚关系,亲戚家的女孩子出了事,对她的颜面来说是不光彩的,不会大嘴巴到处乱说。

    于是便跟玛丽一起出门,让仆人在家照看小四月和小托马斯。

    汤姆没在公寓里,爱丽丝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他,只得给他留了字条,从门缝里塞进房间,请他看到留言立即派人送信给贝克尔宅,不管几点,都立即给她送信。

    玛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也不好问。爱丽丝心里着急,但脸上神情还挺淡定的。

    也没有再回托马斯家,直接叫马车送她回了贝克尔宅。

    这天下午,吃过正餐后,汤姆·勒弗罗伊送了信来。信写的很技巧,说没什么事情,叫她明天上午早餐之前过来。

    简住在一

    家旅馆里,见了小妹妹,十分紧张。

    爱丽丝想,果然简会是为爱脑壳昏掉的那种女人。

    汤姆倒还好,是有一点不安,但也算得上淡定了。

    爱丽丝接受了快半年的淑女教育,自己觉得进步巨大,可以去跟姐姐谈判了。

    “你——你们想过这事的后果吗?”

    简低下脑袋,过了一会儿,才小声说:“你不明白,你还小——”

    爱丽丝哼了一声,“我要叫亨利来打死汤姆。”

    汤姆有点想笑,“他不会打死我的。”

    “你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简,你知道爸爸身体不好,你这么偷偷跑掉,爸爸要生气的,他要是生气了说不定一怒之下就会中风,他年纪大了,不能受刺激。”

    简羞愧了。

    “再说,你们有钱吗?”

    简迅速扫了一眼汤姆,小声说:“凯茜给了我一些钱。”

    爱丽丝没好气的问:“这笔钱用完了,怎么办?勒弗罗伊先生,我记得你还没有在伦敦找工作,你是希望简跟你去都柏林吗?”

    最后的解决方案是,简暂时跟爱丽丝住到贝克尔宅,过几天让亨利来送她回家,对外宣称简是来伦敦看妹妹了。然后过两个月,先让简和汤姆订婚,之后就让汤姆滚回都柏林,赚不到结婚的钱不许回来。

    爱丽丝带着简回了贝克尔宅,贝克尔夫人虽然有点吃惊,但还是同意了简暂住几天,还开玩笑的说要多找黑斯汀斯先生要住宿费。

    晚上,爱丽丝就给乔治牧师、亨利哥哥写了信,安排妥当。

    亨利周末过来,听说她让汤姆滚回都柏林赚钱,差点笑死了。

    一场私奔丑闻就这么相对完美的解决了。

    爱丽丝跟亨利没多说什么,她自己猜的,简到了伦敦后就后悔了,毕竟结婚这么重大的事情,简又生性浪漫,一个只有牧师主婚人和证婚人出席的简陋的婚礼,压根就不是她想象中的婚礼。再说,她有一大堆兄弟姐妹,她不能不为他们着想。

    度过了一开始的为爱冲动的阶段后,她马上就冷静下来了,还算她没有真正的犯傻。

    简安稳的回到斯蒂文顿,乖乖待在家里,飞快的完成了名为《第一印象》的第二部。她去年年底修改完《埃莉诺与玛丽安娜》之后,就开始写《第一印象》,主要人物是班纳特五姐妹。

    爱丽丝知道这本书,一开始她以为伊丽莎白·班纳特是简,达西是汤姆,后来发现,她弄错了,达西是简,伊丽莎白才是汤姆。这倒给了她一个全新的角度去看这两个人物。

    订婚的事情,汤姆是去了斯蒂文顿,跟乔治牧师谈过了之后,确定下来的,但他现在没有钱,不能很快结婚。

    到了11月初,简·奥斯汀与汤姆·勒弗罗伊订婚了。

    爱丽丝请了一周假,回家参加了订婚宴会。

    跟上次亨利的订婚宴会一样,也就是奥斯汀家和勒弗罗伊家两家坐下来吃个饭。这次是去阿什的勒弗罗伊家。

    汤姆的父母尽管不满简没什么钱,但汤姆坚持,他们也拿远在英格兰的他没有办法,只能很不情愿的同意了。

    订婚后,汤姆就可以随时来访,不用每次都只能跟着亨利或勒弗罗伊一家才能来拜访。

    露西不出意外的失恋了,伤心的哭了一天,就决定忘了汤姆。

    到了11月底,汤姆·勒弗罗伊离开英国,乘船返回爱尔兰。

    12月初,爱丽丝·奥斯汀结束了第一年的学习,回到斯蒂文顿家里。下一个学年从2月初开始,她能在家待两个月。

    这一年过的很快。

    她快8岁了,又长高了。贝克尔夫人给她做了新裙子,说都算在黑斯汀斯先生的账上。

    8个月的紧张学习,她在礼仪和姿态上都有了一点淑女的影子,钢琴曲能弹上几首,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加深了,系统的学了法语和拉丁语,法语已经能说的不错;德语偏硬她不喜欢,就没怎么学,明年准备再学学意大利语,语言方面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

    歌唱这种技艺,贝克尔夫人觉得用不着学的太好,只要不是五音不全,学会唱一些流行歌曲就够了,毕竟淑女不用靠歌唱吃饭。学的好,是锦上添花,学的一般,也就是一般了,又不会挨打,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等她回了家,乔治牧师偷偷的给她看了一封信。

    上个月,简刚订婚,乔治牧师就给伦敦的一位出版商写了信,问是否能将《第一印象》送给他看看,是否达到了出版的水平;或者要是个人出资印刷,大概需要多少钱。出版商傲慢的回信,他不会考虑出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作品,连手稿都没有要求看。

    爱丽丝好生气啊。

    “这是什么话?他甚至都没有看过简的手稿!”

    乔治牧师连忙示意她小声一点,“别让简知道,不然她会难过的。”

    “她不知道吗?”爱丽丝意外。

    “我想,要是出版商先生同意看手稿,简肯定需要知道,但他拒绝了——”乔治牧师有点沮丧,“我觉得简写的很好,但可能——不适合现在的风格。”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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