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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凝皓魄 精准捕获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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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宫里,能找的有效人选也就是太子了,偏生这个时候,又有伺候的人来告诉了他,兰奕臻今晚不回东宫。mqiweishuwu

    兰奕欢盘膝坐在床上,抱着装零食的大盘子歪头想了一会。

    他觉得他不能坐以待毙,得多摸索出来一些完成任务的规律。

    比如说这个“建立连接”,要怎么着才算建立连接,非得肢体接触吗?好像也未必。

    他昨天晚上在兰奕臻那里睡觉的时候,一开始也没跟兰奕臻挨着,但是系统时不时会提醒一句“连接已断开”,过一会他翻个身,可能就又重新连上了。

    这有可能跟他和兰奕臻之间的距离有关,也有可能跟他用的是兰奕臻的东西有关。

    那么,反正兰奕臻今天也不回来,要不……再去他那里试试?

    兰奕欢将盘子往床头上一放,从床上溜下来,去了东宫的主殿。

    兰奕臻下的命令是酉时三刻之后锁住主殿大门,这会时间还早,兰奕欢顺利从两殿之间的回廊处走了过去。

    中途有人看见了他,要行礼,兰奕欢也不慌乱,就做个“别出声”的手势,小声说:“嘘,我藏猫呢。”

    一个小孩子在宫里跑来跑去的玩,再正常不过,更何况他又是皇子,侍卫们自然都不会阻拦。

    兰奕欢当着一队巡逻的人藏在了假山后面,等到人都走了,他从后面绕过去,穿过垂花门,到了一处窗下,窗扉紧掩。

    窗内就是东宫主殿最角落的一排下人房了。

    兰奕欢唇边挑起一个笑,随便在旁边掰下根小树枝,在窗下捅了一会,窗户就开了。

    他直接爬到窗台上,跳了进去,还不忘回手带上窗户。

    再出了下人房,转过两道回廊,就到了东宫的主殿了。

    兰奕欢悄悄溜进了门。

    里面空荡荡的,空气中有股像雨后草木萌生一般的幽淡香气,似有若无,温润悠长,跟兰奕臻身上的气息一样。

    兰奕欢知道,兰奕臻的寝殿和书房中常年都会焚烧这种异域进贡来的烧雨香,有清心醒脑的作用,他目光一转,已经找到了摆放在大殿一角的一座香鼎。

    兰奕欢正是冲着这只鼎来的。

    他走过去,抚摸着鼎身上古朴的花纹,思绪回到上一世他十八岁那年的某个夜晚。

    那时,他负责掌管兵部,因为突然来了紧急的情报,兰奕欢就匆匆去了东宫,找兰奕臻汇报和商量对策。

    兄弟两人一直说到天彻底黑透,眼看宫门也马上就下钥了,兰奕欢便准备告辞,外面却噼里啪啦地下起了冰雹来。

    他迫不得已,只好留在东宫,等着冰雹停下来。

    兰奕欢知道兰奕臻向来很自律,不熬夜也不赖床,跟他这种白天困如死狗,夜半精神百倍的人可不一样,就说让兰奕臻回去休息,自己留在这里看看书等一等就好。

    但兰奕臻却说他恰好茶喝多了没有困头,也没去睡,坐在那里跟兰奕欢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兰奕欢以前没跟他说过什么闲话,也不知道兰奕臻爱听什么不爱听什么,估摸着逛青楼听曲的事是不好跟太子讲的,兰奕欢便提起了自己一次外出打仗时吃的叫花鸡。

    这话题显然选对了。

    他比划着说怎么打到了一只野鸡,用树叶和泥巴包了,埋在沙子里,再在上面烧火,把鸡烤熟,兰奕臻听的双眼亮晶晶的,一瞬都没把目光从兰奕欢脸上移开,显得极有兴趣。

    听完之后,兰奕臻甚至还用一种颇为赞赏的语气同他说:“七弟你竟然还有这等本事,果真是没什么事能难得倒你。难怪营地里的将士们一提起你来都赞不绝口。”

    兰奕臻一脸“吾弟厉害”的表情,让厚脸皮如同兰奕欢都不禁低头摸了下鼻子,干笑道:“也没什么,就是把一个鸡弄熟而已。”

    他想,可能是太子久居深宫,没见过太多的世面,所以连这么一点小事都欣喜赞叹。

    兰奕欢不至于就真无耻地觉得自己有那么棒,不过倒是发现太子这个人还挺平易近人的,心里也亲近几分。

    兰奕欢笑着说:“二哥过奖了,不过是在外面吃不上饭,只能临时凑合凑合。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回了京城之后我就再也没这样吃过东西了,还挺想念的,都把我给说饿了。”

    兰奕臻想了想,说:“你要是现在想吃,也不是不行。”

    兰奕欢摆摆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说道:“没有合适的地方,我那会都是直接把鸡埋到沙地里,然后在地面上起一堆火,很快就熟了,如果是烤,或者是普通的土地,味道不同。”

    兰奕臻便指着他那个焚香的鼎问:“你看这个行不行?”

    兰奕欢:“……”

    兰奕欢:“……啊?”

    兰奕臻道:“这个鼎底下铺的就是白沙,上面再放香料,这香料叫‘烧雨’,可以用作熏香,也能当做食物的佐料,我看,都很符合你的要求。”

    “不是。”兰奕欢道,“但这这,这个不是你熏香用的香鼎吗?”

    如香鼎香炉一样的物件,在他们雍朝算是礼器,熏香,也是一种贵族的基本礼仪,就和正衣冠,洁仪表同样的严肃正经。

    更何况,这鼎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珍品,在东宫这种地方拿它做烤鸡,那画面兰奕欢真是不敢想象。

    见兰奕欢一脸受到惊吓的表情,兰奕臻倒是笑了,说道:“东西怎么用,不是还是看人有什么需要吗?你既然正好饿了,也想吃这个,那么用一用这香鼎,也算它能多派些用场了。”

    他说着微微倾身靠近兰奕欢,低声道:“而且,其实我以前也这么用过它,大约就是十三四的时候吧。只是手艺远远不及你,弄得不好。”

    听了这话,兰奕欢更加惊讶了,没想到自家二哥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看来他以前对兰奕臻的了解太少了。

    想象一下,清冷高贵的太子殿下正襟危坐在那里批阅奏章,批着批着饿了,就悄悄在熏香炉子里挖坑烤个鸡腿吃,画面实在太美。

    不过,兰奕欢也确实被兰奕臻给说服了。

    于是,在那个外面风雨连天的夜晚,他们这对原本不算太熟的兄弟,就在东宫中用昂贵的炉鼎和香料烤了一堆鸡肉和地瓜出来,吃得喷香。

    如今,兰奕欢站在鼎前,想起这件事,脸上不觉浮出一些笑意。

    曾经他已经受够了这座深宫的时候,觉得宫中处处都是阴森和诡谲,几乎已经要忘了,其实他和他的其他兄弟们之间,除了竞争与厮杀,还是有一些稀少的温情时刻的。

    别人老说太子冷漠无情,手段厉害,都对他又敬又畏,但其实就兰奕欢回想起来两人之间寥寥的相处时刻来看,兰奕臻在他面前的态度一直很温和,对他也不错。

    后来兰奕欢登基,也是一直在提防着兰奕臻会兴兵发难,但是防到最后,一直到他临死,兰奕臻都没有那样做过。

    太子其实是个好人。

    而兰奕欢今日来,便是冲着这只鼎的。

    不知道用兰奕臻每天在用的鼎烤点东西出来吃,是不是在兰奕臻不在的时候,也能得到一部分的任务奖励?

    兰奕臻晚上不回来,正中兰奕欢的下怀,可以让他施展手脚,大胆尝试。

    兰奕欢鬼鬼祟祟往外边看了看,东宫规矩严明,除了他之外,别人也不敢没事跑到太子的寝宫里面来瞎溜达。

    兰奕欢见没人发现,就解开自己拎过来的小包袱,从中取出鸡腿、香肠,以及点心若干,全用油纸垫着,摊在地上。

    这些东西都是熟的,生的他也弄不来。

    兰奕欢工具不全,没地方找泥巴去,也不能把鼎里面的火烧的太大,被人察觉,所以他的想法就是把这些熟食放在里面加热一番,瞧瞧有没有效果。

    至于点心,反正都在那放着,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原则,兰奕欢也顺手给带来了。

    兰奕臻那个时候夸他“干什么都干得好”,其实兰奕欢是觉得太子说话的时候可能是困了,脑子不大清醒,才会说出这么离谱的话来。

    且不说他其实好多事都不会干,只说如厨艺一道,他会做的也仅仅是把肉埋在沙子里弄熟这一种而已。

    眼下,便是为填饱肚子而使出看家本事的一刻。

    香肠和鸡腿都又粗又沉,兰奕欢一只小手还抓不过来,便蹲在地上,费劲地将它们都吭哧吭哧分别包好,又踮着脚把鼎盖打开,在里面挖好坑,把他的宝贝放进去。

    他先放了一只鸡腿,观察片刻,见没什么问题,觉得很振奋,开心地一鼓作气,将剩下的东西连带着那些点心都塞进了鼎里。

    末了他跳着重新把盖子盖好,擦了把脑门上的汗。

    兰奕欢都放进去之后,凑到鼎的缝隙边上,甚至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可以闻见微弱的肉香味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兰奕臻这里的东西真的好用,还是自己亲手努力做东西吃比较有成就感,反正兰奕欢闻到这股味道之后一下子变得很期待。

    他坐在旁边的小垫子上,仰头看着鼎,两眼放光地静静等着。

    开心的他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危机正在逐渐靠近。

    ——假装晚上不回宫的兰奕臻,为了不让兰奕欢发现自己,悄悄从侧门进了东宫主殿。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多年前的子/弹打在了我的眉心上。——————不好意思,打扰了,这章和下章要各放一个预收文案推一推。感兴趣的宝可以专栏收藏一下,谢谢。一、现耽:《灵异文男主穿成恶毒炮灰后》宣澈,是一本灵异文中的幕后主角,终极boss。一天,他穿进了另一本虐渣打脸文,成为了里面专门衬托男主,被抛弃,被践踏的恶毒炮灰。站在人来人往的繁华街头。他孤傲、清冷、高贵,和愚蠢的人类格格不入。这个地方太吵闹了,阳光……也太过刺眼。宣澈厌烦地皱起眉头,缓缓抬起手,想要召唤自己的三千恶鬼手下前来接驾。正在这时,一阵微妙的香气飘入鼻端。宣澈转头望去——一根根长长的肉条被放入油锅当中,捞出来时,色作金黄。有人把它放入口中,嚼的咯吱作响。原来这个世界也吃人手指头吗?高贵的灵异boss从不吃这等不优雅之物。只是……好香。他不知不觉走过去,摊主因为他的容貌张大嘴巴,又热情招呼:“帅哥,要炸鸡柳吗?”“一份只要十块钱!”人类世界,不差。这里能把手指头做的喷喷香,冰雪是带着甜味的,镜子不会往外流血,所有人的脑袋也不会走着走着就满地乱滚,影响街道整洁。宣澈决定,多住一阵子。只是,作为华丽宫殿中的王子,是血腥炼狱下的帝王。他……哼,从没用过金钱那种俗物,身上也没有足够的阳气。厉鬼生活在阳间,阳气不足就会魂飞魄散。身边的小鬼为他找到了合适的打猎目标。“尊敬的主人啊,您看这个人,他英俊、多金、永生不死、心地邪恶、脑子有病,真是个骗财产,吸阳气的好人选啊!”“只是……有一点不妥。”“此人是个天师,厉鬼勿近,只有他的心上人才可以接触他。”宣澈问:“那他的心上人是什么样的?”天师的心上人……当然要善良。宣澈手一挥,将原主的渣爹渣妈渣亲戚用袜子捆起来,挂在了冰天雪地的路灯上。天师闻着鬼味路过,仰头看见一排人体冰棍。——他想,这厉鬼还挺善良,竟然没有取人性命。柔弱。天师看见了那坐在阴影里的俊美少年。他的双唇娇艳似暗夜绽放的蔷薇;他的双眼明亮更胜千颗万颗繁星。啊,可怜的厉鬼,连阳寿都没有,多么的柔弱。阳光。作为暗夜的王者,排场必不可少,灵异boss所到之处,银芒划破长空,人人闻风丧胆。法坛上的天师仰头看向天际,目光中绽放出欣赏与喜悦。拂晓之前,他即是光。他比阳光还要阳光。纯白。厉鬼的肤色苍白更胜尸体。天师拂过灵异boss的面颊,完全沦陷。这世上谁还能比他更白?!他就是天底下唯一纯白的茉莉花!!!天师,以捉鬼为生。斩妖除魔是他们的使命,镇压恶鬼是生来的职责。可是全天底下最顶级的那位天师,却无法自拔地爱上了那个来自异时空的恶鬼。对方善良、柔弱、阳光、纯白,全是他迷恋的模样。啊,多么可人心意,与众不同的厉鬼!对了,自己这完美的心上人,还有着吸阳气和挥霍金钱这两项可爱的爱好呢!“亲爱的,我要出门去挣钱了,今天的一个亿请你务必花完。”天师恋恋不舍地徘徊在卧室门口,玩世不恭的脸上满是不值钱的笑。——“还有,最近阳气旺的快溢出来了,晚上可以再来吸一吸吗?”玩世不恭妻奴天师攻(脑子有病版)&高岭之花灵异boss受(爱吃零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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