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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春夜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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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之中、云层之上,轰然雷鸣!

    一道闪电劈下,与杜预的才气交相辉映。mbaiwenzai

    “天人交感?”

    田洪凤、黄廷玉同时失声,拍案而起。

    “什么是天人交感?”

    宋佳霖对生意很懂,但读书人的事却知之甚少。

    赵明/慧激动大叫道:“天人交感,阴阳相合,同类相通,相互感应,乃是天人之道。此种异象极其罕见,想不到,区区童生也能做到天人交感?杜预,实乃天下奇才也!”

    宋佳霖似懂非懂,但不明觉厉。

    总之,很厉害就对了。

    大喊666准没错。

    田洪凤激动难耐。

    只有他才真正清楚,天人交感是何等惊人的天赋?

    说句难听的,大唐朝廷中衮衮诸公,能做到天人交感的,一个巴掌就能数出来。

    而杜预不过才考上童生,就能开启天人交感,以人心惊动天心,以天心映照人心,与天地呼应,无所不能,这简直是奇迹。

    隆伟显然也是识货之人,虽然脑回路有点直白简单,但他很清楚这天人交感的厉害,豁然而起,面色凝重。

    “你这小子···”

    “真有趣啊!”

    隆伟嘴角疯狂上翘。

    他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更加有趣。

    如此天下奇才,才不枉

    他停留滁州,混入诗会。

    这才是他游历圣元,真正意义所在。

    杜预已经全然沉浸在诗词的世界中,文字带来的快/感,已经将他全然征服,每一个细胞都沉浸在推、敲的节奏与成就感中,快乐战栗着。

    “随风,潜入夜。”

    此时,已经是晚上。

    诗会足足开了一天,从早上开到晚上。

    夜风习习。

    突然多了一丝湿气。

    那是泥土的芬芳,那是山风的腥气,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喜悦。

    滁州百姓,激动难耐,纷纷伸手。

    “起风了!”

    “真的起风了,我好像感到有雨点润湿。”

    “雨气来了。下雨不远了。”

    人们欣喜欢呼着,雀跃着。

    雨,对于农业社会重要性,等同于粮食、财富和生命。

    隆伟静静看着这一切,闭上眼睛,似乎在感受带着浓浓水汽的风。

    “嗯,诗成达县!”

    “区区三句,已经达县了!”

    “果然是才气纵横,天人交感之奇才。”

    “换成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你今天求雨成功。”

    “但,前提是···没有我!”

    他浅浅一笑,却带着狰狞。

    杜预淡淡道:“润物,细无声。”

    滁州,无声。

    人人闭上眼睛,感受着春夜喜雨的喜悦,

    感受着湿气带来凉润,感受着细无声的春雨气息。

    “好!”

    田洪凤只舍得说一个字,便悠然闭目。

    在他看来,这首诗浑然天成,已然无可挑剔!

    杜预的诗词,已臻化境,词句简单而意境悠远,推敲老练犹如千锤百炼,令他都自愧不如。

    这场雨,不下,绝对说不过去!

    不光是田洪凤,滁州醉仙楼上所有士子,都在放松笑着,笃定人族必然胜利。

    因才可通天,乃是大陆根本规则。

    只要才气足够,读书人可以呼风唤雨,做成任何事。

    否则,为什么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杜预凭栏而望,一指滁江上点点渔火。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滁河虽然有妖,虽然发大水,但渔民一天都不能不生活,也不能不打鱼。

    故而,滁河上依旧有极少数渔船,在黑暗中点亮。

    天人一体,浑然天成,意境悠远。

    天空中的乌云,黑压压要压在城池之上。

    一道闪电刺破夜空,雨气更重,水汽更足。

    无论是野草还是鲜花,无论是树木还是庄稼,都在贪婪而期盼地伸展开来,试图借助这贵如油春雨无声滋润万物。

    “这是要诗成鸣州啊?”

    感受到惊人的才气,从杜

    预身上源源不断涌出,与天地交融在一起,冯勇激动道。

    所谓文人相轻,诗会开始,确实大家有比较之心。

    但面对外辱,龙族欺压,大旱威胁,大部分士子都放下了心中/功名虚荣的执念,全力以赴给杜预加油。

    他们一一试过,一一败下阵来。

    如今滁州全村的希望,是杜预。

    杜预若是输了,滁州就要遭灾。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家乡,大旱三年,民不聊生。

    看到杜预如此惊才绝艳的发挥,如此意境悠远的诗词,醉仙楼上所有士子都激动不已,连连喝彩。

    “好,太好了!”

    “我自叹不如!”

    “鸣州,这诗一定鸣州了。”

    “能亲眼见证润泽诗会出鸣州诗,我与有荣焉。”

    在绝对过大的实力面前,人们非但不会妒忌,反而会由衷赞叹。

    杜预,已经用才华征服、折服了醉仙楼上滁州士子。

    除了一人。

    范仲永。

    他躲在楼下,被挤在众人中,面色铁青仰望着醉仙楼上作诗杜预,眼中满满都是恨意。

    润泽诗会魁首舞台,原本该属于他的。

    他准备了升龙图,准备了点睛笔,甚至还准备了出乡的诗。

    他不惜一掷万金,只求一名。

    但依旧不可得。

    杜预

    明明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要,但他却又一次成为了全滁州瞩目的唯一主角。

    自己,只能悲催地站在人群之中,仰望他的万丈荣光。

    “杜预!”

    “你不死,我永无出头之日!”

    范仲永从牙缝中挤出这可怕一句话。

    杜预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最后一句。

    “晓看红湿处。”

    “花重清流城。”

    清流城,乃是滁州古之别称。

    滁州,寂静无声。

    人人都闭上眼睛,神色美好,感受着一副无边无际的春景画卷,在眼前铺陈开来。

    等天亮的时候,那潮湿的泥土上必定布满了红色的花瓣,清流城的大街小巷也一定一片万紫千红的景象。

    地里,已然被贵如油的春雨打湿滋润,肥沃起来。

    只要等到春种时节,便可播下希望的种子,等待秋日的丰收。

    杜预的才气,冲天而去。

    夜空中,文曲星动。

    天空柔和的光芒,与人间才气交相辉映。

    天人共鉴,天人交感,清晰无比。

    “好诗,此诗名为?”

    田洪凤激动道。

    “【春夜喜雨】!”

    杜预悠然含笑道。

    天空中,真的飘起了雨点。

    人人的脸上都有了湿润之感,仿佛一场春夜喜雨,即将随风潜入夜,滋润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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