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猎玫 > 第三百三十章 谢谢你,李先生

第三百三十章 谢谢你,李先生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大伙都凑齐了,等你大驾一到就开席,酒菜都备齐了。”推门迎客的是张知行,仍是文质彬彬的模样,上身是美国圣公会牧师的袍子,下身却依然穿着国军1931年式军服裤子,显得不伦不类。

    “你这病,喝不得酒,悠着点。”李念兰冲他肩头来了一拳。

    “仗不可以少打,酒也不许少喝。”坐在酒桌正中间的发话的,是全副标准军人装的丁三爷,他身旁坐的竟是秦培邦。

    李念兰感到不可思议:“你们……不是……”

    “哈哈,红党、国党,两党都是中国人,不是中国人,不进这一门啊。”秦培邦的笑声依旧爽朗如常,酒量似乎比以前更好了。

    “虎哥,不要扫大家的兴。麻雷子在等你,他说欠姐夫三杯酒,要好好补上。”描凤金线大红袄,云鬓飞红巧梳妆,分别多年之后,马兰竟越发标致了。

    顺着她目光所指,弟弟马雷手拎一壶女儿红,光秃秃的脑袋上又生出青须须的寸发。

    “我宽恕了北条绫,你也不必再记恨她,乱世为母也是不易。”张知行学着豪爽酒徒的作派,朝他递上酒盅。

    “老张,你洋夫人呢?”他想起了詹妮特。

    张知行推了推眼镜,羞涩地笑了:“你忘啦,这是中国人才有资格坐进来的酒席。”

    原来如此,难怪见不着允希,可她也是中国媳妇呀。他一边遗憾,一边饮下杯中酒。

    谁想这酒劲过烈,呛得咳嗽连连。

    酒宴,故人,瞬间飞散。可他仍在咳嗽,喉头中有液体,但尽是清水。

    “好小子,果然阎王不收!”

    好梦让粗旷的嗓音打断了。

    有人正朝他口中喂水,绿色军用水壶握在何寿礼宽厚的掌中。

    深吸空气,硝烟味冲鼻。断指伤口已经不痛了,崭新的纱布,规范的包扎。

    “老何?你咋……咋在这?他们呢?”他放眼望向四周,营地站满了荷枪实弹的北越军人,先前那伙所谓“南华共和国”的武装人员至少被打死了二三十人,尸身覆盖白布排得整整齐齐。

    “前天晚上接到一条神秘的电讯,用的是明码,内容很简单,就是这里的经纬坐标。管文廉部队失联有一个多月了,你小子也死活不知,我猜这坐标肯定和你俩有关,就向北越的武司令员借了一个营。为了你,老子堂堂的师长,眼下委屈成了营长。”何寿礼胸前挎着一枝56式自动步枪,作为带队救援的指挥官,他决计不肯在北越同志面前丢脸,师长打了冲锋,至少击毙两名匪兵。

    “坐标?”李念兰听到这里,心中立即跳出了常鹏虎的名字。

    作为蒋军代表,他拥有自己的电台。老常为了留给他一线生机,最后不惜“通敌”。

    名字里都有个“虎”,死到临头总会惺惺相惜。想到这儿,大颗泪珠从李念兰眼睑滚落下来,含盐的泪水渗进腿部伤口,痛得他又一咧嘴。

    何寿礼将他搀扶到一部轮椅上,正是阮铁城先前的“御用坐驾”。

    越军医护兵替他打上点滴,注入抗生素和营养液。

    “阮……阮铁城呢?”他大脑渐渐从梦境的混乱中恢复。

    在弄清“阮铁城”是哪路人物之后,何寿礼指了指尸体堆:“那个老家伙吗?部队发起进攻的时候就不喘气了,军医说是闹心脏病死的……”

    “张苏泉呢?你们就没有抓到个把俘虏?”他想到了那个危险的国军余孽。

    “除了那组坐标,我们对此间情况一无所知。这伙人都是属兔子的,除了当场击毙的,还有一个被手铐脚镣困住的毛头小子,其他人逃得一个不剩……对了,这小子和一个女人铐在一起,那女的死得可惨。”

    面对北条绫血肉糊模的残躯,他五味杂陈。

    刀伤和弹孔构成了一副美丽且恐怖的画,死神将她的美背当作了画布。

    马雷的五指还套在砍刀的铜质护圈里,僵死的面庞还留着大仇得报的欣慰。

    猎与玫,爱与恨,人类微不足道的情仇,正在高温下迅速腐烂。

    突袭很成功,但没抓到活口,让何寿礼意犹未尽很不过瘾。

    听他提到被手铐脚镣困住的毛头小子,李念兰拍着轮椅大嚷:“那小子是倬云!我儿子倬云!他不能死,要有个三长两短,老何你要偿命!”

    何寿礼正了正军帽,脸上很是委屈:“你儿子?你儿子不是在美国住着么?”

    李念兰焦急万分:“来不及细说了,老何你赶紧的。”

    “这么大的事儿我都不知道,看来咱们关系还不够铁。”何寿礼一边发牢骚一边喊来越军营长,问清之后便把轮椅推出了营地。

    在一条热气蒸腾的小河沟边,倬云坐在一株芭蕉树底下,手脚戒具没有去除。

    由于语言不通难以甄别,加之镣铐在身,他倒是很幸运地没有被当作俘虏对待。

    何寿礼弄清原委之后,立即叫来翻译,告诉越共方面,假称这名青年是老挝华侨,被匪兵当人质绑了票。

    军人们替他解开手脚束缚,又用听不懂的语言,祝福可怜的人质重获自由。

    倬云目光始终落在阮铁城和北条绫僵硬的尸体上不肯移开,灵魂像是被妖魔抽走了一般。

    何寿礼很识趣地支开了北越军人,他深知,这对父子有太多心里话要说,但留给他们的时间仅以小时计,且接下来,父子间还要面对一道更难解的选择题。

    可是,李念兰同李倬云这对父子,日思夜想的至亲,此时谁也开不了口。

    自打记事开始,张知行就喋喋不休地对小倬云反复提起英雄生父,并许诺将来条件允许就带他到中国大陆认亲。

    在小倬云脑海中,生父的形象很复杂,既像为人类勇敢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又像有着无边法力且冷酷绝情的宙斯神。

    而此时,想象过无数遍的生父虚弱无力地靠在轮椅上,英气全无,分外可怜。

    “爹和娃儿流着一样的血,也该说一样的话。我说你这娃娃,喝美帝的奶,中国话不会讲了是吧?”何寿礼最看不得亲人不敢相认,打算结结实实掺和一脚。

    “老何,你别逼这孩子……”李念兰心头发软,心疼儿子处境为难。

    又僵了片刻,倬云凝固的眼珠终于动了。

    他受过战场心理学方面的训练,北条绫教过他如何面对战友和至亲阵亡带来的冲击。

    “怎么做到的?区区一句话,就让马副官乖乖听命于你?”倬云又扫了眼马雷的尸身,有一截小臂被子弹打断,搁在尸体胸口上,这让覆盖他的白布隆起一层。

    何寿礼扬起巴掌狠狠一下抽在倬云脸上:“臭小子,什么你不你的,赶紧叫爹!”

    倬云不为所动,冷冷说道:“敢替我撒谎,你的通敌嫌疑是甩不掉了,何必这样张狂。咱们三个动静越小,越不容易引起那帮越共的怀疑。”

    这番抢白让何寿礼语塞,又接连骂了三声“臭小子”,气得将脸背了过去。

    “那么……我说,你听,这些事,你本就该知道。”接下来,就是李念兰回忆过往的专属时间,他正好需要一位倾听者。

    这些往事,何寿礼也是头回知道,不由暂时忘了生气,加入了听者行列。

    倬云边听边问,将幼时从张知行那里得到的信息与他验证,最后一声叹息:“几代人的疯狂,就到我这儿为止吧。谢谢你,李先生,替我补完了人生的全部空白和疑惑。”

    “什么李先生李后生的,赶紧叫爹……”在何寿礼眼中,天底下没有比人伦更重要的东西,倬云这小子实在不识好歹。

    倬云立起身来,朝何寿礼确认道:“现在,我是自由之身了,是否可以来去自便?”

    何寿礼很不情愿地点了头。如此不驯的娃儿,就该送回国内好好接受几年教育,要是自己儿子,早给打死了。

    “李先生,感谢您让倬云来这世界走一遭。”倬云毕恭毕敬朝轮椅中的李念兰躬身,“只是余生不能陪阁下享受天伦了,阮先生归天作古,作为阮家唯一后人,得把庞大的家业撑下去。”

    “娘的,有亲爹不认,急着回去做资本家。”何寿礼愤愤且悻悻。

    “老何,让倬云走吧,我政治上不清白,别再连累了他。”他嘴上轻松,心头却在滴血。理性告诉他,带倬云回国生活是一条危险的归路。

    何寿礼无言以对,只好面朝空气骂了声“操”。

    以国内现下的形势,实在没有李倬云这类人物的生存空间,为这孩子着想,还是放归山林为好。

    父子俩一同用过晚饭,倬云收拾行装,向何寿礼讨回原属母亲的那对手枪,踏上朝南越方向的返途。

    临行前,倬云在裤兜里反复掏了几掏,摸出一挂类似项链的玩意儿来。

    “那支镶银骷髅的匕首在战场上失踪了……但我替您留着这个。詹妮特妈妈说,它救过您的命。”躺在倬云掌中的,正是雷公留给他的护身符。李念兰有十五年没见这条“项链”了,发觉它保存如新,戒环就像是昨天刚刚被子弹冲击坏的。

    李念兰摸向胸口,当年与矢田光一的决斗,回忆起来仍让他后怕。

    “孩子,留着它吧,就当咱父子俩的念想。雷公叔叔在上面施了法,保佑着戴着它的人呢。爸爸老了,也残了,你还年轻,要经历大风大浪……”李念兰握住儿子的手,强行替它并拢五指。

    倬云打算去往西贡,再转机回到檀香山。

    黄昏暮色里,李念兰想伸手抱他,倬云却本能地退缩了,只是再朝李念兰鞠了躬。

    “阮铁城留给你大把的钱,别用来做坏事。”这是李念兰给儿子的最后一句嘱托。

    “嗯,李先生,就此别过。”倬云朝他作了个揖,然后猫腰钻进芭蕉林,往南消失不见了。

    李念兰回想起来,那作揖的模样,像极了温文尔雅的张知行。

    次日,何寿礼领着队伍往北返,北越军人们捣毁营地,打算将全部死尸付之一炬。

    泼完汽油,越军营长掏出打火机,李念兰喊了声“停”,请求将马雷的遗体单独火化。

    他坚持要带麻雷子的骨灰回国,替这生前不安分的小子立个坟,将来志愿军骨灰回国之日,让马兰姐弟葬在一处,这是兰丫头生前的遗愿。

    “对了,那旗子是怎么回事?”何寿礼指了指操场边竖着的旗杆,蓝色白纹的“南华旗”垂头丧气地耷拉身子,与胎死腹中的所谓共和国的妄念一样,这面精心设计的旗子即将成为引火物。

    李念兰突然想到了什么,提议把旗子收好,他要写一份关于西南边境安全的详尽报告,逃亡的张苏泉手上仍有数千名武装人员,这伙人的存在今后怕会是大患。

    “但愿会有人重视你的报告吧……”何寿礼苦笑几声,想到国内那场乱糟糟的运动,他无论如何乐观不起来。

    阮铁城和北条绫的遗体,和那些不知的喽啰堆在一起,在汽油的催促下,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骨灰们难分彼此,无差别的肥沃了这片无名丛林,众生平等。

    …………

    一个营的精锐越军从天而降,几乎将“南华共和国”的开国首脑们尽数团灭。

    死里逃生的张苏泉成了唯一的漏网之鱼,在林中潜藏了数周之久,手下的部队作了鸟兽散。

    千算万算,他没料到好端端的马副官为什么临阵发疯,平白无故刺死了斯佳丽夫人。

    马雷那小子凶、蛮、勇,甚至还有些憨,却能将身世、家事藏得如此之深,真是小看了此人。

    事到如今,只剩下凄风冷雨。好死不如赖活,张苏泉不愿意将性命白白送在雨林里,当务之急是等风头过去,再悄悄潜至西贡,争取从那里上船,登上海岛投靠李弥长官。

    张苏泉预想中的行程,第二天便戛然而止。

    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十多支步枪,将他围在密林正中。枪手们是掸族人的打扮,他多半猜到是谁。

    领头的首领快有三十岁的年纪,拥有掸族人不常见的白晳肤色。

    “是你,坤沙……”张苏泉心里暗暗叫苦,当年他用巧计耍了坤沙,弄走了高达10亿美金的财宝。

    “张副官,你的人品不值钱,但你的大脑,还有你的时间,很值钱。”这十多年来,坤沙不知经历了什么。他不再有年轻人的急躁和狂傲,反像个成熟的中年人,朝他伸过友善的手来。

    “南华共和国”胎死腹中,但令后人生畏的“金三角”毒品王国却在这一天迎来真正的崛起之刻。

    “坤沙老弟,想不到,我们之间还有合作的下半场。”张苏泉决定放下陈见,和掸族人共谋进退,“事到如今,还是改回我的真名吧,其实我叫张树泉。”

    坤沙,张树泉,这两个阴魂不散的名字,还要在正义的人们心中,困扰很多年。

    若干年后,坤沙仿效阮铁城,在缅北成立所谓“掸邦共和国”。

    这个来历不明的以制毒为业的国家,却因声名狼籍得不到国际社会承认,走投无路的坤沙也在九十年代向缅甸政府投降。

    坤沙的失败或许是一种必然,但秋叶形状的缅甸却混乱至今,各路野心家你方唱罢我登场。

    至于张树泉,居然以八十多岁的高龄活到了下一个世纪。但终其一生,除了扶持坤沙,也没再做出任何值得大书特书的成就来。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