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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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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林天极度不愿意面对的一个问题。

    林天是一个很不喜欢把自己的过往展示在别人面前的人,因为他的过往和他现在这个人是没关系的,他觉得不需要深究那些过往。可是这些记忆,常常会在某个突然的时候跳出来提醒他曾经发生过什么。譬如今天的雷雨交加,就会提醒他那个像只流浪狗般的雷雨交加夜晚。

    可问他这种问题的人是傅星河,他便觉得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面对了。

    傅星河看见他似乎在挣扎,道:“如果你不愿意,可以不用说。”他本质上的目的是为了帮林天解开心结,当然,这样的做法也有可能会起反效果。傅星河虽然不是心理医生,可他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或许说出来,对于林天才是解脱。不说的话,日夜压在心里,冷不丁在某个时候突然炸出冰面,后果是极其惨烈的。

    林天心里也知道傅医生的目的是为了开导自己,他深吸口气,靠在傅星河的肩头,慢慢说起来:“我不记得是多久的事了,是我小时候,那时候大概就六、七、八岁。我爸跟我妈吵架了,我从学校回来,我妈却把我赶出去,不让我进家门。那天晚上打雷了,大雨滂沱,后来新闻里说那天是沪市一年当中降水量最大的一次降雨。我一开始躲在门廊下,可是夜空上的电闪雷鸣像魔鬼一样,驱逐着我。我想进家门,但是无论我怎么拍门,都没有人理我……”

    “或许是打雷的原因,没有人听见我的呼救。”

    傅星河听得心都揪了起来,那么小的孩子,面对这样冷漠的家庭,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林天继续说:“我无处可去,储存杂物的木屋也上了锁,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狗吠声。”

    “是家里的杜宾,我也不记得是谁送给我们家的,就养在院子里,有一个红色顶的狗房。”

    “那个狗房相较于别人家的狗房来说要更大一些,那只狗狗似乎也很怕这样的天气,它的呜咽声比我还要可怜,我为了安慰它,所以就钻了进去。”

    林天没说自己是因为害怕,他其实一直都不喜欢狗的,因为狗会咬人。那天晚上他其实也是迫不得已,过了那个晚上,他对动物就没有了之前的那种不愿意靠近的感觉。杜宾犬的毛发很浅,只有很薄一层。林天很小心地抱着它,在它身上汲取温暖。他的全身和杜宾犬的全身都被涌进来的雨水打湿了,那只狗没有咬他,没有驱逐他,反而用舌头轻轻舔他,这一切都给林天提供了温暖,让他不至于无处可去。

    林天,他说话的时候伴随着电影的原声台词,叙述的寥寥数语,通通被挤压在一个临界点上,他的口吻不见得多难受,好似把这些都忘光了,可傅星河想到了林天院子里的那个狗房。

    红色顶。

    “那只被你救了的杜宾犬呢?后来怎么样了?”

    林天摇了一下头说:“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了,我妈把狗狗送人了。”因为秦韵觉得这只狗的存在会提醒她,她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那样把年幼的孩子丢在外头过夜,外面还是那样的天气,近乎虐待。

    “你还记得是什么样的杜宾犬吗?”

    “不太记得了,那事情实在是太早了,起码得有二十年了,我只记得很威风,皮毛黑亮,眼睛很精神、很亮。”那双眼睛给林天留下的印象尤其深刻,非常非常亮。

    这么久远的事,林天却记得如此清楚,每个细节都很清晰,足以说明这件事情给他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傅星河端起水杯喂给林天喝,让他润润嗓。

    “明天我轮休,不用上班,我带你去买狗。”他说。

    林天呛了一下,他猛烈地咳嗽两声,“买狗????”林天瞪大眼睛,傅医生不是最讨厌狗吗?!

    他还记得楼上的孙女士养了一只泰迪,那只泰迪非常娇气,非常吵,他们每次在电梯里遇到孙女士,只要一出电梯门,那只泰迪就会跟着他们的脚步出来,出来后发现没对,哦,跟错主人了,就哼哧哼哧地扭头回去,孙女士称呼他家泰迪为“宝宝”,有时候叫“弟弟”,似乎那就是他们家的二儿子。而且那只狗贼烦,还会舔傅星河的腿,闻他鞋和袜子的味道,不仅如此,它还会在电梯里撒尿,低头闻闻自己的那滩尿迹,接着孙女士会把狗抱起来,然后亲亲它的鼻子。

    所以每次傅星河在电梯里看见那只狗,都会往角落里靠,而林天知道他讨厌这只狗,就会不动声色的把傅星河挡住,免得这只狗又凑上来去舔他的腿。

    因为童年那件事,林天其实一直都挺想养狗的,所以才在设计房屋的时候准备了那么大的狗房。可他之前一直都太忙了,这件事情便这么不了了之了。而现在傅医生居然会允许这种毛绒动物进入他的私人领地?!要知道狗会学主人,在主人不在的时候,会爬床爬沙发,有些腿短的,还会想方设法到达自己触摸不到的领域,说不定还会把家里沙发抓烂,还会撕扯垃圾袋,甚至去钻便池。

    而傅医生家,就是一个普通的两居室,两个人住还勉强凑合,如果还要搭出一个给狗的空间来,实在是太难了。况且狗买回来还要教它,不然随意大小便,到处撒欢,也太难打扫了些。

    而且傅医生还是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每次那些病人家属要感谢他,有些是要上来握他的手,有些更夸张的要上来拥抱他,傅星河都不动声色地会躲开。要是躲不开的,他被人碰了后,便会回去反反复复地清洗被碰的那个部位,要用香皂搓到皮肤发红才行。

    就是这么讨厌与人接触、更讨厌毛绒宠物、讨厌聒噪的傅星河,现在居然主动和林天说要给他买一只狗!

    这就好像突然有一天英国王子在推特上宣布,他要娶一位叫翠花的女子为妻一般玄幻。

    林天还愣愣地张着嘴。

    “没骗你,我说真的。养什么都行,大型犬小型犬玩偶犬,我全都没有意见,明天我们就去看,挑个你喜欢的,合眼缘的。”

    “傅医生……”林天说不出话来了。

    “但有一个前提是,我允许你抱这只狗,但是你不能亲它,你亲完它又来亲我,我可能会过敏。”虽然傅星河是这么说的,但后果肯定不止是过敏这么简单。

    “好!”林天立刻答应。“我保证不亲!可是哥啊,家里那么小,怎么养狗啊?我怕你到时候反悔了,想把它赶走。”到时候都培养出感情来了,要是傅星河过得不高兴了,林天总会顺着他的意思来的。

    “我什么时候反悔过?”傅星河反问道。

    “可是,可是养狗这个问题不一样嘛,你最讨厌狗了……”要一个人去接受他最讨厌的东西是非常难的。

    以往都是林天来迁就傅星河,但现在傅星河却为了林天做出了以往想都不能想的让步。

    只是为了解开他的心结,希望他以后都能快乐。

    “我讨厌狗是一回事,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开心。”傅星河摸摸他的耳朵。

    “让我开心方法也有很多种嘛……”林天仰头在他的下巴上蹭了蹭,胡茬刮在嘴唇上,触感有些麻。

    傅星河按住他的头顶,“先别闹。”他继续说,“我家里肯定是不能养狗的,空间太小了,跑不开,两个人过活刚刚够,再加一只狗就显得拥挤了。”

    林天点头说:“我知道了,到时候我在你医院附近再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专门拿一个房间来养狗狗!”

    “对了,”傅星河突然想到一个,“狗买回来你不准叫它弟弟,更不准叫它儿子。”

    “我知道我知道!我才不会那么叫呢,多傻呀。”林天笑眯眯的。

    傅星河嗯了一声,手掌在他的头顶慢慢抚摸,顺着他的毛,“也不用买房子了,到时候我搬到你这里来。”

    “啊?”林天诧异地仰头,“这里到你们医院特别远,要是医院有紧急事故通知你过去开车至少也得40分钟,太不方便了!”在医院附近再买一套房子,要更方便一些。

    傅星河却不在意道:“我重新找份工作就成,你们这附近也有别的医院。”

    像傅星河这种级别的外科医生,自然是每个医院都抢着要的,可也不是每个医院都能付得起他的薪水的。

    不过要是医院里突然新增了这么一位厉害的医生,完全可以带动病人来他们医院进行医治,相当于一个广告了!更别说这位傅医生技术相当牛逼,到哪都是座上宾。

    “可是,可是……你当初回国不就是因为雷院长请你回来的吗?你现在这样突然辞职,抢走他的患流量……”

    “我不欠他什么的,我要辞职,没人能拦住我。”反正对傅星河而言,只要有手术做就行了,因为慕名而来的病人还是会找到他这里来,所以他根本不会缺病人。他当初回国的目的,是因为国内医院的医疗体系和西方不一样,接诊量大,疑难杂症更多,可研究性高——正是这个原因,他才选择回国的,和雷院长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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