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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重大灭门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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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韬骂骂咧咧地走出了法院,回头,面目凶狠地,冲着贺林立办公室所在的方向竖了个中指。

    “我呸,啥玩意!”

    他就不信治不了女法官了,必须找些人,杀杀这帮穿制服的威风。

    全然忘记了,之前自己在贺林立办公室的怂样。

    郭倩倩收到了贺林立发来的信息:“近些日子,小心刘韬。他刚来了法院,咱们的门卫是新来的,他说是你的家人,于是就堂而皇之地进来。不过,你别怕,他已经被我吓走了。”

    “谢谢贺法官,你和师父说的没错,刘韬肯定是为了谭双的装修款来闹的,你也小心。”

    郭倩倩心道,自己此前怎么就瞎了眼呢!

    刘韬其实比她想象中还要自私和可怕,他回到谭双身边,谭双马上抱住了他:“你那个前妻怎么说?她帮不帮?”

    “帮个屁!跑了,法院也没找到她人。等我下次遇到她,我非得把她拽出来扇几个耳光,让她给我老实点。”

    “哎呦!你倒硬气了,那你倒是把她现在就揪出来啊!人家好歹给你生了个孩子,你怎么忍心?”

    “我那会就没想要孩子……啊,你提醒到我了,她肯定躲到她妈家去了!她闺女那么小,拖家带口的,能去哪?!”

    谭双撇嘴:“算了吧,咱们找到谭双又能怎样啊?我问过别人了,她就一个书记员,没权力,说话跟个屁一样,没啥用。”

    “你个娘们,知道个什么!对了,你爸就没什么认识的人?进去前,生意做得那么大!连海城谁不知道你爸有钱?”

    “你也说我亲爸坐牢了,谁还搭理我呀!”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你爸进去了,但要是放出话来,就说帮你要回装修款300万,能拿不少佣金,肯定有人愿意接活,你想想看,谁能帮你要钱。”

    谭双却推脱:“算了吧,谁都没有你能耐。”

    “贱皮子!”

    听见谭双这么夸自己,刘韬有点飘。

    此时,谭双的手游移在刘韬的圆肚子上,引得刘韬心猿意马,一声嘶吼后,不自觉地将谭双压在了身下。

    两个人一番云雨之后,刘韬满足地躺在床上。

    一个邪恶的想法,逐渐在脑海中清晰。

    傅晓星没日没夜地在查案子。

    自从增加了人手,刑侦大队的王队长,挺不够意思的,出现场从不叫自己队里的人。

    把傅晓星和王中隆使唤的,不了解情况的,还以为他俩是地主家的长工。

    接到国际上华小区民众的报警电话,王队长一脚就将他两人踢去了现场。

    “我还没结婚!”王中隆捏着鼻子蹲在一所住宅楼的单元门前。他已经吐了个天翻地覆,谁说刑警容易出成绩的?他要和他好好理论理论。

    王中隆一句话没说到底:“我还想结婚!再这么干下去,我得夭寿。”

    戴着口罩和手套的傅晓星,站在门口,准备要进去,他已经做好思想准备了,这一次再进去,就要仔细侦查每一处细节。如今技侦大队那边,正在加派人手,全城搜罗嫌疑人的行踪。

    这一起案子系灭门惨案。

    死者三个人。

    卜莉梅,43岁,已婚妇女,无业,颈部被勒,导致窒息死亡。万喜悦,8岁,女孩,连海城实验小学二年级学生。万喜飞,21岁,青年,北都大学大三学生,环境设计专业在读。

    接到报警时,三个人已经死亡了9个小时。

    因为是深秋,气温不算高,因此尸体还没有高度腐败。

    可那股难闻的味道,仍然令人作呕。

    王中隆第一次接触到凶杀现场,因此内心无法立刻接受。

    反倒是傅晓星,显得沉着冷静。

    “你现在就进去吗?”王中隆拉着傅晓星的裤腿。

    “法医已经到了,我要跟着进去,学习一下。”傅晓星说完,大跨步走进了现场。

    通过现场的痕迹,很快就能断定,这是第一现场。

    根据死者的脖颈勒痕判断,是从身后被勒住的,死者有过短时间的拼命挣扎。女死者卜莉梅表情狰狞,通过仔细查看,脖子上出现了两道勒痕。难道说,凶手第一次勒的时候,并没有勒死?

    小女孩的尸体,是一刀戳中了后背,大量失血导致了死亡,死前应该是经历了巨大的疼痛感,浑身扭曲着,蜷缩成了一个特别无助的模样,看着让人心疼。

    另一个死者,是女死者的大儿子,万喜飞,身高一米八三,身材也很匀称,符合健康有力的青年体征,他是腹部中刀后,脖子被勒住窒息而亡。

    法医鉴定后,认为死者万喜飞是在腹部中刀后,放弃了抵抗,遭到了凶手勒脖致死。也就是说,腹部的伤口,并不是致命伤,真正致死的,是因为勒脖窒息而死。

    “死得挺让人生气。”傅晓星感慨,要是这个案子到了贺林立手里,不知道她会不会生气!按照她那性格,肯定气死者的儿子不争气啊,这么大个,简直是白瞎。

    离开了案发现场后,根据现场的拍照取证,傅晓星和王中隆两个人趴在技术人员的身后,足足研究了大半夜,画出了现场模拟图。

    傅晓星比任何人都表现得更加细致和认真。

    王中隆开玩笑:“你这是不是为了你的大法官女朋友呀?生怕人家看不懂吧。”

    “别乱说,我是为了案子的全面。”

    “切!谁信。你还不如说,是为了正义呢。”

    汪瑶拎着一大袋泡面和榨菜进来,看见了凶案现场的照片,麻木的眼神,显得她很镇定,王中隆感到稀奇,原想着好好吓吓这个丫头呢。

    “看啥看啊,这有啥可怕的,谁生前不是个好人呢,咱们当警察的,必须要为他们讨回公道!赶紧把面拿去,吃饱了,明天咱们这个小队,才能去汇报呀。”

    明显听出来心情不太好。

    王中隆不知道的是,被揪来刑警队的汪瑶,被父亲好好训了一顿,汪局长是非常不希望女孩子跑去刑警队那种地方,高危又没有正常的作息,特别熬人的部门。

    为此,汪瑶和父亲又吵了一架。

    报警的当天,就已经有记者闻风而动,在国际上华小区做了撒网式的调研采访。

    仅一个通宵过后,报道的信息,在网上浏览量达到了十几万。

    王朝洋气得拍桌子:“这帮记者,鼻子比我们刑警还长,这种案子正在侦查阶段,就报道得天下皆知。你们这三孩子,难道就没有点保密意识吗?为什么要让记者们跑进来?”

    傅晓星递给王队一份打印好的资料。

    王朝洋顺手就接了过来:“呵,这记者了解得很详细啊,比咱们的效率还高嘛!”

    “是呀,王队,你的暴脾气可得收一收。记者也算咱们编外队员。瞧见没,上面的信息,比咱掌握的还要详细。”

    傅晓星筛选出的这篇报道上,详细地交代出了这家的基本情况,而且基本没有夸大渲染的成分。

    写报道的记者,名叫夏景茜。

    卜莉梅生前是个家庭主妇,性格很随和,凡事不太喜欢计较,国际上华小区里的邻居对她的印象都挺不错的。而且长得也很秀气,擅长打扮自己,看不出实际年龄。丈夫常年在外做生意,但是应该有外遇,据说是有一个固定的女朋友。

    卜莉梅知道这件事情后,并没有和丈夫胡闹过。

    夏景茜在报道中,提到了卜莉梅的闺蜜苏昭,采访她时,苏昭透露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卜莉梅之所以不和丈夫闹,是因为丈夫每个月固定转账两万元给她,另外,如果她日常看好什么贵重饰品或者奢侈品啥的,只要她肯要,丈夫都会满足她。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万先生是很在乎这个家,也在试图维系好这个家。

    虽然丈夫常年不回来,但钱到位,出手阔绰,又有空闲,整日里穿金戴银的卜莉梅,在小区里还是挺招摇的。

    王朝洋看完,深吸一口气,拿着打印好的资料,抖了抖:“这记者是谁呀,我咋从来没留意过,用词很精准啊。啧啧!老子都看入迷了,把卜莉梅的情况写得清清楚楚,还处处都踩到了点上,非常有利于咱们对卜莉梅情况的摸排呀!简直是个人才呀!”

    怎么觉得,这个王队又动起了挖人的念头……

    “王队,邻居的反映,也基本和这里写得一致。”

    “对啊,所以我说这个叫什么,对,夏景茜,这肯定是个女记者,是个人才呀,比咱们警队里的那些大老粗强太多了。那个谁,咱们队里是不是还缺个啥文员呀?”

    问了半天,才想起来,身边只有一个傅晓星。

    汪瑶却听到了,硬是凑过来:“什么呀!王队,你这是爱才呢,还是不爱才呢!人家记者不比咱们队里强得多?谁稀得跑过来受罪!”

    “小汪,你听听你这说的啥,咱们队里到现在亏待你啦?你要是像夏景茜一样能写这么精妙的玩意儿,我马上给你当副队长。”

    傅晓星噗嗤笑了起来,这词怎么听着那么耳熟呢!

    王朝洋的风格,是逢人就乱许诺“副队长”啊!

    根据夏景茜提到的闺蜜苏昭提供的信息,傅晓星和王中隆掌握了另一个重要的信息。

    卜莉梅生前也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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