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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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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 第九十一餐饭

    馥娘撞破了张氏在家给她老爹做饭的事情, 宋兆巍和郭寡妇的婚事也算是尘埃落定了。

    不过馥娘还是不知道宋兆巍同意娶郭寡妇是真的只是同情郭家母女如今在郭家的处境,她还道自家老爹开窍了,终于知道找个知冷知热的伴侣陪着自己过后半生了。

    而与此同时, 刘氏女的案子也终于全部真相大白。

    此前已经有一部分人从小道士那边知道了真相,馥娘更是从小道士嘴里知道了于在发杀母这种骇人听闻的消息。

    原本馥娘还有些半信半疑,不是她不相信小道士的本事,只不过这事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儿子杀了母亲,父亲还帮着处理尸体。

    他就怕儿子可以杀母亲,也可以杀父亲吗?

    结果等到官方消息出来的时候, 馥娘看小道士的眼神一下就变了。

    官府把这父子俩做过的所有案子,就连于在发几年前偷了隔壁人家的羊的事情都查了出来。

    当然包括那桩骇人听闻的杀母案。

    “大师,以后我都叫你大师,你实在太厉害了。”见到小道士在面包窑里偷吃刚出炉的蛋糕, 馥娘这回也不拍飞他的手了,反而又直接把辛苦做出来, 本来打算做客人预定的蛋糕胚整个塞给了小道士, 拉着他到桌子旁边坐下, 压低了声音一脸神秘:“大师,你是真的上面有人啊!”

    小道士嗷呜一口大蛋糕:“姐妹, 敢情我之前说的你都没信?”

    馥娘眨眨眼:“要不要再来一个蛋糕?”就大师你这个吃相,很难不让对你的信任一直在边界摇摆啊!

    小道士几口吃完一个热烫烫的蛋糕胚, 上头有没有人待定, 无情铁嘴倒是真的。

    “这件事马上结束了,我可能也要走了, 估计以后只能偶尔过来一下了。”小道士话语里满是不舍,看来他对馥娘这边的伙食十分满意。

    “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房间我一直给你留着。”馥娘没有太在意小道士此时说的话,因为上次小道士也是这么说的,不过还是来的十分频繁,馥娘以为这次的道别也和上次一样。

    “哎!看在我就要走的份上,就多给我做些好吃的吧!”

    加上这句话之后就更像单纯的骗吃骗喝了,毕竟他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最近长安城除了“野庙女尸案”终于结案这件大事之外,另外一件令人沸腾的事情,就是官府贴出了皇榜——新皇要迁都到他们长安了!

    所有长安人一开始都还没有实感,怎么他们这里就要成为京城了?

    等到官衙的人过来买荒废的宅子,告知这片地要圈起来建造新的皇城之后,所有长安人才真正沸腾起来。

    他们才长安要成为京城了!

    他们要成为京城人了!

    和这个消息比起来,作恶多端的于家父子要被斩首了仿佛也成为了一件小事,连议论的人都不多了,所有人都在讨论他们长安要成为新京城的事情。

    “我们那片的老房子全部都卖出去了。”

    “怎么卖的?”

    “按房屋面基来的,房契地契上写的多大院子,就补多少多大屋子都银子,新皇真是圣明啊!”

    落霞坊就在新皇城的附近,周围的居民都是卖了房子给官府的人员,所以馥娘的小饭馆也成为了讨论的最热闹的地方。

    有人卖了烂在手里好几年的房子,穷苦了十几朝,突然乍富,手头宽裕了,人也大方起来,原来来到小饭馆只舍得点同素菜一个价格的串荤菜吃,占小饭馆的便宜。

    现在直接大手一挥:“小二!把你们店里最好吃的招牌菜都给我来一份!”

    崭新还未过水的鲜亮衣裳穿在身上,连二十文一份的大份荤菜快餐都看不上了,直接来小饭馆吃几百文一份的炒菜。

    这是真发达了!

    “你家房子卖了多少银子?看来是真发达了啊!”也有人瞧他这暴发户的模样,试探问卖了多少钱的。

    也有人看不上他这一副穷人乍富的模样,又或许是家没在这附近,卖不了祖屋,赚不得这一份银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能卖多少银子?这烂屋破瓦,以前出五两银子都没人要!”

    卖了房子给官府的人冷笑一声,并不理会这人酸溜溜的话语,也不想把自家房子卖了多少钱告诉给外人听,只高声道:“我们这儿是京城,房子能卖多少钱?当然是京城的房子多少银钱,我这房子就卖了多少银钱!”

    这样的事情这几天在小饭馆还有落霞坊其他饭馆并不少见,附近住的居民,手里头有钱了,落霞坊的生意也更加好了。

    也有人悄悄找到馥娘问,“落霞坊也在新皇城的附近,官府有没有来找馥娘买房子?”

    馥娘摇头:“没有,落霞坊刚好在皇城外边一些,还差两条街呢!”

    问的人还为馥娘可惜:“我听说王三一间屋子就卖了几千两银子呢!馥娘你这半条街,间间屋子都还那么大,还不得卖个好几万两?”

    馥娘却不觉得可惜,几万两银子虽然她现在没有,可等到新皇城建好,就落霞坊距离皇城的距离,她的资产立马翻倍,恐怕是十几万两银子都买不下她这半条街。

    她这会儿也算是明白,小道士之前说傅双扬给的这点银子,算是占了你的便宜是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皇城周围的五间旺铺,居然只用几千两银子就让傅双扬租了十年,折合一年才只有几百两的租金,这还不让傅双扬占了大便宜?

    不过就算馥娘现在知道了,也没有想要和傅双扬加收租金的意思。

    一是大家都是穿越同胞,有这一个情分在,二就是傅双扬开的全家福超市,实在是给馥娘帮了大忙,她想要的食材道具,都能从傅双扬那边买到,而且要多大的量,只要提前说,傅双扬都可以弄到。

    就冲着这点,馥娘都可以不收傅双扬的租金,更不要说傅双扬还自己出钱建造新的屋子,就从他那边给出来的图纸来看,完工之后美轮美奂的建筑物,估计都够付馥娘几十年的租金了。

    馥娘都有些觉得现在这条破破烂烂的街有点配不上傅双扬要造的,占地五间铺子的豪华商城。

    她这边没想要加收傅双扬的租金,傅双扬却是一个懂事的,才从华亭那边回到长安,就带着一箱又一箱的金子过来找馥娘了。

    “这才是给宋总预备的租金,之前只给一千两金,还是怕太多了,宋总不愿意收。”傅双扬对着馥娘眨眨眼。

    他喊馥娘宋总,馥娘喊他傅总,这是充满时空错乱感的称呼,是他们穿越者同胞之间的小小情趣。

    宋总不是真宋总,但傅总却是真傅总。

    馥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子,哪里敌得过傅双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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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不知道在商场里沉浮了多久的老油条,傅双扬一张口,一通话下来,馥娘都被说的晕晕乎乎了,最后这笔巨款也没有推辞出去,又和傅双扬续约了五十年的租约。

    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赚了,谁亏了。

    也是有小道士看着,傅双扬也没有想要对付馥娘这个同胞,不然馥娘和傅双扬对招,都不知道会不会被傅双扬啃得骨头都剩不下。

    总而言之,在傅双扬的操作之下,今天还是皆大欢喜的一天。

    馥娘送傅双扬出门,傅双扬起身都走远了,又回头过来。

    “差点忘记和你说了,最近道长不在,他叫我转告你,你最近有血光之灾,最近最好不要出门。”

    “什么血光之灾?”馥娘有些发愣,心里还在想,早上还看到小道长在阿婆的早餐店吃了一海碗的豆花,还吃了一整笼的肉包,这才下午人就不见了?

    馥娘这里说一整笼肉包,可不是小笼包那个一整笼,而是一笼能蒸二十几个,个个都有成人巴掌大的大肉包。

    小道长这个吃货,吃了一海碗的豆花还不够,还吃下这一笼的大肉包,也不怪罗老太心疼。

    毕竟小道长在落霞坊吃饭从来不给钱,一直都是挂账馥娘。

    罗老太不仅心疼自己的钱,还心疼馥娘的钱。

    可是也知道一点小道长的本事,所以也只是私下里心疼面上什么都不说。

    馥娘得了傅双扬叮嘱,虽然心下吐槽,什么血光之灾,会不会指的是她这个月快来大姨妈了,但是看着傅双扬正经的脸庞,又想到小道士确实是有几分本事的,她面上也正经起来,表示自己最近一定会乖乖待在家里,一步都不会迈出去。

    就算出去的话,也会带足人手,一定不会让自己发生血光之灾的。

    傅双扬看到馥娘如此郑重,也满意点点头。

    “你知道这事的严重性就可以了,我先走了,到时候叫人给你送点防身的东西,留步,不用远送了。”

    傅双扬也是想着馥娘最近有血光之灾,让她不用多送。

    馥娘本来还挺在意傅双扬说的这件事情的,不过等到甜点店的事情忙起来,她又把这小小的血光之灾忘到了脑后,加上她确实来了大姨妈,差点真就以为这所谓血光之灾就是大姨妈了。

    忘归忘,不过馥娘还是记得最近少出去,好在她本来也就是不是喜欢出去闲逛的人,加上店里生意也忙的很,馥娘最近也都住在落霞坊里,压根就没有落单的时候。

    本来还以为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第92章 第九十二餐饭

    但谁能想到小道长确实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他说血光之灾,还就真是血光之灾,就算馥娘的大姨妈已经让馥娘流了不少血了, 可是小道长说的血光之灾还是免不了。

    小道士本以为馥娘待在家里,不出门就没事了,没想到这血光之灾还能翻过围墙,自己找上在院子里勤勤恳恳做蛋糕的馥娘。

    因为得了叮嘱,馥娘这段时间也不亲自把小徒弟小孟送出去了,后来知道小孟家里距离这里不算近,也是请别人架了驴车送小孟回去。

    高孟实也是跟在馥娘身后学了好几天之后, 才反应过来,他以为的贫穷摊主姐姐其实坐拥半条街,落霞坊开着的店铺,大半都是他家师父的, 这家底可比他家喜饼铺子还要厚实。

    他那预备给的两百两银子的束脩,没准师父还看不上呢!

    小孩羞羞答答找上馥娘, 把心里想的这么同馥娘一说, 惹得馥娘众人哈哈大笑。

    当时香姑也在旁边, 揉了一把小孩脑袋。

    “馥娘你哪里找的这么可爱的徒弟,给我也找一个吧!”当然这也就是玩笑话, 香姑手下一个猪脚面馆,带的徒弟就已经有十几个了, 哪里还有空带一个小孩徒弟。

    自打香姑跟了馥娘, 这猪脚面馆风生水起得开起来,她阿奶对她心里还有气, 一开始是没有来看过香姑的。

    还是张大厨心里想着馥娘的方子,过来看过几次, 每次都能遇见猪脚面馆还有隔壁的小饭馆生意火爆的场景。

    他心中意动。

    然后没过多少时间,香姑阿奶便来了。

    她打听猪脚面馆、小饭馆这一天,一个月能赚多少银子,又暗中撺掇香姑别在人家屁股后面做活,自个回家做,赚的银子全是自己的,在人家手底下做活还受气,她回家自己做,要做什么都是自己做主,多痛快!

    香姑也是尊敬她阿奶是长辈,不然听了这话都该破口大骂了。

    什么痛快,她回家去才叫不痛快!

    回家开面馆?等着她阿奶再把那一套“你是张家女,什么东西都是张家的”拿出来?

    傻了十来年了,终于能摆脱她阿奶,摆脱张家,她还要自己钻回去?

    她疯了不成?

    张家阿奶可不懂,还以为在猪脚面馆享受过自由,拥有了自主权的香姑还是从前那个在张家任由她欺压的小姑娘,或许有点不同,她现在手里有钱了,但只要把她带回张家,那香姑手里的钱也是张家的,在馥娘这里学的这门手艺也是张家的……不,不能这么说,因为在香姑阿奶的话里头,这手艺可不是馥娘教的,是香姑本来就会的。

    是香姑会做面,所以猪脚面馆的生意才能这么好,而香姑做面的手艺是从张家学的,她回去给自家做生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张家阿奶算盘里打的是什么主意,香姑是一清二楚,她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她,自然不会上当的。

    几句话把她阿奶哄了回去,只说那猪脚面的精华还是在卤猪脚,她可不会做那猪脚。

    张家阿奶一双浑浊的眼珠子狐疑盯着香姑,道:“她与你这么好,这点方子还不交给你?”说着又撺掇香姑去偷方子,香姑不想理她,送走了张家阿奶,下回张家阿奶再来的时候,她不是躲着,就是直接出去了。

    几回下来,气得张家阿奶直骂不孝女,香姑都和没有听到一般。

    落霞坊都知道这位老太太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没有一个人会向着她的,倒是偶尔有几个食客不明真相,但大多来吃个几回,也就知道这老太太是什么人了。

    张家人也丢不起这个人,紧忙来人把张家阿奶带回家了,从此之后再不见张家阿奶来过一趟。

    张家阿奶还企图用婚姻控制香姑,香姑也不怕,直接找到和自己有婚约的张大厨徒弟,把话说的明明白白,这小徒弟就是个老实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张大厨和张阿奶拿捏这么久。

    可就算再老实的人,也有为自己好的小心思,和香姑聊了一通之后,他就彻底倒向了香姑,虽然还和张大厨还有张阿奶虚与委蛇,私下里却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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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和香姑说好了,成婚之后就各过个的日子,再不管张家那烂摊子。、

    香姑十分满意。

    原本从猪脚面隔出来的柳州螺蛳粉生意也越来越好,小小的隔间已经满足不了他们如今的生意,馥娘也不缺铺子,大手一挥又新拨了一间铺子给柳州螺蛳粉。

    而原来小小的隔间就交给香姑处置。

    原来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吃五十文一碗的猪脚面,一个月吃个一两回解解馋就得了,可香姑的面条做的是真好吃。

    但就算是最便宜的阳春面也要十几文一碗,就有那家中条件一般的,问香姑他们可不可以买生面?

    他们这是想要买生面,自己带回家去煮,至于浇头,去隔壁小饭馆,买一份十文钱的红烧肉,这不就有美味的浇头了吗?

    生活再窘迫一些的,那就去买五文钱的串荤菜,时蔬炒杂肉,有小饭馆大厨的手艺,那也是十分美味的。

    因为买的人多了,香姑自己从前也是摸遍口袋,都找不出几文钱的人,自然知道大家是什么想法,同馥娘商量了商量,就把这隔间的小摊子,专门用来卖生面,除了生面之外,还有生饺子,生馄饨,买回去直接放滚水里一煮就可以吃。

    生面小铺子里还会教怎么做的好吃。

    面碗里放一小勺猪油,一小勺酱油,一小勺香醋,适量盐,有点条件的人家还可以滴点香油,滚水冲开,这就是面汤。

    生面放在热水里滚熟了,捞出来放进面汤里,一碗简单又好吃的清汤面就做好了。

    是在有那手笨的做不来的,也可以花上一文钱,在生面铺子里买配好的调料,自己回去挖勺猪油,冲开就行了。

    长安人原本是不吃酱油的,或许说压根就不知道酱油是什么东西。

    还是馥娘做的酱油,放在杂货铺里寄卖。

    还有全家福里也有酱油这些调料,这附近的居民才兴起吃酱油的风潮。

    而酱油放在菜里也确实好吃,他们吃饭的时候放点酱油,仿佛也抓住了小饭馆做菜好吃的秘诀。

    不过这也没有影响到馥娘几个饭馆的生意,因为吃货还是喜欢来馥娘的店里吃现成的,吃更好吃的!

    而因为全家福的存在,除了周围的居民之外,住得稍远一点的百姓也听说这边又个货物卖的便宜还新鲜的“杂货铺”。

    他们不懂超市的概念,便还是自叫自的杂货铺。

    落霞坊的人流量更多了,那些为了全家福,千里迢迢仿佛赶大集一般赶过来的百姓们,见到全家福有这么多的东西,更加舍不得走了。

    这都留下来了,不得在小饭馆,在猪脚面馆,在柳州螺蛳粉,在黄焖鸡米饭吃一顿?

    那有钱的,更是直接就往拨霞供去了,要知道拨霞供可是有牛肉供应的,这一年到头能吃到几次牛肉?

    还有那小媳妇小娘子跟着婆婆妈妈们一起出来,见着甜点店了,可不得称一二斤蛋糕回去?

    甜点店里除了翻糖蛋糕和奶油蛋糕卖得十分火热之外,在平头老百姓之中,卖得最好的,就是切成四方块,十文钱一块的古早蛋糕,还有五文钱四块的蜂蜜小面包。

    前者一块就有成人巴掌大,拿上两块,叫甜点店里用纸盒包着,就成了老百姓之间最好的送礼佳品。

    不管是生孩子,还是小孩满月,逢年过节给夫子送礼,带着这么一盒古早蛋糕,再搭上点别的东西,这一份礼物保准是漂漂亮亮又实惠。

    至于后者,五文钱四块的蜂蜜小面包,外壳烤的金黄酥脆,内里却是香香软软的,虽然叫的是蜂蜜小面包,但是面包外形做的却不是小蜜蜂形状的,反而像一个个背着壳的螺蛳,一个挨着一个整整齐齐的挤在一起。

    从后院的面包窑送到前面的甜点店的时候,满屋飘的都是蜂蜜小面包香甜的味道,为了揽客,这蜂蜜小面包也甚少放在店里面卖,都是在店外支了桌子,刚烤出来,就有人送到门口,小风一吹,整条街的人都能闻到这股香甜的面包味道。

    所以馥娘店里,除了生日蛋糕之类的甜点,蜂蜜小面包便是当仁不让的销冠!

    味道太香了,总有小孩,闻到这味道就走不动路,拉着娘亲阿奶的手,大有不给买,我马上就躺在地上哭给你看的样子。

    不管是那个时代,都少不了馋嘴的熊孩子。

    要是贵的东西,那家长一定是一巴掌糊在小孩脑光顶上,拎秤砣一样就给孩子拎走了。

    可这蜂蜜面包也不是多贵的东西,五文钱四个。

    现在都是多孩家庭,这里带出来一个,家里肯定还有几个更小的在等着。

    花五文钱买上四个香香甜甜的蜂蜜小面包,带回去给孩子尝个鲜,看看小孩的笑脸也挺不错的。

    至于撒泼打滚的熊孩子,心满意足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也就不哭了。

    虽然眼睛底下还挂着眼泪,鼻子底下更是鼻涕横流,可那蜂蜜小面包入口的时候,又酥脆,又柔软,咬下去还冒着甜油,熊孩子哪里吃过这么香甜的吃食,每一口都吃得仿佛无上的享受一般。

    先吃完上面软一些的部分,最后留下的是最油重,也是最酥脆的底部。

    蜂蜜小面包的底部,浸在烤盘里,烤的焦黄焦黄的,但也是最美味的部分,一口咬下去,又脆又香!

    熊孩子美滋滋吃完了自己手里的这一个,乘着阿娘不注意,恨不得连自个脏兮兮的手都给舔得干干净净的。

    他这还意犹未尽呢!

    看着阿娘手里油纸包里剩下的三个,又开始撒娇。

    “阿娘,我饿了。”小滑头不说自己还想吃,只说自己饿了,心底就期盼着阿娘能够善解人意的把剩下的蜂蜜小面包也给他吃。

    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做娘的还能不懂这小玩意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也是逗小孩:“那就回家,家里还剩了几个豆饼!”

    小孩一下就着急了,谁想要吃豆饼啊!那玩意都是渣,吃多了还要放屁。

    贴着阿娘的胳膊,继续撒娇:“阿娘我想吃这个蜂蜜小面包。”那眼睛直勾勾望着,都要把包着蜂蜜小面包的油纸看出一个洞来了。

    “那可不行,你现在吃了,家里弟弟妹妹吃什么?”

    小孩也是鸡贼得很:“那我都吃了,不告诉他们就是了!”

    孩子娘当然是哭笑不得。

    至于是都吃了,还是不允许,或者又给买了一份,那各家有各家的做法,总之甜点店的蜂蜜小面包卖的是十分好,后院里的几个面包窑都不够用,馥娘几个教出来的徒弟守着做都不够。

    那甜点店门口时不时还有人过来问,蜂蜜小面包做好了没有?

    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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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见着面包窑忙得慌,也没有她插手的余地,也就不在院子里添乱了。

    她把做翻糖蛋糕和奶油蛋糕的地方从面包窑挪到了隔壁的一个小院子里,两个院子是连在一起的,用面包窑就隔了一个门洞。

    送走了归家的小徒弟小孟,馥娘就打算回去继续做翻糖蛋糕,这个翻糖蛋糕虽然不着急,但是她说好了后天教小孟他们做慕斯,要是不抓紧把翻糖蛋糕做了的话,恐怕时间上就来不及了。

    馥娘不想让几个小徒弟失望,所以就自己加加班,把翻糖蛋糕做了,再把白天的时间空出来给几个小徒弟。

    结果没想到,就这落单一会儿的时间,小道长说的血光之灾就找上了馥娘。

    馥娘一只脚都要踏进她做蛋糕的工作间了,隔壁还有几个学徒工的声音,都在热火朝天的做蜂蜜小面包呢,却不知道就在一墙之隔,他们的师父被歹徒捂住了嘴巴。

    “不许动,不许出声,发出一点动静,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第93章 第九十三餐饭

    一只宽大的手紧紧扣住了馥娘从鼻梁开始的大半张脸, 歹徒的力气非常大,他也不管被她挟持的馥娘痛苦还是如何,粗重的喘气声落在馥娘耳边。

    看来他在挟持馥娘之前, 已经跑了一大段路了。

    他的手很脏,指甲缝里都嵌着黑色的污泥,又黑又黄的污渍斑驳散布在他的手背上,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临时蹭上去的脏污,而是好多天没有清洗才留下的痕迹。

    手背都脏成这样了,捂着馥娘口鼻的手心更是可想而知。

    但是这个时候,馥娘已经管不了干净不干净了, 歹徒紧紧捂住了她的口鼻,馥娘张不开口,连呼吸都困难了起来,整张脸因为缺氧而变得通红。

    她两只手都被歹徒反剪在背后, 磨了好几年的豆腐练出来的力气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她使劲挣扎。

    歹徒是真的没有想一个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姑娘, 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馥娘两腿瞧着是乱蹬, 但实际上都是冲着背后歹徒的要害之处去的。

    歹徒硬挨了好几下,闷哼了几声, 吃了亏之后就立即想要用脚去压住馥娘的腿,他用的力气很大, 瞧这狠厉的模样, 只要能达成他的目的,甚至不惜踩断馥娘的两条腿。

    但是他是真没没有想到馥娘的力气还有求生欲望都那么强, 只顾着对付馥娘狂踹他的脚,一时不察竟然被馥娘挣脱了一只手。

    就算只有一只手, 馥娘也立马抓上了歹徒的手腕,几乎用了全身的力气往下拉。

    她要呼吸!

    如果再不呼吸的话,她就要死掉了。

    馥娘是做吃食的,平时非常注意个人卫生,不留一点指甲,每根手指上的指甲都剪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用锉刀磨得圆润光滑,不留一点毛刺。

    可就算这样,馥娘指甲已经抓下了歹徒手腕的皮屑,有点点猩红从歹徒伤口滚出,由此可见馥娘为了求生用了多大的力气了。

    馥娘想要呼吸,而歹徒不想让她发出一点动静,两人就这么在无声博弈着。

    一墙之隔的小院里,学徒们制作蜂蜜小面包做的热火朝天,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隔壁的动静。

    馥娘终归是个女孩子,体力上占了弱势,如何比得过肩膀都有两个她那么宽的歹徒。

    而且她始终处在缺氧的状态,对比歹徒,挣扎的力气是越来越小,脑子也开始昏昏沉沉的,眼前飞旋的都是如飞蚊一般的景象。

    很快馥娘开始没了动静,踹不动歹徒了,抓在歹徒手上的手也失去了力气。

    “贱人……”歹徒还不肯放手,又在馥娘的脸颊上捂了很久,确定她不动弹之后,才敢稍稍松手,他压低声音骂了一句,狠厉目光扫过半歪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馥娘。

    瞧了眼被馥娘抓得鲜血淋漓的手腕,他把腕子凑到嘴巴旁边,把渗出的血舔干净,然后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在地上。

    “蜂蜜小面包做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这就来!”

    隔壁突然的声音吓得歹徒浑身一颤,他藏在阴影之下的脸扭向已经昏迷的馥娘。

    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了!

    歹徒也舍不得放弃馥娘,就算昏迷的馥娘是个累赘,他也要把她带走。

    ……

    “三郎啊,落霞坊新开的烤鸭店,里面的鸭子可好吃,先来一只烤鸭,用面皮卷着葱丝、黄瓜,再放上一片烤鸭,沾点那什么特制的甜面酱,那味道叫一个好!”

    “是啊!三哥,除了烤鸭之外,还有那个卤鸭,那个也好吃的很!味道那叫一个香!我最喜欢吃里面的鸭腿了!”

    一个大胡子,还有一个小少年围着中间一个高瘦的年轻人话说个不停。

    这三人正是租住在馥娘隔壁的霍捕头、墩儿和柳三郎三人。

    霍捕头和墩儿两个看柳三郎已经三两天没有正经吃饭了,说什么也要把人拽出来,说到长安城的好吃的,他们怎么都不会忘记落霞坊。

    这可是他们小房东开的饭馆一条街啊!

    就算别的地方也有不错的好吃的,但是霍捕头他们想到吃饭,还是第一时间就来落霞坊。

    本来以为拽不动柳三郎这头不爱吃饭的倔驴,没想到今天竟然让他们两个拽出来了。

    出门之前,霍捕头和墩儿一对眼,想着估计是三郎也好几天没有正经吃饭了,恐怕身体也快支撑不住了?

    于是这两个人就使劲和柳三郎推荐他们吃过的好吃的,落霞坊其他的铺子,他们吃过,柳三郎从前也跟着来一起吃过,只有烤鸭店对于柳三郎来说比较新鲜,所以不管是霍捕头还是墩儿都在一个劲的和柳三郎推荐他们吃过的烤鸭和卤鸭。

    墩儿说的卤鸭就是馥娘原先做的酱麻鸭,他还不知道长安的第一只酱麻鸭,还是他柳三哥帮着拔毛做出来的。

    只不过他家柳三哥这张嘴太惹人厌,就是帮着杀鸭拔毛了,这做出来的酱麻鸭也没有分给他一口。

    三人从外面办事回来,所有并不是从落霞坊的牌楼那边进落霞坊的,而是从另一头,傅双扬圈了地,新建全家福商场的结尾过来的。

    馥娘的店是一间一间开过去的。

    从街头到结尾的顺序分别是小饭馆、老码头猪脚面、黄焖鸡米饭、拨霞供、杂货铺子、鸭货铺子、柳州螺蛳粉、还有占了两间店面的甜点店。

    三人是从街尾过来的,目标明确,就是吃饭,所以直接忽略掉街尾的全家福,直奔馥娘的几家饭馆,遇到的第一家馥娘开的铺子,就是最近在落霞坊火爆到需要排队的甜点店。

    “我们先去鸭货店点两只烤鸭,不三只吧!一人一只,刚好,叫小方和小圆两个多给拿几分春饼和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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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黄瓜的!每次这个都不够吃!”

    霍捕头日日都在落霞坊吃饭,早就已经和落霞坊的伙计们混熟了,特别是从一开始就在小饭馆工作的周方和周圆兄弟两个。

    “再买两只卤鸭,四只鸭腿,正好我们一人一只!”墩儿添上一句,少了什么也不能少了他喜欢吃酱麻鸭啊!

    “然后再去小饭馆点几个炒菜,叫他们送去拨霞供,我想吃火锅了,对了,我这里还有两张牛肉券,可以点两盘特供牛里脊!”

    “再来盘螺蛳吧!这时节螺蛳正肥着呢!一点籽都没有,香辣的和红烧都想吃……”

    霍捕头给了墩儿一个“你真会吃”的表情,然后十分豪爽道:“那就来两盘!吃得完!”

    墩儿乐呵呵附和:“对!吃的完!”

    这俩饭搭子都已经把这一顿吃什么商量好了,正好三人也走到了甜点店附近,墩儿鼻子翕动,显然已经是闻到蜂蜜小面包的香味了。

    说起来,墩儿这个年纪,也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过他已经是有正经工作的人了,所以可不会像八九岁的小孩赖着父母耍赖不走,他自己兜里有钱。

    嗖一下就蹿到了甜点店门口卖蜂蜜小面包的地方。

    “我去买点!”他的声音还留在原地,人早就蹿没影了。

    霍捕头还追在后面喊:“给我也买一份,不,两份吧!给你柳三哥也带一份!”霍捕头也是个嘴馋的,当然不会阻止,只会叫墩儿给他带一份,不,带两份!

    你当他说给柳三郎带是真心想给柳三郎吃?

    不,这个吃货只不过是打着三郎肯定不喜欢吃,最后还是便宜了他吃这样的想法,才说出这么一句话的。

    到了全是美食的落霞坊,霍捕头和墩儿两个吃货全部都迈不动腿了,视线全黏在好吃的上面,如果不是还想着吃正餐,估计外面的小吃摊子就足够他们两个流连许久了。

    同霍捕头和墩儿两个吃货眼睛全放在美食上不同,柳三郎站在甜点店门口,视线一下看准了两个店铺之间侧门的小巷之中。

    有一块砖头掉落在地上……

    不对劲……

    柳三郎直觉敏锐。

    而与此同时,一队人慌忙赶过来,他们腰间还悬着长刀,正是六扇门发给捕快们的制式武器。

    为首之人霍捕头三人也十分眼熟,正是霍捕头的手下,疤脸几个。

    疤脸几个神色紧张,面色阴沉。

    霍捕头当然不会傻得以为几个手下是过来落霞坊吃饭的。

    “怎么了?!”

    “头,于在发潜逃了。”疤头面色凝重。

    霍捕头脸色一紧:“怎么会让他逃了,不是给他关在了牢房最里面,还给拷上了枷项吗?!”

    “于在发父子已经定了秋后问斩,两个人犯也已经移交给当地府衙了,不归我们关押了,这个长安刺史不知道是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这么个凶犯,就是谁来也不能探望啊!他竟然放人进去探望,还让人进了牢里,和于在发同处一室。”疤头咬牙,几乎每句话都是从喉腔里硬挤出来的,已经可以看出他有多恨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长安刺史了。

    “于在发直接打死了来探望的人,用蛮力挣脱了枷项,把枷项套在来人脑袋上,用稻草在那人身上盖了一层,换上他的衣裳就这么混了出去!”

    霍捕头瞪眼:“这个于在发有这个本事?他脑子不是有问题吗?”

    他调查这个案子已经快要小半年的时间,对于这件案子的真凶,于家父子,他可以说再了解不过了。

    疤头咬牙:“肯定是隔壁的于添贵教的,于在发脑子不好用,于添贵的脑子好用啊!”

    也不用问于添贵为什么不叫于在发把自己也救出去了,这个男人城府与心智都深不可测,又爱子入命,当时的情况肯定是十分紧急,他是自己死也要保住儿子啊!

    “如果不是我恰好要去牢里提审另外一个犯人,发现了不对劲,恐怕都要等到牢里那人的尸体都臭了,才会发现于在发逃了!”疤头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带人追了出来,所以才会有这个组合,前面几个都是他们六扇门的人,后面跟着的又是当地官府的衙役。

    “你继续追捕,我和三郎去找长安刺史算账!”霍捕头这时候还有什么心情吃饭,眼神看了一眼旁边的柳三郎,示意他和自己走。

    霍捕头自己一个人奈何不了长安刺史,但是现在旁边不是有一个大理寺少卿可以用吗?

    哪知柳三郎又不知道犯了什么癔症了。

    他压根没有在旁边听他和疤脸说话,人都已经走到几米开外的小巷子里,正蹲下身子看巷子地上的一块破砖头。

    “三郎!”霍捕头喊人。

    却见柳三郎脚下轻点,已经站上了墙头。

    霍捕头脑瓜都大了,什么时候了,三郎还在那里和他唱反调!

    第94章 第九十四餐饭

    挟持馥娘而去的歹徒确实是于在发无疑, 也不知道于在发的脑子里怎么想的,非要来落霞坊这么一趟,可他确实对落霞坊的地形十分熟悉, 到也不是预谋,只不过是从前跟着他老爹一日好几趟的来落霞坊吃饭,走也要把路走熟了。

    要知道于在发和添贵被逮捕的时候,都是刚从拨霞供出来没多久的时间。

    而拨霞供和甜品店也没有多远的距离,也不知道这个于在发踩了多少个墙头,才找到这么一个幽静的地儿。

    馥娘几个店铺后面都是充作后厨的,那一家不是人来人往, 偏偏只有一个甜点店,辟出了一个小院,专门给馥娘做翻糖蛋糕用,倒是教于在发钻了空子。

    于在发杀死了过来探监的人, 换上他的衣裳,佝偻着身子从打着瞌睡的牢头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出了监牢。

    如果不是疤脸带着人过来的话, 估计他已经悄无身息地逃之夭夭了。

    可是疤脸始终来迟了一步, 他虽然第一时间识破了于添贵的诡计, 发现了监牢里躺着一动不动的人不是于在发,而是一具尸体, 虽然尸体都还是温热的,但于在发早就已经逃出监牢了, 疤脸就慢了那么一步, 如果他路上走快点,没准都能正好把于在发堵在监牢门口。

    疤脸当即组织了人手, 留下他这边两个人继续处理本来的事物,和其他兄弟一起揪起府衙的差役, 立即出来追寻于在发的踪迹。

    分了四五波人分头寻找,有两三波,包括疤头自己都追着线索来到了落霞坊,就干脆聚在一起了,也是这个时候遇到霍捕头和柳三郎。

    霍捕头要叫上柳三郎去找长安刺史算账,叫疤脸留在原地继续追查于在发踪迹,话才说完,一扭头发现柳三郎已经跳上人家墙头了。

    “祖宗哎!你这个时候翻人家墙头干什么!”霍捕头不知道他家这个炮子崽又闹的什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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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三郎才不过十九岁,还未行冠礼,而霍捕头虽然和柳三郎是同辈人,岁数却比他大了快一轮,算是看着柳三郎从小长大的,内心瞧他就和家里小孩一样,在心里也经常骂这小子炮子崽。

    要知道这称呼在扬州都是家里长辈用来骂晚辈的。

    不过霍捕头也只敢在背地里用这称呼,三郎这小子从小就脾气差,他翻脸可不管你是不是兄长。

    霍捕头还有扬州几个同辈的兄长,包括柳三郎自家堂兄、表兄,都在这小孩这里吃了不少亏。

    又因为大夫的话,几个大的又不好像教训其他熊孩子一样教训他,柳家伯父伯母对他也没有法子,只能送他到京城有名的寺庙,没想到就这样还让这小子混上了皇子伴读。

    那被谁都不看好的皇子现在还登记成了新皇,才不过十九岁的柳三郎也是水涨船高,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大理寺少卿,也不是没有人反对,但新皇对他信重,人亲曾祖父还是朝中一手遮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就这后台条件,谁敢吱声反对?

    也就霍捕头几个通家之好的同辈人还敢说上一二句了。

    见着柳三郎青天白日上人家墙头,霍捕头几步过去:“现在有要事,我们先去府衙把那长安刺史收拾了!”

    正巧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墩儿抱着两大包蜂蜜小面包过来:“三哥,头儿,这个卖的人说能放几天,我就多买了一点,回去也分给哥哥们吃——哎?疤脸哥你怎么也在这里?”

    霍捕头站在墙根下,还在劝柳三郎下来:“我们今天就这小面包将就吃了,先去把正式做了吧,这小面包闻着就香甜,那买卖的小儿也都包着头,用夹子夹的,干净的很……”

    他也是知道柳三郎那点龟毛脾气的。

    柳三郎低头看着墙根下的霍捕头,丢下一句话,就跳进了院子里:“这屋子是新翻修的。”

    霍捕头看着他都进人家院子了,更急了,咂摸了一下柳三郎丢下的那句话,都在脑袋里转了三个圈了,还没有想清楚。

    霍捕头不算有急智的人,这会儿心里又挂记着回去收拾长安刺史,自然一时半会儿想不明白,要是多给他点时间,他还是能想清楚柳三郎这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的。

    他左右看看,疤脸也摇头,表示不懂柳少卿这话的意思,还是墩儿脑子新,又给柳三郎当了几年的小书童,算是伺候过这位爷一段时间,这会儿倒是比霍捕头、疤脸几个更快清楚柳三郎这句话的意思。

    墩儿踹了一脚地上的破砖头:“这屋子是房东姐姐才翻修过,用来开甜点店的,怎么还会掉砖头?”

    疤脸蠢笨不可教也:“小房东请的工人偷工减料了?”他撸袖子:“哪来的泼皮坑她的钱,我要教训他一顿——”话还没说完,已经收获墩儿和霍捕头两人无语的眼神了。

    霍捕头可不笨,墩儿这么一说,他已经发现事情的不寻常了。

    他后退几步,几步助跑,也跃上了墙头,墩儿亦然。

    二人蹲在墙头上,墩儿年纪小,体重轻且不说,霍捕头这七尺多的大个,体重也大,脚踩上去就有一块转头掉了下来。

    疤脸:!

    头儿,你怎么也跟着破坏小房东的墙了?人家才修好没多久的时间啊!

    墙头上,霍捕头和墩儿已经不管下面的疤脸,开始自己说起话了。

    “果然,这里有个脚印。”墩儿指了一下墙头,上面除了刚才他三哥踩的脚印之外,还有一个大脚板。

    小房东这屋子才翻新没多久,外墙都刷了白,下头有几个脚印还正常,毕竟偶尔也有人路过,可这围墙顶上还有脚印就不正常了。

    谁家好人走路不走正门来翻墙?

    哦,他们和柳三哥不算!

    “脚印还很新。”霍捕头和墩儿对视一眼,已经确认。

    两人立即跳下围墙,跟着柳三郎的步伐而去。

    留下疤脸还一脸迷茫在围墙外。

    要不他也跟上?

    那头霍捕头和墩儿进入院子的时候,柳三郎已经没影了,只能看到他的一片衣角从另一侧围墙飘过。

    说到开始查案子,霍捕头那眼睛,那智商,立即就转的飞快的了。

    进到院子,他立即就把周围扫视一圈,一眼看出不对劲:“这土……”

    馥娘手头虽然有银子了,但是对这屋子也只是简单翻修,这院子里原本就没有铺上青石板的地砖,她也没有废这个功夫铺上,所以院子里的土地也还是夯实的泥土地。

    屋里有门槛当灰尘,院子勤快打扫,也脏不到哪里去。

    正因为是泥土地,才叫霍捕头一眼就看出不对劲:“这里有过激烈的打斗,有歹徒进来过,还绑了一个人……”

    霍捕头仔细看着泥土地上的痕迹,细细分析,还用手对比了一下地上的脚印。

    “这个脚印,应当就是于在发没错!”围墙上只有半个脚印,霍捕头还不能确认到底是不是于在发,现在院子里有了整个的脚印,他已经能够确定,就是疤脸他们在追的于在发!

    他还真的逃到这里来了!

    竟然还让他伤害了一个人!

    瞧着地上另外一个还没有他巴掌大的小脚印,显然是一个身高只有五尺二左右的姑娘家的脚印。

    霍捕头扫视了一眼院子,没有藏人的地方。

    “于在发把人掳走了?是打算当人质?”

    墩儿是跟在柳三郎还有霍捕头身后都学过一段时间的,他没有霍捕头那么厉害,但也能看出一些门道。

    “这里有血迹!”他指着地上点点猩红。

    霍捕头听到有血迹,心里当即咯噔一声,害怕又有无辜女孩惨遭于在发毒手,等到过去细瞧,只有零星血迹,心里才稍稍放松。

    他拍了一下墩儿的肩膀,“我们追上三郎!”

    总算明白三郎怎么步履匆匆了,让他们连个完整的背影都看不见,一定是着急去救人。

    只不过不明白,这于在发什么毛病,在逃还要掳个姑娘走,这是害怕自己被抓回去,提前找个人质好和他们谈判嘛!

    不不不,他应该没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追着柳三郎的踪迹,霍捕头心思百转千回,这几个月他都在追查于在发父子的案子,他对这父子二人已经十分了解了。

    做爹的于添贵确实有几分城府和谋算,而于在发……如果没有于添贵的话,搞不好他连傻子都不如。

    一身孔武的蛮力,也是靠着于添贵才养出来的。

    他逃出来还要掳走一个姑娘,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这姑娘本就是于在发的下一个目标?

    这个时候霍捕头就有点恨没有继续多调查这于家父子,现在连被掳走的姑娘是谁都不知道。

    现在也没有时间给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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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了,最紧要的还是先救出那姑娘,于在发有人质在手,三郎就算本领再高,一个人也是独木难支,恐怕于在发发起狂来,给那姑娘再造成伤害!

    另一边,柳三郎没有骑马,光凭着两只脚,仿若一直飞燕在落霞坊飞檐走壁,匆匆一眼看过,他就能凭借自身过人的五感,捕捉到细微的踪迹,迅速追上。

    他和于在发的距离在一点点缩小。

    而于在发此人,早前小道士便与馥娘透露过,这人是个超雄,脑子还有些不正常,虽然被于添贵教养得在某些方面还算不错,但这就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这几年要不是有于添贵控制着,遮掩着,恐怕他犯的那些凶行,早就暴露在青天白日之下了!

    没了于添贵,于在发就是个暴躁冲动,智商还比不上普通人,空有一身蛮力的凶恶之人。

    他来落霞坊是临时起意。

    被于添贵好吃好喝养到这么大,在监牢里被关押的这数个月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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