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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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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母有什么事情,直接吩咐便是。”

    “哀家只是想问问,你可知太子与良娣的事情?”

    沐星河微微一愣,似是不解的问,“祖母可是问的那日在梦华公主府上的事情?”

    “不,哀家说的是良娣入东宫之前。”

    “入东宫之前。”沐星河眨眨眼,心下了然。

    沐星河是沐含烟最亲的姐姐,她如今小产,日子查出来有两个多月,可她被抬入东宫的时间才一个月。

    这个孩子要么不是萧哲的,要么就是在入宫之前,便与萧哲厮混,珠胎暗结。

    当时太后并不知晓这个孩子是入宫前就有了的,若是知道,哪怕是萧哲的,她也不会允许,沐含烟和孩子必定会死一个。

    而现在,似乎是上天给她做了决定,留下了沐含烟的性命。

    虽然萧哲认下了这个孩子,但他的表情却似乎另有隐情,太后不觉得有什么隐情。毕竟,能让一个男人主动揽下这个责任的,那就只能是真的。

    但就算太后认为这是真的,该查的还是要查,若是太子主动,那么这件事也就罢了。若不是,那沐含烟自然也少不了一顿惩罚。

    毕竟这种事情,身为女人的太后还是知晓的,若是男人不动弹,便是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勾得男人做些什么。

    况且,那沐含烟毕竟是出自勇毅侯府,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因此,太后今日召见了他们,主要便是问一问情况。

    沐星河也猜到了,她知道,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把沐含烟打入万丈深渊,可又有什么用呢?她真正的敌人并不是沐含烟,况且,让她在太后面前说谎,她也做不到。

    “入宫之前,沐含烟一向循规蹈矩,并无越轨之行为。唯一出格的便是,当时她是主动跳下悬崖追随殿下而去,而后也是一心想要嫁于殿下,至于她与殿下是否在入宫之前就有所关系,星河并不清楚,只是略有猜测罢了。”

    “那她瞒得可真好呀。”太后眼底略过一抹凌厉,接着对沐星河笑道:“既如此,那你们便不需再管她了。”

    沐星河垂下眼眸,语气有些冷淡,“她如愿以偿入了东宫,母亲送了陪嫁,已与我们并无关系,自然不会再管。”

    -

    沐星河回了府,身后跟着宫人,抬了不少赏赐送到府内。

    她当时只带了两盒妆粉和香露过去,回到了府里,便喊来了秋月,多送了一些去长公主府和宫内。

    当天晚上,沐星河就收到了萧钰的消息。

    沐含烟肚子的孩子既然萧哲已经认下,又得到了沐星河这边的消息,经过查探,确实不是沐含烟主动去勾引的萧哲。

    但她本也带着这样的心思,两人只能算是一拍即合,所以这边太后禁了她的足,并且带了一句话。

    沐含烟既已不是勇毅侯府的女儿,那也不该再跟着沐恒姓“沐”,从今往后名为:含烟。

    一个被剥夺了姓氏的人,沐……不对,含烟从今以后就只能是萧哲的妾,皇家玉牒上也会将她的名字划掉。

    即使将来萧哲登基为帝,皇家玉牒没有她的名字,她也只能做到嫔妾,无法晋升为妃。

    哪怕作为皇帝的妃子,也是属于妾室,但像沐含烟这种,却是连这样的妾都做不了。

    当然,太后仙去,萧哲得势,若他能与文臣抗衡,把含烟的名字加进玉蝶,也不是不行的。但一向权衡利弊的他,又岂会因为这事而在文臣那里得一个昏君的名头?让天下百姓指着他的鼻子来骂。

    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萧哲,决不可能为帝。所以,一切都是空谈。

    “还有便是临安郡主,她已确定开春三月初九嫁给太子殿下,太后口谕,近年收成虽好,但每年边郡战事不断,边军将士冬衣粮食不可缺,因此不可铺张浪费,因此便按照郡主出嫁的规格婚嫁即可。”

    听到桑隐的话,沐星河笑了笑,“梦华公主如今一定恨死沐含烟了。”

    因为沐含烟的关系,导致施玥澜和萧哲不得不在一起。也因为她肚子里的孩子,本应是超越太子侧妃的婚嫁规格,如今却只能是郡主出嫁的规格。

    “梦华已气到晕厥,施玥澜将怒火发到了婢女小厮身上,短短半天,已经从她院里拉了三具尸体出来,都在西苑的枯井内。”

    “西苑的枯井里怕是有不少冤魂了。”沐星河回想了一下,当初这西苑的的事情曝光,似乎是五年之后的事情。

    沐星河想了想,对沐朝说,“沐朝,查一查那西苑的枯骨,看看里面有没有良家子。”

    虽然当初爆出这件事的起因就是一个良家子入了公主府,然后没了音讯,她的家人寻她而来,最终一家人都死在了枯井里。

    接着,一场大火揭开了这场罪恶。

    但沐星河并不清楚那个良家子是否已经入府,是否已经死了。她只是认为,若真的罔顾国法,那么那绝对不是第一个被打杀的良家子。

    春杏被吓到了,“这……真的会打杀良家子吗?”

    无论是陵南还是启东,都是有很严明的阶级之分,最低等的便是罪籍,罪籍以前或许是民,或许是贵族,都是属于犯了罪,被贬为罪籍,罪籍祸及九族三代,三代之后仍是罪籍,但却可以改为贱籍。

    贱籍便是罪籍之上,如那些三教九流,如娼妓之辈,便是贱籍。

    然后是奴籍,奴籍之上便是庶民,陵南除了官员贵族外,便是庶民。而良家子就是庶民的子嗣,且非医、巫、商贾、百工之子女,为良家子。

    贵族、官员、皇族都可以随意打杀奴籍之下的人,但这个人的卖身契必须在她手里,否则就是打杀别人的所有物。

    但庶民却是不能随意打杀的,庶民没有卖身契,即便是入了大户人家的府邸做事,也只是签一个普通的契约,契约年满,不想做了也可离开。

    而良家子虽然在户籍上也是庶民,但却比一般庶民更为高贵些,这样的人入了府做了丫鬟,也是一等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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