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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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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空中弥漫着阵阵焦腥。美丽的边城,转眼间,变成了一座死城。听得外界再无动静,李学文壮起胆子,从地窖里慢慢爬了出来。事发之际,他正依照父亲的吩咐,将新挖的地窖打扫干净。李家原本有一口地窖,一个月前又新挖了一口,紧挨着牲口棚,打算用来存放过冬的饲秣。没想到,竟因此逃过了一劫。

    连日粒米未进,仅靠地窖内存放着的一只破水缸里剩余的一点清水,勉强支持了四天。他饿得脚步虚浮,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气力。趔趄着,来到自家的厨房。灶台上有一只粗瓷大碗,碗里盛着半张烙饼,那是四天前吃午饭时剩下的。打着颤的手,一把抓起烙饼,往嘴里塞去。

    四天前,官军仿佛从天而降,将鄯城团团包围起来,命令全城百姓至城门口集合,说是有重要国策宣布。李父领着小女儿去了,留下儿子在地窖里干活。去的人都没有回来。随后,官军开始在城内挨家挨户地搜查。地窖、枯井、窝棚、草垛,但凡能够藏得住人的地方,无一遗漏。

    李学文在地窖里,听见外界哭天抢地,人声凄惨无比。十三岁的少年,已经懂得分辨危险。好在这口地窖的入口十分隐蔽,却藏在马厩的饮马槽内。官军既已搜过了他家原有的那口地窖,除了将牲口棚内的家畜尽数掳掠走了之外,并未仔细检视。李学文在极度恐慌中,听见官军远去的脚步声,知道自己暂时保住了性命。

    接下来的三天,官军在城门前的空地上挖了两个深达数丈的大土坑,将死去的男女老少的尸体扔在土坑里焚烧。烟雾遮天蔽日。皮脂烧着后,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焦臭。混合着漫天的血腥味,那气味令人作呕。整个鄯城,犹如一座人间地狱。

    李学文躲在地窖里又冷又饿,时睡时醒。外界不时有“踏踏、踏踏”的声响,是军靴声和马蹄声。官军仍在搜捕漏网之鱼。大非川一线要成为无人区。皇上的旨意,谁敢违抗?第四日上,八千多具尸体尽数化为灰烬。官军分作数队,牵牛赶羊,陆续撤去。

    吃下烙饼,胃脘里一阵绞痛。少年趟在地上,许久才缓过劲来。又到水缸边,舀了些水喝。走到屋里,只见柜倒箱翻,所有的家财已教官军掳掠一空。捡起散落在地上的几件旧衣服,找了块袱子打了个包袱。爬到床底下,谢天谢地,那个小木匣还在。

    木匣里装的都是他的宝贝。去年过生日,父亲送的据说是家里祖传下来的一方砚台。母亲留下的一把犀角梳子。妹妹新掉的那颗牙。一把牛筋弹弓。还有自己存了两年的压岁钱——两百文铜钱。李学文将木匣裹进了包袱。找到家中仅有的一只旧皮囊,在厨房的水缸里灌满了水。不及多想,唯一的念头,就是离开这里。

    昔日热闹的街市,如今空无一人。墙垣上、地面上,随处可见喷洒、拖曳的血迹。走到城门口,便看见那两个焚尸的大土坑。为什么要杀死全城的人?我们做错了什么?不知道究竟哪个坑里有自己的父亲和妹妹。他跪在地上,欲哭无泪,向着两个土坑各磕了三个头。

    “居然有人活着。”

    听见有人说话,李学文心上大骇,猛得抬起头来。一名身穿灰色棉袍的中年男子就站在他前方不远处。那人身材矮胖,右边脸颊上有一颗醒目的黑痣。“求求求你别杀我我不想死不想死”看见灰袍人手中握有一柄长剑,少年惊恐万状,立时以首触地,重重磕头。额头给磕破了,鲜血直淌下来。

    “想活命的话,就跟我走。”撂下这句话后,灰袍人转身往城门走去。李学文犹豫了半晌,见那灰袍人行将出城,拿袖子抹去脸上的血迹,拾起包裹,背在肩上,追了上去。

    通往大非川的一路上,每隔几十里,便驻有一座官军的岗哨。鄯城周围方圆二百里,皆有官军把守。即使有人侥幸从这场大屠杀中逃得性命,也无法逃出升天。至于那些出外办事、访亲探友,如今预备回鄯城的人,那便如同飞蛾赴火,自取灭亡。

    他们走的是小路。巉岩乱石,危崖绝壁,非寻常人力能及。稍有不慎,就会堕入万丈深渊,尸骨无存。李学文从未见过有人能在如此陡峭的山崖间攀爬,直似猿猱一般。灰袍人膂力惊人,每爬至崖顶,便将麻绳放下,令少年系在腰间,然后将他拉上去。灰袍人随身带有干粮、皮囊。山中气候多变,两人赶上一阵路,便不得不停下来躲避风沙。夜里就在山里露宿。

    这一晚,灰袍人问起李学文的身世。他说他父亲是个读书人,家住南方。有一年,随一个做买卖的亲戚来到鄯城。原本是为了到这西北边陲来游玩一番,领略一下塞上风情。不想遇见了他的母亲。他母亲是个跟随父母偷越过边境来鄯城定居的鲜卑女人。身材健美,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珠子是浅褐色的。父亲留了下来,与母亲按照鲜卑人的风俗成了亲,并且在鄯城当了一名教书先生。后来便有了他和他妹妹。再后来母亲得肺疾死了。父亲没有续弦,只与他兄妹二人相依为命。直到数天前死于官军的屠刀下。

    “原来你有一半鲜卑血统。”灰袍人道:“若是你不说,没人能瞧出来。你一点儿不像鲜卑人。”李学文道:“我长得像我父亲。我妹妹长得像母亲。”想起年仅六岁、活泼可爱的妹妹,未及长大就这样白白死去。他紧咬牙关,双拳紧握,整个人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们为什么要杀了全城的人?大叔,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灰袍人将携带的一张皮褥子盖在少年身上,随即指向西面最高的那座山峰,道:“到了目的地,会有人告诉你。等越过大非川,咱们就安全了。”李学文道:“您要带我去大燕国?”灰袍人点了点头,说道:“怎么样?不想去看一看你母亲的家乡吗?”孤身一人,去哪里都一样。李学文道:“大叔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一个月后,两人抵达了大燕王庭。时值冬末初春,草原上积雪皑皑,朔风刺骨。李学文坐在用毛毡搭成的帐篷里烤着火,喝着热腾腾的酥油茶。回想起一个月来路途上所经历的种种艰辛,暗暗庆幸自己终于走到了这里。一想到父亲、妹妹以及全城人的惨死,少年胸中又是悲愤难言。

    “你跟我来。”只见一名身着胡服,长发披泻,脸上蒙着面纱的女仆钻进了帐篷。李学文道:“大叔去哪里了?”女仆道:“你跟着我来就是了。”少年不敢再问,起身随她去了。

    大燕的王庭,其实就是由无数顶大小帐篷围成的一大片营地。游牧民族,逐水草放牧而居,帐篷就是他们的家。大燕如今虽已学习汉家,将都城固定在一片水草肥美的大草滩上,但仍未改变居住在帐篷里的习惯。少年随女仆来到一顶巨大的帐篷前。门前有两名武士把守,身高各近八尺,虎背熊腰,甚是威武。“别怕,快进去吧。”女仆打起毡帘,一把将李学文推了进去。

    毡壁上挂满了弓箭、马刀和兽皮。帐篷中央的大铜炉内燃着熊熊柴火。只见正上方的虎皮交椅内坐着一名青年男子。他皮肤白皙,五官深邃,一头棕色的卷发,在脑后结成十来股发辫。身着锦缎黑貂长袍,腰束黄金带,英俊而高贵。仔细看去,便会发现他的眼珠子是蓝色的,像晴天时草原上天空的颜色。灰袍人坐在青年右下首。见少年呆呆地站着,忙道:“学文,快来拜见王爷。”原来那青年正是大燕皇储慕容熹。

    李学文上前磕了头。慕容熹道:“你的母亲是鲜卑人?知道姓什么吗?”李学文道:“听母亲说过,她姓叱利。”慕容熹笑道:“果然是我鲜卑人。”便道:“想知道那些当兵的为什么要杀死你们全城的人吗?”李学文重重地点了点头。慕容熹看向灰袍人,道:“韩先生,还是你来说吧。”

    灰袍人拱手道:“是,王爷。”便起身走到少年跟前,将他扶了起来。随即将大燕与金鹏世代为仇,两国间战事不断。金鹏皇帝为了保证边界的安全,更为了保持汉民族血统的纯正,不允许胡汉通婚,故而要将鄯城的百姓尽数杀死等语说了一通。

    少年听懂了大概。见灰袍人与自己一样,亦是纯粹的汉人长相,问道:“大叔,你是汉人还是鲜卑人?”灰袍人道:“我是汉人。可汉人虚伪,道貌岸然,满口的仁义道德。我宁愿做鲜卑人。”说到后来,灰袍人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

    慕容熹适时道:“小兄弟,你既来了就住下来吧。你会写字吗?”李学文点了点头。慕容熹道:“那很好。你可以教我的王妃们写字。她们大多听得懂汉语,但不认识汉字,你可以教她们。”说着,将方才那名女仆唤了进来,吩咐道:“阿金,从今天起,李公子就是你的主人。你要好好服侍他。”女仆恭身道:“遵命,王爷。”慕容熹摆了摆手,女仆便领着少年出去了。

    看官听说,彼时鲜卑人虽有自己的语言,但并未创立文字。故以汉字记事,国中能识者寥寥。自从慕容熹被立为皇储之后,因其十分仰慕中华文明,更素怀吞并中原的野心,便在全国推广汉语、汉字。那些从金鹏流亡至此的汉人便负责教授。久而久之,汉语替代了鲜卑语,在大燕国内盛行开来。但凡贵族酋长之家皆以能说汉语、能识汉字为荣。

    李学文去后,慕容熹与灰袍人继续先前的话题,说道:“看来皇甫擎是下决心一战了。”灰袍人道:“王爷说的是。今次屠城只是个开始,接下来他必定会在全境排查人口,搜捕疑犯。到时我们的细作恐怕难以藏身。”

    慕容熹道:“那些人不过是覆在毛皮上的灰尘。有与没有,并无多大分别。我们缺少的是一柄利剑,在最紧要的关头,能够一下子插进敌人的咽喉。”他手上正把玩着一把刀柄上镶有红宝石的匕首。说时,拔刀出鞘。只见寒芒一闪,“哧”的一声,那匕首已插入了面前的木案内,直至没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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