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第94章
这个周日难得休息,温融和温合也正好有空,要来北大看看小妹。
开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温冉和温合的校园生活都非常丰富。
经历了只有学习的初中和高中阶段,到了大学生活,一下子多了好多丰富的娱乐活动。
除了可以加入各种各样的社团,参加有趣的社团活动,还能够加入学生会这些学生组织,能够锻炼能力。
温冉对这些活动的兴趣并没有很大,主要是担当学校里的旁观者。
虽然她没有参加什么社团活动,但是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运动,她也会积极参加,也会拉着同学一起去观看学校的比赛。
之前还有北京市各大高校联合的篮球比赛和排球比赛,都有一部分比赛放在北大的体育场上比赛。
温冉和同学们也都积极去看了比赛。
都是年轻的男生和女生,对于这种热情澎湃的体育活动还是都很有热情的。
就连平时专注于学习的几个人,都被吸引了目光。
比赛开始的时候,图书馆里的人都要比平时少一大半,偶尔还是可以花费一些时间去看看激情的比赛,给平淡的生活添加一些快乐。
现在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非常少,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真的是大学生娱乐的最好方式。
上次温冉她们几个女生去看北京高校的篮球联赛,篮球场上的年轻男生挥洒着汗水,年轻的身体散发出极致的荷尔蒙。
激烈的比赛现场,引发了现场所有人的尖叫,其中不仅有男生的喊声,还包括了好多女生的激动声音。
打着篮球的男生,紧实健康的男生,朝气蓬勃的朝气,挥洒着晶莹的汗水,是青春的味道。
温冉她们看的还是北大校篮球队和其他学校的比赛,作为本次主场的篮球队,所有篮球队的队员更是必须要赢。
北大的其他男生女生也是能来的基本上都来了,就是为了给这场比赛的北大篮球队加油、鼓劲。
“加油、加油……”篮球场上大声的喊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场上的篮球赛 现在正是最紧张、激烈的时候。
比赛一开始北大的篮球队就领先了2分,可好景不长,对方球队就连连得分,并且把比分追平。
虽然北大的学生们是在场下观看比赛,但是她们的心情好像比场上的队员还要紧张。
“北大加油、北大加油……”大家虽然焦急,但是也只能在场下为队员们加油助威。
不好,只见对方的队长一个抢断后的三步上篮,现场加油鼓劲的同学心都提了起来,加油助威的声音都瞬间停住了一小会儿。
大家都在暗暗祈祷着,球不要进,球不要进,可是球没有按照他们的想法,还是进了,对方球队瞬间将比分反超了2分。
双方好一番紧张激烈的比赛,两边的比分呈现你追我赶的情况,进入了非常焦灼状态。
所有的学生在场外,都是非常紧张的,心都提在那里。
对方篮球队有几个队员又高又壮,体型上就比较有优势。
但是咱们北大的队员也丝毫没有怯场,技术、技巧还是比较全面的。
并且所有队员现场表现的非常团结一致、相互配合比较默契,对于对方的进攻,防守也十分积极。
焦灼的比赛让人看得非常紧张,不过最后北大的篮球队最后赢得了胜利,现场尖叫呼喊的声音不断,大家都高兴激动的不行。
说到篮球赛,最后高校联赛最后的胜利者不是北大的校队,是清华大学的篮球队,其中就有温合,作为清华的主力上场。
温合本来就是性格比较外向的男生,从小就非常热爱各项体育活动。
上了大学之后,直接按照自己的兴趣参加了篮球队。
篮球运动在清华有着悠久的传统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清华男篮最辉煌的时期,应该就是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
此时的清华男篮不仅能够雄踞高校之冠,而且能战胜强大的中央体育学院篮球队,球赛表现确实令人刮目相看。
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清华大学的男篮步入鼎盛时期,男篮二队连年获得北京高校冠军,男篮一队则蝉联北京市甲级联赛的冠军。
去年清华大学的篮球队,还战胜了当时的以快速著称,以“小”打“大”的样板-福建青年队、河北二队等13个省市专业队(含青年队)。
甚至还战胜了全国篮球甲级队第二名的全国空军队,真正实现了清华蒋校长提出的“业余赶专业”的目标。
据说清华男篮之所以取得优异的成绩,一是艰苦的条件和恶劣的环境磨炼了他们的意志,培养了他们顽强的作风。
男篮校队队员都牢固地树立了“为革命锻炼”,“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和实现“业余赶专业”的宏伟目标。
他们的训练场地是在善斋前西侧的一块名叫“校队二场”的黄土场地。
这种场地在一年四季里,只有8至10月可以算是使用的最佳时期。
那时的冬季特别冷,篮球场冻得像石头一样,而且干裂,其裂度最宽处能有7至8cm。
等到春天气候变暖了四月底至五月下旬,场地又“翻浆”了,像沼泽地。
只能等到6月中、下旬,北京的麦子收到以后,打下麦子杆时,才能把场地重新翻修一遍。
这一修就是“加班加点”也得一周的时间,场地工人少,于是教练就要率领队员拉碾子、压场子。
场地平整了,要划线,由于场地的使用率太高,平时篮球课需要使用,中午和晚上篮球爱好者还用,所以用白灰水浇的场地几乎要天天浇,这就要看篮球教练的功夫了。
每天训练课前,他一手提灌满灰浆的大铁壶,一手背后,两腿弯曲,猫着腰,仰着头,两眼瞄着前方,向前走,速度要匀,中间别停,否则线不直,而且粗细不能保证大约5cm。
曾经有人开玩笑说,曹先生的毛笔字写得好,大概得意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