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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第章 迷雾 (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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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迷雾

    小时候词不达意,总想长大了好好说。【】等长大了,却总是言不由衷。

    将精神意识转移到那个区域,秦慕仙感觉自己仿若置身于迷雾中,越往里探查,精神意识越迟滞,而且还有针扎的痛感。

    这里到底隐藏着什么东西呢?

    秦慕仙有些迷惑了,通过精神意识他已经发现了这个地方并不在他已经探索过的大陆和海洋上,这会是哪里呢?这个地方是不是就是这个世界的关键所在?是不是掌控了这里就能完全掌控这个世界了?……

    秦慕仙想了好久,等精神意识感到疲惫了他才收回,其实他根本没进入那个区域多久,精神意识就要被消耗殆尽了。

    秦慕仙并不贪心,能探查自然是好,不能探查他也就作罢了,好奇不但能害死猫,还会害死仙。

    能做到这个地步秦慕仙已经很满足了,他再次活了过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令人欣慰了。

    “咕噜”一声,秦慕仙感觉自己又饿了。之所以有上次的危机,也是因为秦慕仙自己没有注意,他每次沉睡之后身体都需要补充大量能量,虽然在两个世界他的饭量都差不多,但是食物可是不同的。

    秦慕仙在这个世界待了太久太久,他的身体早已被这个世界改造,和这个世界完成了同化。返回地球后,虽然他吃的食物也不少,但食物中根本没有蕴含这个世界的“神性物质”。

    秦慕仙不知道这个世界独有的物质叫什么,他索性将这个世界的物质称为“神性物质”,就好比那些玄幻小说里的那些天才地宝一样。普通食物也可以为秦慕仙提供能量,但根本不足以支撑秦慕仙身体的消耗。要维持生命,必须得是这个世界的食物或者蕴含着“神性物质”才行。

    这样秦慕仙心里就有谱了,看来以后自己得时常回到这个世界才行,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这个世界的东西带回地球,还有除了自己其他人能进入这个世界吗?自己能带地球上的东西进入这个世界吗?回到地球了得好好实验一下。

    不过秦慕仙可不会暴露自己,有些事自己知道就行了,没必要搞得人尽皆知。那样会极大增加风险的。

    先去填饱了肚子,然后秦慕仙尽情地欣赏这个世界,以前他经常看一些航拍的纪录片,特别是看过《航拍中国》之后他就深深迷恋上了那种视角,然而当时的他只是个打工仔,没时间没精力去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现在他就是这个世界的神,想看哪里点哪里就行了,而且还可以是3d场景,这极致的体验可不要太爽。

    尽情领略了一番,秦慕仙决定给这个世界起个名字,叫什么好呢?他摸着下巴踌躇,秦慕仙,这里又是自己独有的世界,那就叫仙界!

    去找北极熊借了身皮毛,秦慕仙精神意识一转他就回到了地球。

    “啊铁!”秦慕仙的鼻涕瞬间好长,真他么的冷,秦慕仙忍不住裹了裹身上的皮毛,幸好刚才在仙界借了身衣服。不过上半身是不冷了,但凉风还是呼呼的从下面往上窜啊,真是风吹蛋蛋凉。

    自己这是到了地球哪个地方了?这降落地点还是随机的啊?不行,得赶紧换地方,这鬼地方要把人冻死,虽然他很抗冻。

    秦慕仙一转身,只见一个汉子在直愣愣地盯着他,跟见了鬼一样的表情。秦慕仙撇撇嘴,真是一副没见过市面的样子,没见过大变活人啊?

    “你瞅啥?”

    那汉子下意识地说道:“瞅你咋滴?”

    得,这下秦慕仙知道自己在地球哪个地方了。还是赶紧溜吧,不然就要和这老哥干仗了。

    “卧槽,你身后那是啥?!”秦慕仙一脸惊恐地样子。

    “啥东西?”汉子扭头看了一下,再转过来面前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真的要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

    秦慕仙可不是地球的神,他只能先返回仙界,然后再从仙界降临地球。这次他有了一点点经验,在精神意识带着他返回地球之前,他在心中默念着碣石村的位置,这次再返回,他就出现在了自己渡劫的山林附近。

    夜里也没法辨别方向,秦慕仙只能跟着自己的感觉走,走着走着他就感觉到热了,毕竟碣石村所在的位置是在南方,而且才刚出农历的八月份,夜晚的气温还是不低的。

    但也不能把好不容易借来的毛皮扔了吧,那多可惜,他可是花了好大力气才借过来的。反正四下无人,秦慕仙就肩挑兽皮,甩着家伙往村子的方向摸去。

    一路摸到小江家的养殖场,秦慕仙才把兽皮围在了腰上遮羞,待会叫小江的时候可能会惊扰到小江的父母,秦慕仙脸皮虽然厚,但也不能在长辈面前光着身子啊,那样太不礼貌了。

    秦慕仙刚进入养殖场就被养殖场的狗给发现了,它以为秦慕仙是偷鸡贼,一个劲地汪汪叫,秦慕仙如果不是看在小江的面子上,他一脚就请它去和佛祖拜把子去了。

    看守养殖场的老人被惊醒了,他披着衣服打着手电筒出来了,秦慕仙记得这个老人,是村里的一个孤寡老人,“水爷,是我,孙平安,您先把手电筒关了,照的眼睛都花了。”

    秦慕仙一只手遮挡着眼睛,能看到老人还是比较谨慎的,手里还提着一根叉子。

    “孙平安?你怎么会在这?大半夜的你跑这里干嘛?”老人放松警惕,把灯照向别处,“这狗怎么了,不会让你弄死了吧?”

    秦慕仙看看脚边的狗说道:“看你说的水爷,我怎么敢把你养的狗给弄死,我就是看它整夜看门太累了,让它休息会儿。”

    江世水张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你年轻,你厉害,你说什么都对。

    “水爷,你有小江的电话吧?麻烦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过来一趟”,养殖场的狗刚才只叫唤了几声就被秦慕仙给弄晕了过去,小江和他爹娘估计根本就没发现养殖场出了事情。

    “你出了啥事情啊,看你这光着身子跟被抢劫了一样。”

    秦慕仙打了个哈哈,江世水老人也知道和自己无关,他问也只是出于关心,就给小江打了个电话把他叫了过来。

    “我去,你还知道回来!”接到秦慕仙回来的消息,小江要激动坏了,光着膀子就来到了养殖场。

    “你这家伙,到底去哪了啊?!你可把我跟小明害惨了,你是不知道,你要再没个消息,李婶就要疯掉了!”小江诉苦,他这几天压力是真的大。

    秦慕仙没管他的抱怨,“老奶怎么样了?”

    “哼,你还知道李婶牵挂你啊?我跟你说,你要再不回来,我都不知道编什么谎言来骗李婶了?”小江抱怨了一大堆,主要是秦慕仙这次消失的时间确实有点久了。

    秦慕仙本来说和小明出海五六天,但过去了十几天也不见秦慕仙的身影,连个消息都没有;后面小江和小明骗李秀莲老人说秦慕仙被大老板邀请去了游玩,为了让老人深信不疑,小江可真的请那个姚姓老板给老人打了个电话,谎说秦慕仙确实在他那里。

    好不容易骗过老人让老人安下心来,可现在又过去五六天时间了,老人再怎么好骗也起了疑心,她对孙子“孙平安”还是有些了解的,他再怎么反感自己催他结婚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不跟自己联系。

    所以,这两三天老人又焦虑了起来,不但小江跟小明发愁,小江的爹娘也发愁,真的要告诉老人两个孙平安都不在的消息吗?

    村长跟小明已经商量了好久,还是决定拖,虽然老人会整天担心难受,但总不至于绝望崩溃。

    也幸好他们一直拖着,现在好了,“孙平安”终于又再现人间。

    秦慕仙沉吟着,等小江将情况说了一遍,他重重说了声谢谢。

    小江表示没什么,“我可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李婶。”

    秦慕仙:“总之是要感谢你们的,我欠你们一个人情,你可以随时找我还人情。”

    “嗨!严重了,孙老爹对我家的恩情我可不敢忘。人情就算了,都是朋友。”小江知道秦慕仙的人情有多珍贵,但一次人情可比上交一个永远的朋友,小江可是精明着呢。

    秦慕仙也不再多说什么,都是明白人。

    “天也快亮了,你赶紧帮我找件衣服,我回去安慰一下老人”,秦慕仙带到那个世界的东西早在岁月中腐烂随风而去了。

    秦慕仙换上不太合身的衣服,将兽皮扔给了小江。其实刚才水爷和小江就注意到了秦慕仙腰间的白色毛皮但一直忍住没问,现在小江接过了兽皮才有了猜测。

    “平安,这是什么兽皮啊?而且这么完整。”

    “北极熊的,送给你了,找个机会卖了吧,别放在手里,很多富人应该会喜欢的。”

    “什么?!北极熊?你从哪里弄来的?你这出去十几天去了哪里?去北极往返这么快的吗?”

    “你猜”,秦慕仙不理会小江,他现在要回去了,那个老人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了。

    你不需要等到足够优秀了才开始,而是你开始了才会变得优秀!——约翰·麦斯威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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