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贾张氏易中海被罚
说来也巧,就在警察拉着两人走的时候,真言符的时间也正好到了。
易中海和贾张氏仿佛刚清醒一般,看到眼前的场景,一副茫然的模样。
易中海毕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虽然对眼前的状况有疑惑,却是按捺住心里的不安,装作一副平静的模样。
与易中海的平静模样不同的是,贾张氏看到有警察拉着自己,作为一个没上过学,而且天天施法的招魂法师,瞬间就变得慌张了起来。
“你们干什么,凭什么抓我?”
贾张氏内心恐惧,慌乱的大喊大叫:“我有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你们警察怎么能够平白无故的抓我?”
一边大喊大叫,一边环视周围,想要找人帮她。
目光扫过人群,看到在一旁委屈的秦淮茹,贾张氏立马来了精神,大声呼喊道:“秦淮茹,你个骚蹄子,没看到我要被人抓走了吗,赶紧过来救我!”
“秦淮茹一个臭婊子,赶紧过来帮忙!”
贾张氏的大喊大叫,引起了秦淮茹的警觉,而现在的贾张氏与刚才的贾张氏有了天壤之别。
仔细看了看贾张氏的神态,又看了看易中海皱眉沉思的表情,秦淮茹心中有了大致的猜测,赶忙站了出来。
大声朝着王主任喊道:“王主任,你们先等一会儿。”
秦淮茹的突然发声直接将众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了她的身上。
虽说秦淮茹学历不高,又是农村出身,但在这个禽满四合院中已经练就了不俗的洞察力。
王主任听到秦淮茹的喊叫也是将目光看向了秦淮茹,眉头轻轻皱起,又缓缓散开,轻声问道:“你又有什么事?”
“王主任,我发现了不对的地方。”秦淮茹不给众人开口的机会,继续说道:“刚才我婆婆和易中海两人的举动和往常很不一样,他们两个一直在胡说八道。”
说着秦淮茹还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道:“大家伙都是一个院里的邻居,你们有没有发现他们两人的行为举止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的?”
“你们仔细回想一下,他们两个刚才说话的时候没有丝毫忌讳,要是一个正常人,做了坏事会正大光明的说出来吗?”
“他们两个刚才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被人操控了一样!”
随着秦淮茹的一句句疑问,众人的心中也产生了一个个的疑惑。
在人群中开始了小声的讨论。
“还真的唉,怪不得我感觉刚才易中海和贾张氏说话怪怪的,和他们两个平时的作风不一样!”
“我也有这种感觉,易中海平时说话的语气可不会那么霸道,不会他们两个被脏东西上身了吧?”
“也有可能,贾张氏那个泼妇天天召唤老贾,不会真的召唤上来了吧?”
“”
人群变得嘈杂起来,声音也逐渐变大。
一旁默不作声的易中海也发现了不对,出声询问道:“王主任,这边是发生什么事了吗?我刚才一阵眩晕,什么都不记得了,眩晕感觉过去之后,就看到警察要带我往外走,这到底怎么回事?”
看到秦淮茹和易中海的表现,阎解放暗暗咋舌,不愧是盛世白莲和道德天君,临危不乱的本事还是挺厉害的。
王主任听了秦淮茹提出的疑点,心中也生出了疑惑。
看贾张氏和易中海现在的样子,是不打算承认刚才他们说的话了,易中海跟贾家乱搞男女关系这一项也不好定罪,要是说他们之间有关系吧,秦淮茹一直没有承认,只有易中海承认了。
但是易中海刚才的状态异于平时,他们四合院的众人也发现了,话语的真实性需要考证。
要是不对他进行处罚,易中海和贾张氏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了很多龌龊事,不处罚不足以平民愤。
在秦淮茹提出疑问的时候,两名拉拽贾张氏和易中海的警察也停止了动作,看着王主任人陷入疑惑,他们也就站在一边静静的等着。
现在的街道办和派出所在职责上有一部分重合的,对于犯错居民街道办和派出所均可进行处罚,所以警察也想看看街道办王主任是否有指使,要是街道办能够处理,对他们的事情进行惩罚,他们就可以撤了。
王主任沉思一会儿后,对两名值班民警说道:“等到了派出所,他们两个爆出的事情你们仔细查一下。”
王主任想明白了,虽然今天贾张氏和易中海两人的爆料无法进行证实,没法对两人进行惩罚,但就今天许大茂跟自己反映的事情,就足以对易中海和贾张氏进行处罚了。
想了想对易中海和贾张氏说道:“今天你们两人说的事情我还不知道真假,但今天易中海你伙同贾张氏对许大茂进行敲诈的事情相当严重,影响及其恶劣,要是人人都学你们两个,那院子里不得乱了?”
“你们两个必须对许大茂进行诚挚的道歉,四合院的院内卫生以及公共厕所的卫生你们两个人每人打扫三个月作为惩罚,另外下班之后去街道办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思想教育。”
说完后,王主任对两名警察挥了挥手,并说道:“走吧,我和你们一起去派出所。”
两名值班警察点头示意一下,拽着易中海和贾张氏就往外面走。
看着事件的主人公都被带走了,大家伙也慢慢散去。
就在众人散去之际,阎解放脑海中传来一道清脆的系统声。
“叮,系统任务完成,检测到对于易中海和贾张氏的惩罚力度为低级,奖励窜稀符x3。”
阎解放不由腹诽,系统居然只给了三张窜稀符。
在贾张氏和易中海被带离四合院时系统任务就提示完成,很显然,易中海和贾张氏两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应该不会再有惩罚了,要不然系统也不会提示任务完成。
不过想想也是,依照易中海狡辩能力以及贾张氏的撒泼打滚,肯定审不出有价值的信息,也就没法对易中海等人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