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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徐清的往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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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徐清,只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参与者,不,或许我并不普通。

    并且我也不甘于普通!

    周围的人都说,暗区有金奖,其中藏宝藏。

    是我贪心,不过,人生来就很贪心,不是吗?

    我通过一些不光明的手段,得到了进入暗区的机会,也就是暗区通讯仪。

    我想,这下我应该就有了获得宝藏的机会,我也想要可以那种超凡的能力,可以呼风唤雨的本领。

    带着这种期盼,我走进了暗区。

    我进入的第一个副本只是个市井小镇,听其他参与者讲,暗区是有内中外三座城区的,我想,现在我的位置应该在暗区的最外边,也就是外城。

    带着好奇心,以及对暗区中宝藏的吸引,我在副本中表现的极其认真。

    不过是一个解谜类的副本游戏,对我来说非常简单。事实也的确如此,我没有多久便找到了副本中的金奖。

    但是,金奖的诱惑比我看来的更加具有吸引力,它带来了灾难,和我一同参加的有很多都有超凡的能力。

    在他们之中,我没有任何的话语权,甚至是我找到的金奖,他们也不屑一顾,只是互相争夺。

    那激烈的战斗场景,澎湃的争抢热情,无不触动着我的心。

    我很激动,我真的很激动,这一切真的太华丽了,我想要,我想要超凡的能力。

    这一刻,出现在我心中的,是一颗名为不甘的种子。

    即使是在超凡参与者的战斗中,我也想要试图争抢一下那金奖。

    可就像我说的一样,我只是个普通的参与者。

    他们打斗中的余波一次次的震退我,可不甘心啊,我实在是不甘心。

    一次次的震退,一次次的前进,终于,我离金奖的距离越来越近,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前进。

    在我即将触碰到金奖时,那些超凡参与者们的战斗也结束了,是一个壮年男子赢了。

    他不屑的冲我看了一眼,接着用他的能力将我击退,我当时真的很无力啊,尤其是他最后对我说的话

    “没用的人也配!”

    被他的话刺激着,我的心中又多出了颗种子,我想,我应该叫他嫉妒吧。

    于是,我的第一次副本结束了,我没有好的运气,没有强劲的实力,我在他们面前只是一个小丑,一个蝼蚁罢了。

    等回到现实世界后,壮年男人的话在一遍一遍的刺激着我,使我睡不着觉。

    我想,我应该在去一次暗区,没错,不过不是应该问,而是肯定。

    我肯定会拿到金奖,我不会甘于普通。

    第二次进入时,副本只是个偏远山区,难易程度一看而知,但是,我不会再像上一次一样那么积极了,这只是给别人做了嫁妆。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我特意留意了进入副本的参与者,这次,我很幸运,超凡参与者只有两个,其他都是像我一样的普通人。

    哎,不,我不普通,我不可能会普通的。

    副本真的很简单,山区里的谜团很快就被破解了,随之,金奖也出现了。

    就像上一个副本一样,金奖的归属还是在超凡参与者之间展开的,我和其他的参与者只能在一旁躲着。

    看着旁边参与者们惊讶的眼神和不甘的表情,我也变得不屑了。

    默默站起身,对着身后的参与者们,我说出了当时第一个副本给我说的一样的话。

    “没用之人不配在这里!”

    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有惊讶,也有恼怒。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我发现,我已经爱上嘲笑别人的感觉了。

    两个超凡参与者的战斗还在继续,因为没了太多的战斗余波,我这次顺利的来到了金奖的附近范围内。

    他们两人的战斗并没有发现我,可我想,如果要拿到金奖,不被发现是不可能的。

    我向后看了看,萌生了退却的心理,但望向后方时,身后那些人皆露出了不屑嘲讽的眼神。

    这一刻,我心中的不甘和嫉妒又涌上了心头,我不想成为像他们一样的普通人,不想!

    凭着被打死的心情,我一股脑的夺走了金奖,这让两个超凡参与者一愣,或许他们不会想到,一个没有任何能力的人竟然敢抢一下金奖。

    说实话,当时我也是没有想到,我会爆发出这么大的勇气。

    抢夺金奖的结果就是,我被两人用能力在身上摩擦,或许是没有杀人的勇气,他们的力量很弱,我并没有死掉。

    双手握着金奖不松手,直到最后一刻。

    等结束的提示响起的时候,他们终于放弃了殴打,只是简单的对着我吐了口唾沫。

    虽然被人如此的侮辱,但握在手中的金奖却是真真切切的。

    我努力睁开眼睛,看见的只是那些刚才嘲讽我的,对我不屑的普通人所发出的不甘和嫉妒。

    我想,看到别人露出这种表情,是我现在以及以后最喜欢看见的了。

    回到现实,小腿,两处臂膀全部骨折,脸上还有着一道道的血痕。

    说实在的,夺了个金奖却毁了自己的容貌,的确有些吃亏,但对于现在的我,却没有那种失落之情。

    因为,我不再普通,我也是拥有超凡能力的人了。

    将手里的金奖像宝贝一样拿了出来,看起来只是个普通的玻璃球,但真的知道它本事的我才不会怀疑它的真假。

    全身的骨折让我住了很久的医院,甚至连医生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受的伤,我不屑的看着医院的医生,他们这些人现在在我眼中就是切切实实的普通人。

    即使我知道在现实世界无法使用能力,但我总是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在医院住院的时候,我已经彻底了解了这颗玻璃球的能力。

    它是一种召唤术,可以召唤出恶魔一样的怪物,虽然是召唤一类的能力,但我已经觉得不错了。

    不是因为满足,而是对能力的更加渴望。

    试问,谁会拒绝自己的实力强大,应该没有人吧。

    已经住了很久的医院了,我实在是耐不住,在医院里的日子,虽然我心里是比他们高一等的,但在被医治时,医生的医嘱闲言都让我无法接受。

    明明我已经掌握了超凡的能力,但还是会被说教,我真的没有办法忍受。

    脸上的伤痕还没有完全治愈,但我却已经逃出医院了。

    只要手脚还可以挪动,我就想要进入暗区,我感觉那里才是我的归属。

    时隔几个月,再次进入暗区,我已经不像当初了。

    自那以后,我又参加了两个副本,毫无疑问,我已经从当初毫无手段的新手成长为一个有一定实力的暗区前辈。

    在副本最后的争夺金奖中,我也可以加入战斗中,远远看去,那些新手羡慕嫉妒的表情,才是我真正得意的来源。

    两个副本,我又获得了一个金奖,是一件类似白骨的东西,拥有改变环境的能力。

    虽然有些累赘,但好歹是金奖,我依旧爱不释手。

    有了两道能力的加持,我感觉自己实力已经很强了,因此,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参与副本的心情。

    这一次,我来到了一个小镇,看着四周安静祥和的平安镇,我回忆起了第一次的副本。

    那时的我与现在的我已经不一样了。

    同一个副本中依旧有很多新手,其中和我一样有能力的,就只有一人。

    原本我以为这个副本我会手到擒来,轻轻松松获得金奖,但是不到最后,一切都不可知。

    也是在这个副本,在这个平安镇中,我丢掉了自己的生命,甚至在镇民眼中,我就是一个无所谓的跳梁小丑。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胡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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