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京里又来人接朝夕了
朝夕这几天蛮滋润放松的,不是在南山坡上溜溜小雪狼,就是在北大营里,骑着钱罐儿乱转。
还把一些不知名的野花,高温萃取出好几种颜色。
再反复加盐加糖,日晒风吹。最后变成不轻易褪色的干粉。
全部都收好,京城贵女圈儿是吗?不仅要混迹其中打成一片,还得赚你们的银子。
赚个盆满钵满。
朝夕此刻躺在山坡上,晒着日光浴,脑袋里想的都是美事儿。
就没想想,大伯家那些寄生虫,会不会变成怪兽,想生吞活剥了她。
明天发生的事儿交给明天去担心呗。
正哼着小曲儿呐,小蛮火急火燎地跑来了。
“小姐,大公子腿刚好,又从那匹烈马上摔下来了!”
“啊?腿又断了?”朝夕连忙问道。
“没有摔断腿!”小蛮说。
“那好呀,只要不是脸先着地,狼狈点儿也没关系的啦!”
朝夕想着她哥的英俊模样说道。
“不怎么好,公子他这次……摔断了两根肋骨!”小蛮接着说。
“这马都入手一个月啦,还没驯服呢?难道非要逼迫我哥宰了它么?”
朝夕挑了挑眉,来了兴致。
回到营帐,大笔一挥,给将军老爹留了几句话,就要去外公家。
当然她可没提去驯马,万一颜大将军看见自己的儿女,一个瘸一个拐,那也太刺激心脏了。
为了保险起见,朝夕还特意绕道,先找泰山取取经,学了几招驯马的技巧。
然后把被自己染了粉色耳朵的钱罐儿送了回去,还对藏獒们说,下次来,给它们梳脏辫。
泰山看见朝夕快乐的样子,也笑了,眼睛的缝儿几乎都合上了。
他送给朝夕一个精致的马鞭,五彩的装饰上,都是古老的咒语。
“这是如果马不服,就念咒的意思吗?”
朝夕就知道,泰山的巫术另有玄妙。
跟她在洞府里学的,绝对不是一个派系的。
“其实这鞭子,用来骑马,是糟蹋好东西啦!”
泰山说着,将一本施展鞭法的咒语图册给了朝夕。
“我一直觉得我一个大男人,用这漂亮的鞭子,太娘娘腔儿啦!”
“所以,便宜你了。”泰山耸了耸肩膀说道。
朝夕道了谢。
用兽园的一只羚羊做成了“烧烤宴”,美其名曰,这代表她的谢意是真诚的。
还找来了冷公子等人,来了个萨满府小高管们的聚会。
北冥寒冷,烧烤常见,多数都是烤全羊,烤乳猪,烤整只鸡……
然后用匕首剔骨削肉的豪放吃法。
朝夕今天第一次让他们感受了一把“精致烧烤”。
不仅有肉串儿,还把肉切成薄片放在铁板上翻烤。
再把内脏煮熟后加各种调料:凉拌的凉拌,爆炒的爆炒。
最后再来个筋头巴脑一锅出……
这些在现代最常见的吃法,在这里却是新鲜事物,最后就连酱羊蹄子都被啃个精光。
泰山觉得这个老大,简直是个百宝箱,不定期的开出新花样来。
至于其他人,都被朝夕体恤下属的行为,感激涕零了。
毕竟出身将军府,还没有盛气凌人的架势,就算没有那出神入化的巫术,也值得人尊敬。
这边儿做了简单的交代,又鼓励了一番萨满府的忠诚信徒,朝夕就朝着外公家出发了。
跟萨满密洞的百花谷不同,外公居住的地方虽然也是依山傍水的峡谷,但是风格完全不同。
春天这里是百里桃花坞,处处藏酒香。外公喜欢酿酒,还是药酒。
常常埋在桃花树下,或者溪边桥下。
秋天,山下全是菊花掩映的小径,千朵万朵压枝低。
朝夕刚刚进谷,大圣就瞧见了她。
还特意采了把菊花,迎接她。
当朝夕看见为她献上的那束菊花时,真的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坟前长了草。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外公!我来啦!”朝夕人没进院子,声音先到。
骆老头儿一抬头,就看见一身淡紫色罗裙,身披月牙色斗篷的朝夕。
头上只有一条坠着银铃的发带,随意系了一缕头发,其余的头发披散着——青丝如瀑,娇俏可爱。
有那么一瞬间,骆老头儿差点以为自己的女儿回来了。
因为朝夕平时穿衣服,颜色多是鲜艳夸张的。
突然打扮的素雅,像极了她娘亲的风格。
“哥哥你还好吗?”
朝夕看见了坐在藤椅上的“倒霉哥”。
“你哥没事儿,还能给你摘橙子。”
只见暮晨的箭几排连发,后院的果树,"唰唰"往下掉橙子,下面正好有个圆筐。
不一会儿,大圣就把橙子连筐搬来了。
朝夕先把她从密洞里得来的草药方子,交给外公。
因为哪怕她从小就在外公的药匣子,药柜子前面玩耍,有些图上的草药,她还是没见过的。
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那匹以摔她哥为人生乐趣的马。
那马长得别说还自带矜持和贵气,黑色锦缎般亮泽的皮毛,四肢修长,身躯也高大。
来的时候,还准备给马先来顿小皮鞭的朝夕,此刻完全被马的俊美外表深深吸引了。
只见朝夕先是走过去,来一场人眼瞪着马眼的“眼神杀”。
就比谁的目光更骄傲更不屑。
暮晨以为他妹这是运气,准备揪马鬃,替他报仇呢!
刚想提醒朝夕,小心被马踢。
结果就看见朝夕在拍马屁,名副其实地拍马屁。
“长得高也就算了,你还长这么正气凛然,瞧这身华丽的皮毛,瞧这威武霸气的风范……”
一边夸赞,一边轻拍着某马结实的臀部。
“没眼看啊!颜朝夕,以后出门儿别叫我哥。”暮晨的三观震碎了一地。
这妹妹都没这么夸奖过他。
这边朝夕看见黑马摇着尾巴,不躲不闪,于是接着顺毛摸着它的脊背。
最后在马的耳边说:
“我可不可以请尊贵的骏马殿下,驮我兜兜风啊?”
马似乎听懂了一般,轻轻扬了扬前蹄。
朝夕又试探一下,放好马鞍。
这才起身上马。
没想到黑马很配合的还故意俯了俯高大的身躯。
在现代,朝夕学过马术,每周都有两天去俱乐部。
要说障碍赛什么的,她有经验。
但是真正沙场或者草原上如何驾驭马奔驰,她还是不太懂的。
或者说,一样是骑马,可能动作上,方式上都不太一样。
马儿难得的温顺,就像怕她害怕一样,跑得并不快,而是像带她散步。
“去山谷里跑一圈嘛!”朝夕用小马鞭轻轻抽了下马身。
黑马顿时抖擞起精神,四蹄踏起,撒腿狂奔。
这时,外公和暮晨都吓出了冷汗,生怕朝夕被甩下马去。
老外公更是不顾自己年迈,马上骑了另一匹马。追了出去……
黑马虽然快,但是很稳,并没有摇摆不定,也没有故意扭着腰身。
朝夕仿佛又找到了自己驰骋赛场时的欢畅感觉。
见外公急切追着,却始终差段距离。
朝夕又轻拍马儿,说:“咱们回去吧!”
于是回来时的黑马与外公的马错身而过,就那一瞬间,立显千里马和骏马的差距。
直到黑马带着朝夕,稳稳地停在院子里的时候。
赶回来的外公,还有一脸急切的暮晨,才露出笑容来。
这么不服管的烈马,就在朝夕一顿马屁的安抚下,驯服了。
于是,朝夕昂着自己的头,说要给马改名字。
“你就叫凯撒吧!”朝夕觉得什么追风闪电之类的,都配不上黑马的气质。
当然暮晨的这匹马就这样被自己的亲妹妹,“横刀夺爱”了。
接下来,朝夕又住了四五天,在外公那里讨教了萨满药方的实用性。
又哄着哥哥多开心地笑一笑。
这才恋恋不舍地告别。
当然大圣这次也很友好地把弹弓还给了朝夕。
刚回到军营不过半日,就听见有士兵通传,京城又派人来接小姐了,门口又被围观得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