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格里菲斯,勇者是有极限的
短促而激烈的战斗结束了。
血腥而呛鼻的风卷走笼罩战场的烟雾,将满地的死尸暴露出来。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只经过了十几分钟,冲击缺口的变异生物转眼间就已经尸横遍野,其余的嚎叫着向着山中逃散。
格里菲斯和大蝙蝠的战斗让他坠落在兽潮冲击的路线上。在他的身边,被火炮打碎的尸体涂的满地都是,越是靠近民兵战线的地方,尸体就越是密集。
启明镇民兵开始打扫战场。他们的伤亡微乎其微,直到击溃了怪物的进攻还保持着严谨的队形。那些发动了前几轮攻势的炮兵和大部分火枪手像雕像一样站在原地,看着前方满地的碎肉和尸体,脸上闪烁着恶心、激动和亢奋,却没有一个擅自离开。
数以百计的怪物从山谷里冲出,它们在很远的地方就遭到了首轮炮击,留下了一些尸体。虽然这一轮炮击的巨响和声势深深地震撼了格里菲斯,但是战斗的激情和最初的惊诧消退以后,他开始冷静下来仔细地审视战场。
通过观察尸体的分布,他发现第一轮炮击的击杀效果一般,真正重创了兽潮的攻击来自于之后的两轮中近距离的霰弹和火枪手的齐射。变异生物越是靠近,民兵们的杀伤效率就越是惊人。
民兵没有强大的非凡者,甚至战斗经验也不足,却以几百人的军队打退了一支几乎数量相当的变异生物。在这期间他们做了什么呢?远距离和中距离的炮击,火枪手和长枪手站着不动。
接着是近距离的火枪齐射,炮兵和长枪手站着不动。
最后是以火枪手为主的肉搏战,炮兵和火枪手也几乎帮不上忙。
格里菲斯感觉自己的牙齿在颤抖,这支全新的军队深深的震撼了他。
不是那些威力惊人的火炮和火枪震撼了他,而是军队的组织、作战样式和过程让他惊心动魄。
来袭的变异生物被某种神秘力量驱使。它们的形体被扭曲,进攻几乎是毫无理智,在惨烈的伤亡下竟然还有许多在疯狂进攻,对于很多军队来说都具有巨大的威胁。
但是,这样的兽潮竟然被民兵击退了!的确,民兵的队列训练很不错,纪律很好,机动效率很高,但是仔细想想也就是如此而已。他们的作战样式也简单,瞄准射击或者排成密集队形举起长枪突刺,每个人的战术动作都很单一。少量的变异生物破阵以后竟然能够造成混乱。
格里菲斯注意到无论是长枪兵还是火枪手在面对近身攻击时都非常无力,与他们强悍的远程杀伤力形成了鲜明对比。面对突如其来的战线缺口,士兵们缺乏应对的手段。如果不是格里菲斯及时出手相助,变异生物破开民兵的枪阵以后差点造成重大伤亡。
这说明民兵们缺乏实战经验,也缺乏解决危机的预防手段。
他们的优点是只要拥有了相应的装备和训练,严格执行预设的战术,就能将他们的火力投射出去,就能取得拜耶兰的军团都难以取得的战果。这样的军队训练成本不高,但是威力不小,我认识的军队里可没有这样的。
格里菲斯东走走西看看。今天的战斗真是让他大开眼界。他望向战线后方的罗兰,发现他正在和军官们交代着什么。
难怪罗兰骑士愿意放弃地位和名声来到这里。他竟然创造了这样一支全新的军队,而且依托边境沼地的资源都能训练出来。今天的战斗很可能是他们的初战,如果假以时日,他说不定可以将几万平民都训练成可以和军团老兵一战的队伍。
他是想要作什么呢?
但是,这支军队的缺点也显而易见。作战方式的单一和个体战斗力的薄弱让他们难以应对突发的情况。平原、开阔地和简单的战场更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价值。
他们的战术也很呆板,一旦战线被突破一点就可能造成全线崩溃。步兵战列的血气也远远弱于军团,火枪手和炮组会暴露在巫师的攻击之下。当然,巫师自己也很危险就是了。
格里菲斯下意识地思考着。若是我和这样的军队交战…必须竭力避开冲击他们的正面,通过地形和远程活力瓦解他们的队形,或者集中攻击一个缺口,再以高速机动的骑兵进行突破。
当然,这并不容易。胜负取决于双方的指挥官,地形,补给等各方面的原因。
容易训练和编组是他们的优点,作战方式较为僵化是他们的缺点。若是让我来组织,我该怎么做的更好呢?
“感觉怎么样?”罗兰策马而来,立在格里菲斯的身边问道,“今天一仗非常成功,三大目标都实现了。”
“请问是哪三个?”格里菲斯认真请教道。
“其一,击溃魔兽的主力,它们不会再有胆量和实力威胁我的叹息之墙工程和城镇;
“其二,前往贝洛蒙遗迹的道路再次畅通,余下的小猫两三只对你不再是威胁;
“其三嘛看看这一地的血肉和毛皮,我们应该可以好好调查一下这里发生了什么?”
这第三个问题也正好说到了格里菲斯关信的事情。他附和道:“罗兰骑士,也许有隐秘的邪恶力量在驱使这些生物。您已经有线索了吗?”
罗兰点点头:
“我认为它们受到了地底深处的污染。沼地下面有一座失落的远古神庙,那里隐藏着许多秘密。
“经过多年的净化以后,迦南官方似乎认为那里已经不再具有危险性,开始对精灵和人类的探索开放。
“但是,要我说,那里连祭祀的古神是怎样的存在都不确定,净化又怎么可能完成呢?”
格里菲斯听的眼皮都跳了起来。贝洛蒙遗迹可是暑期研究实践的目的地,罗兰骑士却认为那里并不安全。怎么办?
“阁下,我们是否应该取消探索计划?”
罗兰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啊?你问我的意见?那自然是反对了,而且以我的本意,遗迹、墓穴、神秘物品那是一个都不要看不要碰,找到一个就用炮轰掉一个,只要看不见听不见,古神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你说是不是。我觉得你肯定赞同我的观点,咱俩是一类人。
“但是啊,精灵和巫师小姐可不这么想,她们可顽固了。你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那就要准备好和女孩子们大吵一架,那九成九是赢不了的。”
就在格里菲斯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罗兰骑士留下一些士兵打扫战场,招呼格里菲斯和他一起返回镇上。
他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般说道:
“格里菲斯,你知道吗?我年轻的时候,在我的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是一个探索未知,追求幻想的年轻骑士,心想着来到这个奇妙的世界走一遭,怎么能荒废了岁月呢?
“那时候,女孩们围着我转,转的我自以为是故事的主角,直到有一天我的膝盖,嗯,我的脑袋突然想明白了。
“我们都知道,这世上有许许多多隐秘的存在,仅仅是触及祂们知识的碎片或低语就可能引来危险。
“但是,史诗和歌谣是怎么说的呢?从迦南的宫殿到拜耶兰的宴会,大家都在传颂的是勇者的事迹,充满未知的新奇旅途,青涩的爱情,就仿佛冒险是只有美好结局的故事。那些埋葬在黄沙、大海和山谷中的愚者是不会开口反对的。”
“阁下是因为太危险才不做勇者的吗?”格里菲斯问道,“越是接触隐秘,自己和身边的人就越是危险。”
罗兰骑士策马缓行,看起来在思考怎么回答。突然,他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
“格里菲斯,
“勇者啊,是有极限的。
“我从短暂的人生中学到一件事,那就是人越是工于心计追寻神秘和幻想,就越是会陷入预料不到的诡秘上。这个世界的人类,终究只是神灵的玩物。”
格里菲斯愣住了。
“阁下,您,您到底要说什么?您是要?”
他说出这话的瞬间,罗兰简直像是要笑开花一样,仿佛他就等着格里菲斯这个问题哩!
罗兰炯炯的目光直视格里菲斯,仿佛多年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他放开嗓子高喊道:
“我不做勇者啦!格里菲斯!”
“什么?!”
这个什么简直是来的恰到好处,罗兰满脸幸福地说道:“我抛弃了勇者的使命,离开精灵的温柔乡,就是要成就真正的我!
“我建立军队,对着新兵大呼小叫;然后买一片领地、种地、修路、炼铁、生产蒸馏酒,培养干部,建设基层。
“这里是我的天地,没有贵族、巫师和教廷的掣肘,没有精灵絮絮叨叨,我肆意妄为,随心所欲,终于是找到了真正的我!
“今晚,我就从镇上找一个水性杨花、曲线玲珑的小娘皮来耍一耍,要不你也一起吧!我请你痛饮土豆白兰地,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我还要请你去打猎,玩得痛痛快快。现在你看到的我,是一个不知道哪天就会秃顶的民兵头子,骂人可以骂得地动山摇,厌恶城里人和精灵,恣意鞭笞狗和踢家猫。我穿自己设计的衣服,在首都来的大人物面前随便出洋相。大家向我请安的时候,我会给大家讲他们听不懂的笑话。国王诞辰那天我会喝得烂醉如泥,并高声为陛下祝寿。其余时间,我会高谈阔论。我的口头禅是:‘老天!这马子真棒!’”
格里菲斯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罗兰的行动和想法真是让他无比好奇:
“那么,阁下,蒂德薇熙小姐呢?”
“她自然是炸毛啦!”罗兰拍着大腿,“她好几次打上门来质问我,挽留我。你猜我怎么说?”
“怎么说?”
“我不在乎!”罗兰大手一挥,“我不在乎。勇者罗兰失去的只是别人编撰的故事,失去的只有枷锁,得到的却是 “这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