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章 拔刀
陈有酒动手。【】
拔刀。
陆小凤不止一次看陈有酒拔刀,可每次见到均有一种惊心动魄乃至于魄散魂飞的感觉。
他觉得陈有酒的刀仿佛根本不是人世间所有,而是来自于幽冥地狱。
一刀出手,势必要带走人的性命。
这一刻,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刀鞘是漆黑的,刀柄是漆黑的,刀身却是雪白的。
黑与白,这本就是天地间最接近死亡的颜色。
刀出鞘的时候,就是死。
刀光划过。
雪白的刀光,仿佛划破天地的流星,那种光华世上没有任何人比得上。
陆小凤看到这一刀,脑海浮现了两个字——永恒。
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这一刀却接近永恒。
这一刀并不快,至少看上去不快。
这一刀给人一种无比辉煌美丽的感觉。
陆小凤却知道这看上去不快的一刀,已超越了速度的极限。
他还有一种感觉,这一刀是空的。
空空蒙蒙,仿佛根本不存在,又似乎无处不在。
最令他感觉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刀没有变化。
陆小凤当然知道这一刀不是没有变化,而是已超越了变化,达到了变化的极限,所以看上去没有变化。
难道刀法到了没有变化的时候,才是刀法的巅峰?
难道陈有酒已达到了刀法的巅峰?
陆小凤脑海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刀神傅红雪。
陆小凤曾问过陈有酒,他的刀法是否来自于傅红雪?陈有酒点头。
陆小凤知道陈有酒不是傅红雪,可这一刻他感觉陈有酒仿佛变成了另一个傅红雪。
古往今来,绝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傅红雪更有资格谈刀。
他在刀上所花费的心血,刀上所承受的痛苦、侮辱以及荣耀,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人比得上。
傅红雪之后,江湖尽管诞生过不少极厉害的刀客,可谁都认为古往今来没有哪一位刀客能比得上傅红雪,没有人能达到傅红雪那种境界。
哪怕目空一切的无情刀孙寿,对傅红雪也敬若神明。
孙寿甚至曾去过傅红雪生活过的地方,怀念这位刀道前辈。
傅红雪生活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地方,他的家也是很平凡的,他的妻子也是非常平凡的。
他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后,便将自己从绚烂归于平凡。
孙寿一向贪图享乐,却为了傅红雪,在那個平凡的地方生活了三四个月,吃着和傅红雪一样的东西,住着和傅红雪一样的屋子,用和傅红雪一样的方式修炼。
足以看得出这人对傅红雪的尊敬。
武林之中许多刀客也如孙寿一般,甚至比孙寿更有过之无不及。这些人对傅红雪已不只是尊敬,而是崇拜,如同虔诚信徒一般的崇拜。
如今,陈有酒竟仿佛变成了另一个傅红雪。
这世上又有什么人能击败得了傅红雪呢?
陆小凤忽然发现一件事。
他本应该担心陈有酒的。
陈有酒拔刀的时候,正面对天衣无缝的杀招。可不知道为何,陈有酒一拔刀,他忽然放松下来,甚至变得很享受这一刻,安安心心做一个旁观者。
陆小凤不喜欢杀人,也不喜欢看人杀人,可他忽然竟变得很享受,看着那近乎永恒的一刀出手。
这一刀出鞘,到底谁会死呢?
是陈有酒自己?还是他的对手?
刀光一闪,鲜血飞溅,一个斗大的人头飞了起来。
那正是无情刀孙寿的人头。
孙寿飞在半空中,脸上带着笑容,准备看陈有酒如何死在自己的刀下。忽然他发现一件事,他竟看到了自己的身躯,难道?
这一刻他想法彻底消失不见。
因为他已死。
这一刀实在太快了,快得孙寿没有任何反应。
刀光一闪,带起鲜红的血光,可是这杀了孙寿的刀却并未因此而黯然,反而更加夺目。
这一刀竟去势不减,朝霍休劈了过去。
刀的趋势非但不减,反而更快了。
任谁也想不到前一刻还是猎物的陈有酒,如今竟变成了猎人。
雪漫天和孙寿是朋友,也是师兄弟。
二十年前他们投奔霍休后,便形影不离,生死与共。他们这些年虽然隐姓埋名,却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他们曾立过誓言,假若有一天其中一方死了,另一方一定要为那人报仇,然后再去黄泉。
誓言本是最不可信的,因为这世上的誓言不亚于谎言,古往今来遵守誓言的又有几个人呢?更何况是这种同赴黄泉的誓言。
可是雪漫天做到了。
孙寿一死,他便死了。
唯一可惜的是,雪漫天没有法子为孙寿报仇。
孙寿却已为雪漫天报仇的,因为他自己死了,所以也算是为雪漫天报仇了。
杀雪漫天是刀,却并非陈有酒的刀。
陈有酒的刀虽然快,却也无法挣脱空间的限制,几乎同一时间攻向两个截然不同的方位。
杀雪漫天的刀是孙寿的刀,飞刀。
所以孙寿死了,也等同于为雪漫天报仇了。
所有人都被陈有酒的那仿佛划破天际流星般的一刀吸引,却没有人注意到那辉煌灿烂的一刀之下,还有一刀。
这一刀是漆黑如墨的,且一闪而逝。
这一刀其实并不算刀,而是刀鞘。
陈有酒的左手动了,刀鞘就化作一点黑芒打在飞刀的刀身上,飞刀方位改变,洞穿了雪漫天的咽喉。
雪漫天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死于好友孙寿的无情刀。
雪漫天当然不想死,这一刻他也只能信守承诺和好友孙寿无情刀同赴黄泉。
道是无晴却有晴。
有情无情,果然相伴相随,生也随,死也随。
只有一个人瞧见这一点。
不是陆小凤。
陆小凤也被那绚烂至极的一刀所吸引。
也不是上官飞燕,因为上官飞燕还没有那么强的眼力。
是霍休。
霍休注意到了那道黑芒。
陈有酒出手太快,霍休只是看到黑芒,然后推断出陈有酒左手用刀鞘发出一击。
陆小凤曾说世上武功达到巅峰的只有五六人,霍休正是其中之一。
霍休七十年的童子功,绝不是浪得虚名的。
童子功本就是很难修炼的功夫,一旦破身功力非但不再精纯,而且会损耗大半!除非厌恶女人的人,绝不会修炼。
这门很难修炼的功夫若修炼成功,自然非常可怕。
且不说功力之精纯,没有多少人比得上。就说修炼童子功之人,习练任何武功都会事半功倍这一点,就足以令天下任何人眼馋。
霍休虽然年老,但眼力很好,所以他看到了这一刀。
同时他也预判到了陈默必定会快刀斩乱麻般的对他出手。不过霍休还是没想到,陈有酒杀孙寿之后,那一刀竟还能朝自己发出,而且刀势竟不减分毫。
霍休实在想不到,陈有酒竟这么急。
不过他已最好了战斗准备。
霍休盯着陈有酒的刀,思绪比平时快逾百倍的运转,分析这一刀落下的方位轨迹角度。
不得不说,一个人有钱以后,许多极其珍贵的东西都能唾手可得。
这些年来,霍休得到了不少极为尊贵的武学典籍,这其中就有昔年号称‘神刀无敌’白天羽的白家刀法。
白家刀法也正是傅红雪修炼的刀法。
这是傅红雪传奇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开始。
如果没有这门刀法,或许傅红雪会过的幸福得多,可也必定平凡的多。
不得不说,造化实在弄人。
霍休得到白家刀法,就下了过少功夫研究修炼,甚至还传授给了两个颇为信任的手下。他希望这些手下能重见傅红雪的风采。
只可惜他的手下虽然刻苦修炼,刀法有所长进,却远比不上昔年的白天羽,更别提比得上傅红雪,只能勉强算是一流高手。纵然他们施展的是白家刀法,谁也看不出这是傅红雪昔年独步天下的刀法。
霍休已将白家刀法的每一招每一式都研究得通透无比,陈有酒所发出的虽然只有一刀,但霍休却看到了其中白家刀法的变化,他非常惊讶发现,陈有酒竟将白家刀法的精髓都融入这一刀之中。
这难道正是傅红雪刀法的精髓吗?
霍休心中已有了明悟:傅红雪最可怕的从来不是他的刀,而是人!刀法人人都可以修炼,却未必人人都能达到傅红雪那种境界!
人与人是不同的。
霍休没有去想,他已不能去想。
他的目光盯着那璀璨夺目的一刀。
刀光越来越近。
霍休动了。
他看准了,然后动手。
他的全身功力都在鼓动,一阵狂风呼啸,大地晃动。
霍休已由坐转立,双手一合,啪的一声拍住了刀。
璀璨夺目的刀光消失不见。
这口江湖人人忌惮的刀已落在霍休手中。
得到这口刀的代价是沉重的。
霍休的一双手竟难以承受这一刀的可怕力量,掌心裂出无数血口子,鲜血如雨般的流出,染红了雪白的刀。
霍休却很高兴,傅红雪的刀法也不是不能破的。
他的脸上露出笑容。
他的笑容很狡猾,很得意。因为这一刹那,本来动弹不得的上官飞燕动了,如飞燕一般的向陈有酒方向扑了过来。
这是他的杀招。
他要让上官飞燕杀了陈有酒。
其实这也是他对付独孤一鹤的杀招。
上官飞燕毕竟是独孤一鹤老朋友上官瑾的孙女,不管如何也有金鹏王朝的皇室血脉。
所以,独孤一鹤一定会救上官飞燕,那个时候也就是独孤一鹤死的时候。
霍休很狡诈,他向来会为自己多准备几手。
雪漫天、孙寿是他的一手准备,上官飞燕是他的另一手准备,自己则是最后一手准备。
他可以随时逃走,也可以选择杀人。
霍休看到上官飞燕动的刹那,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知道陈有酒必死无疑了。
忽然,他的笑容僵硬住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件很可怕很难以相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