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生命知多少(十)
1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一直在划定这两者之间的法律界限,然而因为传销和直销的运作模式太过类似,以至于消费者通常很难分辨非法的传销和合法的直销之间的区别,包括一些学者认为传销起源于或者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直销,但是这两者之间其实存在本质的区别。
(1)直销是使用专属网络销售产品的合法方式,是一种合法的营销策略,旨在通过分销商来推广其产品,并提供多级补偿,依靠专属的商业模式来吸引参与者,而传销则是非法的、欺诈性行为,伪装成一种合法的直销,利用虚假信息招募新参与者。
(2)直销专注于建立和扩大分销网络,其主要目的是销售产品并由此从销售产品中获取收入,这使得直销有真实、合理的、具有退货保证的高质量产品来销售,直销结束时,公司从参与者那里回购库存商品,而传销的目的是从网络中不断发展下线快速赚钱,所销售的产品为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甚至“没有真正的产品可以出售”,产品没有退货保证,传销结束时没有任何商品回购计划。
(3)直销适用下游销售的利润向分销商支付奖金,这种收入分配机制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而传销依靠招募新成员来赚钱,收入分配机制极不公平,早期加入者的“利润”是后续加入者的流入资金,而不是实际利润。直销结束时,参与者的损失是固定且可以接受的,而传销结束时,绝大多数人都将失去大部分投入。
(4)直销没有与招募分销商相关的二次奖励,分销商只能通过赚取销售佣金来获得收入,直销的主要策略是提高产品的分销商数量,并成倍增加销售数量,收入基于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而传销参与者的主要收入源自招募其他参与者加入传销的回报,并且有权利获得下线将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的资金分成。
(5)直销中,参与者的收入与努力成正比,如果下线非常努力,可以赚到比上线更多的钱,传销中,参与者的收入完全依赖下线,如果下线非常能“赚钱”,靠着传销的收入分配机制,其上线可以毫不费力地获得更高的收入。
(6)直销中成员只需购买数额较小的启动套件或缴纳小额入会费,此外不需要进行任何投资,加入后更多地关注于销售商品而不是招聘,而传销要求参与者缴纳高额的注册费或者购买高额产品才能加入,传销通过收取这些费用而不是出售产品获取利润。
2传销与庞氏骗局的区别
庞氏骗局以意大利骗子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的名字命名,在中国又称“击鼓传花”。庞氏骗局是一种欺诈性投资计划,在这种计划中,运营商靠从新投资者获得的投入而非合法投资利润来支付之前投资者的“回报”。庞氏骗局的运营商以异常高的短期回报率吸引新投资者,运营商通过对“投资”收取费用而获利,当没有足够的新资本来支付不断增长的现有投资者的收益需求时,庞氏骗局通常会崩溃。
传销与庞氏骗局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同的是,两种都属于金融性欺诈行为,且都需要有不断的新投资者的资金流入才能保持活跃,现有投资者的收入皆源自新投资者的投入资金。作为常见的金融欺诈方式,虽然传销与庞氏骗局经常相互混淆,甚至一些学者和机构认为传销与庞氏骗局本质上是一回事儿,但是庞氏骗局和传销之间在运营方式上其实存在显著区别。
(1)在提供利润的策略上存在区别,在庞氏骗局中,投资者将钱投资给产品经理,当他们需要利润时,产品经理使用后来的投资者的进款在付款日期进行支付,这是一个被动行为,参与者的收益有产品经理直接负责。在传销中,通常为受害者提供“机会”,最初的参与者会招募其他投资者,依此类推,后加入的投资者向招募他们的人支付利润,这是一个主动行为,将参与者的收益与自身的“努力”挂钩。
(2)在对自身身份的认定上存在区别。在庞氏骗局中,其运营模式通常作为投资管理服务提出,参与者认为他们将获得的回报是合法投资的结果,认为他们的投资具有安全性,通常并不知道自己参与了庞氏骗局。传销基于网络营销,参与者必须通过招募新成员才能获取收入,尽管传销组织者常常掩盖传销计划的真实性质,但大部分参与者通常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具有欺骗性,招募来的新成员是现有成员的利润之源。
(3)在持续时间上存在区别。只要足够数量投资者的,庞氏骗局往往需要多年才会崩溃,而传销通常会由于需要多年才会崩溃,而传销通常会由于需要持续快速增长而迅速崩溃。
(4)在“利润”的分配层面也有不同。传销基于金字塔式网络进行营销,虽有大部人的利益,但是庞氏骗局则不具备此种模式。传销失败的原因,除了被政府打击,只是因为没有新的加入者。庞氏骗局的失败则是因为庞氏骗局基于“让彼得向保罗付款(to rob peter to pay paul)”的原则—早期投资者通过后来的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支付回报,一旦这种收益超过进入的资金,则庞氏骗局立即崩溃,虽然这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我们能够发现,在最开始传销时,人们通过信息差,致使差额暴利,达到大量获利的目的,从而推动传销的发展。但是现目前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信息差越来越难实现,迫使传销从业者们,不得不转变发展形势,就如最近张庭的庭秘密,张庭通过自身作为一名艺人的知名度,和自身所处的娱乐圈带来的影响,将流量通过传销的模式实现变现。而在这之中,我们不得不关注与其有相同属性的几家公司,如康正汽车集团汽车连锁超市、无限极这种已经深耕在边远城市的公司,
这些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挣钱,在这个问题上,很难不让人对其产生质疑,尤其是康正汽车集团从一开始打着汽车5s店和三年赴美上市的旗号,多少年下来,其所承诺的上市依然没有动静,相反的是其所宣传的原始股,从最开始的三万,增长到了十二万,在与受害群众联系中,我们发现,现如今受害者已经很难在联系上他们, 并根据网上的信息来看,2021年5月19日,康正汽车集团发布通告,宣称因为疫情等因素,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已经不是他们的首选,经过多次的考察交流,最终选择亚洲证券交易所(位于塔吉克斯坦国)上市。并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在郑州某酒店签订了亚交所上市保荐协议。
该通知还提到,保荐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康正汽车集团在亚交所上市工作的正式展开。集团将在证券公司的帮助下搭建完成vie架构和数据导入,取得上市许可和股票代码,完成原康正股东的配股,同时进行私募。
但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康正汽车相关的裁定书了解到,康正汽车正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调查。其实际控制人任某国、公司骨干成员邓某会、牟某娜、张某共四人,因为组织、领导深圳万家客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而在相关的检索中,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在知网上检索到一篇《“山东省慈善总会·康正汽车基金”签约仪式圆满举行》,刊登在慈善杂志上。就很有意思,这么一家明显具有争议的企业,凭什么能够因为简单的慈善活动而登在慈善的杂志上,你做了慈善就能够明目张胆,有恃无恐了吗?而且有多少人是因为慈善杂志刊登的这篇文章而被忽悠着参与了康正相关投资,是否慈善杂志要为此负责。
并且在网上搜索相关的资料,能够找到“大衣哥”也就是朱之文作为康正代言人的新闻。
而代言人为什么是朱之文,我们搜索相关的信息能够发现,康正的实际控制人任绍国也是山东菏泽人,两人算是同乡。
这点就跟tst庭秘密有了相同点,就是很喜欢找明星代言,提升自我的知名度,尤其是明星能够站台更好,希望其他明星能以此为参考,在以后做代言的时候,能够认真甄别,不要为坏人站台,成为传销的帮凶。
其实我们翻看所有的传销案例,不管哪一件,受害者本身其实在自愿亦或者被迫的情况下,自身其实都产生了贪念,希望能够挣自己本事以外的钱,这是非常危险的,也警示着我们对于自身能力外的钱,要认真甄别其真的是天上的馅饼还是甜蜜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