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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与往日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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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件事结束,他从地牢出来的那日,大家在他的脸上再也看不到任何情绪变化。面对陆齐瑞偶尔的刁难,他总是一言不发的服从命令。针对那些同伴间的故意刁难,他置之不理。除非他反复被捉弄,才会在四下无人的时候用拳脚解决。但他从未被那些管事抓住过把柄,每次发生肢体冲突,他总能动作敏捷地逃脱所有人的监管。在这座宅子里,唯一让他心服口服的只有那老头子。

    这座宅子的人每天都在减少,一部分被陆齐瑞带走。一部分身体素质差,承受不住摧残,在断气之后被几个管事扔进了乱葬岗。他们大多是流民或者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一旦失去价值,就会被人无情的抛弃,与其整日提心吊胆,死亡对他们来说或许也算一种解脱。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三年。今天是他在这座宅子的最后一晚,末了还是在陆齐瑞的手底下办事。

    傍晚,他百无聊赖地翻身上了房顶,想起一些往事。随手,捡起了一片落叶,自顾自地吹奏起来。韩楚提着一壶酒,笑盈盈地站在庭院中,冲他喊道:“小子,下来陪我喝酒。”

    盛方宸漫不经心地说:“明日要去陆齐瑞那儿报到,不想让他抓到把柄。”

    韩楚提着酒壶借着树枝踩上了房顶,坐在他的身边,义正言辞的说:“就一口,明早酒气都散了,怎么说也是师徒一场。”

    他接过酒壶,小心翼翼地饮了一口,以示敬意。韩楚打量着身边这个刚成年的男孩儿,语重心长的说:“往后,就要靠自己的本事活命了。外面不比这里,还有我护着你,尤其,是在陆齐瑞的手底下办事,更要谨慎行事。记住,只有让自己活下去,才有赢的机会,千万不要逞一时之快。”

    “知道了,老头子。”盛方宸回应。

    二人谈话的间隙,韩楚从怀里拿出一个长命锁递了过去,娓娓地说:“这长命锁是一对儿,在你妹妹一岁的时候,我订做的,那日亲手交给许伊曼,看着她给那孩子戴上。以后你们兄妹总有机会相认,哦~对了,她现在叫许承恩。”

    盛方宸瞠目结舌的盯着那老头儿,似有千言万语无处倾吐,只见他的喉结上下浮动,声音有些哽咽的说:“我现在走的这条路,不相认是对她最好的保护。只希望她能像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平安长大,永远都不要知道那些往事。”

    “罢了罢了。这些是你的家事,我不便多说。”韩楚无奈地说。

    盛方宸握住手里的长命锁,另一只手枕着脑袋,背靠在屋顶上,翘着二郎腿问:“许伊曼究竟是什么人?”

    “这事还真不好说——得追溯到盛鸿声还没有势力的时候,许伊曼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偏偏喜欢上盛鸿声这种人,没名没份的跟着盛鸿声到了上海,一直被他圈养在那个花园洋房里,偶尔会去看看她。不过,她不同于旁人,这么多年,虽然没有公开承认过她的身份,但底下的人一直把他当盛太太,包括下面的那些新欢,也得对她毕恭毕敬。”韩楚说。

    “既然如此,何不?”盛方宸追问。

    “娶了她?呵呵~不可能,你以后跟着盛鸿声做事就会慢慢了解他。那个人是不会受任何妥协。如果不是下半身的需求,他甚至都不会去找女人。对他而言,权利和金钱才是一切。”韩楚意味深长地说。

    “那为什么唯独对许伊曼特殊?”盛方宸不依不饶地问。

    “因为她曾经在盛鸿声一无所有的时候伸出援手。而盛鸿声也救过她的命,所以就造成了今天这种局面。红尘之事,谁能说清,虽说不娶,但大家的眼睛跟明镜儿似的,这些弯弯绕绕的事谁不懂,你心里有数就行,其他当我说的醉话。”韩楚喝了几口酒便转移话题。

    第二日,在陆齐瑞的带领下来到了盛鸿声的住所,那是一座比叶公馆更气派的新式花园。不论是安保程度,还是府里下人的管教上,放眼整个上海,屈指可数。门口的巡逻四人一组,交替进行。两只杜宾被拴在门口的安保亭。当管家把铁门打开,车子驶进,那两只杜宾犬打起十二万分精神,从亭子里站起来,前爪兴奋的在空中挥舞,龇牙咧嘴地冲着他吠个不停。

    盛方宸死死盯着这两只畜生的眼睛,面露凶光,就这样一言不发的与它们进行眼神上的交流,那两只杜宾像是接收到了某种信号,夹着尾巴躲在门后,耷拉着脑袋,不再发出声音。

    “同类的交流果然顺畅。”陆齐瑞讽刺道。

    “那也得靠你给我交流的机会才行。”他说。

    陆齐瑞以为这番折辱会让他原形毕露。却没想,他并没有过激的反应,反而还借此展现出自己的肚量。车子停在喷泉的转弯处,指着前路说:“你就沿着这条路直走进去,盛爷在里面等你。”语毕,他关上车门,将他的行李扔在地上,吩咐手下开车离开。

    他蹲下身捡起那几个破烂箱子,拍了拍上面的灰,步步为营地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打量花园布局。花园中央有个露天喷泉,上面的石柱雕刻出来的人物活灵活现。四周的花坛被修剪的看不出半点瑕疵,仿佛全为了衬托这座喷泉而修缮。

    刚走到门口,还没有进去就被几个人拦住:“盛爷在接待贵客。”

    “陆齐瑞去办事,让我来找盛爷。”他胸有成竹的说。

    “在这儿等着”那人说。

    在与这几个人周旋的时候,一个女人打断了他们的交流,她的妆容精致,烫着时髦的卷发,穿着一身暗红色绣花旗袍,手拿这镶着水晶钻的钱包,臀部一扭一扭地从里面走出来,时不时整理了下自己的秀发。抿了一口唇,抱怨道:“真扫兴。”

    浓烈的胭脂味儿扑鼻而来,让盛方宸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女人从他的身边走过,离他一尺远时,转过身去,掩面一笑,随即小声嘟哝了一句:“生瓜蛋子。”她的话,被其他几人听了去,大家忍俊不禁,这话从她的嘴里说出像是对男人的一种侮辱。

    “放他进来。”盛鸿声气场凌厉地说。

    他们接到指令之后,向四周散开,为他让出了道路。盛方宸提着行李箱,如履薄冰的向客厅的方向走去。盛鸿声正靠在客厅中央的真皮沙发上,双手环胸的打量着他,然后从一旁的抽屉里拿出一袋钱扔到桌上。

    “里面有几张银票,和一些大洋,给你三日的时间,去办你想办的事。然后——来这儿报道,我会吩咐下人给你收拾一间房,以后你跟齐瑞一起跟着我做事,我不希望再见到你的时候,还是现在这副穷酸样。”盛鸿声交代道。

    “是,盛爷。”说着,他拿走钱袋,提着箱子扬眉吐气地离开盛鸿声的府邸。

    他拿走了长命锁,把行李箱随意扔给了街上要饭的流民。首先在外形上做了调整,量身定做了几套西服,修剪了自己多余的毛发,找了一家有盥洗室的旅店,让自己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当他再次从旅店出来的时候,早已没有了往日的落魄,远远看上去多了几分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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