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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坠入爱河
如往常一样, 在绿林上空的太阳将将升起的时候,从睡梦中醒过来的苏和就要披上丽龙主的外衣,向清晨的阿图卢献上晨礼, 祈祷绿林中的一切安然无恙, 平静祥和。
这是他每个早上的工作, 已经持续了很多年,久到他都已经养成不符合这个年纪年轻人该有的生物钟来, 作息比觉少的老年人还要健康。
一大早从被窝里爬出去对丽龙主来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他没有起床拖延症, 这一点上已经赛过很多要大清早去公司打卡的打工人,至少他去打工绝不会迟到。
但今天有点不一样,这张窄小的床不止躺了丽龙主一个,还有他壮壮的、暖洋洋的搭襟。
像一只冬眠大熊的路峥远比一条被子的吸引力大的多。
丽龙主也终于知道顿沙每个早上都在抱怨的“被床绑架”的是什么意思。
如果每天被窝都这样温暖, 那他也不想起来, 丽龙的清晨太冷了。
路峥的睡姿很规矩,几乎昨天晚上是何种样子闭眼, 眼下就依旧保持着何种姿势, 一整晚都没有变过。
他在铺盖的边边, 冲内侧躺着, 伸出的胳膊垫在丽龙主的脖颈下,另一只热乎乎的手掌松松搭在人家的腰上, 依旧保留着夜里给丽龙主安全感的状态。
丽龙主当然也美美躺在搭襟的怀里,伸手环着路峥的腰, 像藤蔓一般, 紧紧攀附在路峥身上, 充分汲取另一个人身上的体温来滋养自己。
不过,最终身为丽龙主的责任还是击败了苏和想要贪图安逸再睡个回笼觉的念头, 他轻轻从被窝里爬了出去,一举一动都谨小慎微,没有惊动还在睡觉的搭襟。
路峥一觉醒来时,床上又只剩下了他。
路教授感觉自己或许应该锻炼一下浅眠的能力,这样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如苏和又要像小老鼠一样溜走时,他能够有所察觉,第一时间抓住丽龙主。
不然再这样下去,没有安全感的人可能就要变成路教授了。
小神子的清晨有些忙碌,在路峥起来时,他已经给阿图卢恭恭敬敬献完晨礼,此刻正盘腿坐在矮榻上,整理晒干的请柬。
柔顺的长发像是绸缎似的倾泻在苏和脑后,这样一看,苏和的头发并不是单纯的黑,在从窗柩洒落的清晨阳光照耀下,有一种金褐色的光晕。
路峥把这归咎于苏和营养不良,气血不足,才会生出浅色的发丝。
“你起来了?”发现搭襟的丽龙主笑眯眯的,他提前把今天要做的事情都做好,这样白天的时候就能够跟路峥一起出门去玩了,“饿了吗?顿沙还没来,要不要先吃点腰果垫一垫?”
“不饿。”路峥在他身旁坐下,“你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没有做梦,醒过来的时候被窝也依旧暖洋洋的,睁眼看到路峥的一瞬间,丽龙主觉得今天一天都会是个晴朗的好日子。
路峥点头,“那就好,以后,为了不叫阿姆看出什么,我会经常过来。”
“这就更好了。”丽龙主觉得,他还要感谢一下卡旭阿姆,不是阿姆,他说破嘴皮子,也请不到这含蓄的搭襟睡在自己的木楼里。
顿沙来了,路峥就要走了。
路教授要回去换身衣服,用剃须刀刮一刮胡茬,成熟男人的晨间清洁相当重要。
但丽龙主这种天生体毛稀少,更少长胡子的青少年暂时体会不到其中的麻烦和乐趣。
吃过早饭,丽龙主原想叫顿沙去送请柬,可转念一想,他已经能出门了,又为什么要麻烦顿沙跑腿,不如他自己去。
“你可以吗?要不要我跟着你一起。”顿沙还有点不放心丽龙主独自出门,平时他出门也都是和路教授作伴。
那路教授是什么模样?是丽龙少有的模样,一拳头下去能干死半头野猪,他俩结伴的时候,顿沙一点不担心丽龙主的安危。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认识去那位阿姐家的路。”更何况寨子就这么小小的地方,谁还不认识丽龙主,还能把他当做外地人绑了吗?
“那你可得快去快回,不要随随便便跑到别的地方去。”顿沙像个老妈子似的送丽龙主出门,“你要去别的地方,也记得提前回来和我讲一声。”
这是阿祖定的规矩,丽龙主可以出门,但去哪里,都要让人知晓。
“你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丽龙主背起盛放了满满当当请柬的藤编小筐,又像只蜗牛似的上路了,不过他是只脚步轻快的蜗牛,不多时就走到了准新娘子的家。
请柬自然是要送到女方家的,因为丽龙婚礼的主场地都是女方的母屋,男方要自己送上门来。
准新娘极喜欢丽龙主写的字,细致又好看,于是道谢个不停,还热情邀请他多留一留,又抓了一把包喜糖的巧克力塞进他的小筐子。
“太客气啦,都是我该做的。”丽龙主抱着筐,弯起眼睛,他又有好东西能给路峥了。
准新娘抽出一张请柬,递给丽龙主,“要不要带你的搭襟来参加我的婚宴?原本想请你来在礼成时祝福我,但我阿姆已经请了阿祖。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来,一起玩玩也好。”
准新娘要办两场婚礼,一场在雨林,生养她和新郎的地方;另一场在山下的镇子上,他们以后要共建小家,生儿育女的地方。
镇子上的典礼丽龙主想要参加,那是个麻烦事,还要去请阿祖同意。
但雨林里的婚宴,丽龙主肯定是要来的,他不知道多久没有凑过这样的喜事热闹,“好,我会来的。”
送完请柬,丽龙主却不想那么早回去。
头一次独自出门的他已经把顿沙的叮嘱忘到了脑后。
不过他也不会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他就是想去找自己的搭襟玩。
卡旭家在寨子入口处,再往外走几步,就是人造的、不规则的土路,这是唯一一条连通外界的路,顺着坑坑洼洼的土路能到丽龙人的耕地、到塔木的河谷,也能到离开雨林的下山小路上去。
只是林子里的路大多都是错综复杂的,没有熟悉丽龙林子的人领着,别说找到下山的路,就是想找到原路返回的道儿都困难。
丽龙主站在路口眼巴巴瞧了会,他也已经很多年没下山了。
不过以后总会有机会。
正当丽龙主准备去卡旭家敲门时,部落外不远处却响起轰隆隆的巨响,像是几头野猪一齐从林子里冲出来一般。
眨眼间,一辆漆黑的巨大汽车出现在丽龙主的视野里,那轰隆隆作响的发动机噪声就是他错认的野猪下山,车子正速度极快地,冲着他的方向驶来。
适应雨林杂乱地貌的硬挺轮毂碾过林间土路,泥水和草屑飞溅,高性能suv如野蛮横扫的巨兽,压倒一片低矮灌木,直挺挺地冲撞而来,似乎要将丽龙人围在屋宇外的石墙一并撞塌。
显然,驾驶者的技术不太好,在这破树林子里开车也主打一个随心所欲,油门踩到了底。
他没看到墙根边儿还站了个活人,直到自动避险功能触发,才在监控视角下瞧见个差点被汽车撞到,吓得一屁股蹲坐地上的‘白裙子小姑娘’。
俞归舟被这险些酿成的惨剧吓的心脏都要停了,谁能想到视线盲区里会突然蹦出个人?
好在俞归舟不是肇事逃逸的人,他当即下车,凑上前询问:“小妹妹,你还好吗?”
那辆歪斜的suv后座蹒跚着爬下来个戴眼镜的平头男人,一边作呕,一边脚软地颠过来,“小俞总啊,您不能这样开车,看看这差点撞到墙上啊!您万一出什么意外,我怎么跟您父亲交代啊!”
“别废话了,我没事,没看到差点撞到人吗?”显然坐地上这个比他更要紧。
俞少爷好声好气跟坐地上的姑娘搭话:“是碰到哪了吗?起不来了?要不我带你去医院?咱检查一下。”
可无论他怎么搭腔,这小姑娘始终不吭声,好像被吓坏了,俞归舟只好试探着去碰了碰她的肩膀,只见对方猛的缩身,抬脸盯着他,大而明亮的眸子里充斥警惕和惊慌,像受惊的鹿。
只一瞬间,看清这‘小姑娘’模样的俞少爷倒吸一口凉气,耳畔响起了天堂福音。
他此刻似乎不在野林子里,而在天堂,不然怎么平白会有天使出现在他眼前?
哈利路亚。
他坠入爱河了。
晴朗日子里,这声突如其来的巨响还吸引了卡旭家院子葡萄藤下补作业的研究生,好事者林双率先放下笔记本溜了出来看热闹。
起先,林双只注意到那辆明显不属于丽龙地盘,价值百万的高性能suv,是豪车,他借着导师的光也没少坐。
这辆座驾强悍的发动机据说可以适应雪原、沙漠、雨林、戈壁等多种独特又极端的地貌,整体驾驶感比越野舒适,非常适合钱多烧得慌喜欢贵游的探险爱好者。
其次,是这辆豪车引起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卡旭家门口的棕榈树以及两丛野生莓果,都已经烂糟糟地歪扭瘫倒在地了。
这肯定要赔钱,野生植物那也是卡旭家地盘上的私人所有物,据卡旭阿姆一次夜谈提起,那棵棕榈树在这地方活了十几年,是丽龙人门口的风水,相当重要。
最后,走近准备理赔的林双才看见地上坐了个人,像是被车碰了,弱小无助可怜且漂亮坐在地上,一眼看过去,穿的“破破烂烂薄裙子”跟他师公常穿的极像。
不对,好像不只是像——
直击现场第一人林双迸发了惊声尖叫,“导儿!!导儿!!!救命呐!!快来人啊!出大事了!!”
这一嗓子,把准备将天使扛起来带到山下医院去看一看的俞归舟吓了一跳,看疯子似的看了眼林双。
导什么导,学高数学疯了吗?
好在,在屋里收拾东西的路峥听到了林双杀猪似的惨叫,他没有坐视不理,带上了也想看热闹的赵徐之卡旭等人,一起出了门,看林双又在发什么疯。
“哎呦我家的树!”卡旭一出门,也叫唤起来,“怎么变成这样了?根都拔出来了!”
“林哥,你叫唤啥呢?这是谁的车?好家伙,出车祸了吗?”赵徐之化身十万个为什么,喋喋不休:“这还撞人了?撞谁了?严重不?”
不等林双开口,身高摆在那,足以纵观全局的路峥已经发现了坐地上,小蘑菇一颗似的苏和。
持续关注一见钟情对象状态的俞归舟突觉后脑勺凉凉的,连带着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是危险来临的第六感。
他猛一扭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站了个高大的雄性,那格外阴沉冷冽的表情,叫见多识广的俞少爷有些胆突,脑子里略过自己曾得罪过的仇家,“你好,请问你是……”
路峥扫他一眼,俞归舟有种自己被手动封口的错觉,询问的话咽了回去。
“路峥。”丽龙主细弱的声音飘似的扬上来。
他刚刚被险些压过来的汽车吓到,一眨眼又被突然出现的外地人吓到,到现在腿都是软的,跌倒在地就爬不起来了。
甚至大脑空白时,连如何说话都要忘了,见到熟人,好像才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路峥一脚挤开俞归舟,蹲在苏和身前,扫视这小小人身上的每个角落,“有被车碰到吗?哪里痛吗?”
“没有。”丽龙主乖巧回答,“害怕,腿软了。”
“大哥,我肯定没有撞到她,你不放心可以跟我去查行车记录仪。”被挤开俞归舟厚脸皮蹲着往前凑了凑,为自己解释。
他刚听到天使开口说话了,声音也好听,他好喜欢,“大哥,你也是外地来的?看着不像是这里的人。那这位是你的……”
女儿?绝对是女儿吧?
路峥充耳不闻,他怕自己控制不住给这莫名其妙的杂毛一拳。
而当着学生的面,教师不能行使暴力,这会被投诉到校监委。
“我抱你起来。”路峥保持镇定与平静,他能察觉苏和被吓到了,这种时候不该再给他心理压力。
路教授抱人的动作叫丽龙主背后小筐里的巧克力稀里哗啦掉了一地,吓得都不敢说话了,他还惦记着巧克力,眼巴巴瞅地上,“糖都掉了。”
路峥拧眉,“林双赵徐之。”
两个意识到导师已经在怒火中烧边缘的研究生立刻扑过去捡地上的巧克力,“我们来,我们来!”
而卡旭,一个土生土长的丽龙人,在发现丽龙主被外来汽车撞倒的瞬间,就已经着急忙慌跑去林子里,给他劳作的阿姆报信了,这简直是火烧眉毛的大事,比他门口的棕榈树重要百倍。
同一时间,在林子里薅猪草的阿姆们几乎都知道了这件事,这还了得,当即拎着镰刀,带上自家搭襟,气势汹汹往寨子口去了。
那可是丽龙主,哪里来的外来人,不想要命了吗?
被丽龙人钉上“斩首名单”的罪魁祸首,心思早不在处理这场车祸官司上了,俞归舟的魂儿都跟着被路峥抱走的丽龙主跑了。
好在跟着他一起的李经理还记得善后,跟一群人中唯一一个看起来像大人的吉木不断道歉,“我们能保证这车绝对没撞到那个孩子,但你们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我们也愿意带着她下山去检查,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我们都掏,这些弄坏的树我们也赔,真是对不住了……”
吉木尴尬摆手,他不是这的人,和他讲也没用,毫无疑问,这一伙外地人惹了大麻烦。
“大叔,别说这些没用的了。”林双捧着一把巧克力,“我们导师也不缺钱。”
还是担心担心路峥会不会一门心思,要把那罪魁祸首送车管所的局子里蹲两天吧。
俞归舟站在院子,听到林双的话,主动搭腔,“你们都是大学生,那个高个子的是你们老师?”
“是啊。”
怪不得眼神那样凶悍,这世上谁能不怕瞪眼的老师?
“那个小姑娘呢?”
小姑娘?这一屋子雄性含量都要超标了。
林双和赵徐之对视一眼,这新来的外地人也犯了他们初到丽龙的眼拙错误,将貌美的神子误认成神女。
“他是本地人。”
俞归舟的嘴角一下翘起来了。
还好,还好,不是一家的。
要是未来的岳父是路峥那样的块头,是有点难为俞少爷。
俞归舟,海市富三代,家族企业版图主要集中在航空、海运、陆运,从运输货物到运输游客,都是俞归舟家用来挣钱的生意,坐拥无数飞机游轮的俞少爷,也是有钱人。
当然,俞归舟不是个草包,集团下属分公司海城游业战略部门在归国而来的俞少爷一手推动下,率先开发新的旅游业务。
主要类目是依托公司的原有业务,联动景点,为旅客提供机票食宿游玩地一条龙的专业服务,机票食宿都是超低价。
有点商业头脑的俞归舟一早就清楚,这样低廉的旅游模式想要挣钱,不能开设在旅游行业已经如火如荼,自成生态的热门景区城市。
于是项目之初,他在全国范围内搜寻了十来个风景独特,但因为贫困落后封闭,基础设施差劲的小众地区,一一进行考察。
如果有景观、气候适宜旅游的地方,就让企划部去联系当地政府,进行专业的项目评估和后续开发。
去年几个项目的试运行结束,年终总结让俞归舟发现,最挣钱的路线多是奇险且独特的,这种地方格外吸引城市中的年轻人。
可能吃的不太好,可能路途奔波,但只要最终的目的地足够避世且与众不同,就能获得极高的评价。
靠着这个模式外加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营销,俞归舟轻而易举做火了好几个在他初到考察时还贫穷又落后的小地方,让那些原本寂寂无名的荒地改头换面,重获新生。
沉浸在事业成功中的俞少爷选择继续突破他的事业版图,所以今年才来到竼州的鲁姆郞,他听说这地方少数民族多,文化传统独特,显然,这也是值得开发旅游的一环。
前一阵他已经结束了在河谷地带的考察,那地方的草场四季常绿,是宣传一大要素,旅游限制少,四季都可以营业。
最值得提一嘴的,还得是生活在河谷地区的塔木族。
这个甚至称不上是民族的传统部落让俞归舟想到了竼州以北那几个已经形成良好旅游生态的城市,靠的就是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体验引客,把城市gdp做出了新高,只是如今宰客等不良传闻屡见不鲜,再被游客提起,大多是毁誉参半。
因而俞归舟有底气,将鲁姆郞做成竼州下一个热门旅游景点。
至于这片生长诸多国家保护植物以及世界之最望天木的林区,是俞归舟考察河谷时,身边的镇政府工作人员提起的。
树林里的风景比河谷一望无际的斯托湖更独特,也更能激发人深入造访的兴趣,甚至有住在雨林里的野人,他们比塔木族更加封闭淳朴,至今还保留着母系社会的古老文化。
其实,俞归舟一开始完全没有听进去,他过去也在国外考察过小众地带,见过些热带地区的野人。
真要说起来,那些穿兽皮裙的棕色野人丝毫没有法律与秩序,原始至极,甚至血腥而暴力。
可以拍纪录片,可以写做传记,但做为旅游服务业,在国内都是压根不可能开发的成人项目,毕竟稍有不慎游客就可能成为盘中餐。
不过塔木族的小伙伴和他保证,鲁姆郞的林子也相当值得他前往,绝不会后悔。
俞归舟这才勉强愿意来瞧一瞧,毕竟河谷和雨林相近,如果能连成一条旅游专线,也是件好事。
然而雨林里的复杂路况叫俞少爷全程眉头紧锁,不能怪他车技不好,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基础设施差到这种程度,连条差不多的山路都没有的地方了,开车只能靠手感,这才险些酿成大祸。
不过这一路上的埋怨,都在他看到那位姑娘那一刻烟消云散。
去年闲暇时找人算命的俞归舟得到的批文是,对的人会站在他的前程里,一边挣钱,一边觅得良缘。
眼下的一切,叫俞归舟不自觉想起了大师的话。
简直是神人,说的太准了!
出发前还满腹牢骚的俞少爷此刻不准备打道回府,这地方简直就是人间仙境,他要留下,要争取开发机会,也要追求他的真爱!
——
屋子里的丽龙主浑然不知自己被新来的外地人盯上了。
险些发生的事故,叫他到现在还有在发懵。
在路峥把他抱到矮榻上,询问他身上有没有什么地方痛的时候,才半梦半醒地胡乱自己身上摸了摸,摇头,“没有。”
路教授也看出苏和两眼发直,好似游魂似的,也不顾及什么礼貌和分寸了,擒着小神子白净的胳膊翻来覆去检查。
又去捉人家的小腿扯开,确认没有骨折,皮肉也都白白净净的,没什么淤青和红肿,方才松手,抖开矮榻上的毯子,将苏和罩了进去。
丽龙主持续愣神,注意力很难集中,就是俗话说的,被吓破胆了。
也不能怪他胆子小,只是见识稀少的丽龙主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那样庞然大物的汽车,从前在镇子上上学时,街上慢悠悠的汽车都是最最普通的四轮轿车,扁扁的,矮小的,便宜货。
而镇子上,也很少有司机行驶地那样快、那样凶猛,连棕榈树都被撞到连根拔起的地步。
丽龙主忍不住想,他的小身板可没有棕榈树牢牢嵌入泥土中的发达根系,如果真的被撞了,可能下一秒就没了,又或者直接飞上天去。
那他就会成为丽龙第一个被汽车撞死的丽龙主,阿祖知道了一定会生气。
说不定以后的丽龙主也要被自己连累,哪怕滚了矮榻白天也不能再出门了。
思绪翻飞的瞬间,丽龙主甚至想到了更可怕的事情,这会不会是阿图卢在警告他,警告他的谎言,又或者这已经是对他的惩罚了?
那会不会牵扯到路峥?
丽龙主的脸白了又白,心口堵得发闷,他的脸本来就足够白净,眼下更有种失魂落魄的灰败。
注视着他一举一动的路峥再度起身,去倒了热水,从应急的医药箱翻出葡萄糖兑进去,他开口分散苏和的注意力,“你到这里来,是来找我的吗?”
“嗯。”丽龙主听到搭襟的声音,下意识点点脑袋,又被路峥端着杯子喂了两口热乎的糖水,眼睛才有神些。
“你来找我想做什么。”
“想把糖给你,也想和你出去走一走。”
路教授跟丽龙主一问一答,许诺等小神子休息好,腿不软了,就带他去林子里玩。
丽龙主这才可怜巴巴捏住路峥一只手,安静地蜷缩起来,又成了一团圆滚滚低着头的蘑菇。
路峥看到苏和可怜的样子,就火气直冒,想去院子里和那个不会开车的杂毛处理清楚事故原委。
但苏和紧紧抓着他不放,是真的被刚刚的事情吓的不轻。
单看现场路峥大概也能猜到苏和站在了suv视线盲区,没被司机注意到。
但这也不是那辆车堂而皇之开到丽龙地盘上,没有限速地狂飙,最后给丽龙主吓成这样的理由。
要不是有学生在,路峥一定要亲自“问问”他到底会不会开车,是眼瞎,还是踩刹车的腿断了。
在原始林地待久了,一向绅士平和的路教授都变得逐渐不讲理起来。
不讲理的不止他一个,姗姗来迟的阿姆们浩浩荡荡赶到了,举着镰刀和锄头的男女将院子围了起来,在卡旭的指认下一眼辨出院子里的罪魁祸首。
没看过这种场面的俞归舟和李经理被举着镰刀的女人困住,吓的一动不敢动。
卡旭阿姆得知自己家门口的风水树还给弄死了一棵,那火气直往外冒,指着俞归舟就要骂。
所有外地人对此都是一个感觉,那就是阿姆讲的都是丽龙的土话,听不懂,但那调调似乎蛮脏的。
屋子外骂人好大的动静,屋里静静躺着的丽龙主一骨碌就爬起来了,透过窗子看见被围堵的两个外地人,纳闷:“他们怎么还没走?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大家不会都知道他被吓得坐地上起不来的事情了吧?
除却吵嚷,杂乱的人群中还夹杂着哭声,丽龙主仔细一瞧,见到了愤怒的人堆儿里,哭天抢地的顿沙。
泪眼婆娑声泪俱下的“顿沙阿姆”找到两个研究生,“我们丽龙主呢?他在哪啊?!不会真的给撞飞了?我的个阿图卢啊!你把我也带走吧——”
传闻和真相总有出入,甚至大相径庭,总之在卡旭奔波这一路上,谣言已经生出了七八个版本。
心力交瘁的丽龙主这时候也顾不得害怕了,他再这样躺下去,顿沙就要嚎丧嚎的连阿祖都听到了!
第32章 一个吻
涕泗横流的‘顿沙阿姆’应当是气势汹汹的人群中最可怜也最真心的那个, 眼泪啪嗒啪嗒直往下掉,就像不要钱似的。
他嘴里念念叨叨嘀嘀咕咕的丽龙话林双这几个外地人又听不懂,想打断他的哭丧都无处下嘴, 只能手忙脚乱递纸巾给他擤鼻涕。
“顿沙, 别哭了。”
“咦, 我怎么好像听到了丽龙主的声音?”被林双搀扶的可怜顿沙讷讷问:“是我幻听了吗?”
“你没有幻听。”从屋里跑出来的丽龙主叹气,上前拍拍顿沙抽噎的肩膀, 几分愧疚道:“吓到你了, 对不起。”
顿沙扭头, 通红的眼睛瞧见完好无损的丽龙主,登时捂住了心口,张张嘴说不出话,又开始呜呜哭。
只有阿图卢知道他这一路上是怎么过来的, 他正在院子里好好地扫地, 突然就来人传话来说丽龙主被寨子口来路不明的车撞飞了,这一道, 顿沙都是狂奔而来的, 差点连布鞋都跑掉。
瞧见卡旭家门口那棵撞得歪七扭八的棕榈树, 他心都凉了。
分明自己就不该放丽龙主一个人出门, 送请柬而已,他帮忙代劳就是了, 跑腿这种活一直都是他在做,如果是他看见汽车, 肯定不会像丽龙主似的傻傻的被车撞上天, 这孩子连汽车都没见过几辆, 说不定就被吓的不敢动了。
顿沙的职责就是照顾好比自己小的丽龙主,让对方生活的舒适, 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眼下,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没尽到应尽的义务,在心底里跟阿图卢忏悔个没完。
“不要哭了,对不起。”丽龙主觉得这事大部分是自己的错,如果他听了顿沙的话,送完请柬就乖乖回去,也不用这样担惊受怕一场,还兴师动众惹了这样大的麻烦,“这件事是我错了,但我真的没事,还活的好好的。”
丽龙主轻轻帮顿沙揩去眼泪,又把人抱住拍了拍,他自己也吓坏了,但此刻的满脸眼泪的顿沙看样子比他更需要安慰。
人都是在对比中成长起来的,丽龙主觉得顿沙比他更脆弱。
始终站在苏和身边的路峥看不下去这样抱头痛哭的场景,他懂顿沙的人之常情,可苏和未必比他好到哪里去,“林双,把顿沙带到屋子里去歇一会,别在这里哭了。”
这院子里已经足够闹腾。
林双和赵徐之照做,将快要晕过去的顿沙阿姆架进了屋里。
而路教授一把将抱着顿沙安慰的小神子拉到了自己身前,掌心裹住他窄小的肩膀,微微用力,“你还好吗?”
“我没事。”丽龙主摇摇头,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眼下院子里的情景才真正叫他一个脑袋两个大,已经没时间沉浸在刚刚的恐惧之中。
阿姆和阿爸们都忙着理论,你一言我一语用唾沫星子砸死那两个外地人,年轻些插不上嘴,都在张望看热闹,毕竟林子里真是少有这么新鲜的事。
丽龙主局促又不安,他也没经历过如此的场面,但如果此刻没有人站出来控制局面。
再这样下去,吵到明天也吵不清白,还得惊动阿祖拄着拐杖迈着小碎步过来,主持公道。
“怎么办。”丽龙主求救地看向自己的搭襟,手不自觉地绞紧,“我不想叫阿祖知道这件事。”
路峥摸摸他的脑袋,已经闹成这样,想不叫那位老太太不知道,也不大可能。
“我们一件事一件事的解决,等阿祖知道了,如果要训你,我陪你去见她。”路教授主动做丽龙主的的同党。
闯了祸两个人一起去面对,总好过一个人担下一切。
可丽龙主并没有为此而松快些,他觉得自己又在给人添麻烦,是个累赘,还要为此牵连路峥,“这样不好,你也会被我连累……”
这世上大部分人其实都喜欢懂事且易于掌控的存在。
路峥是个做老师的,虽然教师的职业素养上明确要求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存在偏爱和明显的个人喜好,可人的私心却不得不承认,在课业上他也更倾向于带听话好沟通的学生。
但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如此谨小慎微的听话懂事,路峥却只觉得头痛,他不喜欢懂事的苏和。
极端的自然环境下的植物在进化中多呈现对外攻击的自保倾向。
如洋槐、枸骨树多生刺;荨麻的叶子长有毒素的绒毛;石楠、魔芋、大王花等气味独特以驱赶天敌。
就连常见的榕树在雨林中都是极端的植物杀手,轻而易举能绞杀四周同样共生的同类。
而苏和,却像是足够漂亮可满世界天敌,没什么趋利避害的手段,繁殖能力也相当差劲的野生兰草,在野外能顺利活着都是一种幸运。
这样的生物灭绝是迟早的事,就如野生兰花愈来愈少见一般,除非有甘愿保护它的植物骑士出现。
路峥笃定道:“没关系,你不会连累我。”
比起院子角落里那两个低头说小话的人周身逐渐轻松的氛围,院门口被围堵的俞归舟快死了。
“不是,阿姨,我真的没有撞人,我也说了您家的树我肯定会赔偿的,您讲讲理,说普通话好不好,我真听不懂。”
俞少爷抹了一把脸上的口水,眼前乌泱泱的人多凶神恶煞,穿的虽然不是兽皮,但行径确实有野人的彪悍,“叔叔,您镰刀收一收,看着怪锋利的——”
李经理更是抖如筛糠,缩在俞归舟的身后,哆哆嗦嗦建议:“要不咱们报警吧?”
“你看这地方像是有片警吗?”俞归舟咬牙。
正当俞少爷以为自己今天怕是没那么好命走出去时,人群中让出一条缝隙,被那大高个男老师揽着的漂亮姑娘出现在了他眼前。
长发,白裙,小小的脸蛋,大大的眼,这漂亮姑娘俞归舟越看越喜欢,立马乐出了牙花子。
他这人记吃不记打且擅长苦中作乐,见到心上人,顿时觉得一脸唾沫星子也不是什么事儿了。
“姑、姑娘,你没事吧?”俞归舟顺了一把头发,目光专注地望着丽龙主,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叫俞归舟,家是海市的,今年二十五了,没有婚史,谈过几段恋爱但都和平分手,年薪八位数,加上期权股票会更多些,全国二十几套房,国外也有些地产……”
丽龙主呆呆的,俞归舟语速太快,说了些什么他根本没听进去,因为丽龙主的目光都被俞归舟脑袋上挑染的珀金色毛发吸引了。
俞少爷这一脑袋毛,是从国外归来的发型设计师亲手做的巴黎画染,不是路峥眼里的杂毛。既不精神也不非主流,昂贵又高级,甚至微微烫了个三七分的纹理卷,搭上一张阳光爱笑的脸,能去做爱豆了。
一口气说完这一长串,俞归舟绅士地伸出手递到丽龙主眼前,在如此窘迫的处境下还笑的出来,“我能有幸知道你叫什么吗?”
跟去标准严苛的学术圣地留学的路峥不同,俞归舟是从浪漫之都划水归来的,课业上的东西他没学会多少,但情调拿捏了百分百。
热情过度的俞归舟引起了路教授头顶的警铃,丽龙主还没开口,他率先擒住了俞归舟的狗爪子,用的是拎起60kg哑铃的力道,“我叫路峥。”
俞少爷脸险些抽搐,但雄性的胜负欲让他也使出吃奶的劲回握上去,“老师,我问的不是你。”
“我没有你这样的学生。”
“巧了,我也觉得读棺材脸导师的研究生是挺要命的一件事,国内的学术氛围,你比我清楚。”
“你得先能考上,才有资格评价。”
“家里有点小钱,为的就是规避风险。”
“哦,富三代?”
“老学究?”
两个男人你一言我一语,面上风平浪静,在衣袖掩盖的胳膊上此刻青筋隆起,肌肉勃发,握手莫名就变成赌上尊严的事,绝对不能输。
状况外的丽龙主看见他俩这样‘亲近’,手一握上就不松开,忍不住问:“你们认识吗?”
“当然不认识。”俞归舟猛地抽回自己通红的爪子,讪笑道:“我感觉,我们应该不是平辈的,差辈没什么共同语言。”
也就比俞归舟大两岁的路教授淡定收回手,面无表情的脸上,尽是只有俞归舟能看出的嘲讽。
男人手上没有力气,不是肾虚,就是体虚。
丽龙主对他们之间的暗流涌动并不敏感,也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卡旭阿姆家的损失,以及如何才能把这一篇揭过去,别叫阿祖千里迢迢过来。
好脾气的丽龙主拉住卡旭阿姆的手,帮连猪草都没来得及割半笼就跑来的女人顺气,“阿姆,别骂他了,我没事。更何况他们都是外地人,骂也听不懂的,还是尽快把这件事处理了要紧。”
卡旭阿姆:“那我换普通话骂他。”
俞归舟:……这下听懂了,谢谢哈。
眼下这一院子人,都是在为那棵枉死的棕榈树和摔了个屁股蹲的丽龙主伸冤,见丽龙主好好的,话头就又转到了林子里到底能不能开车这件事上。
那就是政府的领导来视察,也没说敢把车开进林子来的,在林子里,丽龙人的规矩就是最大的,这就叫目无王法。
眼下是只撞死一棵棕榈树叫人看见了,这一路上,指不定碾死多少花花草草,简直造孽。
丽龙人相信植物也是有灵魂与生命的,和有肉身的、会叫痛流泪的动物没有高低贵贱的分别。
他们就连割个猪草都要注意着留一茬根,等几月后雨落风吹又生一丛,以此生生不息。
活在林子里的丽龙人尊重活在林子里的一草一木,谁叫他们本就是同根生。
路峥听着,觉得这种理念和国际上小众且观念超前的植物保护主义者大差不差,但却是丽龙自古以来的传统。
只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项实验能够彻底证明植物是有思维意识存在的。
这也就导致,在同为生命的前提下,处于支配地位的动物比植物更高级。
相比较与生物类群结构多数相对复杂、且进化出人类这种自以为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群体,植物多简单的类群结构导致他们在食物链和生物链中都居于低端。
因而往往没有人会去在意一棵树的生死。
却常有人在意树上筑巢的云雀,树下做窝的兔子。
可其实,自然本就是相生相依的闭环。
还是理解不了的俞归舟听的脸都快绿了,他只是撞了棵树,可这地方的野人都在把他当做‘杀人凶手’□□,简直荒谬。
他一百五十万的suv车灯都撞烂了一个,他还没哭呢。
“你们直说,想要多少钱,我给就是了,多少钱够赔那一棵树?三千够不够?”
这下好,刚被丽龙主拉住的阿姆们又怒了,合着她刚刚说那些,这外地黄毛是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丽龙主挡住阿姆,向俞归舟道:“这不是钱的事情。”
见到丽龙主的脸,俞少爷的带着脾气的话头一下子就软了,“那你说是什么的事情?我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你先诚心道个歉吧,不要嬉皮笑脸的。”小小年纪的丽龙主都知道,做错事道歉需要真诚,而不是‘我错了行了吧’‘赔你钱还要怎样’,钱不是万能的。
“阿姨,我真错了,我不是故意的,当时那路实在是不好开,踩刹车的时候踩成油门了。”俞归舟重新组织了一遍自己的措辞,“我也不是说拿钱羞辱您,是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只能拿钱做补偿,我赔您五千块,怎么样?”
丽龙主也说:“阿姆,我再帮您到林子里寻一棵好树苗移栽过来,养得好,还会和从前那棵一样壮。”
有丽龙主帮着说和,卡旭阿姆也不好再去薅俞归舟的头发,可哪怕对方提出赔偿五千块,她脸上的难过还是没有缓和,“算了,你走吧,不要你赔,我不讹人。”
这棵树自打她小时候就在院门口了,家里的房子盖了多久,住了几代人,它就活了几代,见证了多少事儿的发生。
棕榈树从没闹过虫害,一直都欣欣向荣,茂盛参天,像是他们家的风水树,也像是家里一份子了。
卡旭阿姆曾想过,等到卡旭也出去上学,不常回来后,这院子里也就只剩下她和小鸡仔们以及门口这棵棕榈树,再过几十年,她也走了,树依旧留在这,只要树在,孩子们回来,就能知道家在这。
现在,纵使再种一棵新的,也不会像这棵一样了。
“不用换一棵树,这棵还没死。”
刚刚路峥仔细打量了那棵树的模样,这是一棵高近十二米的王棕,棕榈科,常绿乔木。
俞归舟那一脚油门下去,生生将它的树干撞的弯曲,栽倒在地,连带泥土里的树根都拔出近一半,断的残缺不全。
乔木植物的根系有个普遍的特点,那就是根系发达且粗壮,尤其是王棕这种常绿乔木,喜雨耐干旱,因而根系相当粗硬,尤其是主根。
零零散散断在泥土里的,大多是侧根根系,主根保留完整。
所以路峥觉得,这棵树倒也不是没得救,当务之急是如何把一棵王棕吊起来,改变它趴倒的状态,重新栽种。
路峥没有特意学过园林造景,但眼下如何移栽一棵硕大的乔木,在场应该也没人比他更懂。
丽龙主看着搭襟利落找来铲子,带着两个研究生,亲自去挖树坑,一点点整理错综复杂的根茎。
不一会,路教授的休闲裤和衬衣上就裹了泥,缺失了绅士的形象,挥铲子时背后的肌肉起伏隆起,直接变身乡土文学里的莽汉,重现泥猴风采。
林双和赵徐之也是活久见,开眼了,平时在学校可没见过路峥下菜园子,更别提种树这种‘脏活累活’了。
他们导儿在学校那就是只做分子实验的精英学术派,不是脚踩泥土的田园实干家。
而他俩实验田种个小白菜还行,种树那也是第一次,移栽更是学都没学过,全程都要听导师指导实操。
路峥对待他们可没有对待苏和温柔,林双手一抖斩断半条王棕侧根,路峥的眼刀就直接扎他背上了。
“导儿,这个加学分吗?”还得是赵徐之厚脸皮,干活也不是白干的。
“学分是跟着课程安排走的,”这次野调的学分是已经上报了的,“不过我可以给你们加补贴。”
‘补贴’就是林双和赵徐之的读研工资,奖学金之外,路峥单发那份。
林双一秒干劲十足,卖力挥起铲子,“导儿,今天这棵树,我一定给您原原本本载回去,它什么时候栽好,我什么时候睡觉!”
几个丽龙的年轻小伙和妹子也上前问了问具体如何做,从家里拿来铲子帮忙。
丽龙主也想撸袖子开干,路峥拦住他了,没有专业的手套,铲子握久了手上会磨出血泡,小神子还要拉弓呢,“你和阿姆们一起把地上的土块和碎根茎清理干净吧。”
“好。”丽龙主义不容辞。
看热闹的人们眨眼间都有了正事做,要么挖根,要么帮忙运坑里的土,还有阿姆洗来新鲜水果给人分着吃,总之,大家都在为拯救一棵树的性命而努力。
‘罪魁祸首’俞归舟也没有干站着,拉上李经理一起厚着脸皮融入了,帮忙铲铲土什么的,顺带跟在一边扫地的丽龙主搭话:“妹妹,你多大了?刚刚那个凶巴巴的阿姨,是你妈妈吗?我真不是故意的,你看,我也不是坏人。”
他生怕这天使对他的印象变得不好。
专注脚下一亩三分地的丽龙主没理他,因为丽龙主自己也没料到,那个‘妹妹’喊得是他。
他是个男娃。
“妹妹,我帮你扫吧,怪累的。”俞归舟也是厚脸皮,丽龙主不理他,他当人家不好意思,依旧跟在人家屁股后面,主动抢地上的脏活干。
男人嘛,在追求喜欢的人这件事上没必要那么好面子。
跟丽龙主一起扫地的顿沙很快就注意到了那个外地人的怪异举动。
顿沙是谁,他是丽龙主的爱情卫士,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开他的眼睛。
在顿沙这里,只有路峥路教授是正宫,那是丽龙主亲自挑选的搭襟。
至于那仗着青梅竹马身份就不知道好歹普尔萨,还有这轻佻又油腻的黄毛外地人,统统别来沾边。
顿沙一个出击,将俞归舟挤到一边去,夺过丽龙主手里的扫把,“你去歇歇吧,你刚刚也吓坏了,还坐了个屁股蹲,疼不疼?日头越来越大,一会你晒晕了怎么办?这里我来扫,你不要管。”
“我没事,没摔疼。”足够白皙的丽龙主晒的脸蛋子像是粉桃子,将近正午的太阳就是大的可怕,但他依旧伸手要回自己的扫把,“我想做点什么。”
是帮卡旭阿姆,也是帮他搭襟。
路峥在树坑里的背影被丽龙主偷偷瞧好一阵了。
路教授在丽龙主眼里,一直有些讳莫如深,他是大学教授,教人知识的,一贯看起来博学又精英,就像电视剧里那种人物,可这样的人在土地里劳作时候的样子,也是一丝不苟,认真且英俊至极的。
给丽龙主对他搭襟片面的了解,又新增了一块儿生机勃勃的拼图。
给一棵高达十二米的王棕进行根系清理任务其实相当繁重,好在人多力量大,一茬人走了还有新的替补上。
丽龙寨子不大点,谁家有点事都是这样接力来帮忙的。
于是闹到最后,阿祖还是知道了,毕竟半个寨子的人都围到卡旭家去了。
但显然,在最新的传言中,丽龙主被外来车吓了个屁股蹲已经被轻描淡写地揭过,取而代之浓墨重彩的是路峥一个外地人,信誓旦旦拉着一群丽龙人,叫一棵被撞飞的棕榈树起死回生。
“他那么有能耐?”希泽莎不信小女儿的说法,“胡闹。”
“哎呀,您别不信,这丽龙主的搭襟真是个好人呢,寻常男人,哪会为一棵树大动干戈,您没看到,人在坑里都快成泥人了,可认真了。”小女儿也活了半辈子,看过的男人多了,这路峥仔细瞧瞧,还真不孬,是个好的。
“我看,丽龙主可喜欢他了,也好,这孩子苦了这么多年,有个对他好的人比什么都强。”
希泽莎沉默不语,半晌问:“丽龙主怎么样?”
“我看他也喜欢这事,一直在外面陪着,脸都晒红了也不进屋去,眼睛都长到搭襟身上了。”
老迈的妇人最终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他开心,就先随他去吧。”
直到晚间,那棵被撞的有点歪脖子的棕榈树在保证根系完整性的情况下,身上绑起绳子,一半被俞归舟用车拉着,一半被丽龙几个小伙使出吃奶的劲扶着,才完完整整从地上拉起,重新立进加深又重新松土的树坑中。
填好土后,虽然脖子有点歪,但看模样又是好树一棵。
“这样就能活了吗?”丽龙主狐疑地问自己的搭襟。
路峥点头,“只要今晚不伏倒就没问题,乔木的移栽存活率一向很高。”
“这样啊,”丽龙主轻轻摸了摸那棕色的树身,和眼前的大树对话:“阿姆这么喜欢你,你可一定要留下来。”
卡旭阿姆见到重新立好的树,感动的眼圈都要红了,简直不知道怎么谢路峥才好。
晚上烧了好些菜,大摆了几桌,请客来感谢这些帮助她的邻里。
就连上午还想给他薅成秃头的俞归舟,都被卡旭阿姆看顺眼了。
俞少爷今天来这,原本是为了考察,却成为了工地苦力,浑身都搞的脏兮兮又筋疲力竭,夜里开车下山危险系数太高,好在有好心的丽龙人家愿意收留他和李经理这两个外地人。
所以谈判的事,等明儿把管这片的政府工作人员叫上来再提。
林双和赵徐之两个细皮嫩肉的研究生,这一天下来,手上磨出了五六个水泡,被好心的卡旭帮忙用针挑破后,林双那个不知死活的,撕掉了表面那层皮,然后当着一大桌人的面疼出眼泪。
那哭唧唧的模样看的路教授眉头紧锁,简直不想承认这是他的学生。
吃过晚饭,苏和乖乖坐卡旭阿姆给安排的二人小屋里等路峥洗澡回来。
路教授在树坑中折腾一天,浑身都是泥土,再不洗又要失去本来面目,带上泥猴面具了。
丽龙主觉得自己或许是有怪癖,路峥越这样脏兮兮的,他越觉得帅气。
路教授带着运动沐浴乳香气回来时,见到的就是脸蛋子已经晒成猴屁股的丽龙主,坐在矮榻上莫名其妙地痴痴笑。
“你的脸是不是要上一点晒伤的药。”苏和太白了,也太久没有这样晒过太阳,路峥怕他晒脱皮。
“我的脸怎么了?”苏和摸摸自己的脸,找来镜子一照,大惊:“怎么会这样?!”
路峥只能又去母屋,找林双借来芦荟胶,回屋一点点帮小神子的桃子脸涂。
两个人对坐在矮榻上,涂药的间隙,苏和瞥见路峥的指腹间也磨出了好几个水泡,他也是挥铲子最卖力的人。
但显然路峥早已经自己发现,并好好处理了,上面只余一层干瘪的皮。
“你的手痛吗?”苏和扁扁嘴,都说十指连心,他有点心疼。
“不痛。”路峥没有林双那么缺魂。
“那就好。”
提起今天的事,“卡旭阿姆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了。”丽龙主又笑,眼里都是真诚,“我也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那棵树就真的死了。”
雨林之中的树木,也是丽龙主的责任呢。
路教授拧上芦荟胶的盖子,随口道:“只是口头上谢谢吗?”
丽龙主也觉得嘴巴一闭一合吧嗒出的感谢太轻松了,他问:“你想要什么奖励吗?”
“你会给我什么奖励?”
这话又问住了苏和,他不吭声了。
当然,路峥只是在开玩笑,路教授清楚苏和的一穷二白,而他在苏和身上,也没有什么外物的所求。
正当路峥收起林双的小型化妆包准备还回去时,苏和冰凉的手抓住了他的胳膊,路教授不解偏头。
突然闪现至他身前的丽龙主桃子脸近在咫尺,上面敷了一层亮晶晶的芦荟胶,有些滑稽。
苏和身上有花草繁复的香味,也有干燥阳光至纯的气息,彼此的呼吸和心跳随着距离愈来愈近,只是,这一切微妙的感知在路峥察觉额头上轻柔的触碰时,荡然无存。
那是一个吻。
丽龙主的吻,落在他的眉心。
第33章 丽龙主的吻
夏夜的丽龙永远是聒噪的, 雨林中数不清的夜间生物刚刚开始它们一日的新生活,千奇百怪的虫子总挑夜里奏起交响乐,可能这时候万籁俱寂, 方才出它们演奏的格调。
而这样的动静恰好为夜间觅食的林鸟提供踪迹, 寻声从树冠直冲而下, 捉取猎物。
不多时勤劳的林鸟便结束一场捕猎,填饱肚子, 食物链对手的出现足以短暂恢复灌木丛中的宁静。
但这宁静也只能是片刻的, 这世上永远有为自由和本能歌唱的虫。
路峥一时间, 竟然分不清眼下到底是窗外草丛里的虫在叫,还是他已经目眩到耳鸣的程度,耳膜里尽是如擂鼓的心跳。
这世上总有人纯情到要死,亲吻时脸红而生涩, 哆哆嗦嗦不得其法, 紧张地像是心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只是路峥早不是以纯情和羞涩反应吃香的年纪了。
他该是个上位者,成熟稳重大方得体, 该是手把手教会青稚的另一方他至今习得人生经验的师长, 该是在这场意外之旅中把控全局将一切都控制在力所能及范围的掌舵人。
他此前的人生的确如此。
谁也没想到, 在比爱情ol都困难诸多的人生副本中都相当游刃有余的通关选手, 有朝一日落进爱情网,竟然变得笨拙又迟钝, 对反复被撩拨的心弦无措又不知如何回应。
他几乎要忘了如何呼吸。
比起路峥僵硬的身躯,苏和的动作和姿态浑然天成, 他跪在男人身前, 探直了纤瘦的身子, 去吻对方的眉心。
甚至一只手还不忘体贴地扶住了搭襟的后脑,可谓相当自然而然, 业务能力纯熟。
他不紧张,没有脸红,也没有心跳过速,甚至在闻到路峥身上洗发乳的合成香气,以唇感受到对方温热的体温时,还有心思去想这洗发水的味道没有路峥原本拥有的木头味道好闻。
这个吻没有任何暧昧的含义,至少在丽龙主看来是这样的。
他只是搜肠刮肚,也想不到自己能回馈给头一次向他提出点‘要求’的搭襟什么。
苏和实在是没钱,却又想给路峥点真正的奖励。
记得从前,小小年纪的丽龙主做了什么值得鼓励的事情,阿姆们会在他脸上亲热地留一个唇印子,这样的吻表达的含义,本身就是嘉奖和鼓励。
而丽龙主的吻,比阿姆们的吻更有价值一些,毕竟丽龙主亲在脸上的位置,就像长在人面上的痣一样,多的是说法。
亲在左脸是希望对方福如东海,亲在右脸是寿比南山,亲在眉心,是希望他无忧无虑。
路峥总在皱眉,可能这张棺材脸纵使皱眉也不会被粗心眼儿的人察觉,但丽龙主看得出。
大约教书匠都是焦虑的,对待学生总是期望过高的,就算路教授已经是同专业研导儿中最潇洒的那个,他身上依旧有不小的担子,教书育人,这本身就是一件沉甸甸要捧在手心的事情。
所以苏和希望他能生活的轻松一些,不要总装着沉甸甸的心事皱着眉。
留在丽龙时是这样,离开丽龙时也要这样。
笑吟吟的丽龙主退开,“这是奖励。”
希望路峥无忧无虑,永远快乐,心想事成。
这件事,丽龙主也会每天都记得向阿图卢祈祷。
从对方足够坦荡的眼神和纯熟的举动中,路峥大约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变成了无数个求丽龙主祝福‘信徒’之一。
可对一个没有信仰的人而言,这个轻如鸿毛、一触即离的吻其实一文不值。
路峥不相信山神的传说,也不相信一个和他一样血肉之躯的人能拥有超脱现实的神奇能力。
他就想自私的,将这个吻认定成苏和对他喜爱的表达。
也许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吧?
可从苏和一贯笑眯眯的脸蛋上,路峥看不出半点心动的端倪。
换一个人帮他解决了麻烦,他也会这样吻上去祝福对方吗?
这种行为推论叫路峥不快起来,他这个人从没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该是这世上特殊的存在,但现在,苏和这种对待他如普罗大众一般的态度,叫他忍不住焦灼,甚至是嫉妒。
丽龙主期待自己的搭襟说点什么时,又陷入沉默的路教授抓起林双的化妆包,直挺挺站起身往屋外走,不近人情地留下一句:“不要再这样做,我不喜欢。”
咦,这是生、生气了?
独留在屋里的桃子脸丽龙主可怜地扁了扁嘴,举起镜子照又了照,显然他的小嘴巴是没晒伤的,还红润润如野樱桃一般,也不至于给搭襟亲难受了。
他当自己和路峥已经够亲近了,对方给他摸胸肌,又肯抱着他睡觉,怎么亲一下反应还是这样大,难道亲额头的尺度比摸胸肌的尺度还大还过分?
还好他没抱着路峥的脑袋给他额头脸颊转着亲一整圈,不然不得直接被不高兴的搭襟打飞出去?
“不喜欢就算了,不亲就不亲。”既然路峥不喜欢,那自己再也不会亲他。
丽龙主就是这么善解人意且懂事听话。
躲出去的路教授还不知道自己葬送了下半生多少幸福。
他去研究生们的屋里还东西,趴着敲电脑的林双好奇:“导儿,刚刚的洗澡水这么热吗?”
瞧瞧这给他们冰山脸的义父烫的脸皮脖颈都烫红了。
可怎么他洗的时候凉飕飕的,感觉没多少热水的样子。
纯粹是由内而外燥热的路教授面不改色,“还行。”还在生闷气的他决定在母屋坐一会再回去。
见路峥一屁股坐下,一边堂而皇之看电视刷手机的赵徐之有点小小的局促,玩手机都偷偷摸摸起来。
恰好点开的微博推送莫名其妙弹出一条青年才俊专访——【南岭航空二公子讲解两年内净盈利近一个亿的小众旅游专线,新时代适应年轻潮流的旅游路线】。
头条文章的海报,是身穿正装出席某场商业活动的航空集团二公子,相当年轻,虽然只有一张侧脸,赵徐之还是一眼认出,这是白天那个撞树的外地人。
赵徐之发现这等八卦,当然是第一时间给林双分享过去。
看到这条采访的林双也觉得新奇,这丽龙究竟是什么好地方,专门吸引这种身价的有钱人造访,那是不是证明他和赵徐之也迟早暴富?
出于八卦要一起分享的道义,林双举着电脑端到了路峥眼前儿,“导儿,你快看,这个人是不是那个撞树的。”
路峥能猜到俞归舟是个出身不错的富三代,因为他就差把这三个字刻脑门上了,进而路教授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当俞归舟是个不着调的三代,因为看起来就像是没能力的,油嘴滑舌。
于是眼前这篇报道,还有些超乎意料。
“导儿,你们认识吗?”在林双对豪门的幻想中,这天底下的有钱人都是一家的。
这么看,这俞归舟跟路峥也是差不多档次的青年才俊。
“不认识。”路峥打断他畅想,他是京市人,这俞归舟是海市人,圣瑞集团跟南岭航空还属于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行业。
不过,的确有场合是能够让这两个人在丽龙之外见面,只是路峥一门心思当老师,已经舍弃豪门继承人的必要社交,极少去参加酒会和慈善晚宴。
林双叽叽喳喳和赵徐之探讨起南岭航空的继承人能不能让机票的学生优惠折上折,又从网上搜起俞归舟的其他新闻。
除了些近两年的采访和报道,网络上只剩下一些没头没尾的花边新闻。
比如疑似俞归舟前女友的网红、小明星、艺术家的私密爆料,也没实锤,只是疑似。但看照片,这些姑娘各个都是瘦弱纤细白净外加黑长直的模样,俗称初恋脸那一款。
赵徐之仔细打量了两眼,“怪不得他一直跟在苏和的屁股后面。”
可以说这丽龙主除了性别,哪哪都长在俞归舟的这挑选绯闻女友的审美点上。
丽龙主那张脸,是个人都要多看两眼,就连赵徐之这等在感情上始终不开窍的呆子,都觉得苏和那是真的漂亮又美好,只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
林双不以为意,“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又有什么用,又不适配。”
一直没有参与进八卦讨论的路峥突然问:“为什么?”
为什么?
林双看到那俞归舟,就知道这人和他们导儿这种性取向变化莫测的不同,是个彻头彻尾的直男。
直男在追人乃至谈恋爱的时候,都有种莫名的自信和俗套。
而那小漂亮的外貌再有迷惑性,也是个带把儿的男孩子,一脱裤子,估摸着能把俞归舟吓死。
当然,这种有些过于超前的话题还是不适合在义父面前高谈阔论。
林双道:“那肯定是因为有导儿您珠玉在前,那俞归舟一脑袋黄毛,哪里有您英俊潇洒讨丽龙主的喜欢。”
“我看苏和下午时候一直在盯着您看,他估计都不会记得这俞归舟长什么样子。”
情商百分百的林双获得了赵徐之看上帝的痴呆眼神。
桥豆麻袋,这些拍马屁的话是怎么毫无负担地讲出来的?
林双瞥赵徐之一眼,恨铁不成钢。
他才没有拍马屁,说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肺腑之言。
这‘肺腑之言’叫路教授很满意,他起身离开时,对自己的爱徒道:“不早了,都好好休息吧,作业先不着急。”
借光的赵徐之在导师离开的下一秒,就趴在矮榻上恭恭敬敬给林双磕了一个,“林哥,还得是你。”
林双嘚瑟合上电脑,语重心长:“小徐啊,你要学的还有很多。”
路峥在外面待这一会,苏和已经勤快地把两人的铺盖铺好了,正靠着矮榻边的灯柱子,等搭襟回来。
今天太晚了,看突然就为亲嘴这事而闹小脾气的搭襟也没有跟他回木楼的意思,所以丽龙主也决定留在卡旭阿姆家休息。
路峥是端着一杯加了蜂蜜的热牛奶回来的,他还记得苏和今天上午被吓到了,小孩子被吓到晚上常会夜惊,睡前喝点甜的会好点。
虽然丽龙主压根不是小孩子,但同样适用。
“这是给我的吗?”苏和受宠若惊地接过,他还当路峥生气了,要不理他了。
“嗯,喝完去洗漱,然后回来睡觉吧,不早了。”
为了不叫卡旭阿姆唠叨着断电断网,路峥还算贴心早早关灯上床,他也默认丽龙主要留在这里和他睡同一张矮榻。
“你留在这里的话,明天早上什么时候走?”
“大概六点多。”苏和现在不用着急在太阳升起前赶回去了,也就不需要像之前似的,做贼一般趁天没亮爬起来。
“一定要那么早去拜神吗?”
“嗯,这是我的任务嘛。”其实丽龙家家户户都有早起拜过阿图卢的习惯,但大多数都是出门干活时,跟神龛里的神像打个招呼,没有丽龙主这样兢兢业业。
不过他也已经习惯了,“从小都是这样。”
上一任丽龙主离开的太早,虽然规矩上年轻的丽龙主最少要等到十五岁才能住进木楼,但总不能没人敬供阿图卢。
于是晨礼是苏和自打懂事就学起,将从擦神龛到供香再到跪在蒲团上祈祷叩拜的严格流程,都领悟地一丝不苟。
到他五六岁时,就彻底不用阿祖带着做晨礼了。
应当也没有哪个丽龙主,比他见过的丽龙清晨更多。
“因为上一任丽龙主的离开,你才需要从小就去做这些吗?”
“嗯,因为从前,新的丽龙主到十五岁才需要正式去做这些。”也怕太小的孩子,会笨手笨脚,晨礼做不好,再冲撞了山神。
不过苏和相当自豪,他小小年纪从没出过岔子,甚至已经逐渐掌握了跪坐时候悄悄偷懒的方式。
“你会讨厌那个离开的丽龙主吗?”
苏和侧躺着面冲路峥,真诚道:“不会,那些事我迟早都要学,早早学会就轻松了以后。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开,但是她应该有自己的理由吧,离开绿林和阿图卢是需要勇气的,她能这么果决,其实也很厉害了。”
虽然作为丽龙主,本应该谴责这样的行为,把前者钉在耻辱柱上,可就本心而言,苏和自认为没有这样的勇气,他割舍不掉对阿图卢和绿林的责任。
“而且怨恨这种情绪多不好啊,我讨厌她,自己就会难过,可她不会知道这些,更不会为我的处境难过。”苏和在这种事上,看的比路教授还要通透豁达。
他不想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而悲伤。
“就跟我的父母似的,我也是这样想的。”
路教授有一瞬的沉默,这是苏和第一次提起对父母的感觉,“你也不恨他们?”
“我对他们一点印象也没有,哪里谈得上恨不恨。”苏和早早就接受了自己是个孤儿的现实,他不清楚父母放弃自己离开的理由,没有阿姆和他讲,阿祖对这一切也总是避而不谈。
“但就像那个丽龙主似的,大概都有非走不可的理由吧,他们也清楚,他们无法带走我。”
甚至苏和自己也清楚,他没办法离开。
意识到可能性为零的事情,也就不会抱有所谓的期待了。
讲了太多的丽龙主打了个哈欠,犯困了,想要睡觉。
这时,他听到自己的搭襟问:“为什么无法带走你,如果有人要带你离开,你也不会走吗?”
这句话将苏和的瞌睡虫吓跑了一半。
有人要带他离开?
这个人好大的胆子。
“从来都没有人想带我离开,我也不知道,到时候,我会不会跟他一起离开。”没发生过的事情,丽龙主无法想象。
这世上,应该也没有这样的人。
“丽龙的雨林很危险,想把我带走,他可能要有九条命。”
明显没有九条命的路教授又好气又好笑,他照旧将小小一只的丽龙主揽进怀里,充当人类抱枕的作用,“睡觉吧。”
苏和点点脑袋,“晚安哦。”
“晚安。”
——
俞归舟,一个在事业和爱情上立志要齐头并进的男人。
一见钟情促使他连夜上网搜了丽龙文化的相关科普,想要尽快入乡随俗,但因为这地方实在是太小众,只找到了几个搞传统文化研究的教授写的文章。
大部分文章都是研究婚俗和亲缘宗族的,俞归舟对这婚俗那是相当感兴趣,希望不要有什么不能和外族通婚的要求。
但就在他看到丽龙‘由于人口比例的差异,在女性稀少的丽龙,男女在确定永久的搭襟关系前都是自由的,可以进行多向的选择和搭配,因而丽龙男人多会在寻找搭襟关系上使尽浑身解数,博的青睐’时,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什么玩意,劈腿就劈腿,还提倡劈腿自由了?这会不会太开放了?
俞少爷一时间有点担心,他目前清楚明确那个当老师的男人,是他明晃晃的情敌。
论身高体型,他可能有点吃亏,但论长相,俞归舟清楚自己招女孩喜欢,
怎么样,他都比一坨冰块看着可亲可爱,胜算还是有的。
打了个盹的李经理一翻身,对上了在漆黑夜中看手机的俞归舟,“您还不睡觉啊?”
“不睡,我要连夜把这地方的开发项目写出来。我觉得这里很不错,非常值得开发。”比起传统文化,丽龙比塔木更能打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人,这里的人比塔木人更加腐朽陈旧未开化,但却多数都是俊男美女。
什么能比这个还吸引人?
游乐场都已经开始用肌肉男引客了,旅游景区美女帅哥多,不也是一大吸睛热点吗?
正好,俞归舟还出资赞助了镇子上的运动会,他起先提出将运动会场地设在塔木族的河谷,其实是想通过网络平台全程直播的形势,提前将这个地方带入大众视野,现在,他想把同样的方法套用在雨林上。
俞归舟一边敲项目方案,一边喃喃自语:“要是直播的话,一定要让摄像把相机怼到那妹妹的脸上。”
他有一些朋友是开mcn机构的,什么千万粉丝的网红,线下见面,比不上今天这妹妹一根头发丝。
这个时代就是看脸的,有这么漂亮的人在,俞归舟感觉他的项目已经成功了一多半。
熬夜写方案的俞少爷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直到政府负责对接他们招商引资的王科员和市里负责少数民族工作的民委科员都抵达寨子门口,他才起。
“抱歉,昨天晚上睡得有点晚,您是?”民委的科员俞归舟第一次见,眼生。
民委的科员是个凤眼的美女,有种丽龙人的面相,约莫三十多岁,“我叫方芸,之前您见的是赵主任,但因为丽龙部落比较特殊,这方面我更了解,所以如果您确定今后的种种开发需要和这边的部落民达成共识,那么会由我跟您对接。”
换成一个更了解丽龙的人,俞归舟还没觉出有什么问题,“那就合作愉快。”
他把自己的思路以及和运动会相关的直播工作想法跟王科员讲了,“我选了几个对场地要求不是很高的运动项目,比如射箭、弓弩这种占地小的,可以挪到林子里进行。”
王科员只注重招商引资,觉得没问题,方芸却说:“射箭和弓弩都是塔木人的强项,在河谷举行不是更方便?我听说已经在河谷开始搭建场地了。”
“拆了就成,那边主要还是田径项目,赛马摔跤为主,”俞归舟不缺搭个场子的钱,“射箭的场地选在雨林,这样一次能宣传两个地方,方便。”也就不用为了丽龙单出一个策划的方案了。
“那您应该先征求这里部落民的同意。”方芸提醒。
“你说得对,我是得去见见他们的酋长。”
“丽龙没有酋长,只有阿祖和丽龙主。”
方芸大致给俞归舟介绍了丽龙做大事决定的人,就是如今年迈的阿祖,丽龙主年纪还不大,这样的大事,他未必能做决断。
其次,“我建议您今天先提运动会场地的租借,而不要一上来就摆出开发丽龙的意图。”
“为什么?”俞归舟觉得自己可是个散财童子,是个香饽饽,这地方的人听了还不眉开眼笑把他供起来吗?
“不是所有部落都愿意被开发,有些部落民终其一生只愿意叶落归根。”
从前镇政府有不少劝住在山上的少数部落下山居住的政策和项目,有些糖衣炮弹一打就乖乖下来了,有些无论怎么劝,好话赖话说尽都没用,甚至逼急了,还会造成民怨与暴动。
丽龙就是凶悍的后者。
“所以这就是一群钉子户?那是你们政府给的补助还不够多吧?其实我也不需要他们跟塔木族一样移出河谷,留在这里挺好,现成的房屋可以成为民宿提供食宿,当地的居民可以做导游带人进山观光……”他这可还创造就业了,额外增收了。
但现实,不会像俞归舟想的这样轻松。
山林在丽龙人眼里是神圣而严肃的地方,不是能够嘻嘻哈哈游玩的地方,踏足进山的外人太多,会惊扰长眠的山神。
“山神?fine。”俞归舟还是不以为意,没有信仰的人,对他人的信仰无法感同身受地理解和尊重,“我接受你的建议,会考虑一步步谈的。”
去到那所谓阿祖的屋子,俞归舟才知道为什么要换一个人来,昨天遇见的大部分人,虽然骂人时一连串他听不懂的方言,但冷静下来后,也是会说普通话,可以顺利交流的。
但这所谓阿祖的屋子,几个盘头的老人簇拥着一个看起来能有俞归舟太奶奶那么年迈的老太太。
这七嘴八舌一开口,说的全是方言,在俞归舟耳朵里,就像是天外传音,简直比他留学那地方的鸟语还晦涩。
好在新来的方芸,会说丽龙话。
俞归舟想好的腹稿全部用不上,再舌灿莲花,也只能等这‘翻译’一句句帮他阐述。
华泽莎对外地人就没有好感,同样,她对这些政府的官也没有好感,这么多年了,翻来覆去就是劝她们挪窝下山。
这些话她都要听的不耐烦了,哪怕来劝的人变成她的孙女,她也不会有多少好颜色。
这孙女都许多年没回过丽龙来了。
“阿祖,这不是来劝你们下山的,是来谈合作的,谈的好了,能拿好大一笔钱。”方芸耐心解释,“少数民族趣味运动会,您知道吧,一般都是在镇子上举行,他们现在想把场地挪到林子里来,这样咱们的人参加起来不也方便了?”
华泽莎还是不为所动,在她现在看来,这运动会还会把许多已经跑到镇子上的外人吸引来,他们丽龙如今来的外地人越少越好。
谁叫她这些年的经验证明,只要是外地人来了,就没什么好事。
至于钱财,华泽莎活了这么多年,早就看清这些外物都是浮云。
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她只要守好这片林子,就比什么都强。
方芸见阿祖不乐意理自己,只能劳烦她的小阿姆去把丽龙主请来。
虽然丽龙主在大事上做不了太多的决断,但是在劝阿祖这件事上,没人能比他更有本事,阿祖打小就疼他。
丽龙主被请来时,还带着自己的搭襟,碰巧阿姆来找时,他正跟路峥在林子里射箭玩。
一般这种集会,都是谁家遇到了什么事,大家一起商量着出谋划策或帮帮忙。
上一次丽龙主在夜间参加,还是为一个年轻阿姐生下的女儿到底叫桑雅还是桑娅做出艰难抉择。
没想到,今儿阿祖的院子里坐了好些个外地人,好在这样加上路峥这个外地人,也不算太突兀了。
“阿姐。”丽龙主还认得多年不见的方芸,这位阿姐上大学起就一直留在外地工作,似乎很忙,逢年过节都少回来。
丽龙主当她是拖家带口回来探亲的。
“好久不见,你都长这么大了,我去上大学的时候,你才到我大腿那么高。”方芸拍着丽龙主的肩膀满眼欣慰,“你现在可以在白天出门,是已经有搭襟了吗?”
“是啊。”丽龙主一指身旁的路峥,“就是他。”
方芸定睛一看,发现路峥这样的长相和身量,脸上的笑有些尴尬,“一个……男人?”
在外地待久了,方芸已经把丽龙的爱情观念遗忘了太多。
两个男人在一起,对她而言还是有些惊悚,尤其其中一个还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弟弟。
瞧路峥的穿束绝对是个外地人,这叫方芸忍不住怀疑,路峥会不会是被丽龙婚俗‘绑架’,强硬留在这里的。
第34章 你喜欢他
方芸对路峥的打量仔细又充斥狐疑, 叫人不意识到都困难,一直尽职尽责当一个搭襟挂件的路教授顶着这样的目光,开口自我介绍:“您好, 我是路峥。”
“你好你好, 你应该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吧?”方芸这个‘这里’, 甚至能囊括整个竼州,路峥不像。
成年人之间沟通, 从对方的表情和语气上, 就能领悟对方话里未尽的问题, 路峥不知道方芸在提防什么,只好自报家门,“是,我是京市人, 到这里是工作需要, 我是个老师,带学生来考察的。”
“考察的啊。”方芸显然还是不放心, 但是从路峥的态度来看, 不像是被强留在这里的, 他和苏和之间的关系有些耐人寻味。
眼下还有正经事要她做, 方芸只好先转向丽龙主,将今天来这里谈合作的事情, 提前和盘托出,“姐得请你去劝劝阿祖, 你也知道, 她太固执了。”
老一辈, 都是这样,越上年纪越不讲理, 更何况她阿祖年轻时候也不是多讲理的性子,彪悍的烈脾气,就连方芸的头上领导都领教过。
那是真的被泔水桶砸出雨林过。
“这么说,就是要把运动会的场地迁一半进林子?在咱们这里办几天的运动会?”
“是啊,按天付场地租金的,那是好大一笔钱。”
这么一说,那到时候丽龙主要参加运动会,不也就不用到镇子上去,也就不用去求情叫阿祖批准了?
这件事有利有弊,丽龙主能顺利参加运动会的概率提高了不少,但是他想借此机会到镇子上看看的念头也要打消了。
方芸又补充道:“到时候如果要让那些外人进林子,提前一定会叮嘱好不要乱动林子里的一草一木的,你们不放心,也可以叫人看着。咱们树林子里不少的保护植物,跟他们好好讲,没人那么拎不清。”
就如雨林里随处可见的蕨类,对于不懂植物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一捧草,随便摘两棵丢着玩也没什么,但稍微懂点植物,甚至懂法的人,就知道大部分蕨类都是二级保护植物。
偷摸摘还好,有犯傻的、白痴的、没文化的主动大肆宣扬,被抓进去吃牢饭也不少。
见丽龙主还没有一口答应下来,方芸又拉过他,避开人小声道:“弟弟,这样的好机会少有,你也知道,咱们丽龙是镇子上这么些少数部落里最穷的那个……”
“是吗?”丽龙主还真不知道,他以为就他穷。
“这还能骗你?每年扶贫都有不少咱们这里的老人。”
丽龙人不像塔木人,光那些牛羊值老鼻子钱了。
她们靠林子吃林子,物产丰富,吃喝是不愁,但手里的钱也是真没有多少,三分之二的老人还在领政府每月的救济补助。
上面一直希望丽龙主动搬出雨林,去镇子上生活,也是上面硬性的指标,要把这一片的贫困扶起来。
眼下这俞归舟带来的项目,是市里看好的,也是镇子上期望的,所有领导都希望能够顺利促成。
方芸这种办公室里坐久的人,嘴皮子都是能念叨的,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让每个丽龙人家里餐桌上多一只鸡,讲到了让每家每户都能在镇子上在市里买上房和车,听的丽龙主一愣一愣的。
刚才还有点迟疑的丽龙主,现在觉得这就是大好事,“我可以帮着去跟阿祖讲一讲,但是她未必听我的。”
“她不听你的还听谁的。”方芸拍拍弟弟的肩膀,“这件事,你做的是对的,阿祖那里,我已经不想去和她理论对错了。”
虽然阿祖是方芸的亲奶奶,但方芸实在是和这老太太沟通不了,甚至如果她再这样独断专行下去,封闭部落又封闭雨林,丽龙族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永远消失在林地里。
真要说,只要部落血脉能够绵延,纵使不在这林子里又如何?
信仰该是活在心中的。
丽龙主要进去和阿祖‘讲理’,他问搭襟要不要一起。
“我就不去了。”路峥只听到了方芸说的只言片语,大概清楚这些人想要干什么,而阿祖估计又在为这些胆大包天的‘外地人’愤愤。
他这时候进去,恐怕不会帮到苏和什么,还会火上浇油。
谁叫路教授在阿祖的眼里也是个顶‘讨人嫌’的外地人。
“那我进去试试讲一讲,你在院子里等我好了,一会就出来。”
“好。”
目送苏和钻进屋里,路峥才在院子里随便找个清净的角落坐下。
他在想今天这一出,会不会和昨天那个俞归舟有些关系。
如果两者之间有所牵连,那么等待丽龙的,肯定不止刚刚方芸劝说苏和的运动会租借场地那么简单,而该是雨林整体的运作开发。
这是坏事吗?
对路教授来说不算。
像丽龙这样地盘上商业化的开发,带来的必将是部分传统的打击。倘若丽龙的雨林真要变成一个旅游胜地,那么这里种种在路峥这样现代人看来是‘糟粕’的文化,也注定被取代和湮灭,毕竟要注重外来游客的体验感和接受度。
看透这群人小九九的路峥作壁上观,大家心里都各有各的打算。
如果丽龙被开发,那么他就能名正言顺带走苏和,给这小神子一个全新的生活。
传统而封闭的神龛都已经消失,总不能叫苏和还要继续留下,成为接下来‘旅游景点’的一环招牌吧。
——
俞归舟原本在母屋里跪的腿都要麻了,他也不知道那方芸出去请救兵,什么时候能回来。
总之,在丽龙的行程算得上他去过那么多地方里,进展最困难的一个。
眼前这群老太太,那真的是视金钱如粪土,如粪土就算了,连镇子上派下来的官员的话都如耳旁风一般听不进去,目中无人又蛮横。
原本不想叫丽龙族如塔木一般迁走让出地方的俞少爷改变想法了,如果不让这群食古不化‘老妖婆’们搬走,恐怕来旅游的游客都要被她们撵出去。
为自己毫不顺利的项目头倍感头痛的俞少爷叹息间,有人从外面进来了,他抬头一看,那双原本已经无神而困倦的眼睛登时明亮的好似见到肉骨头的狗,“是你?!”
“啊,你是……”丽龙主记得,这是撞树那个,叫……家里有点地产?
丽龙主为自己令人堪忧的记性尴尬了一瞬,但他的确记不得这头发相当有特色的外地人叫什么。
“是我是我!”俞少爷忙不迭点头,“昨天还没来得及问你的名字,方便告诉我吗?”
昨儿俞归舟还向好心收留自己那一户人家描述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想打听来人家的名字,只是那家的人一听俞归舟说是个‘白白净净又瘦小的漂亮女孩’就摇头说寨子里没有这样的人。
丽龙就算是小姑娘,那也常年沐浴在雨林的日光中,肤色多为健康又有质感的小麦色,不存在如俞归舟说的那种白嫩纤细款。
看他们笃定的样子,要不是俞归舟真的碰到过苏和,还要以为自己是见鬼了。
好在这第二天,又让他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甚至是梦中情人自己找上门来见他。
这不就是上天安排的命运吗?
老天爷都看不下去自己不知道对方姓名了!
“不太方便。”外面还是白天,按照规矩,丽龙主的真名是不能堂而皇之讲出来的。
俞归舟不知道丽龙的习俗,丽龙主这样的态度还是叫他的恋爱脑小小地打击到了。
“我没有恶意,真的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现在真的不方便,你换个时候再问吧。”丽龙主实话实说,而后绕过有点纠缠不休的俞归舟,进母屋去找阿祖。
他还有正事要做呢。
希泽莎见到苏和,那自打早上见到这群外地人就始终耷拉着的脸,才露出些上扬的弧度,“你怎么来了?是谁去唤你的?我还没说几句话,那些人就都躲出去,要你来做我的说客,瞧瞧他们一个个的老鼠胆子。”
小女儿在一旁直摇头,“谁都知道您最听丽龙主的话,不请他来劝,难道在这白白挨您的骂吗?”
“他们要是做正经的,我会骂他们?”把林子当成运动会的场地,请一群人到雨林里嘻嘻哈哈,把这片土地当成什么?
还拿钱出来说事,只要是土生土长的丽龙人,就绝不会生出用这林子里的一草一木来换取钱财的念头。
前两年那阵草药热,引来多少药贩子四处薅草,这里面不乏有从前生在雨林小部落里,熟悉这地方一草一木,背祖忘恩的。
但绝没有丽龙人,哪个丽龙人敢做这种丧良心的事情,阿祖第一个抽他见阿图卢。
“阿姆,这也未必是坏事。”小女儿是少有站在方芸那边的人,“来参加运动会的,又不会是药贩子,也不会是抓蛇人,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和和乐乐地玩一玩,咱们这儿都多少年没热闹过了。”
小女儿在雨林里从小长到大,这些年,是愈发觉得部落里的人越来越少,也不止他们丽龙,其他生在雨林深处的部落多也大差不差。
留在这里的,都是她们这些上了年纪与还小不点一个的,从前她小时候还会举行各式各样的庆典,杀猪宰羊大办特办,但如今,许多年才等来一个丽龙主成年的宴席是值得动员部落上下的。
这样的日子一长久,是个人都会觉得无聊。
不过她们也都是半截黄土埋过身的人了,日子怎么过都是过。那年轻人呢?挨不住啊,都往山下跑呢,这林子里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阿祖。”丽龙主看准时机,插话劝说:“阿姐和我说的很清楚,只是借用场地,谁要是敢胡乱摘走林子里的草木,可以抓起来的。”
“她糊弄你的,说的都是些场面话,现在哄哄你罢了。也就你当真,哪里会真为了几棵草抓那些人走?”当年来林子里薅草药的药贩子,可没见过有抓起来的。
阿祖可不管什么保护植物不保护植物的,在她眼里,从前河谷生长茂盛的獐牙菜和那明令禁止砍伐的望天木没有区别,只抓砍树的不公平。
被寄予厚望的丽龙出师未捷,只好先出去,明确把阿祖提防外地人的主要原因告诉方芸和俞归舟。
俞归舟事到如今还是不明白这地方的人把植物看的比命还重要的习惯是从哪来的,可他是诚心诚意想要谈合作,“你们如果实在不放心,大可以在我们动工时,派人过去看守。”
“如果我们的开发团队乃至工人动了你们的草丛树叶子,我赔钱,一棵草赔一万,成不成?”
“不要说这种气话。”方芸劝阻,谈正事时,最忌讳把情绪放大。
“我没有说气话,我说的这些都可以在合同上添上,我是认真的,你们在乎那些植物,那我也要为那些植物负责。”俞归舟不懂这地方的习俗,但既然那些植物都是这些人心头上珍视的东西,他也该拿出同等的重视来。
而在俞少爷这里,多少口头上的愧疚弥补,都不如真金白银来的实在。
瞧出俞归舟眼里的认真,丽龙主问:“你为什么这么想在林子里开运动会?往年都是在镇子上,今年不能继续在那里办吗?
这运动会在哪开对丽龙主来说其实都差不多,只是一个方便了他不用费劲去求阿祖叫他下山,一个可以给他机会到镇子上瞧一瞧看一集。
两个一做比较,好处坏处都可以互相抵消。
心上人这一问,俞归舟张嘴就要说他给丽龙准备好的种种旅游开发项目,以显示自己的才能,却被方芸突然打断了话头:“当然因为咱们这里的风景好。”
倘若在这里就过早暴露俞归舟最终的目的,那就连运动会的场地都不用谈了,他们这一伙人直接就要被阿祖用泔水桶赶出去。
俞归舟也意识到里面那群老太太的固执,只好暂且和自己的心上人撒谎:“林子里风景好,我喜欢这儿。再说从前镇子上的场地也早就破破烂烂旧的不得了,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办运动会怪不得没人参加,今年绝对不会像那样。”
方芸也道:“所以塔木族的河谷,也租给他们了。”
“这里还有塔木族的事情?”
“是啊,塔木族那边的河谷草场适合赛马和田径类项目,我也喜欢那里的湖泊,就正好一起租下来了。”
丽龙主灵机一动,“把这件事告诉阿祖,或许会有转机。”
丽龙族和塔木族不对付,两边始终暗戳戳地较劲,但比起外地人,在希泽莎这里,塔木族可就没那么讨厌了,甚至这两个部落的发展,也少不了和彼此商讨。
归根到底,共同信奉阿图卢的两个部落,能维持百年交恶,何尝不是一种关系好。
“塔木族都把草场租出去了?他们缺钱缺到这个地步了?你听普尔萨提起过这件事吗?”
“没有,阿祖,普尔萨没给我提起过,我也是刚听阿姐提起。”
一听塔木族是闷不声将河谷租出去,希泽莎心中起疑了。
她知道塔木是不会缺钱的,这时候却偷偷摸摸做这样的事,图的是什么?
“谁会嫌钱少?”一个阿姆道:“更何况塔木族不一向如此,见钱眼开,穿戴的都满是铜臭味。”
“不过既然塔木都应承下来,兴许这件事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他们也不是傻子,斯托湖那堆草皮子要是被外来人折腾坏了,畜生们可都没粮食吃了。”
“说不定还真的是大好事,塔木族的才这么眯下,不肯叫咱们知道。这么做就是他们不地道了。”
塔木族和丽龙族的关系,其实一向见不得对方过得比自己好,也见不到对方过得太差劲,当然,其中一方要偷偷飞黄腾达,也是绝不能坐视不理的。
这次再看到俞归舟腆着脸进来,希泽莎的态度似乎真的有所松动,方芸又一次将俞归舟的意图完整转达后,希泽莎只说,“我再想想,今天给不了你们回答,明天再来吧。”
俞归舟都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听到老太太说明天给他答复,微微松了一口气。
只是,如果明天的回答不是他想要的,他依旧会死皮赖脸地软磨硬泡,好话坏话轮番上阵。
做生意如俞归舟这样把自己面子里子全抛掉的,也是少有。
他带着李经理先撤了,说是要回去完善一下合同,又专门跟丽龙主告了别,“下次我再问你叫什么的时候,你会告诉我吗?”
显然,丽龙主对待他的态度,让俞少爷觉得对方在玩欲擒故纵,是在故意吊着他。
但恰好,他这样的直男还真就吃这一套。
见俞归舟对自己的名字相当执着,丽龙主诚恳回答:“那下次你就晚点再问我吧。”
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他就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俞归舟了。
“好,那下次我会找个合适的时机。”
出去后,方芸夸丽龙主聪明,“还得是你,能想到塔木族是阿祖的命门,要不要下山去,姐请你吃饭。”
丽龙主摇头,“我还不能下山去,这件事也要阿祖同意。”
今天要阿祖做决定的烦心事太多了,还是别多自己这一件了。
“对,瞧我都把这事给忘了。”方芸对上一任丽龙主的事情有模糊的印象,自打上一任逃走了,苏和就是下山去镇子上念书,都要阿祖点头。
从前对丽龙主的管束,没有严苛到这种地步,有了搭襟,基本上就是自由的,想去哪里去哪里。
方芸其实还想跟苏和聊一聊他那搭襟的事儿,丽龙主的感情问题在她来看,处理的其实相当敷衍且不够真诚,这和他们这里荒唐的婚姻习俗有关,也和丽龙主没能去上学,局限的认知有关,甚至也和苏和面团似的不知反抗的性格有关。
哪有只匆匆看过一眼就要谈恋爱的,以苏和现在的年纪和生长在这小树林子里的阅历,恐怕连真正的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是被裹挟着,推搡着,走上了一个丽龙主的一生。
苏和身边没有阿姆,而照顾他的阿祖年纪又太大了,从早先那个年代过来,阿祖不会觉得苏和跟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是可怜的。
但方芸有些见不得这个。
从前在林子里的生活的时候,她也觉得天大地大,阿图卢最大,但是现在,在外面生活许久的她觉得哪怕人拥有信仰,自我也始终摆在信仰之前。
毕竟,信仰这个东西原本就是为了让人走的更高更远而生出的精神支柱,遵循信仰的出发点,该是利己的,而非利神,牺牲自我的。
“你那个搭襟看起来比你大不少,你怎么就选中了他?”
“就是一眼看中,像阿祖和阿姆们教我的那样。”丽龙主现在想起当时,脑海里已经逐渐模糊了路峥那泥猴一般的样子。
不,现在的丽龙主,哪怕看到路峥是只泥猴,也会觉得他是最帅的猴子。
听出苏和语气里的轻快,方芸一瞬觉得自己似乎是想错了,“你喜欢他?”
方芸仔细想过了,其实对方是男是女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个品格端正的人,对待苏和好就成,至少那个外地人从外表看起来,像个不错的人。
如果苏和真的喜欢一个男人,丽龙不失为一个能够包容他们这段感情的好地方,有色眼光几乎为零。
那她弟弟的初恋,不会太难过。
“喜欢?”这个词,是路峥总拿出来“教训”丽龙主的,虽然不想承认,但在方芸问起时,他的心头还是一片迷茫。
“不喜欢?”
“不,也不是,只是阿姐,你们总说喜欢不喜欢,可我真的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的。”没人教过丽龙主这件事,就连他做老师的搭襟,都不肯教他。
如果能有人能教他,他一定很快就能喜欢上路峥,绝不带拖延的。
丽龙主的话听的方芸直摇头。
喜欢这种事谁能说的那么清楚,但总之,像苏和这样的一问一个不知道,甚至以为感情的事是可以学会的,那还是不喜欢。
方芸还想拉着苏和多叮嘱几句,比如保护好自己,比如多为自己考虑,但领导打来电话,让她早点回办公室开会,只好把话留着下次再讲。
丽龙主送阿姐出了院子,目送方芸的身影消失在小路上,才回去找路峥。
“你等很久了吧,现在外人都走了,要不要和我进去见一见阿祖。”正好晌午,阿祖的小女儿留他们吃饭,在这里对付一口,就不用回去叫顿沙费劲送饭了。
“要留在这里吃饭?”
此前那么多次的接触,叫路教授心底里对希泽莎的观感很复杂,她对苏和好,却又对苏和不好。
或许她已经倾其所有,将能够给苏和的都给他了,但在路峥看来,这一切丽龙主获得的优待,都不如还苏和属于他的简单生活。
和希泽莎面对面吃饭,路峥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保持一个晚辈的谦逊。
“是呢,阿姆说我好久都没有留在阿祖身边吃饭了,不过,你要是不愿意,今天就算了,改天我自己来也可以。”
“没有,我没有不愿意。”路峥道:“留下来吃吧。”
丽龙主从前也会到阿祖这里吃晚饭,但有了搭襟后,就极少过来了,因为一天之中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和路峥相处的。
典型的有了搭襟忘了阿祖。
阿姆调侃一坐下就在给路峥上赶着夹菜的丽龙主,“看看我们丽龙主,对搭襟这样好,可真是贤惠体贴上天去了。”
“路峥是外地人,咱们这里的很多菜他没尝过,我就给他介绍一下。”顺带投喂。
当然,丽龙主私底下是没有这样过的,他只是突然想起路峥之前说,阿姆们觉得他俩不够亲密,所以当着阿姆们的面,对路峥更好了点儿。
别说夹菜了,能让阿姆们觉得他和路峥关系好,他亲手把米饭喂进路峥的嘴里也不是问题。
“快,多吃点,阿姆烧的红烧肉特别好吃。”
受宠若惊的路教授当然能看出苏和的小九九,这小神子的演技,在他这里一向都是拙劣的。
而苏和愿意演给阿姆们看,路峥也不会去拆穿他,将苏和夹到他碗里的青菜和猪肉一一吃下肚。
见路峥真慢条斯理吃进去了,丽龙主诡异地有种满足感。
明明这菜也不是他炒的,好吃跟他也没关系,但见到路峥吃的多,他就高兴,于是夹菜夹的更勤快。
路峥礼尚往来,也给丽龙主夹了一筷子,提醒道:“你也多吃点,别管我了。”
他吃的速度,明摆着跟不上苏和眼疾手快夹的速度,再这样下去,他的碗都要堆冒出来了。
希泽莎噙着筷子,混沌的眼珠试图从这两个人之中看出一丝端倪,但却没成功。
她从小养到大的苏和,那真是满眼都是那个外地人,都不带看她这个老阿祖一眼的。
饭后,众人换了地方,围着矮榻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家常消食。
有了昨儿种树的事,阿姆对路峥的家庭极感兴趣,问起他父母的为人来,得是顶好的家庭氛围,才能养出路峥这样的人来。
把丽龙主交到他手里,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丽龙主也想围过去听一听,他也好奇,这一直以来,他也没怎么听过路峥说起自己的家事。
只是阿祖拉住了他的手,紧紧地攥住,不叫他挪过去。
“阿祖?怎么了?”
忧心忡忡的希泽莎只关心一件事,“那个外地人和你提过他什么时候离开吗?”
第35章 信仰
希泽莎对路峥的家世、父母如何, 可没有那么多好奇,又不是两家人见面攀亲家。
她只关心这个外地人什么时候走。
眼下看丽龙主对路峥的种种关切,希泽莎怕丽龙主演搭襟的戏份演上瘾, 到最后假戏真做再把自己搭进去, 这可就得不偿失了。
希泽莎的小女儿总说, 照丽龙主上赶着贴上路峥的模样,倘若他是个女儿家, 肚子都该又回音儿了。
只可惜苏和不是个女娃, 不然下一任丽龙主或许也有了着落, 不用劳烦阿祖一把年纪了,还要在部落里一群小娃娃中看仔细了精挑细选。
“还要再留一段时间呢,”丽龙主翘翘唇角,“他的两个学生都报名了运动会, 运动会没结束前, 应当不会走。”
希泽莎念念叨叨,“也不知道这老师带着学生是来学习的, 还是来玩乐的。”
简直不务正业。
“阿祖, 这也是在学生暑假, 玩一玩放松一下, 也没什么。”丽龙主帮他的搭襟找补,“更何况路峥也没一直放纵他们, 前几天还收他们的作业来看呢。”
“出来玩就出来玩,还要收人家作业, 也不知道他学生烦不烦他。”希泽莎‘哼’了一声, 看样子路峥在阿祖这里, 做什么都是不对的。
丽龙主也不知道路峥到底是哪不入阿祖的眼,明明其他阿姆都很喜欢路教授。
阿祖牵着丽龙主的手不肯宋, 她就不乐意看自己养大的小崽颠颠围到路峥眼前去,“你阿祖我都一把老骨头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你还是在跟前多陪陪我吧。”
“阿祖,您怎么这样说话。”丽龙主的一双眼睛被阿祖彻底从路峥身上抢过来了。
“怎么说话?这是实话,我还有几年好活?”这个年纪的老人大多都已经乐天知命,对于死亡并没有那么多的忌讳。
阿祖拍拍苏和的手,她混沌的眼珠呈现一种慈祥,“不过,在阿祖走之前,肯定会把新的丽龙主选出来的。阿祖也要帮帮你,带一带她才能放心。”
新的丽龙主,希泽莎已经在物色了,她并不指望去赌苏和能够生下一个接班的孩子。
要等一个娃娃长大的时间可太久太久了。
眼前的苏和是希泽莎一手带大的,因而她明白期待一个丽龙主长大时那份焦灼又急切的心,恨不得能揠苗助长。
希泽莎不希望苏和也在这份煎熬中等待,等到新的丽龙主十五岁时,苏和也就可以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了,希泽莎会为他留一份可以支配的钱财,足够他到镇子上继续新的生活。
这是阿祖其他子女都没有的待遇。
午后不一会,阿祖就要休息了,刚刚还闹哄哄说话的人群眨眼都散去。
路峥和丽龙主也暂时告辞,往树林子里他俩绑好蒲团的‘临时靶场’去。
路上丽龙主默不吭声的,他在想阿祖的话,寻找新丽龙主的事情,这对他来说,算是人生大事了。
私心里,丽龙主希望接任他的孩子十四岁最好,这样自己就能尽快离开木楼。
可另一份责任心却又叫他觉得自己该竭尽所能,把从前学会的东西都教给对方。
这就成了一个大工程。
丽龙如今的年轻人大多都不认识丽龙文,如顿沙一般,那些记录了天文、药草知识的书纵使摆在眼前,也看不懂上面一个字。
而对这些算得上是精通的丽龙主,是从小学起,他又恰好有阿祖这个好老师,可能就连专门研究竼州文化的教授恐都没他明白的多。
“你在想什么?”路峥一把薅住闷头走路的小神子后脖颈,扽的人一颤,往后撞在他臂弯里,傻傻抬眸瞧他,“怎么了?”
“你看看前面是什么。”
丽龙主定睛一瞧,那是一棵埋伏在地上的鹿角蕨,硕大的叶子扫过他的大腿,按照刚刚丽龙主游神似的步调,他恐怕要被这一树叶子绊个跟头。
“是困了吗?”路峥知道苏和也有午休的习惯,见他一路上都低着脑袋不说话,还当他犯困了,“不然今天就练到这里,你回去休息一下。”
“不困。”丽龙主摇头。
“那是阿祖刚刚和你说了什么吗?”纵使在应付一群阿姆的问题,路峥也分了心神在丽龙主身上。
只是苏和跟希泽莎说话时都讲丽龙方言,路峥就算多加留意着,也完全听不懂这其中的内容。
他不知道苏和在苦恼什么。
“刚刚阿祖说她没有几年好活了,我不想她死掉。”
路峥:……丽龙主开口就不知道婉转,真是个问题。
“我看阿祖的身子骨很好,这种话也只是随口一说,你不要放在心上。”死亡这个课题对于成年人来说尚且是一道过不去的坎,对于苏和而言,要面对更是太早了。
路峥丝毫没意识到,他现在就像是个传统至极的大家长,已经忽视了养育一个孩子最好是叫他亲自去战胜风雨生出羽翼,而非将一切都大包大揽下,以一句‘你还太小了,这些事不需要你知道’来处理。
路教授的爱也如凡夫俗子一般,是怜惜与呵护,是想把对方完完全全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是,你说得对。”丽龙主点点头,上了年纪的人总爱把自己‘没几年’了这种话挂在嘴边当口头禅,他阿祖还能一口气走那么老远的路,身体健康着呢。
“还有,阿祖告诉我,她在选新的丽龙主。”部落里的孩子不算多,如果其中真的有,应当很快就能选出来了。
路峥一愣,这是个他意料之外的好消息,“难道,不需要你去……”
“需要我什么?”
“卡旭阿姆和我说,丽龙主生下的孩子,是丽龙主的概率会大的多,我还以为,会需要你想办法生个孩子来。”路峥闷闷出声,卡旭阿姆提起这件事时,他心里是不太好受的。
“我是男人,你也是男人,”丽龙主自己是生不了的,“难道你能给我生孩子?”
他的搭襟英俊潇洒就算了,要是连孩子都能生,那也太神奇,太全能了。
捡到宝的丽龙主的嘴角都得扬到天上去和太阳肩并肩。
路峥:……
如果不是这样做可能会显得自己像个流氓,路峥愿意叫苏和检查一下自己身上有没有多出什么零件,又或者在生育方面有些奇异的天赋。
“虽然卡旭阿姆说的好像也有道理,丽龙主的孩子是丽龙主的可能性更大,但选丽龙主更注重的还是品行,要勇敢正直与善良……”
听丽龙主搬出这俗套的标准,路峥却有点不信。
倘若真的是按照品性选择的,又怎么会有卡旭阿姆讲的那些德行不端,完全比不上苏和负责认真的丽龙主存在?
“不过,如果部落里的孩子都不是,可能就要把希望寄托在我的孩子身上了。”丽龙主叹气,“但我从没想过生孩子的事情。”
选择路峥做搭襟后,丽龙主就已经坦然接受自己不会有后代这件事了。
除非这个世界的男人通通变异,又或者阿图卢显灵,教给他男化女的秘诀。
“如果你需要一个孩子,那在我走后,你会选新的搭襟吗?”路峥的问题陡然尖刻起来。
“你走后?你走后的事情我还没想过,”丽龙主是个实诚的人,他从不跟路峥说假话,“但如果部落里真的没有新的丽龙主,我必须——”
“我知道了。”路峥有些没礼貌地打断了苏和的话。
丽龙主的搭襟又不高兴了。
路峥把苏和送回木楼后,就告辞离开了。
哪怕顿沙说中午日头太大,叫路峥歇歇脚再走,也没能拦住路教授的脚步。
顿沙不停给苏和使眼色,丽龙主却始终讪讪的,不敢开口挽留,“还是让他走吧,好像我又做错事,惹他不高兴了。”
“你做错什么了?”
“不知道。”外地人生气的点都很奇怪,丽龙主也把握不住规律,“他问我,需要一个孩子,会不会去找新的搭襟,我说……”
“你怎么能这样说呢?”顿沙听的直拍大腿,“路教授这是在吃醋啊!”
“吃醋?为什么要对他走以后的事情吃醋?”丽龙主不觉得,路峥走了之后,他们之间还会有什么联系。
顿沙明白了,丽龙主这恋爱,是始终当成迟早要分手的事情来谈的。
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说苏和是人间清醒,太过洒脱,还是活生生一大傻子了。
“你们在谈恋爱,你都说了,路教授不能在同你做搭襟的时候喜欢别人,你怎么能在和路教授当搭襟的时候去想下一任搭襟的事情呢?”
“我也没有喜欢下一任搭襟呐。”丽龙主为自己辩解,他眼下,身心只有路峥一个,至于下一任搭襟,那还是没影的事情,连是男是女,是高是矮都不清楚。
和一个压根还不存在的人拈风吃醋,有必要吗?
顿沙都有点怜悯路教授了,“他拈风吃醋的不是那个人,是你这个人的心。”
“我的心”丽龙主轻轻抚了抚自己的心口,道:“在他身上呢,只要他在这里一天,就都在他身上。”
瞧瞧这话说的多有水准,这也不是不会讲情话的榆木脑袋啊,怎么就能给路教授气成那样?
还有一篮子洋芋没削的顿沙起身,无奈道:“总之,别把人家老实人逼急了,你想一想阿图卢的下场。”
几乎所有丽龙人都知道那风流传说的最后,浪荡成性流连花丛甚至生了个女儿的阿图卢,被嫉妒之心灼灼燃烧的雪山之神永远抓走了。
之后人间再没有阿图卢风流的传闻。
只是丽龙主没觉出自己和阿图卢有什么相似之处,他对路峥一心一意,也没像阿图卢似的,睡完人家就要分手。
在路峥离开前,他不会去找新的搭襟,相当有原则了。
不过丽龙主还是听了感情专家顿沙的话,下次在路峥提起这种事时,多说些他如今只要路峥、也只有路峥一个搭襟,表明真心与忠心的甜言蜜语。
——
路教授回到卡旭阿姆家时,这一屋子的人都在午睡。
卡旭家的院子有一树葡萄藤搭就的阴凉,哪怕正午在下面坐着也不觉得热。
为了不打扰屋里午睡的人,路峥选择在院子里坐下思考自己‘小肚鸡肠’的心性到底是对是错。
路峥也是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对一个人生出占有欲,会因为对方的一举一动心怀忐忑与嫉妒。
天之骄子的路峥从前从没嫉妒过谁,他命够好,哪里还需要去艳羡别人。
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别人有而他没有,也没有什么东西是他想要而拿不到手的。
路峥其实也清楚,无论怎样,他在苏和那里都是特殊的存在。
苏和对他的迁就和讨好已经呼之欲出,可哪怕这样,他还是不够满足。
人的贪欲是会滋长的,因为生出过分的贪念,才会生出嫉妒和不忿。
路峥表面上道貌岸然平稳又淡定,实际上他只希望苏和眼中只有他,也只会停留在他的怀里。
如果苏和真的和别人有了孩子——路峥只是想想,都觉得肺管子要炸。
他没有能当别人继父的气量,也压根不喜欢孩子,不然他大可以去做幼稚园老师。
可这会不会显得他太小气了?
第一次生出心动的路教授没有军师,只能靠自己闷头摸索。
网上说爱一个人就要无条件付出,爱是常觉亏欠,这些恋爱经在路教授看来都有些幼稚,不过他可以付出,也可以感觉亏欠,但他不能接受自己喜欢的人和别人生孩子。
他不会愚蠢到连苏和跟别人的孩子都觉得亏欠。
怎么才能阻止苏和去和别人生孩子呢?
路峥是板上钉钉没办法生孩子的雄性。
那他如果一直留在这里,苏和就没办法去找新的搭襟,更不会和别人有孩子。
一直留在这里,好像也是个办法。
睡醒出来上厕所的赵徐之被坐在葡萄藤下沉思的路教授吓了一跳,按理说路峥白天都在外面和丽龙主约会,少有天没黑的时候就回来,“导儿,您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嗯。”
赵徐之笑容憨厚,“我去上厕所——”
“?”上厕所还有必要和自己打报告吗?
看到木呆呆的亲学生,路峥作为教师的良心又叫他不能这么没责任的辞职,真这样做,赵徐之和林双恐怕没有哪个农林大学的研究生导师愿意接手。
这一对卧龙凤雏被路峥养的太独特了。
有点头痛的路教授决定看点文献冷静一下,打开电脑没有十分钟,他的‘老人机’响了。
电话那头是刚刚落地京兴机场的路父,“好儿子,我带着学生们回来了!下个月月初是你妈妈生日,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咱们父子俩去挑个礼物——”
“我已经给妈选好了,到时候会让蒋宁送到家里去,月初我可能还回不去。”路峥扫了眼电脑上的日历,发觉从这场野调自吉木家出发至今,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
“有你这么当儿子的吗?连你亲妈的生日都不回来?”
“爸,如果你缺钱买礼物,我可以给你打过去。但什么时候生日对咱们家人来说这么重要了?”路峥活了二十七年,有父母双亲在身边的生日简直屈指可数。
对于一家子忙人来说,生日和无数个工作日没有什么区别,薄董事长更是如此。
路父:……听听,这像话吗?
“你爸我也不是缺钱,就是……”
路父虽然‘高嫁’了,却不愿意做个软饭男,工资卡照样上交。
只是他那死工资,可能还不如妻子工作五分钟来的钱多。
偷偷摸摸攒那点私房钱,要么贴补了学生,要么贴补了考察途中看到的可怜人,最后攒下来那点钱,都是他平时舍不得喝酒舍不得抽烟,还偷偷去别的学校当讲师攒下的,只是几万块,也买不了什么符合妻子身份的好礼物。
这才厚脸皮,想拉儿子一起。
路峥也是教授,清楚他爹这种极度冷门专业清贫的地步,“我知道了,你看好什么,直接刷我给你的副卡。”
“好儿子,爸爸没白养你。”路父拿钱办事,忙着对儿子嘘寒问暖起来,“你还在丽龙那林子里呢?看个望天木这么久还没看完?你不会被人家扣在那了吧——”
“爸,正好我也有点事想问你,你当时那个同学带走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他们有考虑过,林子里新的丽龙主吗?”
“啊?”
“上一任丽龙主,不该等到下一任十五岁时候才能卸任离开吗?我在这里见到的丽龙主很年轻,他为此吃了很多苦。”
“啊,”路父上次听路峥提起丽龙的事,还多心去打听了一下那位老同学的近况,“这件事怎么说,的确是他的错处。我们搞民俗的,从道义和原则上来讲,只能做旁观者和探查者,不能成为亲历者。”
“按理说,带走丽龙主对那地方的文化传承或多或少都会产生影响,丽龙文化遗留至今的东西已经很稀少很稀少了。”
带走丽龙主,无异于带走了丽龙文化的活化石,这在民俗研究中,也是不道德的行为。
“听说是他们的孩子病了,很严重,到现在都还在磕磕绊绊地治病。”所以,路父也只能站在同为民俗学者的角度上抨击这位同学,站在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立场上,换作他,未必不会违背原则做出这样的事情。
“至少那位丽龙主也愿意和他离开,他们一个抛弃了自己所学的原则,一个抛弃了自己的信仰。”这么看也是相配。
“那如果我也想带丽龙主离开这里呢?”
“我不想看着他在这里受苦,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在剥削他,压迫他,他只是想在白天出门,想到镇子上去看看。他长到现在走出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那山脚下的小镇,就因为那根本不存在的伪神——”
路峥突如其来一长串的喋喋不休叫电话对面的路父沉默半晌,“等等,你再给我说一遍,你想带什么出来?”
“丽龙主。”或许带走丽龙主会造成种种后患,但路峥顾及不了那么多了,他也就是个普通又自私的人。
路父倒吸一口凉气,好么,他就说,什么考察至于困在丽龙半个月不出来,这家伙是他儿子也入赘进去了!
“你当丽龙主是什么,是你想带就能带出来的吗?!路峥,我警告你,不要为所欲为!你最好乖乖给我从丽龙回来,不然我就去抓你!”
“而且人家能带走,是因为那个丽龙主愿意和他跑,你这个愿意和你跑吗?!”
“如果我能让他愿意呢?”路峥反问,他会尽全力叫苏和愿意。
“你以为他们自小接受的信仰教育是什么?!你以为你一个外地人有那么大的魅力?叫他背信弃义和你跑?!做梦去吧!”路父的吼声几乎破音。
路峥冷漠道:“什么信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山神,这样的信仰就不该流传至今。”
“错,大错特错!路峥,你从小就是聪明孩子,怎么这件事上看不明白?”
“我看的很明白,他从那么小,就要被束缚在这片林子里,就为了侍奉那个所谓神,这难道不是在吃人,这难道不可怜?”
“可怜,可怜什么?难道你会觉得你那每个星期日去教堂做礼拜,把圣经背的滚瓜烂熟的姑妈可怜吗?你会觉得你那信佛每逢初一十五都去烧香,三十年没吃过肉的三姨奶可怜吗?!”
“你不会,因为在你眼里,基督教和佛教跟信奉阿图卢的丽龙人不一样,是不是?但我告诉你,这没有什么不一样的!这同样是伟大的、虔诚的信仰!”
路父的声音简直是气急败坏的,他一直觉得儿子随了妻子,冷漠起来相当不近人情,做事果决又有条理,丝毫不会被情绪左右。
不过好在也是没随了他一个烂好人的软心肠,合着这不是没随,这是没到事上,这软烂的心肠没能显露出来。
显露出来后,也就是呆子,傻子!哪有半点聪明样!
路峥不吭声了,路父说的没错,在他这里,信仰和信仰之间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他对阿图卢那份尊重,早随着对苏和经历的了解烟消云散了。
路父被气的都想破口大骂了,但是,他还是尽可能冷静下来去讲理,“儿子,你这样想我可以理解,因为世上大多数人都和你一样,觉得部落信仰文化都是封建,是糟粕。”
“可为什么没有人说圣经是糟粕,说佛法是封建,因为信徒足够多,因为它们是这个世界规则缔造者选择相信的内容。那如果把丽龙放大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度,一个世界来看呢?那么丽龙文化和阿图卢就是这世上的圣经与神佛,是可以被无条件相信的。”
“所以这世上没有哪种信仰至高无上,也没有哪种信仰卑鄙下等,你可以不去相信,但是不要贬低它。”
“当然,我知道对你一个没有信仰的人说这样的事情,也是对牛弹琴。那在你贬低阿图卢时,想想你喜欢的人。”
“阿图卢是他自小信奉用心去敬供的神,是他人生至今都还在指引他生活方向的存在,有阿图卢,有信仰,才有如今你喜欢的他。”
“你说的剥削,的确存在。但我要告诉你,一个丽龙主,是整个部落倾尽所有培养出来的,绝不是你说的那样,只有可怜之处。”
路峥对苏和的爱,叫他只看到苏和的可怜。
可他也无法否认,苏和的日子,已经比一般留守在村子里的孤儿好了太多。
离开丽龙,离开雨林,这天底下再也寻不到一个如苏和一模一样的存在。
丽龙主属于雨林,属于阿图卢,路峥喜欢的人,就是被这一切打磨出来的。
第36章 路教授的肌肉
路父免费给路峥上了一堂信仰教育课, 又千叮咛万嘱咐路峥不要为所欲为,不要做出惹怒丽龙人的糊涂事。
在雨林那种不开化又相对闭塞的地方,哪怕路峥请的到雇佣兵做保镖, 派的了直升飞机又有什么用,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但考虑到这是儿子的初恋, 路父还是给予了精神上的鼓励,他很庆幸自己的儿子不是个情感障碍的可怜人, 也不是一个凉薄孤僻的无性恋。
“不过你看上一个——丽龙主的事情, 先不要叫你妈妈知道了。”路父年轻时候也曾一睹过丽龙主的模样, 他知道丽龙那是个美人窝一般的地方,丽龙主样貌更是少有的惊艳。
路峥陷进去也不怪他,男人嘛,都是视觉动物。
在路父这里, 路峥如果真的有本事将丽龙主娶回家, 前提是在一切都圆满处理的结局下,他自然拍手欢迎。
有了这么个儿媳妇, 后半辈子的人文研究都不用绞尽脑汁去想课题了。
可望子成龙的薄桉, 未必能接受自己的‘儿媳妇’是一个从雨林里出来、没接受过现代文明教育的‘野人’。
“他不是野人。”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 只是在像你妈妈那样不太了解的人眼里就是这样的, 住在雨林里的不是野人难道是蓝精灵吗?”
更何况薄家这种世俗豪门眼中的理想儿媳,应当是能够匹配路峥的学识和能力的。
无论是对方的家族势力还是个人阅历。
“她会理解我的, 不然,她当初就不会和您结婚了。”
有被攻击到的路父:“……路峥, 你对我这个爹很不满吗?”
“我还要忙, 先挂了。”
“我给你说的东西, 你都记住啊,不要做你以为对人家好的事情, 懂不懂……”
挂断父亲电话的路峥一整个下午都坐在葡萄藤下,深沉的目光定定地盯着屏幕,可电脑上的外文文献,他连摘要都没看完。
旁观他们义父‘失魂落魄’状态的研究生直感慨,果然,他们导也是普通人,这世上就没有普通人能在情绪无限低落的时候还看得进去文献的。
当然,林双这人只要一看到文献,就觉得情绪低落。
赵徐之捧来一小盘卡旭阿姆做的炸蘑菇跟林双分享,酥脆的面衣上面撒了干辣椒面和孜然粒,包裹里面湿软q弹的蘑菇肉。
林双原本不想吃油炸食品,可被赵徐之塞了一嘴后,这嘴巴就停不下来了。
这炸蘑菇可真香啊。
“要不要给导儿也拿点?”赵徐之效仿林双的谄媚,不敢吃独食。
“别了,没看见他好像跟咱们师公吵架了吗?现在肯定吃不下去,你别上赶着送人头了。”林双不想再鸡飞狗跳地补作业了。
“啊,吵架?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觉得他在葡萄藤下面坐一下午,是在看这里的葡萄为什么这样紫吗?”
“我当导儿也想在咱学校的菜园子种葡萄呢。”
林双:“小徐,别讲了,哥真怕你将来蹲到三十岁都毕不了业。”
除了赵徐之,卡旭家上下应该都能看出来路峥今天没出去约会是‘负气’在家,晚饭后,就连卡旭阿姆都对留在院子里的路教授熟视无睹,没有再像之前似的,催促着路峥出去见丽龙主。
不过卡旭阿姆也没往心里去,“小情侣,都是这样的,昨天还如胶似漆呢,今天就吵架了,这就叫磨合,我和卡旭他阿爸当初还打架呢。”
林双八卦:“谁打赢了?”
“那当然是我,我拿烧火棍给他抽出家门去了,滚回他家去,别再来找我。”
“然后嘞?”
“他第二天颠颠来求和了,不然追我的人可不少,他一天不来,就有别人迎上门。”
原本院子里的人都把这事当做笑话听了就过去了,谁知卡旭家院子外传来马蹄声,眼瞧着都要日落了,那急促的马蹄由远及近奔来。
枣红色的矮马载着一个人影,从卡旭家敞开的大门一闪而过。
赵徐之还怀疑自己的眼睛出问题了,“这马是从哪来的?”
“还能是谁,塔木族那小子呗。”卡旭阿姆一边嗑瓜子一边道:“就只有他这么混账地把马从河谷骑到林子来,让他老子知道,又要抽他。”
不过马匹应当是唯一从外面进到雨林里,不会被阿祖大骂着赶出去的代步工具。
从河谷到林子里来,这路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没有代步工具,单靠脚丫子走,得要走出三四个小时。
好在塔木的马多年轻精壮,虽然矮,但能跑。
自下午就一直闷头在屋里没出过门的苏和见到远道而来的普尔萨,直纳闷:“你怎么这么晚来了,一会天就黑了,回去的路不好走。”
“那我就住在你这呗,又不是没有住过。”
普尔萨从前也极少黑夜里走进林子,这也算是塔木族不成文的规矩。
在塔木和丽龙两方的老祖宗统统从普利托加的雪山上迁移下来时,秉持着老死不相往来的规矩,一方选择了山林一方选择了河谷,两边最好谁都不要踏入谁的地盘。
但这么些年,这规矩也没少被打破,普尔萨就是那破除陈规的佼佼者。
“你应该不能住在我这,说不定,我的搭襟晚上要过来睡。”苏和道:“你在这里不方便。”
普尔萨差点气成斗鸡眼,抱胸骂人:“你——他,那个外地人怎么住在你这里了?!真该死,我们还是不是好朋友了?你这么赶我出去可不要后悔,我是给你带重要消息来的!”
“什么消息?”
“你不知道么?你阿祖今天打电话,为那事将我阿爸臭骂一顿。”虽然阿祖和塔木族长都是部落里最高话语者,但阿祖实打实比塔木族长大出一辈去,塔木族长挨骂也不能回嘴。
普尔萨是个坑爹的,亲爹被骂了,他还乐的出来,“阿祖这么生气,为的不就是是开发的事,说我们没把开发的消息透露给你们,这么做没良心不道义。是不是也有开发商来找你们了。”
苏和听的云里雾里,“开发?不是来谈租借地盘开运动会的事情吗?开发说的是什么?”
普尔萨没想到丽龙才提到运动会的事情,他是来给苏和送消息的,也是替他阿爸打听丽龙人如何选择。
塔木人如今还没做出是否挪出草场的最终决定,塔木族长也想看看同样避世的丽龙人,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可现在丽龙都还没有提起开发,他贸然把自己这边的底儿透了,似乎也不太好。
普尔萨抿抿唇,“没,就是运动会的事,我们这边是要把草场借出去,已经签了合同。运动会就几天而已,咱们这地方人本来就少,热热闹闹地办,也来不了多少人,牛羊圈个几天也不碍事,没什么可顾虑的,这些你都如实告诉阿祖就成。”
苏和点头,又问:“可你们不是不缺钱吗?为什么还要租草场。”
“照这个道理,你们丽龙这样缺钱,岂不是该立马将林子租出去?”普尔萨摊手,“这里面不只是钱的事。”
“那还有什么的事?”
“还有……八字没一撇,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到时候再说吧,你迟早会知道的。”普尔萨屁股一沉,就滚到丽龙主的小床上去了,“我今晚要留在这里,太晚了,林子里路障太多,我不想骑马回去。”
丽龙主觉得不妥,他不知道和他闹别扭的路峥今天会不会过来,如果来了,普尔萨睡床,他搭襟睡哪?
“不行,你的马夜里上厕所会弄脏我的院子,顿沙明天回来会生气骂人。”在院子里一边扫马粪一边破口大骂普尔萨祖宗八辈子是顿沙常做的事。
“怎么不行,之前我留在你这里都可以,马粪而已,你放心,明天我走之前给它收拾了。”
“那我搭襟来了怎么办?他才该和我睡一起。”
“你的搭襟难道比我更重要吗?”
丽龙主的眼神澄澈至极,像是在问普尔萨,是否要听那个自取其辱的回答。
普尔萨胸闷的很,他这些天都憋着劲没来找苏和玩,看样子苏和是半点不想他。
只闻新人笑,哪闻他这个旧人哭。
“苏和,你知不知道,我阿爸也在给我介绍适龄的姑娘?”
“你也要有搭襟了?”
“是啊,在我出去上学前,他要为我订一门亲事,你觉得怎么样?”
“这样也好,我到时候肯定会去喝你的喜酒。”和丽龙人不同,塔木就是订亲也有定亲宴,大摆特摆,相当符合塔木财大气粗的风格。
“……苏和,你真是好样的。”普尔萨也叫丽龙主气了个半死,“你就一点不难过?我如果有了搭襟,就不会再像这样来找你玩了。”
普尔萨这么一讲,丽龙主仔细想想,好像确实有点难过,谁叫他就普尔萨这一个朋友。
可他俩也不能为了天天在一起玩,就不找搭襟,不结婚吧?
“我这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普尔萨眉头一挑,灵巧坐直,“你要不要听一听?”
“什么办法?”苏和洗耳恭听。
“那就是你和我——”
‘咚咚咚’的敲门声,打断了普尔萨的‘锦囊妙计’。
夜里会来敲门的人,是谁自然不言而喻,苏和的脸上登时扬起了笑模样,“是路峥来了。”
的确,门外人是‘闹别扭’的路教授。
在看到塔木族的马匹和那一头熟悉的小辫往部落深处奔去时,坐了一下午告诫自己潜心静气的路教授彻底坐不住了。
丽龙主的门前可谓环狼饲虎,多的是觊觎苏和的人,路峥压根没时间松懈。
所以他赶来了,还带了一小碗卡旭阿姆给装的喷香炸蘑菇做今天上午不告而别的歉礼。
别的不谈,他早知道自己喜欢上的人是个不开窍的榆木,却还不知足,过分强求人家生出七窍玲珑百转千回的心肠,这是他的不是。
“你来了。”苏和忙把路峥往屋里迎。
瞧那样子热切地像什么似的,反正普尔萨进来的时候,可没有这种待遇。
“这是卡旭阿姆做的炸蘑菇,很好吃,你尝尝。”路峥佯装没看到屋里活生生的普尔萨,他不想显得自己小心眼。
偏偏穿的跟只相思鸟似的塔木人骨子里就好斗,他主动迎上来,戳戳丽龙主的胳膊,“这是什么好东西,也给我一个吃。”
“你没吃过炸蘑菇吗?”苏和接过搭襟手里的海碗,里面的蘑菇有些凉了,但还是香喷喷的。
“没吃过没吃过,给我一个。”
“你自己拿。”
“我还没洗过手,你喂给我一个,啊——”普尔萨厚脸皮地张开嘴。
眼看苏和被普尔萨烦的没办法就要迁就他,隐忍至极的路教授眼疾手快,替苏和扔了个蘑菇进去。
这一口炸蘑菇,在路峥用力的手腕下跟小炮弹一样冲进了普尔萨的嗓子眼,味道浓重刺激的香料在他的喉咙炸开。
这下,别说仔细品尝这炸蘑菇的美味之处了,普尔萨咳的活像是得了肺痨。
路教授眯起眼,“好吃吗?”
咳地说不出话的普尔萨:恶毒。
“怎么咳成这样。”苏和被发小这样大的动静吓了一跳。
路峥淡定道:“看样子是吃的太着急了,快去喝点水吧。不过他怎么在这里?是有什么要紧事才来的吗?”
“他是来和我说运动会场地的事情的,阿祖下午打电话去问过了。”
“现在说完了,是不是该走了?”路峥不想跟普尔萨这种十几岁的毛头小子一般见识,但他发现这人真是极没有眼色,到现在都还在对苏和虎视眈眈,“天色也不早了,夜里骑马有点危险。”
找来茶水顺好气的普尔萨忙不迭道:“我从没有夜里骑马的习惯,林子里看不见的东西又那么多,摔了可了不得,我今天要住在苏和这里,就像从前一样。”
“我经常在这里住。”普尔萨这个发小,打小跟丽龙主同床共枕的次数远超路峥,虽然说盖棉被纯睡觉的兄弟情,但架不住普尔萨自小就把自己看做丽龙主的‘童养夫’。
小小年纪,普尔萨的梦想就是永远守在苏和身边,成为苏和独一无二的搭襟,入赘丽龙。
相当灭塔木志气了。
“你——”丽龙主少有不知道说普尔萨什么好,他肯定是要跟自己搭襟睡一张床的,“我这里没地方给你住。”
普尔萨胡搅蛮缠起来,“怎么没地方,你这床也够大的,睡不下我?我是什么五百斤的大胖子吗?我又没有壮的跟头牛似的,不知道是谁占地方……”
“这是占不占地方的问题吗?”
“不是吗?”普尔萨今晚上是绝对不会走的,他高低要给这蔫坏的外地人一点苦头尝尝。
见苏和为难,路教授以退为进,“那他留在这里,我回去吧,反正,我只是来给你送蘑菇的。”
“你回去做什么?你是我的搭襟,住在这里是名正言顺的事情。”
路教授垂眸,“那他呢?”
普尔萨攥拳,“那我呢?我是你自小最好的朋友,你要把我赶出去?”
搭襟未必是一辈子的,但朋友可不一样。
虽然他这个朋友野心勃勃。
苏和从小到大,身边的人际关系都简单至极,从未有如此进退两难的局面在他身上出现过。
进一步要得罪从小待他很好的竹马,退一步又要得罪自己唯一的搭襟。
今天已经惹搭襟不开心一次的丽龙主不敢再犯错。
“你肯定要留下,你是我的搭襟,我哪里能让你进了我这木楼再回去的道理。”外面又要传丽龙主不成的传言了。
路教授的眉头松快了些。
但,“夜里骑马的确不方便,普尔萨要不就留下吧,让他睡在外面的母房。”和阿图卢一间,“这样可以吗?”
最终,在丽龙主的撮合下,这木屋里住下了三个人。
普尔萨对于自己要睡在外面依旧有不满,但估摸着再抱怨就要被苏和赶出去,他还是乖乖闭嘴了。
只不过睡前,被迫在外面带着的普尔萨拉着丽龙主聊家常,谈天说地,追忆他们两人小时候手拉手心连心的日子。
苏和被他念叨的直困,也不知道怎么普尔萨也被点亮阿姆的属性,爱追忆起往昔来。
被晾在一边,连话都插不上的路教授无所谓,毕竟夜里要在外面眼巴巴听墙角的人不是他。
路峥道:“不早了,我用一下浴室,洗漱完我们就睡。”
“好。”困到冒泡的苏和点头,却被普尔萨一把拉住,“这么早就睡了?我还有好多好多事没跟你说……”
“普尔萨,我很困了。”和在塔木族能够睡到太阳照屁股才起床的二世祖不一样,丽龙主从早上起就是一堆工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们明早再聊吧。”
“那我说个你不知道的,我弟弟喜欢顿娜。”普尔萨已经黔驴技穷到要用弟弟的小秘密来吸引丽龙主的注意力了。
丽龙主困倦的眼睛微微睁大了点,“顿沙的妹妹?”亚玎好大的胆子。
“是啊,他们两个是同个初中的同学,就像咱们小时候一样。亚玎和我说,等他十六岁时,就叫我们阿爸来丽龙提亲。”
亚玎跟普尔萨不一样,他是塔木族长最小的儿子,是以后继承族长位置的人选。
所以亚玎没办法跟他的哥哥一样怀揣入赘进丽龙来的梦想,他得努力,将顿娜娶回家来。
“顿沙肯定不会答应的。”丽龙主已经能瞧见顿沙愤怒地要找普尔萨拼命的样子了。
“谁管他答不答应,顿娜喜欢亚玎,顿娜阿姆点头就成。而且我阿爸给亚玎未来的搭襟准备的彩礼,相当丰厚,不会叫顿娜吃亏的。”塔木人的彩礼嫁妆多是金石玉饰,金子还好,有些石头是现在有钱也买不到的,“我阿爸给我未来搭襟的彩礼也不少,谁和我结婚,就都是谁的。”
自从得知丽龙是诸多少数部落里最穷的,苏和就打心底叹气,“知道你们有钱了。”
普尔萨笑嘻嘻的,“有句话怎么说,找到个塔木族的,就嫁了吧。”
“哪里来的这句话。”
“阿图卢说的。”
“我怎么没听过。”
“你忘了,阿图卢生下的孩子,是勇士泽黎的,他算是塔木族的。”阿图卢那么多情人,可就给泽黎生了一个孩子。
“胡言乱语,泽黎是丽龙人。”
“怎么会,都说泽黎擅长骑射,一看就是我们塔木人。”
“阿图卢生下的孩子是丽龙主,那是因为泽黎是丽龙人。”
“那只是因为阿图卢在丽龙林子里生了孩子,又把林子赠给了自己的女儿,她才叫丽龙主。”
显然,塔木和丽龙在传说上,也有些细微的差别。
从浴房出来的路峥只一眼没看住,这在矮榻上的丽龙主就要跟普尔萨互相掐起来了。
是的,这两人为了叫阿图卢生下孩子的勇士泽黎究竟算是丽龙人还是塔木人,吵的不可开交,逐渐上升到要动手的地步。
为了自己部落的荣誉,谁也不甘退让。
路峥上前几步,将扑上去要揪普尔萨嘴巴的苏和从矮榻上拎了起来,“该去睡觉了。”
被搭襟直接从矮榻上拎起来的丽龙主只觉腰上一股巨力,而后就手脚悬空起来,从正互殴的普尔萨身前带离。
苏和有一瞬间的呆滞,回头看见自己精壮的搭襟,眼睛更是瞪的像铜铃,“你、你——”
路教授淡定低头,对上苏和圆溜溜的眼睛,“怎么了?”
怎么了?
丽龙主的眼睛都要看直了!
留在矮榻上的普尔萨嫌恶道:“你怎么不穿衣服就出来了?!”
这一身腱子肉,故意露给谁看呢?
第37章 赛马
这惹普尔萨又嫌恶又嫉妒直想开口骂路峥不要脸, 又叫丽龙主大大的眼睛睁的几乎要瞪脱眶的美好肉体,其实并不常见。
至少今天之前,就连同床共枕过、已经多次对路教授的胸大肌上下其手光明正大揩油的丽龙主, 都没见过路峥□□上身的模样。
“上衣在浴室里弄湿了。”路峥向已经呆滞的小神子解释道:“我应该放几件换洗衣服在你这里。”
“好。”苏和摸摸自己的鼻尖, 痒痒的。
讲实话, 丽龙主希望路峥还是不要拿换洗衣服过来了,这样的肌肉干嘛要遮遮掩掩藏起来。
如果换做苏和有这样的身板, 那他一定天天光着膀子照镜子, 大大方方露出来叫所有不如他的丽龙爷们儿眼馋。
不过目前丽龙主的身板, 也就是路峥一条胳膊就能轻松环着抱起来的小豆芽。
距离如此宏伟的目标,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
路峥并没有把苏和放下来的打算,而是掂了掂轻飘飘的小神子,询问道:“时候不早了, 去洗漱睡觉?”
“好。”已经快被迷晕的丽龙主忙不迭点头, 也顾不得再跟普尔萨争论了,他的一双眼睛, 现在只放得下路教授这一对儿胸肌。
被晾在一边的普尔萨怨气冲天, 路峥用这样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吸引了丽龙主的全部心神, 任由他再翻出什么小秘密, 也是留不住苏和。
胸肌大有什么用,肌肉而已, 他也有。
不过,塔木人靠着骑马射箭养出的凝练肌肉和路峥这种专业健身房练加饮食调整养出的有比例搭配的美型肌肉群, 压根没办法比较。更何况, 路峥这高大的身板放在那, 估计用十个普尔萨跟丽龙主交换一个路教授,丽龙主都不会点头。
丽龙主被他的搭襟轻巧地拎走了, 乖巧温顺的像只猫崽,哪有刚刚要掐普尔萨嘴巴的凶巴巴样子。
普尔萨嫉妒的满腹酸水。
他妒忌的不是路峥的身材,而是路峥轻而易举就能得到苏和的视线。
没人受得了自己的心上人满眼都是别人,全无半点自己的容身之处。
普尔萨抱着脑袋烦躁地在矮榻上翻了个身他开始后悔今夜留在这里了。
在浴房里飞速将自己洗漱干净的丽龙主蝴蝶似的扑了出去,他着急去寻他没穿衣服的“心上人”。
如果路教授今天能大方的叫他摸一摸,那就更好了。
路峥没有领悟到小神子的念头,在苏和上床后,就拉灭了屋里的灯,跟着上了床。
有第三个人睡在外面,而这两间屋子里只有一到珠串串起来的门帘遮挡,什么微小的动静也都逃不过外面人的耳朵。
怕打扰到普尔萨,苏和窝进被窝里后,就很安静,不像平时的时候,还要说些有的没的才能乖乖合眼睡觉。
不过他亮晶晶的眼睛也压根没有合上,借着窗子透进来的月色,悄悄打量路峥的肩膀和胸膛。
路峥今儿破天荒没有穿上衣睡觉,眼下闭着眼,都能感觉到小神子那两道火辣辣的视线落在他胸口上。
恪守男德与本分的路教授有些不好意思,只能选择鸵鸟式的躲避方法,闭着眼,看不到,就当这焦灼的视线不存在。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路峥实在是忍不住,睁开了眼,果然,在他旁边的丽龙主还没安分合上眼,那滴溜溜转的黑眸,清明非常,“还不困吗?”
“原本有点困。”和普尔萨聊天时,是真的困得眼睛都要闭上了,但被路峥“惊艳”了一把,又去洗了个脸,丽龙主就彻彻底底精神了。
“明天你还要早起。”
“我也知道。”但是真的睡不着。
“太硬。”丽龙主轻轻拍了拍自己邦邦硬的荞麦枕头,这玩意,没有路峥胳膊舒适。
路教授叹气,他今天本来不想再抱着苏和睡,这才避嫌地从上床就开始装睡,现在丽龙主都给他明晃晃的暗示了,他还能装作不懂吗?
摊开手臂,“过来吧。”
丽龙主一溜烟滚了过去,转着圈躺在路峥的胳膊上,抬手,像平时一样把爪子搭到了路教授的胸口上。
紧实饱满又温热的肌肉手感出奇的好,和搭襟紧紧挨着的满足感叫丽龙主心满意足合上眼。
自己今天晚上一定能做一个很美好的梦。
揽着他的路教授胸口痒酥酥的,实在忍不住,“手不要乱动。”
打算借此机会再摸摸腹肌的苏和一秒安分了爪子,不敢吭声。
“睡觉。”怕他再摸下去要出事,路峥捉住了苏和搂着自己的手,“就这样睡。”
丽龙主稍稍不满,这是干什么呢?他都停下动作了,是还信不过他吗?人与人之间这点信任还是该有的。
怀揣这点小小的不满,苏和昏昏沉沉睡着了。
梦里,苏和也有了自己搭襟这般宏伟的身材,不,他的个头比路峥还要大,宽肩窄腰,厚实的胸肌惹人艳羡,他的搭襟也被迷晕在他的健美体魄之下。
而丽龙主完全没有路峥那般小气,他大方的把自己宽阔的胸口借给了眼馋搭襟靠一靠,想摸的话更是尽情摸,随意摸,怎么摸都可以。
他这样的大方体贴,将梦里变得娇小的搭襟感动的不得了,“早知道你这样宽容对我,我就该随便让你摸。”
然而,这台词恶劣到路教授本人活到下辈子可能都说不出口。
但这个美梦还是叫丽龙主第二天清晨都是乐醒的,就连偷偷从床上爬下来去洗漱干净换好衣服,嘴角的弧度都没平息下去。
普尔萨醒的也早,他睡在外面,苏和起来洗漱的动静逃不过他的耳朵。
在苏和这屋子里留宿了这么多次,这是唯一一次让普尔萨夜里辗转反侧睡不着觉的时候。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要竖起耳朵去听一听是不是小屋的动静。
是不是丽龙主在和那个外地人背着他说小话。
这种焦心的感觉就好像是桑拿房里泼在石板上迅速蒸发的水,普尔萨的心就是那瓢水。
“我吵到你了?”丽龙主见普尔萨翻身坐起,有些歉意,又怕吵醒路峥,压低声音道:“抱歉,我要准备晨礼了。”
“这有什么抱歉的,你快做你的晨礼吧。”普尔萨揉了揉眼睛,起身,“我去院子里打扫一下。”
省的顿沙来了,又要大吵大闹,普尔萨受着他的排挤就算了,可不能叫自己的爱马也跟着一起挨骂。
出门的普尔萨将屋门关的砰砰响,看丽龙主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心烦,他可不怕吵醒那个外地人。
丽龙主:……这下他小心翼翼爬下床,又压低声音和普尔萨说话,全白干了。
不多时,路峥果然从屋里出来了,他见苏和乖乖跪在神龛前,这屋子里也没了第三个人的身影,可见刚刚那声巨响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把你吵醒了吗?抱歉。”
“没事,我本来也就醒了。”自从和丽龙主睡到一个被窝,路教授固定多年的生物钟,就这样神奇地跟着提前了一个小时。
可能路峥潜意识里,不想再叫自己醒来时,只能看见空荡荡的被窝,找不到那小老鼠一样溜走的丽龙主。
昨晚上弄湿的衬衣第二天一早还有些潮湿,丽龙主怕他搭襟穿上湿衣服起疹子,从自己的衣柜里翻箱倒柜,可也没有找出能合适路峥身材的衣裳。
他的衣裙,路峥穿进去可能就要撑爆了。
最终,路教授披着毯子,借了吹风机到浴房里去吹干他的衬衣。
清晨,在外面顶着露水处理马粪的普尔萨叫来送饭的顿沙撞了个正着,“你怎么一大早上的在这里?!你不会留在这里睡觉了吧!你们塔木人是没有家呢?”
瞧瞧这不要脸的塔木人,丽龙主都有搭襟了,还在这里挤人家的被窝!
“昨天来的太晚了,就留在这里了。”普尔萨恹恹的,脸上没有得意忘形的表情,更不想和顿沙的嘲讽对峙。
看普尔萨蔫头耷脑的样子,顿沙还以为他有毛病了,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这人在帮他扫院子。
顿沙绕过普尔萨爬上木楼,想去教训教训丽龙主,刚跟他说完要注意路教授那个外地人的醋坛子别打翻,这就叫那个塔木人又留宿了,这不是找架吵吗?
可推开门,丽龙主正乖巧双手合十,向阿图卢献上自己的敬意,而一旁的矮榻上,披着色彩鲜亮毯子的路教授,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顿沙:?等等,这屋里怎么还有一个。
他退出去,往楼下望了一望。
果然,屋外一个,屋里一个。
合着这屋子里昨天晚上睡了三个人?!
我滴个阿图卢!
顿沙倒吸一口凉气。
虽然从前的确也有丽龙主一次选上两三个搭襟共同发展,那人家也是挨个叫上来侍寝,搭襟之间如何排班一周里的日子都是定好的。
绝对没有像苏和这样,一晚上吃俩的!这都可以说淫乱了!还他纯洁的丽龙主!
就算看上俩,怎么还有那个塔木人的事情啊!
“你这是什么表情。”做完晨礼的丽龙主站起身,对顿沙欲哭无泪的模样感到纳闷,“顿沙,你想拉肚子吗?”
顿沙神情恍惚,“昨、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普尔萨也留在这里,因为太晚了,林子也不好骑马,就没让他回去,不过你放心,他的马儿留在院子里的马粪他自己会清理的。”
“所以你们三个、三个……”
“我们三个?”
路教授适时道:“丽龙主和我睡在屋里,普尔萨睡在外面。”
顿沙混沌的大脑登时清明,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还好还好,是自己想多了!
那普尔萨也是有毛病,一点儿眼力劲儿都没有,人家两个搭襟睡一个被窝,他还要腆着脸借宿在这里当电灯泡。
顿沙送了蹭早饭的普尔萨两枚白眼球,“下次,要不你就骑马回去,要不就不要再那么晚过来。”
“你可管不着我,再说,我那么晚来也是有正事的。”普尔萨大口喝粥,想把路峥那一份也吃个干净,叫这个外地人饿肚子。
顿沙无语,“正事什么?你的正事就是做电灯泡吗?”
普尔萨:……
说起正事,丽龙主还得赶着把普尔萨送来的消息告诉阿祖,于是吃过早饭,他就出发了。
阿祖醒的一向也早,这种时候上门,对她来说也不算打扰。
阿祖的小女儿问丽龙主:“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在阿祖这里再吃点儿?”
“不用啦阿姆,我都吃过了。”
“你的搭襟呢?带来了吗?他吃点吗?”
“他没来,和顿沙还有普尔萨在木楼呢。”
丽龙主出门在外,院子里的普尔萨就冲余下的两个人显摆起他的小矮马。
塔木人的确善养马,据说一匹真能上赛场的赛马,能卖五六十万,而一般些的,十几万也是有的。
虽然对方是情敌,但路峥不可否认,这匹枣红色的温血马被养的不错,可以看出来主人对它相当用心,“是匹好马。”
“那当然,有马贩子要花六十万买它呢。”
“但不值六十万。”路教授实话实说。
普尔萨:……别装的你好像很懂的样子。
“你个外地人懂什么马。”
“我也学过马术。”和普尔萨这种出生就会骑马的天赋选手不一样,路峥接受的是正统的马术教育,“我有两匹马。”
路峥的马厩里养着两匹,一匹是捷金马,一匹是特雷克纳,都是他开始学马术时,亲戚送的。
普尔萨家里一群马,马的种类他自然也清楚,一听路峥家里有匹捷金马,当即有些心痒。
捷金马是什么,就是俗称的汗血宝马,一身白金皮毛,因为皮肤薄毛细血管多,跑起来时血管鲜明显眼,看起来流汗,就像是在流血一般,才叫这个名字。
普尔萨家里只有传统山地马与草原马,汗血宝马这种名贵的热血马,他只在带马儿出去参加比赛时见过别人家的。
看着路峥淡定帮马儿梳毛的样子,普尔萨再次有了一种被比下去的感觉。
怎么办,这该死的外地人个子比他高,身板比他壮,就连马都比他的好!
再这样下去,普尔萨真要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
“喂,你既然会骑马,要不要跟我比一比?”
“比什么?”
“当然是比骑马。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等你离开后,再也不要想着回丽龙来,这里不是你这种人该待的地方。”
丽龙只有土生土长的山地马和草原马,捷金马在这里是活不下去的。
第38章 宣示主权
普尔萨这幅理直气壮的样子, 简直叫旁听的顿沙都为他羞耻,这涉及丽龙主未来归属的要求暂且不提,单说, “你让人家路教授一个做老师的跟你比赛马, 脸呢?”
普尔萨打呱呱坠地至今十九年, 应当有十四年都活在马背上。
这是天赋优势,塔木人不像雨林里的生活用地多数被植被密集覆盖的丽龙人, 他们并没有将那从雪山上带下的游牧民基因逐渐退化去, 反而借着草场的优势, 发展的愈加强大。
用自己的与生俱来的优势去和人家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外地人比,这不是不要脸是什么?
普尔萨不以为意,“他都说他学过骑马了,怎么不能比?”倘若只是个花架子, 就别把自己学过骑马挂在嘴边, 不够丢人的,也委屈了那两匹好马跟着这样的人。
顿沙翻了个白眼。
路峥对普尔萨的提议却有很兴趣。
比起和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围在丽龙主身边上演‘勾心斗角’的宫斗戏码, 路峥更倾向于男人之间比拼智商或财权的成人斗争。
恰好, 赛马是一项将战斗欲点燃至极致的运动, 其肾上腺素提升的速度完全不亚于用拳头说话。
国际上常见的马术项目如盛装舞步、越障、耐力、三项赛、马车赛, 其中大部分路峥小时候都有过体验和系统学习。
当年薄桉出于对儿子的溺爱以及补偿,路峥从一开始提出想要学马, 教练便是从国外聘请的退役老牌马术运动员,专业水平可见一斑。
路峥也是个固执的脾气, 他想学会的东西就必然会学到精通和纯熟的地步。和一般少爷小姐在马场里骑着兜圈子跳个单障碍就算熟手、以体验为主不同。
甚至在寒暑假, 他还要带着马飞到国外或港湾更大的马场进行训练, 是往专业选手发展的趋向,不过爱好最终只是爱好, 发展成职业就不好玩了。
虽然路峥今年二十七了,早过了十七八岁时对速度与刺激的追求,更偏好养兰花这种修身养性的爱好。但不代表他把学了十多年的东西忘光了,相反,一个马术运动员的鼎盛时期,就在三十岁到三十五岁。
路教授放下梳子,“可以,你想怎么比?”
普尔萨见他答应,挑眉道:“我们不玩那些花的,要是驯服烈马或者跳马,我怕你被踩断腿。既然你有捷金马,那我们就比速度。”
捷金马本身就是一种速度和耐力并存的热血马,是可以驮着主人长时间奔袭横穿沙漠的存在。
路峥有这样一匹马,就不可能没跑过竞速拉力转而去练越障,毕竟捷金马没有一般温血马跳得高,越障对它来说是劣势。
因而比竞速,也不能算是普尔萨用自己的天赋来欺负路峥,要是他真想用自己会而路峥不会的东西,就该选危险的跳马,又或者马上射箭。
“好。”路峥脸色没有变化,淡定地颔首,“但是在林子里,恐怕跑不开。”
“当然不会在林子里,在我家的草场,马我也会给你准备好。”要路峥将捷金马千里迢迢弄到竼州来,在普尔萨看来是一种虐待动物的行为,不现实,他也不知道路峥的马有专用飞机。
“你放心,我肯定不会专门给你挑一匹劣马或者老马的,既然比赛,那就要堂堂正正的。”
路峥也不怀疑普尔萨会从中作梗,这小子看起来没什么坏心眼,但,“如果你输了,怎么办?”
赌注里,总不能只有路峥输掉的可能。
普尔萨乐了,反问道:“我输?”
不是他太过自信,是普尔萨本身就是塔木年轻一代里最会纵马的,他的堂哥堂弟表哥表弟们,统统跑不过他。
不然他纵使再混账,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将马骑进路况不明的雨林中来。
“我输了,在你还留在丽龙时,我再也不会跑来碍你的眼。”也就是普尔萨再也不会厚脸皮地来当‘电灯泡’,他纵使对丽龙主有再多歪心思,也会等到路峥离开这片林子再有所动作。
“如果我输了,你叫我永远不要回来,而我赢了,才仅仅是我留在这里的时候你识相退回该在的位置上?”这怎么听都不太公平。
“那又怎样,无论你是输是赢,总要离开这里吧。如果你有本事,能在离开后还叫他对你念念不忘,那就不会有我的可乘之机;反观你已经离开了,天高皇帝远,我在这里做什么,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普尔萨无赖似的摊手,“有能耐的话,你也可以选择永远不离开丽龙,那我也永远都不会来碍你的事。”
如果这个外地人能够为了苏和一辈子留在丽龙,那普尔萨也敬他是条汉子。
如果真到了那时候,苏和也真的对这个外地人一心一意,容不下别人,普尔萨自然会留在自己该在的位置上。
因为普尔萨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取决于苏和会不会开心,他不想叫苏和到时候为了路峥的离开郁郁寡欢,也只想永远陪着苏和,无论以怎样的身份,仅此而已。
路峥垂眸,声音果决,“好,一言为定。”
普尔萨举起手,眼神坚定,“我向阿图卢发誓。”
丽龙主从阿祖那颠颠儿回来时,普尔萨已经骑马走人了,院子里只有顿沙,路教授似乎在楼上,“普尔萨回去了?”
“他早滚了,你可回来了,快上去劝劝路教授吧,他要跟那个塔木人玩赛马。”私人草场中的赛马和路峥学过的那种规矩之下的竞速肯定还是有区别。
更何况顿沙真的不看好路峥,那可是一个教书的外地人啊。虽然看起来壮,但骑马不是身板壮就能行的,不然狗熊就该是最好的马术家了。
“赛马?”丽龙主的眼睛也睁的溜圆,他清楚普尔萨的实力,却不知道路峥会骑马,“他会吗?”
“听说是学过马术。”
“学过——”只说学过,那丽龙主也会骑马。
想当年丽龙主还小时在塔木学骑马,选了匹温顺的母马还摔了个够呛,差点挨蹄子。
不过小孩子经得起摔,胆子也大,还是坚持学下来了,但他实在是不如普尔萨跑的好,丽龙主是绝对不敢松开缰绳在马背站起来,那不是炫技,是玩命。
被小神子围着问东问西的路教授对丽龙主的担心给予充分安抚,“只是赛马而已,你放心,我有分寸。”
按照普尔萨制定的标准来看,这是赛马竞速中难度相对较低的平地赛,没有越障,没有复杂路况。
虽然路峥没有做过赛马骑手,且一般都是看台上捏着赌注彩票券的那一方,但他对自己的骑术也有信心,他不会输。
“而已?!”丽龙主说话都变的大声起来了。
只要路峥见过骑马的塔木人,就会知道什么叫做人马合一,他们的马都是从小养到大的,仅从感情和配合度上,分分钟秒杀路峥这个外地人,输都是小事,受伤才是大事,提速奔跑的草原马不是一般人能纵住的。
“万一你被摔了怎么办?万一你又被马蹄子踩了怎么办?”
骑陌生的马匹的确需要磨合,不过路峥的捷金马应该算是这世上极少数脾气差劲的马种,和野马有的一拼。
路峥连那活像得了狂躁症、总爱撂蹄子试图把主人从身上甩下去的马都能制住,普尔萨这边相对温顺的温血马,处理好关系,不是问题。
见路峥真是心意已决,完全不听劝,丽龙主气鼓鼓的,“你们没事比这个干什么?”
顿沙并没有告诉他这两人之间还有赌注,因而在丽龙主看来,普尔萨闲的,路峥也是闲的。
“当然是因为——这比赛很重要,我不想输。”路峥轻声道。
如果告诉苏和这只是一场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尝试,可能会更叫对方放心,但很显然,路峥的内心不允许他从口头上就率先轻视这场比赛。
充分的胜负欲和斗志在马术竞赛上是两样极其重要的武器。
马是一种很奇特的动物,它们体型庞大胆子却有些小,可带到赛场上,倘若驯马师足够有风范,马儿也会昂首挺胸,高高昂着脖子。
在赛道上同样如此,只要骑手不心生怯意,斗志昂扬就足以激发马匹的胜负欲,在接下来的竞赛中不断提速,眼前只有终点。
这叫人仗马势,马借人威。
见搭襟不听劝,丽龙主也没办法,闭上嘴不吭声了,如果普尔萨在,他大约会撸袖子跟这人再干一架。
为了转移话题,也为了叫小神子的脸色不那么丧气,路教授摸摸他的脑袋,问起丽龙主去找阿祖做的正事。
关于林子的租借问题,阿祖到底有没有点头,路峥也很好奇。
同样,起了个大早专程到丽龙来的俞归舟,为的也是这件事。
俞少爷换了辆造型轻简的商务车,还带了个开车技术顶好的司机。
这一路上虽然颠簸,虽然废车,但不存在把地上的植物碾成烂糟糟一坨的情况,更不会把长得好好的棕榈树撞成歪脖子。
俞归舟带着十二分诚意,甚至还在后备箱堆了不少见长辈必备的礼品,从各式各样的鱼油补品、成箱的牛奶到包裹的极其漂亮的果篮一应俱全,从进入部落就让李经理挨家挨户地发。
蹲在卡旭家院子里刷牙的林双呸了口沫子,这么一看,俞归舟还怪会做人的。
当然,最好的东西还是给阿祖以及那位漂亮的丽龙主留着的。
俞归舟昨天回到镇子上的临时居所,一闭眼满脑子都是丽龙主拈花带笑的脸,他从没对哪个女人这样魂牵梦绕过。
以俞归舟从前的情史来看,他追人乃至于谈恋爱的过程几乎没遇到过什么阻碍和困难,他本身就足够风趣幽默,外貌条件不差。
这恋爱又不必考虑婚嫁的门当户对,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相处一段时间,没意思了和平分手就好。
看上丽龙主的俞归舟抱着的也是这样的想法,不过显然,他被这个‘姑娘’迷的比从前那些前女友更甚,竟然有点茶饭不思的劲儿,甚至动起和‘灰姑娘’步入婚姻的念头。
在家里,俞少爷是老二,他大哥继承了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以此为交换的是和天涯速运的千金联姻,而俞归舟算是自立门户,他有自己的事业,不需要用婚姻来交换资源和利益。
但从前,俞少爷可没想过跟个只几面之缘的女人结婚。
俞归舟把这归咎于自己从前事业心太重,空窗期了两三年,眼下遇到一个长在心坎上的人,那被压迫的荷尔蒙和性激素就统统爆发了。
哪怕不结婚,俞归舟也想和人家认认真真谈个恋爱。
这恋爱的第一步,就是他能顺利拿下丽龙的开发权。
政府的人还没到,俞归舟先在阿祖的院子里坐下,将带来的营养品和果篮交给阿姆们,“这些都是我家里老人们常吃的,家庭医生给推荐的,对心脑血管都有帮助,按说明书服用就行。”
俞归舟带来的保健品上面满是洋文,一般阿姆还真看不懂,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么些东西送上门,总不好再不理不睬,“你坐坐,喝不喝茶,阿祖在屋里呢,我去知会她一声,再找人将丽龙主请来。”
一听见‘丽龙主’三个字,俞归舟脸上的酒窝就藏不住了。
只是这次来的丽龙主,身后照旧跟着那个‘膀大腰圆’的老师,这让俞少爷有点心烦。
这个老师不是说来考察学习的吗?他的考察难道就是跟在丽龙主的屁股后面还不惹人家烦?这学的哪门子知识?这么好的科目俞归舟也要心动了。
“早上好。”俞归舟装作看不到路峥,脚步灵活地挪到了丽龙主身前,“又见面了。”
“你好,你来的好早。”还好在俞归舟来之前就已经跟阿祖商量过了,不然还要被打个措手不及。
“是啊,一早上醒过来我就着急赶路,连早餐都没吃。”男人在求偶的时候,一贯喜欢把自己某些无伤大雅的地方塑造的有些弱势,以激发女性怜爱。
可丽龙主,是不开窍的个男人,这俞归舟没吃饭,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又不会做早饭。
出于礼貌,虽然不知道俞归舟讲这些的用意,丽龙主还是面上带着微笑,大眼睛扑闪扑闪地。
俞归舟看他笑的这样好看,挑眉等着他的后文,还在幻想丽龙主是不是会邀请自己留下吃顿中饭什么的。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许久,丽龙主就是不接俞归舟的话茬。
俞少爷:?是我说的还不够直白吗。
“外面太晒了,你先进去找阿祖吧。”路峥拍拍小神子的肩膀提醒道,他怕苏和又被晒成猴屁股脸,“我在外面等你。”
丽龙人说正事的场合,路峥很有自知之明,他最好不要掺和进去。
俞归舟也想像条尾巴一样跟在丽龙主身后进去,但他的翻译方芸还没赶到,这阿祖也没有点名说要见他,一想到进去就要被那群‘念咒’的老太太围住,俞归舟心生怯意地停下了脚步。
他还是等己方增援抵达再动作吧。
留在外面院子里的男人们各站一边,俞归舟掏出手机,一边不经意地拨弄,一边暗地里打量路教授的背影。
如果说他看不出路峥和丽龙主关系亲近,那他就是个瞎子了。
但他不觉得这两个人之间有爱情的火花,更何况路峥根本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他只是个来考察的老师,说不定还没有俞归舟在丽龙待的久。
“你有话可以直说。”路峥转过身,将偷瞄他的俞少爷抓了个正着。
路教授不喜欢有人盯着他而后一副欲言又止的德行。
如果有什么话是让人觉得难以启齿的,要么不计后果直接破釜沉舟讲出来,要么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咽回肚子里,这种满眼都是‘我有话想说,你快来问我’的举动,只会让别人觉得不耐烦。
“我想问问你,你是丽龙主的什么人,怎么你就能和他走的那么近?”路峥说什么,丽龙主都乖乖听话乖乖回应,自己讲什么,对方就像是听不懂普通话似的,只知道笑,虽然笑的也怪好看的。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知道还会问你?还有,是你让我问你,现在怎么变成你来反问我了?职业病吗?”俞归舟收起手机,嘴角的笑意也淡了下来,“反正,你们不是谈恋爱的关系吧,她才多大,你又多大,老师,老牛吃嫩草会不会太过分了。”
路峥反唇相讥,“俞先生应该也没比我小几岁。”
“那也是小。”
“到这个年纪,面对同性时拿得出手的优势还只有‘年龄小’,”路峥不以为意,“俞先生,看来你还不知道,男人太‘小’不是什么好事。”
路峥这个做老师的,骂人都知道一语双关,俞归舟的脸登时成了紫茄子,“所以你们真的在谈恋爱吗?”
“你不是问我是他的什么人吗?”路峥本就比俞归舟高,眼睑下垂看人时,有种蔑视的独傲,“我是他选的搭襟。”
“如果你不知道搭襟是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
路峥微微颔首,眉宇间流露出几分得意,但稍纵即逝,差点叫俞归舟以为那是自己幻视。
他好像知道这搭襟是什么,但印象已经不够深刻,直到他从路峥嘴里听到那两个要叫人做噩梦的字——
“你可以理解为,爱人。”
“我说的够清楚吗?”虽然在宣示主权,但路教授像是回答学生问题一般按照例询问:“还有别的问题吗?”
爱人?
俞归舟神情恍惚,在他遇到这世上最难追的女人后,他又差点成为了男小三,插足别人感情的第三者。
作为一个富三代,俞归舟从不胡搞,也没有过如此悖德的感情,他是个精神正常的人。
从看文章时接受不了丽龙人的多角恋,到现在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一个有主的人,虽然遭受打击,却也知道该就此止步,那才是正确的。
可失恋的伤痛还是如潮水一般席卷了他,莫名的,俞归舟觉得自己再也遇不到一个像丽龙主一般合眼缘的神奇女人。
嘤,他想哭了。
直到方芸等干部姗姗来迟,俞归舟还沉浸在悲伤中,他像是行尸走肉一般进到了屋子里,乖乖跪坐下,而后持续灵魂出窍,完全不知道他身边的李经理和方芸在跟这群老太太对接什么。
他的目光像是被牵引着,往丽龙主的方向凑近。
发现自己不自觉又去偷瞄别人的‘爱人’,俞归舟在心底里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
你还要不要点脸了俞归舟!自爱些吧!
嘤,他就不想要脸了怎么办?
“小俞总,小俞总——”等着俞归舟在合同上签字的李经理伸手搁少爷眼前扇了扇,这是怎么了?怎么还突然没魂儿了。
“干什么?”俞归舟回神,对挡住他偷瞄丽龙主的李经理全无好感。
“咱们该签合同了。”李经理喜笑颜开,这群野人答应租借场地了,从明天开始就可以动工,把摄影团队和直播团队都带进来了。
方芸在合同上加了阿祖提出的新要求,“外人来时,保证不会带走一草一木,同样,也不能在这里留下任何东西。”
什么在大树上刻下‘xx到此一游’,随地丢弃吃过的食品包装喝过的矿泉水瓶,统统不行。
“好。”俞归舟恹恹地签了名字,而后暗地里拧了自己一把,准备集中精神做正事,“还有个事情,也是和运动会有关,既然大家都在这,我也就在这里一起讲了。”
“还有什么?”
“我们运动会到时会进行现场直播,开幕式也有赞助商出场,需要一个代表来介绍我们的赞助商以及活动项目,而这个人足以展现这片土地的形象。”
“这方面我们和竼州的文旅部门也有过交涉,对于推出一个有民族特色的人物形象来增加这里的记忆点,他们是很赞成的。”俞归舟解释完,偏头看向坐在阿祖身边的丽龙主,“所以,这个旅游大使,我想请丽龙主来。”
阿祖听了转述,眉头紧锁,显然,对于希泽莎这个年纪的老太太,什么直播、赞助商、旅游大使,都是有点叫人转不过弯儿来的新词汇。
方芸明白了俞归舟的意思,向阿祖解释道:“就是请丽龙主来拍运动会宣传片,播放出去后,就像电视上那些演员拍的电视剧似的,能叫很多人看到。”
希泽莎还没说话,阿姆们先分成了两派。
一派觉得这是好事,如果丽龙主真的被拍火了,那丽龙可就出了个大明星,可不是谁都能上电视的。
另一派则觉得这件事荒唐,叫丽龙主去拍电视,这像什么话,以前可从没有过丽龙主出去抛头露面的事儿。
话题中心的丽龙主纳闷,不知道怎么租场地的事情兜着圈子又落在了他的身上,分外不解,“为什么要我来?”
“你足够漂亮。”俞归舟知道这个理由实在是肤浅,但没办法,颜值经济上行的时代,就是拍纪录片都得找个长得好的人作为主角。
只是阿姆们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半会真吵不出个赢家,而阿祖的耳朵也被念叨的直嗡嗡。
最终,希泽莎拍了桌子,屋子里安静了一瞬,都在等阿祖发话。
“丽龙主,你想做这件事吗?”
从小到大,希泽莎对于苏和的态度一向如此,如果这件事跟苏和有切身的关系,她会叫苏和自己选择。
就像当时苏和要去塔木族学骑马射箭,那就注定要离开阿祖的身边住到塔木族去,这对当时还是小粘人精的丽龙主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但那时候的希泽莎就是这样,她问:“苏和,你想做这件事情吗?”
苏和想,所以他去塔木族住了整整两个月。
可眼下,丽龙主眨巴着眼,他也不知道俞归舟口中的直播和旅游大使是什么东西,他不觉得自己能做好,当即就要摇头。
“你别急着拒绝。”俞归舟抬手,“这一场活动,我给你线上直播收益的两成,以及拍摄底薪,底薪就按照……李经理,上次云城金秋节请来那个网红给了她多少钱。”
“好像是十万。”活动一共两天,一天五万。
俞归舟看向丽龙主,“那我们也十万,怎么样?”
丽龙的雨林租出去整整半个月,合同上才只写了二十万,丽龙主只需要在运动会上露露脸,十万块就到手了。
刚刚还持反对意见的阿姆们登时不吭声了。
十万块,丽龙上下少有人家能一口气拿出这么些钱。
“这钱给我们部落吗?”丽龙主轻轻开口。
“是给你个人的,这是劳务报酬。”方芸解释。
“我要这些钱,没用——”丽龙主,清贫且觉得钱没用。
“有用的,等你不做丽龙主了,如果想要离开林子,拿着这笔钱,在外面能够很好的生活了。”方芸小声提醒她的傻弟弟。
俞归舟看出丽龙主的纠结,主动道:“没事,今天我也没带合同来,你可以考虑一下,不急在这一时决定……过两天我还会再来的,到时候再回答我吧。”
足够善解人意的俞归舟给了丽龙主考虑的时间,而后装好签订好的合同,头也不回逃出了丽龙人的母屋。
“小俞总,您走这么快干嘛啊?”
深感罪孽的俞归舟不想在这地方再多待一刻,只是可惜,他事到如今都还不知道丽龙主的名字。
方芸跟上来叫住暴走的俞归舟,她还有些事情要跟俞归舟商量,比如丽龙的后续开发。
上次领导叫她回去开会,是因为上面从民委到政委很重视这件事,把这次旅游开发视作丽龙扶贫和变革的机遇,大约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我现在没心情谈这个。”坐进车里的俞少爷扶额,他的脑子如今就没有处理工作的余地,压根不受控制。
连俞归舟自己都想唾弃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出来的恋爱脑了。
“那谈谈您请丽龙主做旅游大使的事情吧,您选他我很赞成,但如果他不同意,我们还需要有一个备选。”
俞归舟对自己的眼光和选择坚定非常,“我只想请她来,如果需要备选,那就找个比她漂亮的女人出来。”
方芸听俞归舟一口一个‘漂亮’,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丽龙主纵使再漂亮,也不至于直接被俞归舟归类为‘女人’吧?
“俞总,冒昧问一下,您知道丽龙主的性别吧?”
俞归舟抬眼,觉得方芸简直是在莫名其妙,“你看我像瞎子吗?我眼睛长着出气用的?她那么好看,留着长发,还穿着小白裙子还能是——”大老爷们吗?
“他是男生。”
很好,俞归舟向来风平浪静的感情生活,在他看上一个难追的女人,并差点成为插足他人感情的男小三后,迎来了史上最大风暴,他一见钟情甚至不惜为她去做小三的‘姑娘’,是个男人。
方芸深呼吸,忍下了嘲笑俞归舟的嘴角,解释道:“丽龙主的形象和着装可能有些引人误会,这是我们这地方的传统,他需要留长发,穿类似裙子的袍子,但他的确是个男孩。”
俞归舟:……
默默将视线转移至窗外的俞少爷目光悠长,看似人还在车里,实际上走了已经有一会了。
车子驶出丽龙。
后知后觉想起刚刚耀武扬威和自己宣示主权的路峥,俞归舟更感愤怒,“他那个爱人又是怎么回事,他们不是两个男人吗?”合着那是在骗自己?!
“丽龙主的搭襟并不局限性别,从前也有女性丽龙主选择女搭襟,丽龙人的爱情观崇尚心之所向。”
俞归舟露出了听到阿祖讲丽龙方言的眼神。
神心之所向,这到底是什么邪门地方啊!
第39章 一起生活
随着带着各式各样设备的外地人进入丽龙, 运动会的场地着手构建起来。
丽龙主要去当大明星的事情也眨眼间在小小的绿林之中传地人尽皆知,上年纪的阿姆们对这事多就是听一耳朵热闹,年轻些的, 却把这当成了稀罕的大好事。
那是去做明星哎!
在年轻人眼中, 信仰化身的丽龙主的确没有电视上的大小明星身上的光环耀眼。
话题中心的丽龙主在路峥的帮助下大概领悟了‘旅游大使’是什么样的人物, 虽然要拍秀出当地风景的旅游宣传片,要登上进入竼州路段高速外墙的欢迎海报, 但和丽龙人理解的大明星还是天差地别。
这样的旅游大使, 别的城市也有不少, 有地方请来老家在本地的大明星,也有地方一两年换一个从草根选出的城市人物,还有地方直接为了免除争议和舆论,直接派文旅局的局长成为代表。
总之, 小到如丽龙主这般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大到千万粉丝的顶级流量、坐办公室的厅级干部, 都有干这活儿的,少有人做的特别好, 也少有人做的实在差劲, 毕竟, 这角色就像是一个带噱头的花瓶。
仅靠花瓶一只决定一个地方能否靠旅游发迹风生水起, 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起决定作用的, 最终还是当地的建设。
“所以嘞,你到底答不答应。”顿沙要掌握丽龙主这的第一手消息, 家里的妹妹天天缠着他问丽龙主是不是准备进军娱乐圈, 如果是, 能不能提前帮她要张签名。
签名这东西,丽龙主当即磨墨给顿娜写了两张, 但决定,还是没想好。
俞归舟提出薪资十万,谁都知道这不是个小数目,可丽龙主不是个财迷,没有被钱砸的晕头转向,他只担心自己如果做的不好,不是叫人家做了亏本的生意吗?
一听丽龙主在这里跟资本家共情,顿沙直拍大腿,对丽龙主的善良痛心疾首,“十万块对于他们那群做生意的人只是毛毛雨啊!根本算不了什么的!”
倘若换到顿沙身上,他现在已经喜滋滋地跟俞归舟签合同,等钱到账了。
更何况丽龙主本身就长得好,往镜头前一站,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那本身也已经是一道养眼的风景了,怕也只怕到时候观众们都没心神去看他背后的山山水水,光盯着这张脸瞧。
“不止这些。”丽龙主小小叹了口气,他还有其他的考量。
“你想做就去做,不想做就不做。”比起其他围绕在苏和身边劝说,大多都希望他接下这活计的人,路峥的私心却和其他人截然不同。
可能是林双在他耳畔念叨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倘若真的把小漂亮拍火了,那说不定得引来多少狂热真爱粉千里迢迢入赘丽龙’实在是太洗脑。
要知道丽龙的风俗里,可有‘多向选择’这一条。
一两个外地人不足以吸引丽龙主的眼球,因为没有长得比路峥高大俊朗的,那千千万万的外地人里,还能找不出一个有肌肉的两米壮汉?
这概率大大提升。
眼下苏和安安生生待在封闭的林子里,都实在是招蜂引蝶,叫不得不时刻提防情敌的路教授戒备至极,真叫小神子的美貌和名声依着互联网传出去,那路峥不想演宫斗戏也不成了,兴许他走了再回来,苏和这边的后宫都已经开起来了。
到时候,兴许就要按照之前丽龙主的规矩,排着日子‘侍寝’。
这事荒唐中透露着一丝合理,简直快将路教授的醋缸子烧干了,不过他面上并不表露,装的大度且像个成熟的情人一般体贴,“你只要做你想做的事情,不用考虑那么多。”
丽龙主单手支着下巴,冲搭襟苦恼地摇摇头,他没办法不去考虑其他。
方芸说的事情给丽龙主提供了些新的思考,在这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不做丽龙主之后会去做什么、又要到哪里生活,至于手上没钱,也已经是习惯了的事儿。
他一直以来想要的东西,不需要钱就能唾手可得,这是幸运,也是不幸。
“阿姐和我说,如果我不当丽龙主了,这些钱够我离开丽龙生活。”
丽龙主自小到大还没打过工,他也不知道普通人在山脚下的镇子里一个月撑死也就三四千的死工资,不吃不喝把脖子扎起来三四年都未必能攒出十万块来。
这么一看,这笔钱对他来说真的很需要。
总不能等到他独自生活时,才发现自己连米面粮油都买不起。
“钱的事情你也不用考虑。”路峥开口。
丽龙主小声问:“为什么不用考虑?”这是他现在最烦心的事了。
路峥沉吟,“因为我有钱。”
如果说雨林里的生活在苏和身留下唯一值得路峥欣赏的印记,那就是丽龙主金钱观念的缺失和对钱毫无欲望的本心。
可能苏和从小过的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被人养着的日子,路峥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如果苏和愿意,他心甘情愿接手这件事。
在他身边,苏和可以依旧过每天吃喝不愁的日子,甚至这样的生活会比雨林中富足百倍。
路峥会给苏和安排学校,先去继续上学,再慢慢发现今后的兴趣爱好,如果未来有想做的工作,路峥也全力支持,但有他在,苏和不需要为了钱操心。
路峥最不缺的就是钱,他也乐于给自己喜欢的事物豪掷千金。
“如果你愿意,等你离开丽龙,要不要和我一起生活?”虽然不知道那一天到来还要有多久,但路峥是个有耐心的人,他不急躁也不强求,只要最后的结局是他所想所求,那一切就都值得。
他可以等苏和完成作为丽龙主的使命,他可以为了苏和去尊重这里所有的传统和习俗,哪怕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一百坛时不时就要一口闷的醋,路峥也保持着一个成熟爱人的纵容和溺爱。
“一起生活?我还没去过外面的城市,你住的地方应该离这里很远吧,”丽龙主歪了歪头,弯起眼睛,“不过那样也不错,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在天真的丽龙主这里,一起生活就像是现在这样,他和路峥‘如胶似漆’地腻在一起,同吃同住。
他没领悟到搭襟话里的另一层含义,路峥在用他的财产求爱。
正当路峥犹豫着要不要乘胜追击,将话挑明了讲,丽龙主猛地拍了下桌子,眼神坚毅,“我要去拍宣传片。”
路峥把自己想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你决定好了?”
“决定好了!”隐隐约约意识到钱财重要性的丽龙主觉得他还是得有点票子在身上,不然以后他如果想离开丽龙去找路峥,岂不是连路上的车票都买不起。
人活着,果然还是不能太穷,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道理,丽龙主今天懂了。
*
说好两天后来签合同的俞归舟实在是别扭,他不想去。
头一次从丽龙离开时对那丽龙主如何魂牵梦绕,日思夜想,这两天他就如何浑身鸡皮疙瘩,膈应又别扭。
夜里的梦尽数成了他和丽龙主走进婚礼殿堂,洞房花烛之时娇俏貌美新娘子一脱裙子,□□之物闪瞎了俞少爷的眼。
别说去签合同了,一闭眼就是噩梦的俞归舟只想逃出竼州这伤心地。
可人到底不能丧良心去做无良开发商。
最终,俞归舟还是在李经理的催促下不情不愿出发了。
他一路上都在祈祷那位丽龙主不要答应他的邀请,这样他们两个就免去了总要因为公事见面的尴尬。
也能让俞少爷装作他将一个丽龙小伙错认成妹子并一见钟情的事实不存在。
然而这次见面,丽龙主没有半点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那笑吟吟的样子看得俞归舟心里痒酥酥的,又膈应又想看。
他真的是直男啊!
李经理见合作促成,一个劲鼓掌,为他们俞总找到了心仪‘旅游大使’高兴,“好,好事啊!那我们从明天开始拍摄准备吧?”
虽然只是放在网络平台上,为芃州文化运动会预热的短视频,但创作团队和摄影都是俞归舟合作过多次的业内大神,专给顶尖那一批网红拍摄,每次的妆造几乎都是封神创作,能引起大众争相模仿的程度。
因而从脚本到妆造再到布景正式拍摄,是个不小的工程,没个两三天下不来。
俞归舟把和丽龙主沟通的具体工作行程的任务交给了李经理,他在这狭小的屋子里实在是坐不下去。
可能是这些天没有睡好,有些精神衰弱,俞归舟一看见丽龙主耳边就不受控制的响起自己砰砰砰的心跳。
不争气的玩意。
俞归舟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
明知道对面是个男人,男人有什么好看的——可是他真的很好看啊!
俞归舟坐在院子里垂头丧气,瞥见同样坐在院子里,一派气定神闲侍弄路边野花野草的路峥,内心天人交战的俞少爷又有话想说。
这次他主动搭腔了,“老师——”
“有事吗?”路教授收回检查鹿角蕨墨绿色叶片规整度的手,“俞先生。”
俞归舟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将除却身板健硕外,一派斯文精英模样的路峥打量了个细致,最终拧着眉头问:“你是gay吗?”
倘若林双和赵徐之在丽龙主的院子里,两个研究生的耳朵眨眼就得长成兔子模样,俞归舟轻松问出口的话,已经是他们俩私底下无数次探讨的超自然课题了。
路峥到底是不是gay?
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严肃课题。
路峥抿唇,“俞先生,我们还没有熟到可以互通隐私的地步吧?我的性向,和你有什么关系?”
的确和俞归舟没关系,但俞少爷的关系网中,通通都是异性恋,没有人能和他探讨这门“直掰弯”的专业学问,他迫切地想从一个基佬嘴里得到“同性恋都是天生的”这样的肯定句,以此来否定他日思夜想一个男人的心情是爱恋。
如果是天生的,那么他应该从很早之前就喜欢男人,而不是到了这种乡村野地,才被激发出那种不为人知的癖好。
“不是。”路峥没兴趣做别人的人生导师,但他觉得,俞归舟还差最后一击,“我不是gay,我只是喜欢他,你应该不会明白。”
坐在婆娑树影下的俞少爷路教授突如其来的深沉嗓音吓到头皮发麻,可以说,这等浪漫的说辞在他一个直男的耳朵里,简直像隆冬半夜的惊雷,要人命。
果然,他无法欣赏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恋,甚至难以对路峥这副深情模样有所共情。
他喜欢丽龙主,仅仅停留在表面的皮囊,只要一想到对方带把儿,他就想给人把儿割掉。
那么漂亮的脸蛋儿你长个雀儿多冒昧啊!
为什么不是个姑娘呢?
哪怕有个妹妹也好啊?!
俞少爷眼含泪花,忍痛道:“祝你们幸福。”
“谢谢。”路峥满意。
“冒昧问一句,他有妹妹吗?或者姐姐,亲姐姐。”长得像点的,别跟方芸似的,说是姐弟,长相那真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没有。”哥哥倒是有一个。
丽龙主有个亲生的哥哥,这是路峥叫蒋宁去暗地里调查来的,虽然嘴上说着不在意,但路峥还是想知道苏和应该过的另一种人生是什么样子。
因为两个孩子是双胞胎,他跟苏和同岁,只是早一点出生,离开丽龙后就不再遵循丽龙随母姓的习惯,跟父姓重新取了名字,改换了户口上的民族籍贯。
那个孩子今年刚刚参加完高考,到底父母中有个做教授的,学习成绩不差,上个好点的一本没有问题,如今一家应当正在等心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但比起能跑能跳,总爱跟兔子一样窜到路峥身前的苏和,那个孩子身体很不好,高考后就住进了医院,据说是先天性的疾病,为此家中也是负债累累。
都是做民俗研究的,路父高嫁都实在拮据,搞人文社科研究的又不像路峥这样半只脚在工科中,可以去做化工生物的偏门赚钱,甚至进入某些生物医药公司的研发部拿到高薪。
本本分分赚那点学校安排的课时费,没有多少工资。
而大部分儿童先天病都是基因病,治疗基因病就像往吞钞票的无底洞里撒钱,撒进去也听不见个响儿,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家庭来说,治病是沉重的负担。
但路峥并不怜悯这一户人家的种种遭遇,他只庆幸生病的人不是苏和,仅此而已。
*
待李经理和丽龙主约好明天一早请团队造型的时间,丽龙主便礼貌地将人送出了自己的木楼。
俞归舟还是不敢瞧人家,虽然他不喜欢男人,单喜欢皮囊,再看还是要被套牢。
直到坐进车里,俞少爷才做贼似的掏出合同仔细翻看。
那一式两份签字合同上,丽龙主的字迹工整却有些幼稚,像是不常写汉字似的,两个字儿的名字被写的圆滚滚。
俞归舟低头扫了一眼,苏和。
他叫苏和。
名字也怪好听的。
除了带个雀儿真是哪哪都好。
装起合同,俞归舟闭目养神,“开车吧。”
“小俞总,明天您还来吗?”李经理知道俞归舟这人精益求精,从前那些项目脚本其实他都有参与策划,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呈现出俞归舟心里畅想的画面。
“我不来了,你来吧,我相信你。”俞归舟决定,在自己彻底下头之前,他死也不会再踏进这原始雨林一步。
死也不会。
*
傍晚时分,丽龙的天空燃起火烧云,红霞漫天,和绿泱泱的林子相合,为落日披上一层衣裳。
眼瞧着太阳要下山了,那惹丽龙人不快的马蹄声又一次响彻在绿林的小路里,这次不是一匹马,是两匹马一齐窜进了丽龙主的院子。
一匹是普尔萨那轻车熟路的枣红矮马,一匹黝黑高大的草原马,骑着它的是普尔萨的弟弟亚钉。
这亚钉如今才十四岁,上初中的年纪,个子依旧有些矮,五官也没长开,因而都是相似的五官,看着却没有普尔萨那么粗糙,是顶着个扎了十几根小辫水母头的正太脸,一笑一口白牙,“苏和哥哥。”
日落了,不必那么生分地称呼丽龙主。
“亚钉!”先看到马,又看到马上的人,见到老朋友的丽龙主弯起眼睛,“你怎么来了?你阿爸不是不叫你进林子吗?”
亚钉是塔木族未来的大族长,塔木族长管他管的可比普尔萨严苛多了,别说往树林子里钻了,平时不放假的时候都把亚钉直接留在镇子上,连草场都不叫他回。
“黑熊不太听话,也没进过林子,没有人骑它进来,它没胆子往这里走,跟在小红屁股后面也不成。”亚钉美其名曰自己是来帮普尔萨的,小红则是普尔萨的小矮马。
“黑熊?这马你带到这里干什么?”
“这不是借给那个外地人的吗?”普尔萨示意亚钉下来,吩咐道:“你可以去找你想找的人了,不要在这里碍事,一个半小时之后回来,我带你回家。”
亚钉利落动作,他一路骑到这里来 ,当然不单单为了帮自己的亲哥,“拜拜了苏和哥哥,我先去找……同学玩了!”
苏和没来得及问他是去找什么同学,亚钉就一溜烟不见踪影了。
匹高大的黑马缓缓上前几步,低头嗅了嗅丽龙主的脑瓜,闻起来不错,于是张嘴就要把丽龙主的头发当做草叶子嚼吧了。
头顶突如其来的马吻,吓到苏和捂着脑瓜乱窜,“普尔萨!”
撺掇路峥去赛马的事情他还没跟这人算账,他的马又来啃他的脑袋!
“啊呀,你不要站在它眼前,黑熊喜欢啃人的脑袋。”普尔萨拍拍马脖子,示意它安分些,“那个外地人呢?”
“今天下午带着学生去研究苔藓了,还没回来。”苏和站在院子里,也是在等他搭襟,原本他也想跟着去,但路教授的原话是,‘我那两个学生,本身专注力就不强,你来,他们的注意力就更不在植物上了’。
于是丽龙主只能留守在家。
“那就等等吧。”普尔萨紧挨着苏和在树荫下等木桩子上坐下,摸摸丽龙主的后脑勺,“还好,没啃下来一块子。”
苏和瞪眼看他,“你为什么要跟路峥赛马?出事怎么办?”
普尔萨撇嘴,收回手,“就男人之间的决斗,你不要干涉。”
“再说了,能出什么事?”
“路峥万一摔了怎么办?他一个外地人……”
普尔萨拍拍苏和的肩膀,“你当他是刚学会走路的外地宝宝吗?摔了就爬起来呗,我家草皮厚,摔了打个滚也就站起来了,我又不是没摔过。”
“你觉得他能和你一样吗?”丽龙主还是不满。
普尔萨点头,“那是有点不一样,我看他那体格比我还经摔。”
第40章 黑熊
普尔萨已经不止一次出言讥讽路峥强健的体魄和跟望天木有的一拼的身高了。
跟苏和一瞧见路峥那样的身板就被迷的找不到北, 心生羡慕与欣赏不同,塔木族二世祖坚定地持有一个观点,那就是男人太高也是一种缺陷。
“要那么高有什么用?”普尔萨吃不着葡萄讲葡萄酸, “太高就跟太矮一样, 都是毛病。人就跟挑赛马似的, 太矮的不行,太高的也不行, 就得肩高差不多一米五、六的正正好。”
“所以嘞, 大家都和你一样高就好了?”
“我这身高正好够用。”普尔萨以自己178的净身高为荣, 当然,如果能再长上两厘米,那就更好了。
“其实高矮也无所谓,还是要看比例。”苏和虽然是个矮子, 但他喜欢路峥那样的高个子。
不过也不是所有大高个都是路教授这样的, 的确有个头高的像普尔萨嘲讽那样,四肢发达所以看着就不聪明, 走起路来要么像帝企鹅要么像长颈鹿, 但路峥肯定不是这其中的一员。
普尔萨闷闷问:“你觉得他比例好?”
“当然, ”丽龙主当着土豆子的面比划起来, “路峥的肩膀这么宽,腰这么细, 腿那么长——”比腿的时候,丽龙主将手平放到自己最后一条肋骨上, 示意路峥的腿到他那。
“所以, ”普尔萨呶呶嘴, “矮小的你站在他身边就像棵豆芽菜似的。”一点都不相配。
本来就不高大的丽龙主只会被他的搭襟衬托的更加迷你。
“?”兴高采烈展示的丽龙主动作一顿,事先声明, 在普尔萨先开口说他豆芽菜之前,他可没有攻击对方的意思,这是普尔萨先挑起事端,“我是豆芽菜,那你就是小土豆。”
“?”普尔萨表情有些扭曲,“我?小土豆?”
这一个词,不仅攻击了普尔萨的身高,还攻击了他的肤色。
“就是你,小土豆。”话音刚落,丽龙主一个窜起,率先从木桩子前逃开了。
‘羞恼的小土豆’当然不肯放过他,也加快脚步追了上来,“你给我站住!苏和,你是越来越长本事了!”
“你叫我站住我就站住?”
这种时候站住,就是等着被修理,丽龙主才没那么傻,他窜的像是兔子,在院子里绕着院墙和篱笆跟普尔萨兜圈子。
眼见普尔萨掌握他的行动路线想近路包抄,忙一溜烟跑出院门儿去了。
苏和一边跑,一边还要回头顾忌着即将追上来的普尔萨,愈发脚下生风,为了甩掉普尔萨往林子里钻时,都是凭借记忆,压根没怎么看路。
这树林子里没跑几步,砰一下撞了个人,这厚实地像堵墙似的身板,差点给豆芽菜一样的丽龙主撞厥过去。
站在这地方守株待兔,且凭一己之力把兔子撞了个七荤八素的人是路教授。
夕阳西下,遮天的树冠导致林子里的光线变暗了许多,路教授恰好带着两个采集苔藓植物样本的学生结束了下午的课程,准备返回。
从绿林里通往部落的窄径只有这一条,因而早在丽龙主跑进林子时,路峥就已经看见他了。
只是没成想,丽龙主撒丫子跑的时候,根本不带看前面路的,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撞在路峥身上,苏和撞得脑门疼,路峥也不好受。
“你跑什么?”路峥一把拎住晕头转向的小神子,“撞疼了?”
“普尔萨在撵我。”苏和捂住自己红彤彤的额头,向搭襟告状,“我说他是小土豆,他生气了,但他先说我是豆芽菜的。”
路教授:“就为这个?”
“是的。”
路峥作为大学教授,显然不会调和两个“小屁孩”之间的口角和矛盾,他只能点点苏和撞红的额头和脸颊,“下次跑,也记得看路。”
如果不是撞在他身上,而是撞在树上,那丽龙主就要破相了。
苏和小声为自己辩解,“我也没想到你正好从林子里出来,原本这地方,我就是遮住眼睛也能走进来。”
这可不是说大话,作为丽龙主,苏和熟悉这林子里的一草一木,这些都是从前无数个太阳不在的夜晚摸索出来的。
他脑袋里还有古籍上镌刻的雨林地图,丽龙的地盘几乎百年间都没有什么大变化,因而就连一棵树的死亡,丽龙主都能注意到。
听到这话,缀在路峥身后的赵徐之探出头来:“那师公,这林子里有下山的路吗?”
“下山的路?”这倒是问住了苏和,“这个我没有印象,应该只有部落门口那条小路通往山下,怎么,你们要下山吗?要离开了?”
苏和有些警觉地捏住路峥冲锋衣的下摆。
这是要走吗?怎么之前没和他说过?
丽龙主有那么些小小的不高兴,不过转瞬即逝。
“没有要走。”路峥立马摇头,而后莫名其妙地看向自己的学生。
“不走不走,课都还没上完。”捧着收集盒的林双踢了踢同门的鞋跟。
没瞧见人家俩人谈恋爱呢?怎么就能哪壶不开提哪壶?
被踹的赵徐之只是随口问问,他跟着路峥来上课,才觉得这树林子里其实都一个样子,如果迷路了,可真是要他们这种外地人的命了。
他们当时在外面不知道怎么就绕到了丽龙地盘上,应当也能不知道怎么就绕出去,哪怕不走正门口那条人为的土路也成。
“又不是做贼,你从林子里绕什么,大门盛不下你啊?”林双简直想给自己没脑子的同门一棒槌,“快走吧小徐,你该吃药了。”
会审时度势的林双率先拉起赵徐之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跟路峥和苏和告别:“导儿,不用那么着急回家!和师公慢慢遛弯儿啦,师公,我们先走了!下次见!”
就这样被两个学生抛弃在林子里的路峥,只能跟着苏和往回走。
有搭襟在身边,哪怕刚刚惹恼了普尔萨,丽龙主也不觉得害怕了,毕竟路峥应该不会眼睁睁看着他被普尔萨修理的。
果然,收在林子外的普尔萨见到路峥也在,想去锁苏和脖子的手终究是没有动作,因为路教授看他们两个小打小闹的眼神,写满了“幼稚”。
幼稚的小土豆和幼稚的豆芽菜。
普尔萨这次来的正事就是为了和路峥赛马,当然,不是今天,他把黑熊提前借给路峥,也是为了公平起见,给路峥一些和马儿相处的机会,提升配合度。
黑熊是普尔萨马厩中最高的公马,今年五岁,肩高将近一米六三,虽然这超出了赛马的常见标准,但绝对是适合路峥身形的,挑选马匹的时候还要看骑手的自身条件。
像丽龙主那样的,骑一匹一米四几的母马又或者一米五多的骟马才比较合适。
“这匹马我先借给你,你不用急着还,等我们家草场的赛道铺好,运动会之前,我们堂堂正正来比。”
普尔萨拍拍黑熊的脖子,示意它听话地留在这儿,原本还探着头伸直脖子想去舔一口丽龙主脑袋的黑熊不满地撅了撅嘴,抬起马头斜眼看普尔萨,蹄子躁动地跺了跺。
想把它孤零零留在这破林子里,问过它的意见没?
它不干,它要回去找隔壁马厩里的小母马。
路峥问:“这马还没骟过?”
“还没。”普尔萨道:“黑熊的基因不错,我等着给它留种,生下小马再骟。”
听到的确是匹没骟的公马,路峥将凑近打量黑熊的苏和拽回了自己身边。
公马的脾气一向不稳定,且常容易失控,看人下菜碟是它们的常态,不服就干也是它们的常态,和同性对视就要打架更是它们的常态。
在年轻躁动的公马脑袋里,这世上只有“干”和“干”两件事。
普尔萨挑眉,“不是吧?你害怕了?你要是骑不来公马,我也能给你找一匹骟马来,但到时候不要怪骟马提不起斗志。”
竞速赛场上出战的大多都是公马,因为不服就干的原始本能可以使它们在赛场上撒开蹄子,秉持着干死其它公马,老子天下第一的自信原则,一路狂奔。
“可以,就它了。”路峥当然不怕不听话的公马,他只是怕苏和被马蹄子撂倒,毕竟丽龙主好像还不知道公马有多危险,还颠颠往马匹侧身前凑。
“你们就非要比?”丽龙主看着这大黑马,心里也有点馋,“那能不能也加我一个?”苏和觉得,他骑的未必比路峥差,好歹他也是塔木族长带出来的徒弟呢。
“我刚刚和你说什么了?这是我们男人间的决斗。”普尔萨拒绝地一板一眼,“你这时候插进来,就不是决斗了,别当成过家家的游戏。”
相比之下,路教授的拒绝就委婉多了,“我先和普尔萨比一比,以后有机会,我们再一起骑着玩玩。”
看样子,是无论苏和怎么讲,这俩都不肯带他玩。
负气的丽龙主重新坐回了木桩子上,看这俩人试马。
路峥从普尔萨手中抽过黑熊的缰绳,站定在这匹高大公马的身前,提前交流感情,熟悉气味,准备上马。
作为草场马群中的佼佼者,黑熊服从命令的骑手很少,亚钉能骑它,纯粹是它不愿意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成年骑手中,只有普尔萨能在它心情好时被载一载,其余人,别说上马了,就是想要近身都难,黑熊随时随地,可以蹦起来跳一场撩蹄子的踢踏舞,又或者跳起仰倒,将人狠狠压在屁股下面。
但驯服不听话且眼高于顶的马匹,也是一个骑手的必修课,这世上没有不能驯服的马,只有弱鸡的人。
站在一匹不熟悉的马面前,第一点注意事项便是熟悉气味时不要露怯,马儿相当聪明,可以眨眼洞悉你的忐忑局促惴惴不安。
在自傲的马眼里,怯懦的人没资格控制它们,被这样的人骑,是一种屈辱。
黑熊一贯用白眼看人,高高昂着马头,连嗅一嗅路峥伸出的手以示友好都不乐意,这个陌生人身上的味道它不喜欢,没有个子矮那个好闻。
“不太听话。”路教授做了判断,“那就没必要和你沟通了。”
驯服不听话的马,依靠怀柔政策是一种手段,用胡萝卜草饼轮番轰炸,骑马前不停夸奖,使出糖衣炮弹增进彼此感情。
但路峥倾向于另一种快而直接的办法,那就是直接上马,把它练到疲惫,放弃顽固抵抗。
脖子上的缰绳一晃,后背一沉,黑熊感觉到背上多了个人,登时不快起来,摇晃着脖子,躁动地跺起蹄子,不停小碎步踢踏,想把身上的人晃下去,但踏了一阵,它发现坐在自己后背上的男人纹丝不动。
真的是纹丝不动。
路峥连发型都没乱。
这种互相不配合的境况下,路教授淡定地用马镫轻扣马腹,催促黑熊小跑起来,别光原地踏步,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