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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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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喜欢

    行径大胆奔放的丽龙主其实刚才躲进屋里擦头发的时候, 也没少给自己加油鼓劲和正向暗示,毕竟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而对于路峥冷淡的神色,苏和其实有点发怵的。

    就算他觉得和搭襟做这件事是天经地义, 但还是怕路峥因此而不高兴, 毕竟路峥的含蓄和内敛他心知肚明。

    可转眼一瞧桌上已经填好姓名、年龄、项目, 只等顿沙帮他投递的运动会报名表,苏和的胆子又肥了起来。

    他想去运动会。

    他需要搭襟。

    路峥也答应帮他。

    所以, 这件事应当能成!

    做好心理建设的苏和从卧房出来, 捕捉到男人高大的背影, 便赤脚踩在地上的像是捉耗子的猫一般偷偷接近,趁其不备,张开胳膊扑了上去。

    丽龙主紧紧锁住路峥的腰腹,一只手攥着另一只手的腕子, 形成了一个相当牢固的姿势。

    透过薄薄的衬衫, 他不算安分的手还摸到了路峥肚子上的肌肉,硬邦邦的, 码的像规整的巧克力, 一格一格。

    而丽龙主的肚皮上, 只有一整块的白巧。

    再度形象而具体地感受到路峥身材到底有多好的丽龙主羡慕的不得了。

    要是这肌肉能长在他身上就好了, 他要是能跟路峥长得一样高就好了。

    除去偷摸人家的腹肌,苏和还自来熟地把脸埋进路峥宽阔后背, 他敏锐的鼻尖又闻到了木头的香味,很熟悉。

    原本他鼻腔里已经被花油馥郁的味道熏到麻木了, 路峥身上的味道, 依旧清新自然, 不熟花香,就像是人在被头顶的烈日晒到头晕眼花时, 有人沾了冰凉的井水,星星点点洒向你,舒心的很。

    这一切,都叫丽龙主对自己的搭襟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他想要和这样的搭襟滚矮榻。

    当然,保守封建并被惊了一瞬的路教授并没有给小神子沉浸在这一切美好事物中的机会。

    他的脊背因为紧张迅速绷紧,每一寸肌肉都写上了僵硬,下意识去掰腰间那白生生的瘦弱手腕。

    苏和看着是瘦,但那是能拉开弓的胳膊,他攥的又死紧,已经是使出吃奶的劲了,不可能叫路峥顺利逃开。

    学过点真东西的路教授其实也有不碰苏和的手,轻而易举将人摔出去的办法,但那样太痛了。

    所以他没这么做,只是沉下脸,用每学期期末给本科生们强调挂科率和最终考核形式的语气道:“苏和,放手。”

    不放手,就要挂科了。

    “为什么?”苏和没上过大学,他听不懂搭襟话的威胁。

    “你说为什么?”路峥被这理直气壮的发问搞的昏头,不知道,还以为是他做错了,“这里没有别人,你现在这是做给谁看?”

    苏和的声音闷闷地从后背传来:“这里有阿图卢,就在你面前。”

    路峥抬头,和那神龛上的小人像大眼瞪小眼,“你说的装样子还包含在它面前?”

    丽龙人的信仰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还要在阿图卢面前秀恩爱?

    苏和小幅度点点头,“……你说会帮我的。”

    “我是说过会帮你,但我不觉得就这样在神像面前抱着也是必须的,一定要做这件事吗?”路峥不知道苏和还要他做到什么份上。

    可无论是顾及他人眼光,还是风俗使然,现在这样的举动,已经远远超过他设下的界限了。

    “当然不。”苏和动作起来,搂着路峥腰腹的胳膊跟着他的举动转了个圈,他绕到了男人的身侧,依旧抱着,“不止要做这件事。”

    “那还要怎样?”路峥将胳膊张开,投降似的举着,不肯碰苏和一下,正人君子极了。

    “我们做吧。”这话是丽龙主从电视上学来的台词,他觉得“滚矮榻”对于路峥这样的外地人,可能听不太懂,还是“做”简单明了。

    神子的眼神纯粹,语气坦荡且自然,而这四个字,像是轰炸机飞过路峥的脑袋,将路教授的处变不惊、冷静淡定挨个击了个粉碎。

    路峥是不会怀疑自己耳朵有问题的,但不妨碍他现在怀疑苏和有问题,“你吃错东西了吗?晚饭吃错了?”

    丽龙人有吃菌菇的习惯,苏和现在的样子在路峥眼里,简直就像是吃了没做熟的菌菇,中毒后开始说不经脑子的胡话了。

    “我没有,”苏和摇头,腾出一只手,暗搓搓挪到了路峥的腰带上,“我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想和你做这种事。你是第一个,进到这屋子里三次,都还没在这里睡下的搭襟了,我也是头一个已经相处这么久,还没和搭襟滚过矮榻的丽龙主了。”

    “再这样下去,阿祖和其他阿姆还是会怀疑。”苏和轻轻用脑袋在路峥的胸口处撞了撞,眼巴巴看男人,“而且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在白天出门,我也想和普尔萨一样光明正大地去参加运动会。”

    路峥不做声了,他记起来路父所说的有关丽龙主白天出门的方法。

    一瞬间,他明白苏和叫他留下的原因可能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为了破除丽龙主身上的规则。

    这一切并不是像他以为的,和这单纯天真的丽龙主装样子,像办家家酒一样做戏那么简单。

    而听刚刚苏和话里的意思,或许从前的丽龙主都是这样过来的,出阁之日在人群中选出一眼惊艳的搭襟,只要对方不拒绝,就能名正言顺滚进木楼里翻云覆雨。

    哪怕他们彼此陌生,初次见面。

    路父在电话里提起的那个老同学不也是这样,喜滋滋将被貌美的丽龙主选中,把这一切当成了艳遇般的喜事。

    的确,丽龙不同于外面世界,格外开放热情的风俗,对他们这这种外来的男人,肉体和灵魂只需要分开,就不会觉得在这件事上有什么损失。

    一个漂亮、单纯的丽龙主的初夜,你情我愿的事,甚至是占了好大的便宜。

    可这却叫路峥觉得喘不上气。

    路峥从没谈过恋爱,他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自己可能有感情上的洁癖。

    这么多年间,路峥身边同学、朋友、亲戚的婚恋都叫他明白,他以为的那种感情其实是最虚无缥缈的东西。

    真正的现实感情其实务实的很,家族和家族之间的利益可以成为两个人在一起的原因,到年龄经不住催婚刚巧遇到合适的可以成为结婚的理由,甚至一夜情意外造出一条人命这种荒唐行径也能作为缘由。

    这样一看,爱情根本不是人相恋、结婚、上床的必需品。

    但除爱情以外的东西,似乎是。

    好在,路峥不用像世俗低头,他没在读书的年纪因为追求者漂亮而点头在一起,也没在该成家的年纪走向联姻,他享受独身,宁缺毋滥。

    可来到丽龙后,他的错误接二连三,甚至思想古板陈旧的他好像和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路峥知道苏和的苦衷和目标,可他也有自己的坚持和底线。

    “苏和,你喜欢我吗?”

    “喜欢?”苏和抬头,撞进路峥深沉的视线里,他一愣,而后迅速点头笑道:“我喜欢你,我当然喜欢你!”

    “你好像不知道喜欢是什么。”路峥拧眉,虽然他也并不清楚这份复杂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但他知道苏和现在的所求,绝对不是建立在爱他甚至他们相爱的基础上。

    路峥没办法做这种事,他不愿意,“这件事我没办法帮你。”

    “你说什么?为什么?”

    “我不能和你做这些,你现在所说的事情,在我眼里只有爱侣之间可以做,你我之间不是。我可以帮你演戏,但没办法真的陪你做到这一步。”

    “可你不是答应装样子的吗?这也是搭襟要做的事情——”

    “我理解的装样子就是做戏,如果早点知道你有这样的需求,当时我就不应该答应你。”路峥相当不近人情道:“你当时,也应该找一个比我更合适的人来。”

    路峥觉得,他当时的点头,无论是对他还是对苏和,都是走上一条看似开阔,实际处处掣肘的道路。

    轰隆——窗外划过的闪电和雷声极其应景,毫无征兆的大雨忽然降临。雨季一直是这样,天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阴沉了下来,望天木的树叶被雨点打出簌簌的声响,而湿润的水汽从窗外顺着风一同卷进来。

    木屋里也变得有些潮湿。

    路峥想说他该走了,胳膊上却有灼热的湿润东西落下来,那是苏和的眼泪。

    豆大,圆滚滚的一颗,砸在路峥的隆起青筋的胳膊上,摔成了碎碎的一小片。

    苏和总算知道他一直以来对路峥谨小慎微的顾虑到底是什么,他害怕路峥离开,也害怕从路峥口中听到他后悔当初点头做他的搭襟。

    当亲耳听到这些话从路峥口中说出时,他的眼泪就不受控制了,哭对丽龙男人来说也是件没气概的事,在搭襟眼前哭更是丢人中的丢人。

    可苏和憋不住,他破天荒恨自己眼皮薄而浅。

    路峥手足无措,他能感到苏和因为控制不住情绪小幅度的轻颤,这种颤抖像是他曾经在西北高原见到过的鼠兔,那是一种被登山者逼如岩石堆叠的绝境时的模样,是绝望的,受伤的。

    刚刚说出口的话似乎有些过于伤人了。

    正当路教授想着还有没有补救一下的余地时,苏和却突然带着鼻音问:“所以,就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你才不愿意当我的搭襟吗?”

    路峥语塞。

    “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我从喜欢过什么人,阿姆们说,头冠要交给遇到的最亮眼的人,我当时只看到了你。”苏和低着头,不愿意让自己哭的红肿的脸展露在路峥面前,这不好看。

    “哪怕我不知道你说的喜欢是什么,我也真心把你当成我的搭襟对待。”苏和又酸楚又气愤,竹筒倒豆子似的往外吐露自己的心声:“我只想和你做这种事,我没想过和别人做这种事,也从没想过再找一个其他人来当我的搭襟。”

    “这不能,当做是喜欢吗?”

    “苏和。”

    苏和肩膀一颤,“这不能吗?”

    路峥深吸一口气,“如果我离开了,你要怎么办?”

    “我会欢送你的,”噙着眼泪的神子抬脸,说出了和出阁那天一模一样的话,“我不会强迫你留下的,真的不会,你可以放心。”

    苏和从没想过要他的搭襟留在绿林里,毕竟他一开始找到路峥,为的就是离开这片林子。

    他不会本末倒置。

    等待路峥回应的苏和却没看到他想见到的舒心表情。

    路峥的脸色更深沉了,他黝黑的眸子倒映着是丽龙主梨花带雨的脸,但那眼底没有情绪,像一潭幽深到无法看清的池水,死板又肃静。

    放心?

    他不放心。

    路峥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窝火和无能。

    事情如越轨般超出了他能够控制的范围,他却不知道要打方向盘还是刹车,才能叫一切都恢复原状。

    苏和还是不喜欢他,至少路峥这里的喜欢,不会是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人离开,永远分别,彼此各自安好。

    而应该是他想让苏和继续去上学,让苏和离开这座无聊的木楼,甚至让苏和离开丽龙去见识更远的世界,不再做这该死的丽龙主。

    窗外又是电闪雷鸣,路峥认清了他一直以来只想模糊的真相。

    他看着苏和,满腔无奈:“你还是不懂。”

    “我融入不了你们的习俗,我可能,真的不适合做你的搭襟。”

    苏和自认为是个聪明的人,无论是学习新东西还是脑筋急转弯,就没有能难住他的。

    但路峥身上种种如雾气般看不清摸不透的迷障,却叫他像个笨蛋似的,如何交那一份答卷,也答不到阅卷官的心坎上。

    更何况一开始就提出要离开的人是路峥。

    这辈子绝大部分时候都待在雨林里的苏和一直明白,他和路峥这种外面大城市来的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存在。

    他们之间只是短暂有了相交的一段时光,短暂有被捆绑在一起的关系和身份,而这在冗长的人生里,只能算作萍水相逢。

    路峥迟早是要走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没办法留在这里。

    苏和也顺着路峥这样做,难道还有错吗?

    他放路峥自由,还成了他的不是?

    苏和的确迟钝,他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凡事都顺着路峥,以路峥为先,路峥说什么就是什么,路峥想做什么他也绝不阻拦,就连上床的位置他都怕路峥疼,自己选了被开门的那个。

    他做到了一个体贴、温柔的搭襟该做的一切,从前的丽龙主们未必有他做的这般好!

    可现在,路峥就因为他不懂什么叫喜欢,要中断和他的关系。

    苏和也委屈,眼底燃起愤怒的火苗,抬脸和路峥四目相对,“哪怕我真的笨,真的不懂,那我可以学,我学着去喜欢你,不就好了?我从没想过要去另选一个搭襟,我如果愿意选别人做我的搭襟,还会在这里眼巴巴缠着你吗?”

    丽龙主也是有尊严的,不过苏和一直觉得这东西不重要,在搭襟面前,男人的面子里子都不重要。

    丽龙人虽然不强求忠贞的,但在感情存续的时候,也要问心无愧,苏和更做不出占着路峥去骑驴找马的事情。

    他只有路峥一个,也只要路峥一个。

    “更何况,要是我喜欢你,你就会和我做那档子事了?净知道说我不懂,那你懂,你教给我,什么是喜欢,我肯定今天晚上就能学会!”

    气巴巴的丽龙主已经快失智了,他打定主意,今天路峥教会他什么是喜欢,那滚矮榻的事就安排在明天。

    总之,该滚的矮榻一定要滚,他也不会随随便便换搭襟,喜欢是什么,他迟早也会知道的!

    “换搭襟的事情你想也不要想,你都和我见过阿祖了,你要是、要是就这样不要我了,我会告诉阿姆你始乱终弃,你和你的学生别想走出这片林子!”丽龙主可不是吃素的,刚刚还红着眼圈掉眼泪,现在就敢放狠话威胁人了。

    只是别人放狠话的时候,多是揪领子卡脖子,奈何路峥太高,丽龙主还怕他跑掉,只能继续死死抱着男人的腰,手上用足力气,像是要把路峥从中拧成两节。

    一边搂着,一边把脸上的眼泪蹭到路峥的衣服上,这样才解气。

    路教授被这突然揭去乖顺皮、‘凶巴巴’的小神子吼的一怔。他突然想起路父说的事情,好像他从前那位前辈,就是逃跑的路上被凶悍的丽龙主用蛇逼了回来。

    他还不知道自己竟然有受虐的倾向,因为苏和眼下的话,叫他有点欣喜。

    可他真的能教会眼前兔子似的顶着一双红眼睛的神子什么是喜欢吗?

    路峥为人师表,教案上的知识点条理清晰,逻辑在、大纲在,他就能层次分明地给学生们讲述清楚,就算再笨的人,下来找路峥开个小灶,也能领悟。

    可感情是什么?是一团乱麻,是遍地碎沙砾里的一颗珍珠,是路峥在无人之境的沼泽地里蹒跚许久才见到的鬼兰。

    它繁复、不够具象化,也没有条理和逻辑,甚至没有必由的因果关系。

    杂乱的麻绳可能解不开,沙砾里的珍珠也可能被掩埋,更不是所有深入沼泽的探险家都能有幸见到鬼兰。

    路峥自己尚且混沌朦胧,他无法教会苏和。

    路峥垂眸,“苏和,我没办法教给你什么是喜欢。”如果这样做,好像也就成了诱导苏和喜欢上他。

    “喜欢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同的感受。”于路峥而言,或许就像他养兰花的时候,会希望兰花生长茂盛,想尽全力叫它们无忧无虑,姿态优美地长出纤细的叶片和直挂枝头的花骨朵。

    但苏和不养兰花。

    所以他不会懂路峥这份心情。

    那神子的爱会是什么样呢?

    路峥其实也好奇。

    “你和我不一样。”

    听到路峥这样讲,苏和原本就浸满泪水和恼火的眼睛睁的更圆了,他以为自己是留不住路峥了,他能说出口威胁的话都说出口了,能拿的出手的筹码也都捧出来了。

    可路峥他分毫不害怕啊!

    有生以来第一次尝试和人‘撕破脸’的丽龙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越想越丢人的苏和一扁嘴,眼泪又不争气地流出来了。

    他就是丽龙自古以来,头一个被搭襟退婚的丽龙主。

    也是自古以来,头一个有了搭襟还出不了木楼的可怜虫。

    “你怎么又哭了?”路峥盯着苏和梨花带雨的脸。

    他突然发现发现小神子不总笑眯眯的模样也是可爱的。

    尤其在变脸要哭的时候,那原本就不大的巴掌脸皱的像包子,异彩纷呈,不端庄也不完美了,却更符合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你铁了心要离开,你不要我了,我还不能在白天出门,所有人都会知道我不行,到时候我会成为整个丽龙最丢人的人——”苏和也不要脸皮了,扯开嗓子嚎,反正不管今天哭的有多狼狈多丢人,路峥走了,他都会颜面扫地。

    不会再有比那更丢人的事情了,哪怕就在刚刚他把眼泪都蹭到了路峥的衬衫上。

    丽龙主的尊严、丽龙主的端庄,今夜统统荡然无存!

    他不做人了!

    苏和把眼睛哭成了红肿的核桃,一边哭,一边碎碎念个没完。路教授没忍住,多看了两眼,终于,在苏和已经快要背过气的时候,他单手拍了拍小神子的后背,“我没有说我要走。”

    “?”

    “野调还没结束,我不走。”路峥是生出过直接离开的念头,但成年人在权衡利弊后,路教授在想他父亲的同学都可以把丽龙主带走,那他呢?他为什么不行?

    他或许也可以把苏和带出这里,这里的生活不适合他,显而易见,也并不适合苏和。

    苏和可以有更广阔的天地。

    苏和抽抽鼻子,“那你、那你不是不肯教我——”

    “不是不肯,是我没办法教会你什么是喜欢,”路峥道:“但我可以教你别的。”

    “什么?”

    “我知道你为什么想要我和你上床,是因为你们这里的传统,为了可以在白天出门,对不对?”

    “对。”苏和点点头,眼睛亮了,“你是要教我做这件事吗?只要你和我上床,按你的方式来也可以,我不怕疼,你想怎么样都好……”

    有时候太直白,不知羞,也真的是一种毛病。

    苏和这话都算得上是对路峥的性骚扰了。

    从前就是在国外,也没有热情奔放追求者敢在路峥面前直白到张口闭口都是床上那点事,这简直是造次。

    路教授有些头痛,他再度重申自己的底线,“当然不是,苏和,我不会和你做,你不喜欢我,不是吗?而且,这种话以后不要随便对别人说,不然吃亏的只会是你自己。”

    又一次被拒绝的丽龙主简直要咬牙了。

    难道路峥就喜欢他吗?

    怎么可能?

    苏和自己都不相信。

    那为什么偏偏捏着喜欢这一个标准,不能看着他顺眼,看着他好看,看着他可爱,就从了他吗?

    反正苏和是这样想的,倘若路峥一米五二百五十斤满脸麻子,他是绝对不可能和路峥做搭襟关系,滚上矮榻的。

    男人都是肤浅的,丽龙主也这般,那怎么路峥不能肤浅一些?

    路教授不知道这小神子一脸憋气的模样又是想到了什么,他道:“你只是想白天出门,做这件事也只是想给外面的人看看,让他们信以为真,没必要非做到最后一步。”

    “什么意思,是要骗人吗?”

    路教授一语道破:“你本来就在骗人,还差这件事吗?”

    苏和已经胆大包天求路峥留下装样子了,为什么这件事一定要做到呢?

    “因为这件事很重要。”重要到苏和其实有点不敢说谎。

    选搭襟只是对丽龙主而言万分重要,但其实他选谁、又和谁滚了矮榻再没了贞洁,那都是他自己的事,只关系到苏和未来是否幸福,初恋是否圆满。

    就算路峥不爱他,就算是他上赶着求着路峥和他装样子,那最后自食恶果的,也只有他自己。

    可滚矮榻造成的结果是仅次于丽龙主住进木楼的第二大事,一个丽龙主的陨落。

    只有丽龙主和搭襟做了那档子事,才会被取消丽龙主的身份,只做临时丽龙主该做的事儿,而新由阿祖选出的丽龙主也会在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名正言顺接替他的位置住进木楼里。

    这是绿林新旧两位主人的交替,是阿图卢人间化身的更迭,牵扯的是整个丽龙,而非区区苏和个人。

    路峥沉默地听着,但他的注意力不在那荒唐的规矩和神话,而在于苏和紧锁的眉头。

    对于民俗几乎全无研究的路峥不知道丽龙这些奇奇怪怪规矩的滥觞究竟从何而起,有无宏大的民族意义,是不是遗世的文化瑰宝。

    但他清楚认识到眼前的人,被那些枷锁捆的结结实实,他看似自由,生活在无拘无束的绿林里,却也生活在陈旧的牢笼里。

    路峥不是学民俗的,他对这些‘破玩意’没有保护欲和探究的念头,甚至连尊重都快要消失了。

    这荒谬的规则,像是在吃人。

    苏和还想再挣扎一把,用一双兔子眼祈求地看着路教授:“你真的不能考虑一下和我做吗?你嫌累的话,我在上面也可以——”

    “……不能。”

    神子小小地‘哼’了一声,“你是觉得吃亏吗。”

    “是。”如果路峥真的没有道德地点了头,那吃亏的是苏和。

    “可我不敢说谎。”苏和松开了紧抱着路峥劲瘦腰肢的手,扭头和神龛里丰神俊逸的阿图卢面对面,自小接受教育里的真心和虔诚叫他心跳如擂鼓,“我——”

    “苏和,你觉得,你的神灵想看到你因为这落后的旧俗,就和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男人上床吗?”路峥也看着那张已经放了很多很多年,色彩斑驳的神像,但他眼神冷漠,甚至没了最起码的尊重,“它其实根本不存在。”

    苏和被路峥的大放厥词吓地睁圆了眼睛,“你不要这样说,倒霉怎么办?”

    “没关系,不少人说我命硬。”路峥不怕,甚至还有闲心讲一个冷笑话。

    路教授生在豪门,他母亲那边做生意的亲戚多信这些。

    小时候薄家找过人给路峥看相,毕竟是未来的继承人,基本上所有大师都说路峥是天生的好命,还有说是麒麟命的。

    总之是少年有成,中年登顶,老年风光无限安度晚年。

    这事在薄家好一阵都为人津津乐道。

    只是这两年,薄桉不肯提了。

    因为谁也没说他儿子的好命是用她没有儿媳妇这糟心事换来的。

    比起路峥以后风光无限好,薄桉更希望儿子到年纪就按部就班成家,找个能相守的枕边人,生个孙子孙女给她玩玩。

    别一天天年纪轻轻活的跟平安公园里遛鸟养花的大爷似的,老气横秋,看破红尘。

    “不要这么说,真的会倒霉的。”苏和可着急,就怕路峥遭现世报,一个劲冲神像拜拜,念念叨叨让山神大人不要和他一般见识,“阿图卢什么都知道。”

    “那你放弃白天出门了?”路峥捏住了丽龙主的七寸。

    苏和当然不想放弃,他甚至还想去参加运动会。

    但是路峥的提议,还是要让丽龙主的胆子再做做准备。

    这样谎言一旦说出口,就注定会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甚至于要违背丽龙主的良心和自小培养信仰——左右瞧瞧的苏和找来一条毯子,将神龛上的阿图卢遮住了。

    他扭头看路峥,还微微泛红的眼睛里盛满坚定,竖起三根手指指天,“撒谎的话,你也要发誓,这件事只能我和你知道,绝对不能告诉第三个人,如有违背,这辈子你都找不到别的搭襟。”

    这是苏和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誓言了,比‘天地不容’还恶毒。

    如果路峥说出去,他会缠着路峥一辈子的,成为路峥此生最后一个搭襟。

    “好。”路峥几乎没有迟疑,举起手随着苏和道:“我发誓,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那我不会再有别的爱人。”

    苏和没注意到路峥偷换的词语。

    &039;&039;爱人&039;&039;对于路峥这样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比&039;&039;搭襟&039;&039;的分量沉的多。

    外地人都发誓了,丽龙主自然也不能落后,“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那我不会再有别的搭襟。”

    窗外雷声轰鸣,风流云动,相当应景。

    两个同样发誓的人,之间的战友情又增添了许多,苏和将刚刚的不快一扫而空,路峥眼下就是他过命的交情。

    丽龙主将阿图卢的神像继续盖着,拉起路峥进了自己小小的卧房,两人对坐在矮榻的桌前,商讨具体实行方式,“你想要怎么撒谎?”

    “只要装的像我们已经……就行,不是吗?”路教授这人含蓄到觉得在苏和面前说那个词,都不妥当。

    “是这样没错,只要让阿祖和阿姆们相信,也看不出端倪就是了。”丽龙主点头,但他没有这方面的体验,他不知道做过了的人是什么样,只是看书上说很痛。

    “什么书?”路教授眯起眼,这古朴的丽龙还有色、情读物?

    “是部落的古籍,应该算是文物了。”这些东西是不能给外人看的,就连从前好几次政府管理民族文化这一块的工作人员来讨要,阿祖都没有松口给他们。

    那些古籍只有流淌着绿林血,敬供阿图卢的人才有资格翻阅,是丽龙自古以来的规矩。

    不过苏和还是翻出来那破破烂烂的牛皮卷子,从枯黄的纸页间,找到男子相交那一面,摊开在了桌面上,大气地给路峥瞧。

    “我可以看?”路教授受宠若惊。

    “看吧,反正你也不认识上面的字。”

    瞧见丽龙主翻出的‘丽龙秘术’,上面的文字路峥不认识,但还有图画,细节相当充足,足够一个外地人联想文字教导的都是些什么。

    苏和托住下巴,单纯道:“这两个男人,要用的是屁股——”

    “我知道。”路峥抬手,示意苏和不必多说,他都懂。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苏和笑笑,“那你说,我们应该怎么装?是要我装作下不来床吗?还是我们看准时间,你在顿沙来时从我身上下来……”

    丽龙主到头来还是个实干家。

    路教授打住他的念头,道:“只需要留一些痕迹,明天你再装一装行动困难的样子,就够了。”

    “痕迹?”苏和歪头,“什么痕迹?”

    画册上没有的东西,丽龙主是不知道的,而电视机里也不会有这样限制级的内容播放,苏和是真的不知道路峥所说的痕迹是什么。

    就如他其实也不清楚,情人间情到浓时,亲吻彼此都还要伸舌头去纠缠的,而这世上除却插入,也还有数不清的做的方式。

    “吻痕。”路教授轻轻合上桌面上那本‘形骸放浪’的古董,以在讲台上授课时的平稳语调向苏和解释:“这也是爱抚的一种。”

    “吻痕?”苏和的大眼睛里满是求知若渴,“那是吻出来的?你要吻我吗?”

    “我不会吻你。”路峥几乎能猜到苏和接下来的话,“用掐的方式,也差不多可以弄出来。”

    苏和的皮肤很白,轻轻一碰就是明显的红痕,掐出来的效果应该也差不多。

    “掐哪里,脸吗?”

    “锁骨和脖子显眼的地方,如果你想让他们瞬间就注意到。”

    苏和当然要让其他人瞬间就注意到他和搭襟已经做过最亲密的事了。

    于是对着镜子,掐起一块肉反复的揪。

    “太大了。”路峥看着他的动作,耐心指导,“小一点。”

    “可是很疼。”一小块肉被揪起来,就像是针扎似的,丽龙主本来就哭累了的眼睛,又要泛起泪花了,“你就不能吻我吗?”

    “不能。”路峥沉下脸。

    “路峥,除却其他,我们也能算是朋友吧?”脖颈和锁骨揪的一片红艳艳的小神子趴到桌子上,小心翼翼地问。

    这个问题,总算不是在路教授的雷区上蹦迪了。

    路峥点头,“算是。”

    “那作为朋友,亲一个怎么了?外国还有吻手礼和贴面礼,朋友间吻一下对方,又怎么了?”

    路教授:……

    “就算不是朋友,我也会亲好多人呢,你们外地人,真是太保守了。”

    路峥生冷地重复了一遍:“亲好多人?”

    “是啊。”逢年过节时,丽龙主出巡的夜晚,多少阿姆领着自己家小孩来,求一个吻额的赐福呢。

    不知道是亲小孩子的路峥已经第无数次被丽龙彪悍的风俗震撼了,他眉头微动,下意识问:“你也亲过那个满头小辫的人吗?”

    “满头小辫?”苏和歪歪头。

    “辫子上还绑了彩绳和矿石的男人。”路峥补充道。

    他后知后觉才意识到那天遇到的那个小辫子男人是在同他争风吃醋,当时路教授半点不在意,是因为他以为那是顿沙的客人,回过劲来,才觉得不舒服。

    正如卡旭阿姆说的,他如果做不好一个搭襟,丽龙有的是人在暗地里觊觎丽龙主身边的位置,时刻等着取而代之。

    丽龙主,是相当抢手的。

    “你说普尔萨?”苏和皱了皱脸,被脑海里自动浮现的画面吓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为什么要亲他?”

    “我不会亲我不想亲的人,一般,我只亲可爱的和漂亮的。”

    路峥的眉头舒展了,只要没亲过那轻浮的男人就行。

    在路教授的细心指导下,丽龙主的脖子上多了些人造草莓,虽然过程很痛苦,但最终呈现的效果看起来,似乎真是那么回事。

    苏和端详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脖子上的红色瘀痕数量差不多,已经足够醒目,于是施施然放下镜子,望着坐在桌子对面的搭襟,“这样看着就够醒目了,但是你的身上,是不是也该有点痕迹?”

    这件事应该是相互的,总不能只有丽龙主的脖子看着像是被啃过的鸭脖一样吧?

    而路教授这人,就是女娲造人的成功典范,就连脖子和喉结都长得都像艺术品,该修长的地方修长,该隆起的地方隆起。

    苏和左右瞄了好几眼,手不自然地摸了摸自己不算显眼的喉结,那一点点崇尚肌肉和力量美感的丽龙男人尊严又有点小挫败。

    他似乎处处都比不上自己的搭襟。

    不过丽龙主不像是路教授这种外地人那么小气且保守,他善良而真诚道:“我不想你这么疼,怪受罪的,所以,我愿意吻你。”

    第24章 你该喜欢我

    苏和的出发点是善良的, 而且无论路峥是他的搭襟还是单纯的朋友,他都不愿意看路峥吃痛。

    要亲手揪自己脖颈上的肉简直就是酷刑。

    而丽龙人对于亲吻这种事,又着实不只止步于表达爱意、充斥情欲、居心不良。

    尤其是常常给小孩子额头烙下亲吻的丽龙主, 他的吻, 还有真诚祝福的意味。

    甚至在丽龙人玄幻的观念里, 这个吻可以叫生活在绿林里的人身上带着阿图卢的印记,在雨林中畅通无阻, 福顺安康, 无病无忧。

    丽龙主觉得他的亲亲可以给路峥带去些好运, 抵消刚刚路峥在阿图卢面前不要命的狂妄说辞。

    丽龙主的心地,实在是善良。

    外地来的路教授却不承这份情。

    可能距离他适应丽龙主时不时抛出一个惊喜又或者一个重磅炸弹的说话方式,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丽龙人太过热情开放,丽龙主尤其, 单纯和热切这两种背道而驰的性格在他身上杂糅的恰到好处, 却和路教授这种在感情上保守的像是清朝人的外地人相克。

    苏和从善念出发、为搭襟充分考虑的要求,被路峥毫不犹豫地拒绝。

    “不用了, 我自己看着来。”路峥道:“我不怕疼。”

    丽龙主期待地直往外冒星星的眼睛熄灭了, 他大为不解, 甚至觉得路峥已经含蓄到不可理喻的地步, “难道你们外地人,就算当好朋友也不能亲一下吗?”

    “就像你不愿意亲你哪位小辫子朋友一样, 我也不愿意亲我的朋友。”路峥的目光落在神子湿润唇瓣上圆润饱满的唇珠上,那唇珠是淡粉色的, 路教授的脑子里莫名蹦出一种植物, 粉种火龙珠。

    粉种火龙珠是金丝桃属下的一个分支, 灌木,单叶对生, 萼片五枚,蒴果卵形,国内倾向于把它归类为红果金丝桃的变种,统称红果金丝桃。

    但粉种独特的色泽和常见的红豆迥然不同,它像是缩小的一簇桃子,也像是粉杏还没开放的花苞。

    面对这种漂亮又可爱,长得像个□□糖的植物,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想问问能不能吃。

    很可惜,这成熟果实像饱满浆果一样的植物是单纯的观赏类,常做花卉中的点缀,而非食用作物。

    路峥也知道那不能吃的,但他今天却怀疑起,粉种火龙珠真的不能吃吗?

    或许能呢?

    意识到自己在胡思乱想什么的路教授,硬生生拔开了焦着在苏和唇上的视线,再度强调:“我不会和我的朋友接吻。”

    “那你愿意和谁做这些事?”丽龙主抿唇,咬住了自己的唇尖。

    “……当然是我喜欢的人。”难为路教授,一把年纪,还要说这种青春少年漫里的台词。

    ‘喜欢’这两个字眼,几乎已经成为了丽龙主今夜之后的命门,他或许这辈子都忘不掉他的第一个搭襟无论如何都不肯和他同床,原因就是那荒唐的‘喜欢’。

    这么说,路峥这般抗拒和他亲近,是因为喜欢的人不是他?

    而那些事他也只愿意和喜欢的人一起做?

    丽龙主来了精神,又趴到了桌子上,想离路峥近一些打听八卦:“那你喜欢的人是谁?”

    “……”

    “你不想说?”苏和眼巴巴盯着路教授,转念一想,声调拔高:“可你现在是我的搭襟,人也在丽龙,你该喜欢的是我才对吧?”

    丽龙主还不算傻,虽然他的确如路峥说的那样,压根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样子。

    但他一向都遵守着丽龙的规矩,在搭襟关系存续期间对路峥一心一意,别的男男女女都没有多看一眼,也从来没生出过再找一个搭襟又或者换一个搭襟的念头。

    可路峥压根不喜欢他,甚至在和他当搭襟的过程中还喜欢着别人。

    这还怎么好意思声讨自己不知道喜欢是什么的?

    年轻的丽龙主觉得,路峥如果在和他处搭襟的过程中三心二意,那可远比他‘不知喜欢为何物’恶劣多了。

    丽龙虽然没有将人迷成智障、讲什么听什么的草药,却有能用在搭襟关系存续中,惩罚不够真心与忠贞那一方的毒草,比如将男人永远阉掉的极寒秘方。

    苏和的神情变来变去,眼看就要从豁然逐渐走向不善,好在路教授及时道:“没有。”

    “我没有喜欢的人。”

    这世上总要有些善意的谎言,这是路教授的为人处世标准。

    丽龙主有点危险的眼神再度变得纯净起来,甚至翘起嘴角,“原来你没有喜欢的人——那也不对,你该喜欢我,像我喜欢你一样,你是我的搭襟。”丽龙主大言不惭。

    “这公平吗?”路教授启唇反问。

    “什么?”

    “我喜欢你,可你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不公平。”路教授起身,往外间的母屋走去。

    他今晚不准备回卡旭家,就留在苏和的木屋,帮忙装样子。

    但他也不打算和神子同床共枕,如今不是路教授自负,是他真的觉得,如果同榻而眠,苏和会找准时机扑上来。

    好在母屋的矮榻够大,路教授和蒙住脑袋的阿图卢住一间正好。

    “我也喜欢你,这就公平了?”苏和追上他的脚步,也跟着往母屋走,他还在纠结刚刚的问题。

    路教授停下脚步,“不,也不公平。”

    因为他的喜欢早于苏和,也重于苏和。

    “那你说怎么才公平?”丽龙主又要被搭襟绕晕。

    事实证明,十里八乡阿姆都夸聪明的丽龙主在路教授亲自开授的‘爱情课’里,指定是要挂科的后进生。

    这次路教授也不准备继续回答笨学生的笨问题了,“不早了,回去睡觉,我在外面,明天顿沙来了再走。”

    “不一起睡?”丽龙主被转移了话题,“顿沙一向不怎么敲门,他推门进来看到我们滚过矮榻,却没睡在一起,会不会看出端倪?”

    苏和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他可不是为了和不喜欢自己的搭襟睡在一张床上,单纯是害怕露馅,那就白掐一脖子‘痕迹’,受这些罪了。

    路峥道:“放心,我会在他来之前起来。”

    路峥自从来到丽龙,一向浅眠,睡眠质量只有和苏和同住那一夜还算得上不错,其余的时候,窗外有点风吹草动他就会醒过来。

    第二天一早,压根没怎么睡的路教授醒的自然比苏和早,他借了浴房,洗漱收拾自己,顺带清洗一下被苏和眼泪浸得皱巴巴的衬衣。

    手工定制的衬衣相当娇贵,一点眼泪就能轻易毁掉它,布料中央有隐隐发黄的轮廓,单纯用清水搓压根洗不掉。

    这种衬衣,往常在路峥这里也是脏了就报废的消耗品,奈何这次出来考察的时间有点久,路教授一共没多少得体的衣裳,多是速干的紧身运动衣和登山服,这件报废后,能换洗的就没几件了。

    路峥一向重视自己的外表得体与否,也在考虑要不要让蒋宁多送几件衣服来。

    二十四小时秘书,就是在这种时候发挥作用的。

    将被放弃的衬衣抖搂开,搭在矮榻上等候晾干的路教授只穿了一件无袖打底。

    在路峥身上,男士衬衣打底其实和老头汗衫的区别不大。

    毕竟那常年健身的健美体态穿这种衣服都是同一种效果,宽肩蜂腰倒三角,赤裸暴露的肱二头肌和胸肌饱满富有弹性,一股野性和粗犷的味道,要是苏和看见,又该暗戳戳地羡慕流口水了。

    大约如苏和一般的丽龙男人们都挺羡慕路峥这种身材的,又高又壮,体魄颀伟,从头到脚都符合丽龙人的审美。而丽龙人受环境、地域限制,少有能长成这样的。

    拎着热腾腾早饭推门而入的顿沙率先被这映入眼帘的肌肉惊地‘哇’了一声,辨清来人,笑哈哈道:“路教授,早啊。”

    “早。”路峥微微颔首。

    “你昨天宿在这里?”顿沙好像明知故问。

    丽龙主的搭襟住在木楼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放在路教授这种含蓄的外地人身上,顿沙就觉得值得问一问。

    “是。”

    “那我们丽龙主呢?”按理说,这时候苏和早该起床钻进浴房整理行头,准备好给阿图卢做晨礼了。

    “他还在睡,昨天晚上我们睡的比较晚。”路峥说不出诸如‘他昨天晚上累坏了’这等暗示意味更强烈些的暧昧话。

    “还在睡啊,那我去叫他好了,时间不早啦。”顿沙余光扫见路峥脖子上两块红痕,但他没有多想。

    这种蚊虫叮咬很常见,他身上也有这样的红斑。

    小屋里的丽龙主其实早就醒了,但他今天眼睛干的难受,应该是昨天抱着路峥哭多了,拿起镜子一看,丽龙主从未见过自己如此可怜的一面。

    肿出了三条褶皱的眼睛像核桃似的,充斥喜感,脖子上紫红的痕迹可能掐的过于狠,以至于有些地方斑驳的活像受了凌虐。

    就连顿沙看到丽龙主的第一眼,也是大喊:“这是怎么回事,看看这脖子这眼睛!是挨打了吗?!这是谁干的啊?!是谁这么大胆!!”

    丽龙主:……

    闻声进来的路峥:……

    千算万算,丽龙主和路教授都没想到,顿沙是个处男。

    丽龙主局促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低头思量找补的办法,并小声解释道:“这是吻痕。”

    “这是吻痕——”大吵大闹要去找阿祖告状的顿沙霎时间安静地像是吃了哑巴药。

    好歹是个在外面上过学的大学生,虽然处男,但吻痕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

    顿沙看看坐在床上低着头疑似害羞的丽龙主,又看看站在门边理直气壮的‘罪魁祸首’,“内什么,内什么,我阿姆做的饭在外面,还热乎,你们两个看着吃一口,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

    说罢,一溜烟跑出了木楼。

    “他去干什么?”

    “去告诉阿祖吧。”

    丽龙主身边发生的大事小事,顿沙都有必要向阿祖报告。

    更何况,这还是丽龙主和搭襟滚了矮榻这种头等大事。

    当然,顿沙不单单是去给阿祖报信的,他这么一大早火急火燎跑去阿祖的院子,路上见到他这副堂皇样子的阿姆都要多问一嘴。

    而顿沙也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好心眼的阿姆们,是‘丽龙主的大好事发生啦’,福至心灵的阿姆们不必再追问,脸上都已经挂上了然的笑。

    就这样,距离整个丽龙都知道丽龙主和他搭襟昨晚睡在一起并办了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也不远了。

    希泽莎知道这件事时,她的小女儿正在给她上发油盘头,听到这事,率先为丽龙主高兴起来,“还好还好,还以为丽龙主选的那搭襟不成事呢,成了就好。”

    路峥,的的确确是丽龙头一个将滚矮榻的事拖延至此的丽龙主搭襟。

    疑似他压根不行,看着壮实际上是大象挂辣椒的谣言,已经在丽龙人中传的有鼻子有眼了。

    不少阿姆都为丽龙主的幸福担心,她们丽龙的丽龙主,怎么能委屈给一个不成的男人?

    更有阿姆,都准备另给丽龙主牵线搭桥,介绍新的搭襟。

    但路峥还没走,这旧的不去,新的还没法来,也是愁人。

    希泽莎眯缝起眼,招呼顿沙靠近些,“你怎么知道他们做了那档子事?你看见了?”

    “没看见,阿祖。不过路教授今天是第一次留在丽龙主的木楼过夜,而且丽龙主今天早上起晚了,脖子上都是红点点,眼睛瞧着也像是哭过。”顿沙觉得,这简直完全符合丽龙主初夜的样子,说他们两个没点事,顿沙不信。

    希泽莎不做声了,在小女儿的照顾下盘好头,穿好褂子,挺直腰板站了起来,中气十足道:“走,我跟你去瞧瞧。”

    “阿祖?”

    希泽莎这些年,虽然腿脚还好,但却极少出院子了,大多是谁家有什大小事需要做主,就直接到阿祖的院子找她就成,她就像是丽龙另一尊活神,整日生活在她的神龛内不动地方。

    这还是少有要往外走。

    “我总要去见见他。”希泽莎枯怵犹如树皮般沟壑纵深的面庞慈祥而凌厉。

    “见丽龙主?现在还是白天呐——”

    “不,我是要去见他的搭襟。”

    希泽莎这一辈子见过许多路峥这样的人。

    丽龙这地方,一直以来不少自诩教授、学问家、研究者的人带着团队、学生来考察,甚至还有长得奇奇怪怪的外国人。

    如路峥一般,被丽龙主挑中留下做搭襟的,从前其实还有一个。

    但那人希泽莎不想提起,他始终都是阿祖这辈子存在心上的一根刺。

    因为那个外地人的教唆,毁掉了她带大的丽龙主。

    甚至叫丽龙主昏了头,为他做出背叛阿图卢,背叛丽龙的糊涂事,从高高在上的丽龙主变作整个丽龙不再提起的罪人。

    不负责任离去的丽龙主,叫至今留在绿林里的丽龙人代代守护的文化差点断代,如果不是苏和足够懂事,能够担起这沉重的担子,或许阿图卢的信徒就只剩下塔木人了。

    放任不管,叫那个外地人和前任丽龙主逃走,是希泽莎至今还在后悔的事情。

    如果当时她没有那么心软,而是强硬将她们挡下来,苏和也就不必小小年纪就要接受起丽龙主的教育,他本可以和正常的孩子一样,拥有一个欢快的童年。

    苏和跟阿图卢一般,都是被上一任丽龙主抛弃的存在。

    事情过去这么些年,转眼看着苏和长大的希泽莎对他挑选了一个路峥这样的外地人做搭襟的感受,相当复杂。

    苏和是阿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是丽龙如今最风光的象征。

    当然,苏和自己也乖巧勤勉,听话而聪明,他无论是做丽龙主还是做下一任丽龙主的师长,都是极为优秀的。

    希泽莎愿意叫苏和在挑选搭襟这件事上放肆,也是因为她一直都觉得苏和太乖巧了,事事似乎都不在为自己的喜好考虑。

    另一方面,希泽莎活了这么久,见多识广,那天的路峥虽然落魄的像个泥人,可他的眼神和态度都不似那些寻常的外地人。

    寻常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能一早被这种闻所未闻的彪悍婚俗吓到,又或者是见到漂亮的丽龙主便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这是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白捡了一个漂亮媳妇。

    男人都是这样的。

    但那天像只泥猴的路峥不一样,他不卑不亢更没有惧怕,当然,看那冷冰冰应付差事的样子,对丽龙主应该也没什么炽烈的感情。

    他目标明确,在希泽莎问他何时走时,回答的毫不犹豫,这是他注定要走的决心。

    路峥迟早要走,那干脆利落的模样不像是会痴人说梦妄图带苏和走,因为他根本不像是爱丽龙主的样子。

    反观苏和,他正值年少,生活在木楼相对封闭,身边适龄人稀缺,从小又缺失父母陪伴,对感情的体验极少,他其实更不知道爱是什么模样,对这个外地人,新奇大过于动情。

    他只不过是在比照希泽莎和其他阿姆们讲给他的传统,演出一个好搭襟的样子。

    这是希泽莎不阻拦他们的主要原因,他们并不相爱,这点是瞒不过老太太的火眼金睛的。

    这段时间,丽龙主的好消息一直没有传来,阿祖又听顿沙说,苏和还在上赶着追着那个有些含蓄的外地人,那外地人却迟迟没有入乡随俗。

    希泽莎愈发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她开始叮嘱女儿,再琢磨着选一选适龄的姑娘小伙,等路峥一走,立马帮苏和再办一次专门的相亲会。

    这次她会记得告诉苏和,眼缘是次要的,心动才是主要的,山神阿图卢为保护女儿设下的誓言禁锢,并非□□的屈就那么简单。

    但现在,一切都有些出人意料了。

    精神头不错的阿祖带着几个阿姆赶到院子里时,丽龙主刚和路峥分食完早餐,扯下阿图卢脸上的遮羞布,准备做晨礼。

    突然出现在院子里的阿祖吓了丽龙主一跳,他有信心骗过顿沙,却不知道怎么才能骗过自小将他养大的阿祖。

    忐忑的丽龙主求助路峥,“这要怎么办?”

    “这也是你们的风俗?”路峥隔着窗子看了一眼,同房第二天,就要面对这么多邻居?

    “当然不是。”丽龙主也不知道为什么阿祖大清早就来了,从前也没听过这个说法,不过按理说,不再纯洁的他现在也可以在白天出门了。

    就是头一次撒这样弥天大谎的丽龙主在听到阿祖来了之后心就跳个不停,脸都白了,这种样子不同于面对顿沙时候,肯定会被阿姆和阿祖的眼睛看穿。

    好在,阿祖也是单来找路峥的。

    被爬上楼的顿沙点名的路教授在丽龙主暗喜又担忧的眼神下了木楼,和楼下的老太太面面相觑。

    路峥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对希泽莎这样的老太太也多一些尊重,但没什么亲近,因为他能感到这位长辈对他莫名的不满和挑剔。

    虽然路峥压根不知道这份不满从何而来,好在,单拎出来看,他对希泽莎这样丽龙风俗中的头号封建人物,也全无好感。

    在他看来,这位阿祖,何尝不是禁锢苏和的一环,不过是个陈旧的镣铐。

    “丽龙主呢?他还好吗?”看见路峥跟个没事人一样,希泽莎知道自己疼爱的丽龙主成为了下面受苦那个,枯怵的脸彻底没了慈祥,如何看路峥如何不满。

    “他还好,但您想见他,今天可能不太方便。”苏和脸白的像纸,心虚的明显,一出来就会被看穿。

    “让他歇着吧,我不见他,我来是为了见你。”希泽莎说一句丽龙方言,旁边的顿沙跟着翻译一句,如果苏和在,这份工作就是丽龙主的了。

    “那您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知道你说离开的事情,还作数对吧?”

    “当然。”路峥的回答依旧没有半点犹豫,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个学生,他的生活圈也不在丽龙的原始林地里,离开是肯定的。

    只是现在这份回答和当初不同的是,路教授不想自己走,而想带着不再做丽龙主的苏和一起走。

    现在苏和已经可以在白天出门了,也就是只要寨子里选出新的丽龙主,苏和就能轻松卸任,路峥也可以效仿他的前辈,带着苏和离开。

    在绿林之外的世界,路峥可以给苏和想要的一切。

    他能资助苏和上学,完成小神子想继续读书的梦想。

    也能带苏和去更远的地方看一看,不止局限于碧绿茂盛的植物,还可以是碧海蓝天,黄沙古渡。

    希泽莎端详出这年轻人表情中的不同寻常,不过这都不重要,因为她绝对不会允许那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我很惊喜你能够入乡随俗接纳丽龙主,但你要知道,新的丽龙主还没有选出来,所以他不能离开丽龙。甚至在下一任丽龙主十五岁前,他也没办法彻底走远,而是要亦师亦友地陪伴新的丽龙主长大。”

    “你们的关系不会是永远的。”

    “等你离开之后,他还会拥有新的搭襟,新的生活,而那才是他该拥有的生活。”

    希泽莎口中苍老的丽龙话被顿沙翻译后,带着点喜感。

    因为顿沙的声音里有点怀疑,有点害怕,甚至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路峥。

    他觉得一向慈爱的阿祖今天这是在干什么?怎么能对刚过完初夜的丽龙主搭襟说这样的话?这和肥皂剧里棒打鸳鸯的恶婆婆有什么区别?

    路峥却神色如常,他和希泽莎一般,活到这个岁数,又从勾心斗角的研究室蹦到尔虞我诈的教研室,见过的牛鬼蛇神数不清楚,识人术修炼了九成九,弯弯绕绕的话也听的明白。

    这位丽龙的活神仙,在警告他,不要妄图这绿林中的一切。

    第25章 圆谎

    顿沙, 丽龙主最忠诚的伴读,一个由衷希望丽龙主遇到一个品行好、性格好、长相好、身材好的搭襟后,感受一段真挚爱情的人。

    他甘愿当丽龙主的爱情守护骑士, 因而不自觉地站到了娘家人少的路教授这一边。

    就路峥这样的人选, 在顿沙来看, 能出现在林子里给丽龙主当搭襟,那真是陨石撞地球撞出一个新世纪那么罕见的事, 当然, 也是好事。

    虽然, 顿沙知道路峥迟早要走,叫一个现代社会事业有成的教授留在他们这种部落窝,不现实。

    虽然,顿沙也知道阿姆说的都在理, 丽龙人不相信永恒, 哪怕世上人都在求长情与白首的爱恋。

    但这两件事,好像也没必要在这个喜气洋洋的日子, 拿到台面上来说吧?

    如果他是路峥, 眼下估计都要被阿祖这话‘欺负的’直接收拾包袱回娘家, 才不留在这地方受气。

    “阿祖——”顿沙小声道:“丽龙主还在楼上听着呢。”

    希泽莎眯起眼, 往楼上看了看,只是她眼珠混沌, 视力不大好,看也看不真切, 但就算苏和在这里, 该说的丑话阿祖也都要说在前头。

    这外地人, 别想仗着丽龙主的喜爱就爬到阿祖的头上。

    “丽龙主他搭襟,我刚刚那些话, 你听明白了吗?”希泽莎就想要路峥一句准信。

    她只希望,这路峥和那些寻常男人的性子没有分别,甚至薄情寡性最好。

    翻译官顿沙嘴角直发颤,说话时都不好意思去看路峥的眼睛。

    阿图卢滴个阿祖,都是白发苍苍半截黄土的年纪了,竟然还开始老来叛逆。

    面对这部落里最有威望的存在,路峥没有被对方几句话激的心浮气躁。

    他已经二十七了,又出生在上流家庭,这世界上除却爱情,绝大部分常人经历过的、常人没经历过的奇葩事情,他都感受过。

    总之,这种‘婆婆新婚第二天上门敲打儿媳妇’的戏码,对路峥来说,打击不大,收效甚微。

    因为路峥原本就不认为,带走苏和需要在乎这位阿祖的想法和意愿,他只需要获得苏和的首肯,只要苏和心甘情愿点头,路峥会毫不犹豫带走他。

    年轻还朝气的丽龙主和年迈的阿祖不一样,阿祖大半截人生都是为了阿图卢和丽龙族活着,她如今的顾忌大概也并不是在担忧苏和会跟一个不知根知底的男人跑掉,而是担忧丽龙失去金贵的阿图卢化身。

    破除这个顾虑的方式可能也很简单,或许只要新的丽龙主出现,并成长到十五岁,那么苏和会立马成为一颗无用的弃子。

    上一任丽龙主要待到下一任丽龙主十五岁才能离开的规矩,在路峥眼里,也要看苏和愿不愿意等候了。

    如果苏和不愿意,路峥当然也不会为了这腐朽的文化传承多说一句话。

    至于那位新的丽龙主,眼前的阿祖能一口气走这么远的路到这里敲打路峥,身子骨明显康健硬朗,再带一个丽龙主成长到十五岁,应当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有我的打算。”路峥气定神闲,像是每次回复院长询问‘明年要不要多招几个研究生’、‘开个大课题带一个博士生好不好’时那样,态度方端自持,又有点气人的不近人情:“这就不劳您挂心了。”

    希泽莎眯起眼,她都已经是黄土埋到脖颈子的人了,哪里能听不出路峥这个小年轻在抗议。

    但希泽莎并不恼,这里是绿林,她有一百种方法,叫路峥到时候只想逃出丽龙,毕竟他还有两个学生蛋要照顾。

    “我就当你听懂了。”

    路峥也不恼,这世上有种人,能用钱解决绝人生中大部分恐惧和麻烦,天生好命的路峥恰好就是这种人。

    他在当初能顺利从沼泽无人区离开,今天,也就绝不会陷到一个落后的原始部落里出不去。

    希泽莎不再和外地人多说什么,转头嘱咐顿沙这几天给丽龙主带的早点要清淡些,顺带问问苏和有没有什么别的想吃的,她叫人去镇子上赶集采买的时候,带一些回来。

    顿沙一一记下,阿祖才准备原路返回。

    路峥礼貌送她到门口,主人姿态一般道:“不送。”

    希泽莎瞥了眼这高大的小伙,越发觉得第一眼是看走眼了。

    分明见到路峥第一面时,阿祖没觉得这人有现在这般讨厌。

    果然,外地人都是一样的。

    顿沙目送阿祖被她的小女儿搀着离开,确认耳背的阿祖已经走的足够远,应当听不清他在背地里讲什么后,才惴惴不安地看向丽龙主的搭襟。

    “路教授,刚刚那些话——”可都不是他的本意啊。

    顿沙其实希望苏和能跟路峥维持一种稳定和谐的关系,哪怕这份关系并不是爱。

    因为苏和太孤独了。

    受阿图卢传说的影响,丽龙人的爱情观亘古如此,几乎所有人都在追求片刻赤诚至极的真心,认为那一刻远比永恒甚至永远的陪伴重要的多。

    但顿沙觉得,这种观点对于他们自小孤零零,没有亲人,也没有兄弟姐妹的丽龙主来说,这不适用。

    路峥是苏和第一段亲密的缘分,是能够成为家人的存在。

    等到头一次尝到蜂蜜的丽龙主小熊品味出这独特又香甜的味道,肯定就不会愿意松手了,放弃这些对他来说,是痛苦至极的。

    顿沙情愿路峥待久些,再久些。

    就算不处搭襟关系了,也要和苏和成为常联系的家人,叫丽龙主别再可怜巴巴地无依无靠。

    “我不在意,没关系。”路教授摇头道。

    “啊,您不在意啊?”果然是教授,就是大度。

    “嗯。”路教授脸不红心不跳,“不过,你们这里的习俗一直是一方离开就默认分手?”

    简直荒唐,如果这样,那这世上就没有异地恋的情侣了。

    “按理来说是的。”丽龙人对于分居的概念只局限于住在同一片林子里。

    搭襟关系,虽然不常有同吃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但是也绝没有天南海北各一方的,那不是劳燕分飞吗?

    “您要走,是要回到您的城市,那离得也太远了。”

    丽龙人总觉得,距离太远的感情不长久,不单单是爱情,还有亲情、友情,都经受不起距离的考验。

    毕竟在过去时,相隔两地,路途遥远 联系方式稀少,再深厚的感情,随着十天、几十天、几个月、几年的不复相见,逐渐消失也是必然的。

    可能是终生不见,可能是再见时已经物是人非,触摸不到彼此的时间里,当初再轰轰烈烈的情分也会因此变得面目全非。

    所以丽龙人才更看重相守的时时刻刻。

    听了顿沙的解释,路峥更不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

    就算他要回的地方在南极又怎样,现在科技如此发达,出行这样方便,不过就是坐坐飞机再坐坐火车的事。

    路峥是大学老师,大学生有的假期他都有,已经是假期最多最长的一种固定职业。

    如果不参加考察、教研、研讨会,他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天南海北随心所欲的飞。

    倘若苏和不愿意离开这里,他也可以像从前那位前辈一样,每到过节放假就到丽龙来,只要苏和还想要他这个搭襟,只要他们有幸相爱。

    同样,现在网络已经发达到了一定地步,再不济,路峥还能把他的‘按键老人机’换成可以视频的智能机。

    丽龙,也是有信号网络的。

    “路教授,我们这边的婚俗实在特殊……”顿沙长叹一声,希望路峥多担待。

    “没关系。”一瞬间脑子里已经模拟许多可能,做出无数个决断的路峥照样底气十足,“我们家的婚俗也很独特。”

    “是吗?您也是少数民族吗?”

    “不是,但我们家比较落伍且陈旧,”路峥腿长,步子大,比顿沙更快上了木楼,“在我们家,只要是谈了恋爱并相爱,就要结婚,也没有离婚一说。”

    这也不是一种传统,或许只是路家的人都运气好,这么多辈下来,竟然没有一对怨侣。

    倒是叫路峥从小就看到了不少爱情模范,因而对爱情有点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这种时候,路峥就不会提起自己母亲的家族了。

    因为对比之下,薄家几乎都是典型的商业联姻,除却薄桉雷厉风行地选择了路父这个只知道研究民俗的呆子,婚姻尚且真心且幸福,其余的,不提也罢。

    “啊——”这么死板的婚俗,顿沙也是第一次听说,“那要是结婚不幸可怎么办?”

    “自己选的怎么会不幸?”

    不幸,多是因为人在后悔。

    路峥从不做会后悔的选择。

    推开木楼的门,丽龙主正乖巧地跪在地上的蒲团前,看样子是怕阿祖叫人上来突击检查他有没有在好好做晨礼,供奉阿图卢。

    丽龙主倒是有心去开窗子偷听,但他还记得自己是个该腰疼屁股疼,行动不便的。

    加上对于阿祖天然的尊重和忌惮,以及深知自己现在是在欺骗一直以来善待自己的老人,他还是有点没胆子去听一听阿祖到底在和他搭襟说什么。

    只能向阿图卢祈祷,别叫路峥露馅或是被看穿,一切顺顺利利地瞒过去。

    神龛里的阿图卢神像如果真的在天有灵,对苏和的祈祷也只有无奈。

    这孩子这时候倒是忘了,丽龙人最不能在阿图卢面前撒谎,那是不诚,也会不幸。

    因谎言而带来的一切,最终都会消失。

    “你回来了!”丽龙主发现是搭襟回来了,当即抛下了神龛里的阿图卢,一溜烟蹦到了路峥跟前。

    见顿沙在旁边,还不忘故作娇弱的捶了捶自己的腰,怯生生问:“阿祖,和你说什么了呢?”

    顿沙原本想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苏和,他本来就是这样心直口快的人,无论是在阿祖面前,还是在丽龙主这边,都不会刻意瞒着什么,只要对方问起,他就一定会原原本本说出来。

    不过路峥却不想叫苏和知道这件事,率先打断了顿沙的话:“没有讲什么,只是让你好好休息,有什么想吃的、想要的,就说,都会给你弄来。”

    想吃的,阿祖都会叫顿沙给弄来。

    想要的,是路教授自己加的,不过如果苏和想要什么,他也有办法弄来,哪怕是天上的星星。

    丽龙主倒是没什么想要的,他也有点不相信刚刚路峥在外面那么久,只是说了这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于是忙不迭地往搭襟胳膊上一挂,“没有什么想要的,也不想吃什么,你和我进屋,我有话跟你说。”

    路教授的胳膊也是粗壮的,之前拥抱的时候,丽龙主就感受过了,但现在,他也没工夫贪心地多摸两下,感受地更具体些了。

    他就只想让顿沙快点有眼力见地出去。

    从前丽龙主是不会这么觉得顿沙碍眼的,毕竟这是他唯一作伴的伙计。

    但现在,有了路峥这个背负着共同秘密的蚂蚱,丽龙主只好对不起顿沙。

    顿沙知情识趣,确认了苏和不想吃零食、糖果又或者什么林子里没有的新鲜水果,就自己出去了。他还得回去给阿姆们讲一声,最近不要再给丽龙主做酸辣的重口味食物。

    丽龙主刚开门的身子,不适合吃这些,辣屁股。

    “快去歇着吧,我先回家一趟,麻烦路教授在这里陪着了。”

    路峥其实也想回卡旭家去,他身上的衬衣没洗干净,路教授注重仪表,以往是绝对不会穿有污渍和瑕疵的衣服示人。

    但现在,以路峥对这小小部落的了解,或许他和苏和的‘逸闻’已经传的是人尽皆知了。

    与其这时候回去,面对两个‘十万个为什么’的学生和吉木把自己搞的焦头烂额,留在苏和这里,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顿沙走后,路峥就跟苏和进了小屋。

    两人再次像昨晚共商大计时一般,围坐在小桌前。

    “阿祖真的什么都没跟你说吗?你们在外面留了那么久,我不信。”丽龙主不是那么好骗的,虽然,他试图从路峥的脸上看出什么端倪这件事失败的很彻底。

    “真的没有什么,她只是关心你,加上我不会丽龙的方言,要顿沙在旁边翻译,费了点功夫,才这么晚回来。”

    被阿祖‘刁难’的事情,路峥明显该向苏和‘吐苦水’,但路教授觉得没必要,毕竟这位小神子也不比那阿祖好到哪里去。

    阿祖是提醒他记得走别想留在这耽误苏和。

    丽龙主是他走时还要高高兴兴扯大旗欢送他。

    这两个一时之间不知道哪个更让路峥心头苦涩。

    “那就好。”丽龙主终于放下心,仰面倒在床上,‘咚’一声,他刚刚在神像前快跪麻了,真是很久没那么板正地跪过了。

    人果然只有在愧疚的时候才倾尽全力想要弥补。

    路峥看他瘫倒放松的样子,目光微微柔和,又被苏和身上几乎上下都遮掩的不太好的衣服夺去了视线,拧起了眉。

    “你的衣柜里只有这一种衣服吗?”这种袒胸露乳,开衩开到大腿根的薄裙子简直叫路教授不知道该把眼睛放哪。

    “差不多吧。”丽龙主的服饰里没有裤子这种玩意。

    因为往昔的丽龙主大多都是姑娘,而大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出现的一位男性丽龙主,也只能穿这样的衣裳。

    毕竟单纯为了那么零星的几个男娃子再去改造那用在祭祀、祈福、晨礼……等各种场景下的繁复服饰样式,也太麻烦。

    不过,也不是所有丽龙主穿起来都是苏和这漏风麻袋的效果,单纯因为苏和太过干瘦,胸前没有二两肉,兜不住那松垮的衣料。

    一躺下,那衣服就往两边跑,十分不给面子。

    “你不愿意穿别的衣服?”路峥不再看,扭过身去,正人君子的冲着窗子外的望天木坐。

    “怎么会不愿意?”丽龙主两手搭在小腹,指尖轻轻对了对,“当然愿意,但是现在还不行,丽龙主只能穿这个。”

    谁叫他是丽龙主呢?

    新的丽龙主还没选出来,所以一切代行的职责还在苏和身上。

    “而且如果再往前数几十年,恐怕你也要和我穿一样,穿丽龙的服饰。”

    丽龙主的搭襟就是丽龙主的附庸,无论是不是丽龙人,都该穿上属于丽龙的着装。

    “你穿或许会比我合适点。”丽龙主翻了个身,面冲路峥的侧颜,光明正大打量。

    他之前就感觉,路峥的胸肌很大,肩膀很宽,穿上他这身,说不定还有古希腊神话里男神的感觉。

    路教授可以穿各式各样的西装和正装礼服,但是绝不会穿小神子这样轻薄的裙子,不适合,也无法想象。

    甚至看苏和穿成这样,路教授都觉得碍眼。

    丽龙主不知道他这搭襟又在闹别扭,他已经对路峥这淡淡的性子习惯了。

    外地人,都是含蓄的。

    而今天,也是他格外开心的日子。

    毕竟,“我现在应该可以在白天出门去看看了吧?”

    小神子的话饱含着期待。

    路峥一个外地人十足肯定道:“当然可以。”

    不再拥有贞洁的丽龙主的确可以白天堂而皇之出门了,但阿祖叫他养好身体再往外面四处乱逛。

    养好身体这四个字对苏和来说相当难把握,毕竟他本来就没事,也不知道,这样‘被开门’的下场要歇多久才好。

    他虚心向路峥请教,路峥让他在家待个三四天再说出门的事情。

    “这么久?”丽龙主从前三年都忍耐了,可如今的三天叫他挨的抓心挠肝。

    “很快了。”路峥已经快成为苏和这处的常客了,他若是不来,周围所有人看他都犹如负心汉薄情郎。

    而就算不是那样的目光,也多是守着看热闹的,如林双之辈。

    路教授嫌烦,到苏和这里躲清闲。

    “顿沙和我说,外面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真好。”丽龙主眼睛弯弯,从心底觉得路峥这个外地人聪明。

    虽然,整个丽龙人都知道且信以为真,顿沙这个传话筒的功劳远大于路教授。

    但这不妨碍苏和对他这个搭襟的智慧,深感钦佩。

    丽龙主如今也想通了,就当这是个暂时的,善意的谎言。

    更甚至,可以不把它当成谎言。

    毕竟路峥迟早有一天要离开的,等他离开后,自己肯定还会有新的搭襟。

    到时候和新的搭襟做了这种事,不也会失去贞洁吗?

    丽龙主的贞洁是不会一辈子都留在身上的,路峥不要,也会有其他人要。

    现在不过是提前行使以后的一点点小权利。

    “这样一想,我每天向阿图卢献晨礼的时候,就不觉得有愧疚了。”掩耳盗铃且理直气壮的丽龙主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

    负罪感是什么?直接烟消云散好不好!

    坐在一旁手写教案文件的路教授闻言动作一顿,继而薄唇抿紧,显然被苏和扔到头顶的绿色炸弹气的不轻。

    苏和之前还理直气壮地强调‘这里是丽龙地盘,你该喜欢我才是’,现在就对着路峥直接畅想他走之后的未来了。

    路教授暗沉沉的眼睛盯着面前一边看小说一边剥香蕉的丽龙主,发自内心道:“你当着我的面说这种事情?”

    这合适吗?

    懵懂的丽龙主刚剥好一根香蕉,闻言有点不敢往自己嘴里放了,眼神慌乱,讷讷地问:“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事情吗?”

    神子的眼神清澈的像是毕业答辩时的本科生。

    路教授:“算了,没事。”

    “你不高兴了?”丽龙主把香蕉递到了气氛不太好的搭襟唇边,“给你吃香蕉。”

    “没有,我不吃。”路峥不太喜欢吃甜的东西。

    丽龙主弯起眼睛,用哄小朋友的语气跟搭襟讲话,“吃嘛,从镇子上买来的,可甜了,你快尝一口嘛,你要是不吃,那就是还在不高兴?”

    听到这话,路教授更不想吃了。

    第26章 新电视机

    英俊而深沉的搭襟明显不愿意配合, 举着香蕉投食的丽龙主不敢再捉弄他,悄悄把剥好的白嫩香蕉拿回来,准备放回自己嘴里。

    丽龙主其实也没想真喂给路峥, 他只是开玩笑, 想缓和一下他搭襟那原本英俊却总板着脸的严肃面孔, 让那上面的表情丰富多彩一些。

    但现在,他好像把路峥搞的更僵硬了。

    丽龙主心底叹气。

    好嘛, 可能自己的举动, 又叫这个含蓄的外地人接受不了了。

    于是那白胖的香蕉即将被丽龙主调转方向的腕子送进嘴里, 一直沉默寡言的路教授却突然截住了他的手腕,转向自己,轻轻咬了一口。

    这一口,叫丽龙主惊讶的睁圆了眼睛, 继而脸上盛开清浅的笑意。

    丽龙主对他搭襟的回应相当满意。

    思维转换极快的路峥决定不因为这点小事和小神子置气。

    好在苏和这样的想法是当着自己的面说出来的, 而这种话,他也只能在自己面前讲。

    毕竟他们是唯一知道彼此谎言的关系, 这样一想, 不仅不值得生气, 甚至路峥觉得自己该往开处想。

    这才心软吃那一口香蕉。

    竼州当地水果品种、产量丰盛, 气候、地形双重作用下,各种当季水果从口感到味道都不输热带国家的进口水果品质, 甚至品质更胜一筹。

    路教授将那香蕉吃到嘴里,才发觉事情有点不妙, 面上出现一瞬的凝滞。

    丽龙主高高兴兴地问他的搭襟:“好吃吗”

    被甜到怀疑人生的路教授:“……还好。”

    路峥这人, 从小就不嗜甜,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理由。

    当初在国外留学时, 同门在加班时点的都是快餐派,路峥也不愿意尝一口,任何含糖量超标的食物,都是他敬而远之的东西。

    就连在野外吃补充体能的食物,也只会选择80%纯度往上的黑巧。

    不常吃甜的人对甜味就极度敏感,一小口成熟饱满的甜美香蕉,对路峥的冲击就相当于不吃香菜的人被迫吃一碗凉拌香菜,不爱薄荷的人闷一口提神醒脑的薄荷精油。

    路峥的眉头都要不受控制地拧到一处去了。

    “那这个给你吃吧!”大方的丽龙主当搭襟喜欢,立马把手里剥好的香蕉递过去,准备再去外面拿一根给自己。

    路峥面露难色。

    这一根可以用肥美雄壮来形容的丽龙香蕉,赶上路教授这半年吃过的所有糖了。

    “我们一人吃一半吧。”路教授商量着开口,从中间分开正好。

    “不用啦,香蕉还有很多,顿沙拿回来了一大把,我们一人吃三个都没问题,你不用想着少吃点、让给我的。”

    丽龙主笑眯眯的,脑补他搭襟在这里不好意思,腼腆地跟他推让香蕉呢。

    他听顿沙说,有些搭襟会不好意思在伴侣面前吃东西,总想着吃少些,显得秀气。

    但这招放在路峥身上是真的不好使。

    丽龙主的眼神还是好的,就他搭襟这么壮的一个人,吃他八根香蕉,他都觉得正常。

    并不想吃八根香蕉的路教授:……

    “我其实不怎么喜欢吃香蕉,太甜了。”

    “你不喜欢吃香蕉?”那这香蕉刚刚都要进丽龙主的嘴里了,干嘛还要把人家的手扽过去自己吃。

    丽龙主还当路峥喜欢香蕉喜欢的紧。

    “那你为什么要吃?”

    “……想尝尝。”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不吃就是你不高兴了’。

    “那给我吃吧。”兜兜转转,那根香蕉还是进了丽龙主的肚子,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在路教授的肚子里。

    路峥本想把顶端他咬过的地方切掉,但没来得及说,小神子就已经把香蕉的头顶啃掉了,他似乎压根不嫌弃这根香蕉被路峥吃过一嘴。

    打扫搭襟的剩饭,是丽龙男人该做的事情,总不能浪费粮食。

    丽龙主坦坦荡荡的行为又有那么一点超过了路教授心里那根敏感而保守的弦。

    谁叫他就是个含蓄的人。

    苏和被香蕉堵住了嘴,屋子里瞬间安静起来。

    路峥垂下的眼睑定格在眼前公正的教案文件上,却无心再写一个字,耳边全是苏和嗷呜一口香蕉,高高兴兴咀嚼的声音。

    这下,路教授脑子里装的也不是学期中的教学考核目标,而是那小神子吃东西的时候总塞的一侧腮帮子鼓鼓囔囔,像是刚装满一边颊袋的仓鼠模样。

    苏和总是这样吃东西,不够斯文,也不一口一口地细嚼慢咽,但这种吃相也不显得粗鲁,反而可爱。

    丧失全部专注力的路峥最终拍下笔,目光在屋里搜寻一番,注意到角落那台像是装饰一样默默无闻的电视机——这应当是他在丽龙主的木屋里,发现的唯一一台娱乐属性的电器。

    就是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打开过,而路峥也没见过小神子当着他的面看电视。

    “你平时都不看电视吗?”

    脸颊鼓鼓的丽龙主抬头,吞下嘴里的水果才道:“以前会看。”

    但这一阵,电视机不是坏掉了,而且路峥在他这里勤奋地写教案,他陪着一起看书才显得相配。

    “是我在这里打扰你了吗?”路峥低头合上自己的文件,“你如果想干什么,不用顾忌我的存在。”

    毕竟路峥才是那个借地方躲清闲的人。

    和丽龙主一起骗人的路教授忽视了他两个学生的八卦能力。

    丽龙当地人对于路峥多是和善的、亲近的,可能是出于对丽龙主的爱屋及乌,对路峥的热情比之前更甚。

    但他两个学生就不如丽龙人单纯质朴了,一天天瞧着的路峥的眼神盛满了基情,都不用猜就知道他们在背地里讲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丽龙的房子总是不太隔音的,路峥撞见好几次这两个‘不孝子’连同卡旭一起,甚至还有他的导游吉木,杜撰歪曲真相。

    导师的私生活并不值得关心,但是单身多年的老处男导师的私生活还是值得八卦一下的。

    林双和赵徐之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好一阵都觉得私生活为0,清心寡欲的路峥疑似是个守寡鳏夫,也像是小说和影视里那种死了爱人,在沉默中逐渐走向灭亡的极端纯爱战神。

    后来听别的老师八卦,才知道他们路导儿是个妥妥的黄金单身汉。

    就连他们学院院长都想把女儿介绍给路峥,只是人家只是对爱情和婚姻没兴趣。

    现在看来,也不是没兴趣。

    他们可都听说了,他们导儿把人家小漂亮的脖子啃的像是挨了打,那得多激烈?

    老处男,果然可怕。

    “没有,不是因为你在这里才不看的,是它坏了,已经坏很久了。”丽龙主歪歪头。

    虽然如果路峥不在,平日这种时候,他应该是在听广播,或者跟顿沙聊聊寨子里谁家的八卦,再或者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总之,不会把他已经看过一遍,记得其中内容的书翻出来再看一遍,装的乖巧又好学。

    “坏了?那为什么不修?”

    “是外面的信号接收器坏了,东西太旧了,没人愿意来修,应该很难修吧。”这样的话题丽龙主和普尔萨有过交流,再和路峥讲的时候,对答如流。

    “不愿意修?”

    路峥在顿沙的指引下到木楼的背面看了一眼,才知道苏和说的接收器是什么,是几乎要再往前数个十几年,农村地区常见的电视信号接收锅。

    这东西之所以叫锅,是因为长得真的很像一口朝天的铁锅。

    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信号锅这种古老的设备都被更新迭代的连渣都不剩了,也不能怪通讯商不愿意修。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无线网,也家家户户都有机顶盒,电视哪里还需要这种需要人为调整信号接收天线才能勉强显示画面的陈旧设备。

    丽龙主毛茸茸的脑袋从窗边探出来,他顶着阳光,笑吟吟地和下面的路峥打招呼,“怎么样,可以修吗?”

    “……”虽然路教授不想承认,但这种东西,他的确也不会修。

    顿沙及时安慰他,“没关系的路教授,就连镇子上的通讯商都不会修呢,这东西太老了,比丽龙主的年纪都大。”

    “为什么不换一个?”

    “因为麻烦,也因为——”丽龙主没钱。

    算是被整个丽龙供养的丽龙主自小吃穿不愁,甚至过的是相当优渥的日子,顿顿都有肉有菜,想要的东西只要他提,总能拿到手。

    但是,丽龙主是个不爱提要求、也没什么攀比心,凑活度日就可以的性子。

    他不到镇子上去,没见过什么繁华,也没什么物欲,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也没用,因而手里一点票子都没有。

    平时还好,花用都是部落里出,绝不会缺了他什么,可等到什么东西坏了,就显得有些局促了,尤其是电视这种大件家电。

    丽龙主不想给阿祖添麻烦,他不看电视也不会怎样,那不是还有收音机吗?

    路峥抿唇,再度回到木楼,看着蹦蹦跳跳到他跟前的小神子,思量片刻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坦诚道:“我不会,我找人来给你修。”

    “真的?可是镇子上的人都不愿意来修——”

    “那就让他们愿意。”路峥这话说的一点都不符合一个老师的人设,但他一向说到做到。

    远在京市公司总部对接工作,并和薄桉的特助交流工作心得的蒋宁,接到了他顶头上司的电话。

    一个出色的二十四小时特助的首要任务,就是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在做什么,都要第一时间接通老板打来的电话,“路总,是我,蒋宁。”

    蒋宁应该是这世上,对路峥行动路径最为了解的人,因为路峥那台手机上绑定了gps,无论路峥抵达哪里,蒋宁都能知晓,并且实时报告给关心儿子生死的薄董。

    是的,路峥并不是年轻时候就用老人机,是他年轻时候差点‘死’在无人区,薄桉才不由分说要求路峥换成现在的手机。

    作为路峥特助的蒋宁其实挺满意自己现在的工作现状,他的老板不常来公司,两人之间也不用碰面,但路总会和他在邮件上沟通工作。

    他们两个都算是精益求精的人,业务上从未出过纰漏,配合的相当好。

    至于路峥经常带着学生出去考察,偶尔还会遇上一些小意外,负责处理的蒋宁也相当临危不惧,毕竟,万幸他不需要跟着一起去。

    这种时候也只需要他及时调动薄家的人脉以及钱财,第一时间,不惜人力物力财力,让他老板接下来的考察一路顺遂。

    这次接到路峥的电话,蒋宁还以为路峥是带着学生在林地里遇到了什么问题,不过他们这里也早有预备。

    在路峥进入雨林后,薄家的医疗团队就率先备上了雨林中几乎全部有毒生物的解毒血清;包括万一有谁被野猪冲撞进山崖下,到时候要出动的救护直升机,也已经预先停靠进竼州机场,随时可以出动。

    但他的老板没要这些救命法宝,只是淡定吩咐让他找人送几件休闲服装,以及一台最新电视到他的坐标。

    休闲服装?

    电视机?

    这在蒋宁上任以来的从业经历里,前所未闻的要求,很奇特。

    毕竟路总从前也不是矫情地要在雨林里看电视、穿新衣服追求生活品质的性格。

    不过良好的特助素养还是让蒋宁毫不犹疑道:“好的路总,我这就安排。等人员抵达前,我会提前告知您。”

    等路峥挂断了电话。

    蒋宁着手开始打电话解决路峥的需求。

    在他对面的薄桉特助听到了些许内容,问:“路总还带着学生在外地?还没回京市吗?”

    “是的,好像是野调课程遇到了一些状况,比预计回来的时间会晚一些。”蒋宁回道。

    “那下月中旬前能回来吗?”薄桉特助明显是奉薄董之命来打听的,他笑的亲切:“薄董有意向让路总在董事会上多露一露脸,你知道的,薄董一直希望小路总回来。”

    蒋宁点头,“我明白。”

    但他明白有个屁用。

    路峥是个固执的,要么一头沉浸在教书育人事业里,要么就是一头扎进世上某个植物多的犄角嘎达里。

    他不愿意回来坐办公室,蒋宁能把他绑回来吗?

    那必然不能。

    大学里不外乎有社会上请聘来的、某行业的顶尖大佬做客讲师又或者挂个名誉教授的头衔,但无论如何,人家都不会像是路峥,家里企业放一边,真的全心全意留在学校当个教书匠。

    路父对儿子和自己一样选择教书事业双手支持。

    但薄董则希望儿子能够回来继承自己的事业,不要像他父亲那样随心所欲,也不要总是往那么危险的地方跑。

    安全是薄桉对儿子唯一的要求。

    不过,路峥之后到底要做什么,都是后话。

    现如今,他正在苏和的木楼里,盯着人装电视机。

    蒋宁的办事效率一向很快,路峥一通电话过去,下午,镇子上最大的通讯服务商就派人到寨子里来了。

    一共来了四个工作人员,还从镇子上,不远万里抬来一台足有丽龙主之前那台破旧电视屏幕四个那么大的液晶电视,最新款,很贵,也是上面的要求。

    在这之前,顿沙三催四请,才勉强来一个人瞧瞧。

    通讯服务商网点的工作人员都不是傻子,他们清楚这住在林子里的都是些落后又守旧的人,说白了,这里的人没什么钱装他们的仪器、办最新的宽带套餐。

    既然都不是目标用户,进山也麻烦,路更难走,肯定没人愿意到这地方做宣传和售后了。

    只是今天是上面的领导打电话,叫他们带上最好的设备进山,动作麻利迅速些,不要让人久等。

    磕磕绊绊的山路上,张威作为网点负责人,也是一百个不情愿。

    他以为,这可能又是上面政府部门安排的什么扶贫活动,这么苦哈哈的去,也没多少提成可以拿到手,还要白搭些设备,就为点虚名。

    到地方,张威发现这是之前用着老旧信号锅的古董房那户。但这次不再是两个小屁孩和他哔哔叭叭说一堆有的没的了,而换成了一个高大的成年男人,看脸是英俊斯文,看身板是活脱脱的不好惹。

    路峥这种身高体型,跨出丽龙,也是少有。

    猛一见这么多陌生人涌进木楼,丽龙主还有点被侵占私人空间的窘迫。

    丽龙主的木楼,那也不是什么外地人都能进来的。

    他乖乖跟在搭襟屁股后面,扯着路峥的衬衣一角,看地上摆放的巨大电视。

    好薄,好大,他从没见过这么新的电视机。

    “先生,您是——”

    “我姓路,我的需求应该有人跟你们说过了。”路峥对那台新电视机还算满意。

    “可以修外面的信号仪吗?”丽龙主小小声问。

    张威一听这个就头疼,他在电话里也和顿沙讲过许多次,于是不耐烦道:“那个修不了,现在都没人用那个了,说了好几次,让你们换一个新的,怎么就不听呢?”

    “我们不修了,照通知你们的要求做,只要这台电视能正常使用,你们以后也能保证故障维修。”路峥拍拍苏和揪他衣服的爪子,“给你换一个新的,比之前那个用起来更容易。”

    “可是我没钱换呀。”丽龙主倒是也不藏着自己的贫穷,他本来就没钱。

    那么大一台电视,还有那些零零碎碎的仪器,看起来就要好多好多钱,但丽龙主的兜比脸蛋子还干净。

    安装的人员一听这个,原本麻利干活的动作都有点迟缓。

    这台电视是镇子上在售里最贵的,要是没钱装,他们就不拆封了。

    路峥扶住苏和的肩膀,把他往母房带,不要耽误安装师傅干活,“没关系,你不用考虑这个。”

    这是路峥叫人来装的,自然不会让苏和付钱。

    张威一行都是从业多年的老人,没多久就铺好了网线,连上了新电视,同时也收到了上级催促办事的电话,听到他们已经做完,才夸了几句办事麻利。

    意识到这屋子里一定有一个是让他们上级也不敢招惹的人物,连忙保证售后,有故障一定快速派人来修,就带着下属撤了。

    顿沙怕下去的路不好走,还专程送他们去。

    至于苏和,新电视花里胡哨的功能看的丽龙主眼花缭乱,像得了新玩具的小孩,盯着这能声控能上网的电视直接入迷了,眼睛亮晶晶的,里面只剩那台大大的电视机了。

    路峥坐在他身边,看了看苏和的样子,大约知道这电视对方也是喜欢的。

    喜欢就好。

    丽龙主的搭襟送了一台电视机给他,还不是一般的电视,是最新款,好先进的,可以声控可以触屏的高级货。

    这件事,靠传话筒顿沙,再一次传遍了丽龙寨子的大小角落,成为丽龙人最新的饭后闲谈。

    就连远在河谷的普尔萨都知道了。

    一天之中,在塔木族好不容易忙完正事的普尔萨收获了两个伤心的消息,一是苏和跟那个外地人滚了矮榻;二是他许诺给苏和换的电视机被那个外地人捷足先登。

    “我不过是几天没来找你,”普尔萨俊俏的小麦脸庞,都要涨成猪肝色了,“你这地方又是多了了点什么新鲜东西?”

    “普尔萨,你也是来看我的新电视机的吗?”丽龙主白嫩的脸上升起笑意。

    丽龙主也不是故意气普尔萨,是这新电视机功能好先进,可以声控换台,还可以聊天对话。

    有些阿姆和小孩儿听到顿沙讲的模样,都想瞅瞅丽龙主这新电视机,排着队来木楼里参观。

    丽龙主的新电视,已经要成为丽龙寨子的新景点了。

    他当几天不见的普尔萨也是奔这个新鲜物件来的。

    第27章 利用

    生在河谷, 祖产一片草场,养育着无数牛羊马匹的普尔萨不是缺钱的主。

    他也不像生活在雨林寨子里极少去镇子上、可以说是没见过世面的丽龙人,当然不是奔着一台智能电视的热闹来的。

    但苏和煞有介事地向他提起这台电视的话语精准踩中普尔萨愤愤不平的雷点, 他毛了。

    “我说送你你不收, 那个外地人给你买的电视, 你就肯收了?”

    普尔萨瞧那台电视的眼珠直冒火,就像是在看那个外地仇人。

    塔木族的二世祖如今心中又悔又恨, 早知道苏和会因为一台破电视笑成这样, 他一早就掏钱买了新的。

    不过是长久以来的相处叫普尔萨自认为相当了解苏和, 苏和不是那种能坦荡接受一份贵重礼物的性格。

    所以普尔萨才迟迟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原想借着运动会的由头,送苏和一台新的,现在却叫一个外地人抢了机会。

    这简直叫塔木族的二世祖窝火。

    眼前苏和笑眯眯地坦荡接受这一切,反倒显得那个外地人对他而言不一般, 不是外人的关系, 而是极亲近毫无芥蒂的关系,所以那个外地人送的贵重物品, 他倒是不避嫌地笑纳了。

    听到普尔萨的话, 丽龙主脸上的笑淡了些, 他不明白朋友这突如其来的火气, 眨眨眼小声道:“我没有让他给我买。”

    他搭襟说不是买的,是恰好有认识的人, 从前又欠过他的人情,正好能够送一台电视机来。

    丽龙主的的确确没见到路峥拿出钞票来付账, 路教授又生了一张说地球是方的都显得有真凭实据的脸, 丽龙主天真, 自然信以为真。

    不过丽龙主还是打心眼里感谢路峥,如果不是路峥, 他的电视机现在还是破破烂烂的。

    这些天,丽龙主也在想,怎么才能回报路峥对他的好。

    他可以带着路峥和学生们到林子深处去找望天木,不止望天木,路峥想见的植物,他都可以帮路峥在林子里找到。

    又或者他们还需要什么草药,他也可以想想办法去弄来,总之,他不会白白接受路峥好意,他会回报的。

    普尔萨伸出手指点了点苏和的额头,“他说没有付钱,你就相信了?这么好的电视机,不付钱怎么可能有人给你?他是在骗你。”

    “真的?”丽龙主双目圆睁,真被普尔萨唬到了。

    有些阿姆来看过后,说这电视机一定是不便宜的,或许都赶上一头牛犊子的价格了,丽龙主是不舍得自己的搭襟这样破费。

    “这电视那么贵——”丽龙主不笑了,脸上挂起一个愁字。

    见因为自己几句话,苏和的小脸没了欢喜只剩下郁闷,普尔萨也不畅快了,他是想撕烂那个外地人的伞,而不是想叫苏和觉得愧疚和不安。

    更何况,“他是你的搭襟,给你买什么东西,不都是理所应当的?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更何况那个外地人,以后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样说虽然不好,但他在这里时,你就该利用他,榨干他所有的价值。”

    “他是我的搭襟,又不是我爹。”丽龙主抿唇。

    他的亲爹都没在他成为丽龙主的时候出现并送他牛犊子那般金贵的礼物,而他却从路峥那里收到了暖和的充电冲锋衣,和那昂贵的、到现在他都没用明白的电视机。

    苏和不觉得这份给予是理所应当的,他感谢路峥,可到现在都还没有什么拿得出手东西给路峥做回礼,已经够不好意思,这样下去,他亏欠路峥的就太多了。

    ‘做恶人’的普尔萨实在是看不得苏和那副别人对他好一点点就感激到无以为报的模样。

    在他看来,那外地人能成为丽龙主头一个搭襟,已经是占了这世界上最大的便宜,背地里偷着乐去吧。

    等轮到他和苏和做搭襟时,别说这区区的电视机了,他会把苏和所有需要的东西都买来,苏和值得这世上所有好东西。

    至于现在,“你别想那么多了,他给你你就收着,那是他自己乐意的。现在你这屋子有网络了,那我送你一个手机,怎么样?你也学着去上上网——”

    “你不要送我,我不要,”丽龙主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叫起来,他已经欠了路峥的,再欠普尔萨的还怎么活,“我不需要那些!”

    普尔萨:……

    他就知道会是这样!

    凭什么那个外地人给的能要,他给的就不成?

    该死!

    从普尔萨那得知这台电视要好大一笔钱,丽龙主坐不住了,他准备去找路峥问问清楚,如果真的要那么大一笔钱,或许可以退掉,他不看电视也一样过日子的。

    今天已经是丽龙主需要在木楼里佯装‘静养’恢复期的最后一天了,他可以光明正大在有太阳的时候离开木楼。

    但这种自由仅限于丽龙的林子与寨子,想要离开丽龙地盘,还不太可能,要求阿祖点头。

    一时半会,苏和想要去镇子上赶大集的愿望是有点难以实现的,不过苏和不气馁,有一就有二,他都能堂堂正正站在寨子里了,下山去外面逛一逛,应该也不是难事。

    阿祖会怜爱地答应他的。

    普尔萨一听苏和真要扬眉吐气的出门了,心里最后那点期望也化为飞灰,“你真的就和他——你们两个,谁是下面那个?”

    “下面?”丽龙主转了转眼睛,“你是说谁被开门吗?”

    “对!”

    “当然是我。”丽龙主自豪地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我们丽龙男人,是不会叫自己的搭襟吃亏受痛的——”

    “所以你就当吃苦受痛的那个了!?”普尔萨一口血梗在喉头,他不知道苏和这是在得意什么。

    他是塔木人,情爱观和丽龙人还是有不同之处的,至少在床上的位置,塔木男人绝不能屈下,和苏和这种怕搭襟痛所以自己来痛的高尚想法,简直南辕北辙。

    更何况,苏和也不看看那外地人的身板像小山似的厚实哪里是会怕痛的样子?

    普尔萨又醋又心痛,仔仔细细打量苏和,在他脖颈上发现了一些已经散开的青紫淤痕,更加心疼了,“苏和,你叫我说你什么好?!你——你——”

    “普尔萨,这还是白天!”丽龙主眼睛睁圆,好大的胆子,怎么敢在白天直呼他大名的,万一走出门就倒霉怎么办?

    “白天又怎么了,我又不是你们丽龙人!这些规矩,对我不顶用!”普尔萨气急败坏一拍桌子,桌面上窄小的茶杯被他大幅度的动作掀翻,里面的热茶泼了他一手,当即就烫红了。

    普尔萨龇牙咧嘴,简直就是现世报。

    丽龙主扭身去找烫伤膏,说:“我刚说什么来着,会倒霉的,入乡随俗知不知道?路峥都比你懂事。”

    普尔萨更疼了。

    “你总提那个外地人,他怎么不在这里陪着你?”按理说,成为搭襟关系后,另一方要是愿意,也可以长居丽龙主的木楼。

    尤其那还是个外地人,在寨子里又没有自己的家人和居所,住进丽龙主这里,也是理所当然。

    这件事,苏和倒是跟一直来他这里避风头写教案的路峥商量过,但被拒绝了。

    路教授觉得卡旭家没什么不好的,他还付了房费。

    但最近,是不怎么好了。

    首先是他的两个学生,是越来越不把他这个导师放在眼里了,现在都敢跟吉木一伙地开路峥玩笑,打听路峥和苏和之间的种种小故事了。

    哪怕路峥的嘴比蚌壳还严,他们依旧从路峥让蒋宁派人送来的休闲服和那一台电视机,脑补了无数个缠绵悱恻的爱情同人文。

    林双在背地里和赵徐之探讨:“你看咱们导儿,之前同床共枕表现得像个贞洁烈男一样,这才几天,就彻彻底底入乡随俗了。”

    “路导儿也就是普通男人。”之前还坚定站在路教授这边的赵徐之如今也相信了‘男人的劣根性’,反正从那天路峥对他不想喝草药汤的求救避而不见起,赵徐之的心就死了。

    赵徐之是愈来愈觉得他们导儿就是纣王,那丽龙主就是妲己。

    “纣王妲己也好,周幽王褒姒也罢,咱们导儿忙着谈恋爱,就没空管咱俩了,这不挺好?”

    林双一边躺在矮榻上晒从窗子落进来的太阳,一边悠哉悠哉地啃水果,这些日子他义父忙着在那小漂亮的房子里进进出出,他和赵徐之就处于放羊度假的状态。

    丽龙的风景很美,空气也清新,饭和水果也好吃的很,有喧嚣城市没有的闲散和舒适,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度假胜地。

    林双玩的挺开心,甚至已经提前开始练习他报名运动会的立定跳远。

    这两个植物系的研究生已经完全忘记他们最开始进入这片山林是为了什么了。

    总之,现在的目标,是参加运动会赢得大奖的最新款手机,以及享受雨林风光,吃好喝好玩好。

    赵徐之也在林双的撺掇下报了个擅长的短跑。

    这两件事路峥都清楚,按理说,他应该严厉制止两个学生胡闹的行径,这样只会把原本的考察无限往后拖延,耽误太多进度。

    但他却默许了。

    大概不止林双他们有留在这里的念头,路峥也有。

    路峥今天没在白天到丽龙主的木楼去,是因为学校有临时的事情需要处理,他和院长打了几个电话沟通,对方希望他这个月去冀城参加论坛研讨会,言辞恳切,态度真诚。

    “路教授,你和刘教授是咱们学校植物学的两员大将啊,这次交流,你们两个是一定得去一个啊,但是刘教授这边,你也知道,他上年纪了,冀城这一路舟车劳顿……”

    路峥从前在国外读博士期间就极有名气,农林大学用高薪和职称把他聘请来,不单单是为了教育资源,还为了脸面。

    想着一把路峥放出去,那就是他们农林大学的金字招牌,是他们在植物学这一领域说话硬气的源头,是数不清研究生、博士生往他们这跑的诱饵。

    不过,这都是生科院院长在聘请路峥前的美好畅想,真正把这尊大佛请到自家地盘上,才发现路峥是个什么样的‘懒汉’。

    别说直接开大课题增加博士生名额了,路峥就连每年的基本学术指标都在勉强用当年博士成果凑数。

    这就是请进家门的大佛,只有供着的份。

    但因为这尊大佛的自己出资组建的实验室,是整个农林大学最先进的实验区,就冲这几个亿的投资,院长对路峥也始终是和颜悦色的。

    “这次院里决定让你去,为咱们学校增光添彩,也是为你自己多一些经验和理论上的先进心得。”

    “张院长,我去不了。”路峥不为所动,“暑假之前我就像学院里报备过,这个假期会带着学生出野外,做植物分类的课题研讨。”

    “我知道,可你那个野调不是说最长半个月就会结束吗?这都已经小十来天了,你还没带着他俩回来?”

    张院长很不想拆穿路峥每次就是借着野调的由头,带着他手底下那俩卧龙凤雏,仗着实验室资金充足,天南海北的跑。

    说是野调,跟旅游也差不到哪去。

    就这一伙师徒,已经让生院其他实验室种菜搞生化的学生都看红眼了。

    “还没。”路峥也不心亏,“学生还没掌握要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加长课时。”

    这也不是路教授污蔑那两个研究生,就现在,如果路峥翻出刚进山那一阵搜集的各种草本灌木特写让林双和赵徐之分辨,他俩估计连屁都讲不出来一个。

    早就在丽龙潇洒悠闲的日子里忘光了。

    电话里的张院长一时语塞,只能继续磨蹭劝说,试图让路峥回心转意,“这次机会相当宝贵啊,国内外很多优秀人士都会到场……”

    路峥打断他的车轱辘话:“张院长,上次您跟我提起,希望圣瑞集团在下次秋招的时候到学校露面,这点我会考虑和集团对接,尽量让学校的优秀学生获得实习的机会,怎么样?”

    圣瑞集团,是海外上市的顶尖生化医药集团,市值有一串林双数不清的零。同时,路峥在当老师之前任圣瑞集团亚太地区执行ceo,这是薄家的祖产,路峥是年轻一辈里最有机会的继承人。

    张院长的话头一下就被这事吸引住,“真的?”

    农林大学除了少数几个专业属于顶尖,整体上只能算是个末流的122。

    圣瑞集团基本只会出席高精尖院校招聘会,就算去一般的院校,大多也只走个过场,很少会聘用研究生和本科生,它们大部分研究岗只面向博士生和海归。

    这样的公司一旦出现在农林大学,那也是业内一种风向带动,学校说出去脸上也有光,如果真有能被应聘上的学生,那保准就成就业部门老师以后往外吹的牛人了。

    “可以考虑,但这个研讨会——”

    “你实在是赶不回来,也没关系,我再去联系一下刘教授就是了。”张院长一向是个好说话又通情理的人,“你这也是重视学生教育成果嘛!”

    “好,麻烦您了。”

    “这有什么麻烦。”

    顺利推掉研讨会的路教授擒着手机松了口气,一扭身,却对上了从卡旭家门口旱厕出来的赵徐之,瞧那表情,应该是什么都听到了。

    赵徐之这人和林双那号擅长找补的戏精不同,他就像一头直肠子的牛,想到什么说什么,想到什么脸上表现出什么。

    眼下,赵徐之耿介又正气的脸上,是一种身为人臣看昏君美色误国的哀愁。

    林双哥说的果然不错,他们导儿,就是乐不思蜀了,就是要带着他们俩一起入赘在丽龙了。

    “赵徐之,你有什么要说的?”直说,不要在这里表演欲言又止。

    “导儿,我知道这都是您的私事,我们也不好说什么。”赵徐之抿唇,哼哧了半天:“但我还是要说,咱们迟早是要走的,对吧?您不会留在这里的,对吧?”

    说这话的时候,赵徐之觉得自己好像在劝路峥抛妻弃子,实在对不起那年纪轻轻的丽龙主。

    但他作为一个研究生,也真无法接受自己的研究生导师抛弃项目和学生入赘在雨林里,他可还要顺利毕业的呀。

    “当然。”路峥简短的两个字给了赵徐之莫大的安全感,这小伙脸上的忧愁一扫而空。

    正当赵徐之心满意足地往屋里走时,路峥淡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通知林双,你们两个的实践报告和六月份的文献阅读笔记,明天中午之前交给我。”

    赵徐之:?莫

    被赵徐之通知的林双翻身坐起:“赵徐之!你又怎么惹到导儿了啊!”

    林双奔出去想求情,让路峥高抬贵手不要玩这阴损收作业的一套,结果卡旭家的院子里已经没了路峥的身影。

    丽龙主他搭襟去找丽龙主了。

    路峥到时,顿沙正在院子里带小孩。

    丽龙族的阿姆们今天都去镇子上赶大集了,因而孩子都托付个苏和跟顿沙照顾着。

    普尔萨一来木楼,就嫌小孩子们吵闹,耽误他跟苏和说悄悄话,都给撵出来了。

    顿沙一边抱着一个小婴儿,还要看院子里玩老鹰抓小鸡的大孩子注意点别摔倒,而这些小崽子大多不是听他话的主,顿沙是没有丽龙主有威严的。

    被折磨的苦不堪言的顿沙见到路峥像是见到了救星,呼救道:“路教授,您赶紧上去把那个塔木族的撵走吧!他可有闲工夫,在这里喝了好久的茶!”

    等路峥撵走普尔萨,就速速叫丽龙主下来跟他一起奶孩子。

    第28章 孩子阿爸

    路峥和普尔萨只有几面之缘, 不过这并不妨碍已经意识到普尔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存在的路教授产生一点危机感。

    从某些角度来看,普尔萨和苏和之间有相近的文化和传统,从小一起长大, 彼此互相了解。

    如果不是当初路峥的泥猴外表足够‘惊艳’丽龙主的眼球, 今天有机会住进这木楼里的搭襟, 未必是路峥。

    不过,路教授从不回头去看‘万一’、‘或许’、‘如果’等种种可能。

    今天, 丽龙主明面上的搭襟是他, 在他离开之前, 也只有他。

    怀揣这样的想法,路峥选择上楼去会会他那毛头小子情敌。

    手忙脚乱哄着怀里找奶嘴的光屁股小孩的顿沙抬头一看,莫名觉得路教授今天上楼的伟岸背影显得格外有气场,活像是正宫去抓小三的气场。

    普尔萨还浑然不知危机即将到来, 他和苏和的话题从电视机转到了运动会上。

    得知苏和已经让顿沙偷偷提交了运动会的报名表, 普尔萨又惊又喜,“真的假的?你阿祖能叫你去吗?这运动会万一要到镇子上呢, 你可以下山?”

    “不知道呢, 我还没跟阿祖讲, ”丽龙主眸子雪亮, 笃定阿祖对他的疼爱,“到时候求求阿祖好了, 她会答应我的。你要小心了,我肯定不会给你放水的, 我也要拿第一。”

    普尔萨闻言笑起来, 他才不愁苦苏和一旦参加, 那自己射箭的冠军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他由衷希望苏和能捧得奖杯,好好迈出这离开木楼的第一步, 去迎接新的生活。

    “你的准头还在吗?我感觉你都已经很久没摸过弓了,如果想找回点手感,这段时间可要加强里练习——”普尔萨小时候和苏和一起拉弓骑马,不可否认,苏和在射箭确实比他强不少,“你要是想找作伴的,我陪你一起。”

    “你说得对,我是得开始多练一练了。”苏和决心今晚就把压箱底的弓箭掏出来,“不过你就算了,你最近不是在忙吗?”

    普尔萨最近的确忙,他们家的草场租给了运动会的组织方,要铺跑马的赛道和路障,家里那些牛羊牲畜都要换个地方圈。

    不过这其实都是小事,真正的塔木族大事,是他们或许要迁出河谷了。

    不是一家一户,而是整体,搬到镇子上去,和其他少数部落挤在一处,自此河谷的草场就只是草场,而不是塔木人的居所和故乡。

    虽然普尔萨的阿爸还在考虑,没有最终拍板钉钉,毕竟要举族离开赖以生存的河谷并不是一件简单抉择的事情。

    但普尔萨觉得,他们离开现在的河谷只是迟早的事情,就像多的是年轻人都离开族群的聚集地选择到镇子上、甚至是外地的大城市定居生活似的。

    外面的世界都已经被锻造出钢筋铁骨,他们还留在绿木青山中像百年前一样依靠山水绿林生活,怎么可能长久?

    普尔萨喜欢河谷,也喜欢外面的城市,无论他阿爸的决定是怎样的,他都能接受。

    只是如果他真的搬到镇子上,再来见苏和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容易了,太远了。

    “你怎么了?”丽龙主发觉普尔萨突然的沉默,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回神的普尔萨一把擒住他的手腕,扯扯嘴角,嬉皮笑脸凑近,“没事,快让我看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手,现在开始拉弓,肯定要磨一手的血泡,把你疼的像小时候一样嗷嗷哭怎么办?”

    刚开始练习搭弓拉弦瞄准时,手心和手指指腹磨出血泡都是正常事。

    血泡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里面的血水扎出来,留着上面薄薄一层皮,不要撕破,一撕破,那滋味怎一个酸楚可言,疼的从前小小年纪的苏和哭了好几回。

    从前的糗事丽龙主也记得,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不怕疼了。”

    路峥推门进来时,苏和的爪子还被普尔萨拉着,两人坐在矮榻上,言笑晏晏的样子,给路教授心上泼了一瓢醋,灼烧烘烤。

    好在丽龙主仍牢记天大地大搭襟最大的规矩,当即撤回自己的手,冲路峥扑过去了,“你今天来的好晚,怎么,是你的学生又生病了吗?要我去看看他们吗?”

    如果需要什么草药,也可以尽管说,他都会去帮路峥找到的。

    小神子一扑过来,路教授眼里就没有他那位矮小的土豆子情敌了,他的全部心神都在丽龙主身上。

    今天的丽龙主没梳头发,墨色的黑发尽是散着铺在脑后。

    他背过身拉起路峥往矮榻走时,路教授看到了苏和脑后多了十来个细小的麻花辫,用花骨朵的卡子别着,色彩斑斓,应该是出自楼下几个小姑娘的手笔。

    这世上哪有比丽龙主更合适编头发的换装娃娃供她们装点。

    “这是?”路峥扫过脸上憋不住醋劲儿的普尔萨,轻轻开口,“你的朋友?”

    “你不记得了?是普尔萨。”苏和还以为路峥对一头小辫子的普尔萨很有兴趣嘞。

    路教授挨着苏和坐下,和普尔萨面面相觑,“普尔萨?”

    “是嘞,我是丽龙主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普尔萨,我们之前见过,在我夜里歇在他这处过夜时,早上走时,我还跟你打过招呼。”普尔萨皮笑肉不笑地勾起唇角,他看路峥这个外地人不顺眼至极。

    不单单因为路峥抢走了属于他的位置,还因为这个外地人根本不够珍爱丽龙主,却还是占了苏和便宜。

    长得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实际上也就是个狗男人。

    “原来那是你,不好意思,没留意。”路峥从小没吃过飞醋,他又是个该成熟的年纪,心里再吃味,也不会和普尔萨一样傻哼哼表露在脸上。

    这样掉价还跌份儿。

    “没关系,我知道你有点岁数了,记性不大好,也正常,”普尔萨回去暗地里复盘了许多,发现他如今能赢过这外地人的唯一一点,那就是他正值新嫩的十九岁,“叔叔,你多大来着,四十?”

    路教授:……

    被普尔萨攻击到痛处的路教授眯起眼,他现在觉得,也没必要和这种没礼貌的幼稚小孩讲分寸和礼貌了。

    作为叔叔就该狠狠教育他一下,让他知道一下长辈的年纪是不能随便开玩笑的。

    可没等路峥开口,丽龙主先跳脚了,他蹙眉盯着塔木族的小子。“普尔萨,你今天眼睛出问题了吗?”

    不然怎么就能把他英俊潇洒的搭襟看到四十岁去呢?

    怀疑什么,都不能怀疑丽龙主挑选搭襟的眼神,路峥帅气着呢,一点都不显老。

    普尔萨咬牙切齿,“哪里是我把他看老?是他本来就比你老,都大一轮去了!你也不介意——”

    “没关系啊。”丽龙主本质是肤浅的,他并不在意路峥的年纪,只在意路峥的皮囊。

    哪怕初见时路峥变成泥猴样子,那鼓囊囊的胸大肌和卓群的身高也是藏不住的呼之欲出,顺利吸引了丽龙主。

    “他多帅呐。”丽龙主如是道。

    说实在的,路峥从前真心不认为自己的皮囊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东西,但这些话从苏和嘴里说出来的一瞬,却让路峥尤其庆幸自己还好是没有随了路父的长相。

    待看清那塔木小土豆菜色的表情,路教授的唇角更少忍不住微微翘起。

    他笑的不算明显,可在普尔萨紧盯他一举一动的眼里,已经足够嘚瑟。

    塔木族的二世祖坐不下去了,他受够自打路峥出现之后,苏和的眼睛就一瞬都没看向过自己的现状。

    还有那包庇、偏向的说辞,都像吃进胃里的酸枣似的,叫普尔萨的胸口酸涩胃袋翻腾。

    更甚至,这短短片刻叫普尔萨无法笃定苏和对这个外地人也全无好感了。

    因为丽龙主的眼睛里全是那个外地人。

    这窒息的发现叫塔木族的二世祖霍然起身,“我走了。”看着那外地人‘小人得志’的样子,他待不下去了。

    有这外地人和苏和的地方,就不能有他。

    躲在丽龙主身后算什么本事,有种出来单挑——虽然从身板上来瞧,普尔萨可能也挑不过路峥。

    “你快走吧,不送啦。”丽龙主摆摆手,和普尔萨做了告别。

    下楼的塔木族把门摔的冲天响,一到院子里就挨了顿沙的打。

    屋子里空了,路峥才开口询问丽龙主,“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怎么聊着聊着,还能把手牵在一起?

    丽龙主搓搓手,向搭襟解释:“在聊拉弓的事,我报名了运动会的弓箭竞赛。对了,你想不想看看我的弓?”

    提起弓箭,路峥一直对小神子的运动技能点有些好奇。

    卡旭在家总讲丽龙主能够百步穿杨,但路峥怀疑苏和的小胳膊能否拉开三十磅以上的弓。

    路教授对于弓箭算不上精通,只是小时候学马术时,凑巧在同个俱乐部玩过国外猎弓和反曲弓。

    拉动弓弦需要的不只是胳膊上的力量,而是整个上身的同力协作,如果姿势标准,几乎每一块肌肉和骨骼都在为上弦而运作蓄力。

    总之,这不是一项轻松简单的运动。

    丽龙主从自己堆放杂物的樟木箱子翻出了压箱底的宝贝,一把弓和五只黑羽箭,箭是明显的现代货,甚至是便宜货。

    弓却浑身透露着岁月的古朴,形态上近似传统弓,但弓身又比传统弓稍长,弓体比猎弓稍圆,像是杂糅两者取其间。

    很显然,它不是现代工艺下批量生产的碳纤维又或者塑木制弓。

    一体弓身以竹子为底,榆木望把和弓稍,封尾和包皮是很明显的鹿角与牛皮,装饰外皮是蛇,漆黑凶悍过山风的腹部皮。

    这把弓威风凛凛,被丽龙主捧在手上也生出一种凶悍,它不该出现在竞技场上,而该展示在博物馆里。

    看着利落上弦的小神子,现代社会生活的路教授有点担心他会因为毁坏文物被抓起来。

    “这把弓是谁给你的?”

    “阿祖,好像是阿祖的阿祖传下来的,年头有些久了,但很好用。”

    阿祖对于丽龙主从小生出的兴趣爱好也是尽全力支持,哪怕她实在是不喜欢塔木族的,却还是把传家宝掏出来给苏和带着,到塔木去学弓和马术。

    生活在林子里的丽龙族从来不如河谷的塔木人擅长骑射,这是地域限制,也是天生的,可苏和格外争气,用这把丽龙祖上传下来的弓,给那群塔木小子打的落花流水,相当给阿祖争光了。

    上好弓弦,丽龙主邀请搭襟,“要出去打打看吗?”

    路峥看出他的跃跃欲试,点头,“好。”

    只是一下楼丽龙主就叫玩捉迷藏的小姑娘围住了,大家都还等着继续编辫子,将丽龙主变成公主呢。

    顿沙也终于见到了救星,把怀里换了尿布还在嗷嗷哭个不停的小崽子推进了丽龙主的怀里。

    这小东西月份不大,已然会认人,缩进漂亮的丽龙主怀里,就渐渐停了哭声,甚至笑着吐了个泡泡,呵呵直乐。

    “顿沙,我还要带路峥去射箭。”丽龙主抱着小婴儿手足无措,箭和箭筒还在背后背着呢。

    “丽龙主,我还要去削洋芋丝,不然今天中午你要饿肚子吗?”顿沙一溜烟拎着筐洋芋跑远,“放心,再等一会,阿姆们就回来了,等她们领走这群小祖宗你再去射箭也不迟啊!”

    期待雀跃的丽龙主皱皱脸,还是熟练地换了个抱孩子的动作,又跟围着他的小姑娘们好商好量,编头发可以,力气小些,不要把他薅成斑秃。

    于是路峥只是一瞬没看住,苏和就被小孩淹没了。

    在小孩堆里当孩子王的丽龙主看向搭襟的眼神有些歉意,想约会呢,也不成了。

    “没关系,他们的阿姆们去哪里了?”

    “阿姆们去赶集了,今天镇子上有集市。”初一,十五,都是赶大集的日子,大多数丽龙人家都会下山一口气采买回来大半个月的东西。

    “孩子就交给你和顿沙?”

    “嗯。”丽龙主这里是个不成型的托管所,早先家家户户年轻人多的时候,也不这样,只是现在跟丽龙主差不多大的一辈,大多都在外面上学或上班,很忙,也很少回来,更难帮家里带孩子。

    “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每天会有一个阿姆照顾我们一群阿姆不在的小孩。”丽龙主用口水巾给怀里的小小孩擦了擦嘴角。

    他小时候生活在阿祖身边,但希泽莎年轻时极忙,忙着协调部落里各家各户的大小事仪,忙着和雨林里其他部落挣一亩三分地的利益,忙着跟其他部落一起对乡镇政府让他们搬出林地生活的要求发出抗议。

    做不到天天陪在苏和的身边,但希泽莎仍旧会在落日前,赶到今天托付的人家,把苏和抱在怀里带回家。

    如果有时幸运,碰到希泽莎到镇子上开会的日子,苏和还能拿到奥特曼或小汽车的小玩具,以及一把棒棒糖。

    所以等待阿祖来接自己,是小小年纪的苏和一天之中最期待的事情,这件事不亚于十五岁后的他期待落日,现在的他期待路峥的到来。

    “阿祖对你很好?”在路峥眼里,那位身板硬朗的老太太像是苏和的剥削者,他也以为,丽龙主跟威严的阿祖之间应当是臣服与被束缚的关系。

    “对。”丽龙主毫不犹豫点头,希泽莎待他比她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孙辈还要好。

    可能这份好有一部分是出发自希泽莎对于丽龙信仰的崇敬,可苏和不去想这些,他只知道,自己该回报阿祖,不能让阿祖失望。

    路峥静静看着丽龙主哄孩子的模样,几个小姑娘围坐在他身边,丽龙主绑了彩色小皮筋的脑袋上又被带上塑料皇冠,小姑娘们甚至想给他染指甲。

    苏和无奈又苦恼的脸依旧漂亮的像是一幅被定格的画。

    而路峥第一次感觉到,丽龙主真真切切属于这片绿林。

    这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不会如丽龙一般得天独厚,孕育出苏和这样的存在。

    岁月静好中,路峥的腿被一个小男孩用塑料剑戳了戳,“阿达。”

    “嗯?”

    丽龙主道:“他叫你哥哥。”

    为年龄有一瞬不满的路教授和颜悦色,“怎么了”

    “你好高,能不能带我们玩丢飞机。”

    “什么飞机?”路峥不明所以,是要他弄一架飞机来吗?

    丽龙主解释:“是要你把他们举高高地,然后扔起来再接住。”

    于是,想做局外人的路教授也被牵扯进了带孩子的角落。

    足够高大的外地人将一个个丽龙小孩抛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小孩子们吓的嗷嗷大叫,下来后又觉得好玩,还要再来一次。

    这阿达比他们阿爸高大多了,扔的也高多了,好像都能碰到登云木的树梢了。

    连编头发的丽龙主都直鼓掌,眼馋的很,也想叫路峥给他扔一把,不过在一群不满十岁的小屁孩面前,要端庄自持的丽龙主没好意思说出自己的念头。

    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路峥拿出老师的架子,让乱成一团的孩子们排好队,一个个来,不要插队,也不要互相推搡。

    极好的体力叫路教授成为了新任孩子王,那些小不点都很听话,哄孩子似乎也没有路峥原先想的那么难。

    午后,采买完毕的阿姆们接二连三来接自家娃娃。

    有孩子依旧没玩够,指着路峥,想把这哥哥带回家做自己的阿爸,把不能扔飞机的旧阿爸替换掉。

    来接人的年轻阿姆一下瞪圆了眼,“你个小犊子,胡说什么呢?”

    丽龙主笑眯眯地回道:“不行啦,他不能做你阿爸,因为他是我的搭襟,就算当阿爸,也只能当我孩子的阿爸啦。”

    可惜丽龙主不会生,不然路峥看着,还真是个好爸爸的样子。

    一旁‘扔飞机’扔了一上午都气定神闲的路教授默默解了颗衬衣扣子,心口有些闷热。

    第29章 入赘的男人

    下午吃过顿沙做的洋芋煎饼, 路峥总算有幸能见到丽龙主展示‘绝技’。

    小神子少见地把头发梳了个高马尾,吊在脑后,随着他的动作晃来晃去, 兔子似的蹦蹦跶跶。

    丽龙主拉着搭襟找了个树木稀疏的野径, 又找了个不高不矮的枯木桩子, 往上缠了个藤编的蒲团做靶,正中央的圆心不到他的拳头大, 比规范环靶要小许多。

    不过雨林里, 也顾不得规范不规范了, 能找到个做靶的蒲团都已经是幸运。

    传统弓没有搭箭台,更不如猎弓和复合弓有瞄准器,于是能不能瞄准靶心,全靠弓手自己把握感觉和眼神。

    也是如此, 传统弓没有竞赛弓种所谓正确的拉弓搭箭顺序, 和严格的拉弓姿势,教丽龙主射箭的塔木族长曾说, 只要能射中, 没人管你先搭箭还是先拉弦。

    “看好了。”丽龙主叮嘱自己的搭襟一定要瞧仔细。

    “会不会太远了。”那靶离苏和将近四十米, 路教授怕苏和这第一箭半途夭折。

    “放心。”丽龙主抬抬下巴, 准备赌上丽龙男人的尊严,给路峥开开眼。

    他拉弓的姿势在路峥这个外行看来极其标准, 肌肉发力的位置准确,拉开将近三十五磅的弓弦也毫不费力。

    那凶悍粗犷的弓在形貌昳丽的丽龙主手中张到极致, 拉出的弓弦几乎贴到了他白皙的面颊上, 稍有不慎, 就可能在放弦的时候绷到。

    但苏和看起来太认真了,嘴角抿起, 透亮的眼睛里只剩下弦、箭尖、以及遥远的靶子。

    路峥不敢出声打扰他,他以为苏和需要一点时间去瞄准。

    可下一秒,丽龙主便松了弦,毫不犹豫。

    他压根没有特意去瞄准靶心,也没有专程眯起眼,用偏瞄的方式去提高射箭的精准度,就像是从前一样,相信自己的眼神以及直觉,感觉到了就松手。

    黑羽箭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速度冲了出去,带着离弦的哨声,呼啸穿过丛林中浓绿的野径,‘噗呲’一声,箭头没入藤编‘假靶子’的中心位置,尾羽还带着轻颤,倘若没有靶子,恐怕入木三分,拔也拔不出。

    如果第一箭可以说是运气好,正中圆心,那么这第二支和第三支齐刷刷同中心的第一支箭并排当‘同桌’的模样,可以说是绝对的实力。

    丽龙主放下弓,对自己的成绩相极满意。

    这下他一点不担心太久没碰过弓箭而手生了,也不担心运动会上会出丑丢人了,甚至在搭襟面前卖弄成功后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了。

    小小乡镇运动会,还能有比他射的还准的人出现吗?

    不可能的。

    这就是丽龙主的自信。

    “你是跟谁学的弓?学了很久?”就连路峥一个门外汉都能看出苏和握弓时的的自如和射箭上的天资,这和师承关系不大,如果苏和更系统的学习,甚至可以去做专业的运动选手。

    “和普尔萨的阿爸,塔木族的族长,两年多。”

    塔木族的族长是个好玩弓箭、钻研骑术的,可能是传统影响,在塔木族有这样兴趣的人不少,男人们经常私下比较射箭骑术。

    只是塔木族长家里三个儿子一个都没得到他的真传,当初苏和跟普尔萨一起学,不仅打败了普尔萨,还将塔木其余几个年龄差不多的男孩都比下去了。

    射箭在苏和身上,就好像是被点亮的天赋技能一般,他甚至不用像普通人一般射上三五十支寻找手感。

    这样好的苗子百年一遇,塔木族长甚至想把这丽龙小崽子留在身边教导,哪怕塔木丽龙彼此间算是对头、世世代代不对付,可惜才之情是藏不住的。

    苏和是天赋型选手,认真系统地学一学,将来推出去既能弘扬传统弓道,还能给他们这小地方增光添彩,靠着拉弓射箭,他能把苏和送到镇子上、市里、甚至是省里去打比赛。

    这不比窝在树林子里过日子好?

    不过这件事当然没成,塔木族长当年并不知道年纪轻轻的苏和会是未来的丽龙主,丽龙的丽龙主一向要到十五岁成人时才公布。

    他主动到林子里来找阿祖要人,差点被阿祖叫人捆进林子里喂蛇。

    最终,苏和站出来说射箭只是他的兴趣,并不想将兴趣变作职业这种要强求的东西,塔木族长才一边念叨可惜,一边回去将不成器的普尔萨抽了一顿,放弃了这个念头。

    他不放弃也没办法,塔木人同样信奉阿图卢,他知道丽龙主的意义。

    抢夺丽龙主这种事,再往回倒退个八九十年,丽龙人放毒蛇来咬都是轻的,严重些,能够挑起两族斗争。

    至于苏和那时候的话到底是违心还是真心,时至今日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不过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职责究竟是什么,在摆在面前的种种人生选择中,他也一向清楚明白孰轻孰重。

    守护绿林,守护自己的部落和山神阿图卢,是他的责任,也是义务。

    路峥听的沉默,甚至在苏和扬起笑脸蹦过来要他也试试拉弓的时候,也依旧心情沉闷。

    和塔木族长一样,路峥也觉得苏和能够凭借射箭拥有截然不同的生活。

    那样未知的人生,怎么想也不会比作为丽龙主封闭、落后的十八岁差劲。

    “等新的丽龙主选出来了,你有什么想做的吗?”

    “我当然会把我所学的,全都教给她。”丽龙主去拔留在蒲团里的箭矢,闻言回答的毫不犹豫,这就是他下意识想到要做的事情。

    “我说的不是你责任,而是你有没有想做的事情,你的梦想。”路峥提醒道。

    什么都好,哪怕是自私一点的念头,路峥想知道苏和的愿望。

    “我?”丽龙主收好手中的箭矢,冥思苦想,“去镇子上走走?我很久没有下过山了,恐怕连下山的路都要忘光了,我想下山看看!”

    “就这么简单?”

    “很简单吗?”丽龙主眨眼,“好像是有点……”可别的他也想不到了。

    “没有,这很好。”路峥知道他不该以自己的眼界去审视苏和,他清楚苏和的局限以及固步自封,但这些都不是苏和的错。

    在路教授眼里,说难听些,都是那该死的传统文化、该死的丽龙习俗、该死的神灵信仰的错。

    路峥的眼神变得柔和,“如果有机会,我带你去镇子上。”

    “真的吗?”丽龙主笑起来。

    别的丽龙主的搭襟如何,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搭襟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接下来几天,丽龙主整日就是等路峥来,然后两个人一起去林子里又或者寨子里四处逛逛,偶尔还给丽龙主大显身手展示射箭天赋的机会。

    丽龙的雨林也给了路教授一路随手拍下雨林中常见的蕨类、地衣苔藓,带回卡旭家,突击考试两个研究生的契机。

    蕨类植物,大分类下的小分支其实长得都差不多,如金毛狗和狗脊两种,从图片看只有叶片质地和大小的细微不同,芒萁只看一条叶子也很容易和毛蕨混淆。

    考生林双和赵徐之实在苦不堪言,已经对从小漂亮那回来的导师感到恐惧了。

    约会就约会,可以不用惦记他们两个学术废物。

    丽龙主倒是觉得这种时候的路峥很有意思也很可爱,一提起植物,路教授话就会多起来,他会耐心地告诉丽龙主这些植物的纲属种,叶脉叶茎叶序的独特之处,以及它们的生长周期和种子模样。

    从前‘这个草’、‘那个草’在丽龙主眼里都只有俗称。再根据猪吃的、鸡鸭吃的、狗可以吃的、人吃了能治病的、活物吃了会拉肚子、翘辫子之类的具体功效进行区分。

    但现在,只要是路峥提过名字的,他都认真记住了。

    汲取新知的丽龙主这一阵在林子里玩的相当开心。

    直到顿沙提醒他,要结婚的那对新人的请柬该送回去了,才让如孔雀一般在路峥眼前开屏的丽龙主升起危机感。

    回屋里一翻,果然还有好几十张空白的,肯定是要加急赶工。

    需要赶作业的,不止丽龙主,还有林双和赵徐之。

    看文献、写报告,这俩是一件也没干,整天要么跟着卡旭招猫逗狗,要么就是躺着当度假的大爷,也没能应付成功路峥的突击考察,实在有愧师门。

    要说路教授对他俩的水平不够心知肚明,那必然不可能,那两个学生什么样子,路峥清楚的很。

    但这作业是必须要交的,编八卦的时候那嘴叭叭的,怎么写文献心得就不会了?

    最终,林双求情求的嘴皮子都干巴,才得到路教授的宽恕,给他们延期一周,把之前一个月该补的都补回来。

    卡旭阿姆看那俩愁眉苦脸的学生蛋都觉得可怜,“你们怎么想的,跟着老师出来旅游,这不自己找罪受啦。”

    林双:……他是写作业快写疯了,但不是想死,谁会愿意跟着导师出来旅游?

    吉木看热闹道:“他们可不是来旅游的,是来学习的。”

    “学习?学什么啦?”这不一天天都在玩吗?

    一语道破天机的卡旭阿姆叫两个研究生羞愧地低下头,不敢面对路峥的眼神。

    不过卡旭阿姆一向是平等嘴人,这瞧见处理完学生还要处理工作的勤奋路教授,又来了新话头,“丽龙主他搭襟,你今儿又不出去了?”

    什么工作能有伺候丽龙主重要。

    怎么这外地人还看不清他是入赘的真相呢?

    这次路教授没有避而不谈,“我下午就去找他。”

    他知道这些天苏和也在忙正事,早早去了,也只是叫丽龙主写字时候分神,请柬都是有数的,没几张多余,写错了还麻烦。

    卡旭阿姆这才对路峥稍微满意,“我这屋子,在寨子边边,丽龙主的木楼,在寨子紧里面,你这来回跑,是不是总不大方便?太远了点吧?”

    “还好。”路峥腿脚灵光,身强体壮,走过去再走回来就当是有氧运动。

    卡旭阿姆只好说再直白一些,“你最近都没有宿在丽龙主的木楼吧?”

    这才几天,算算时间还是新婚期呢,这夜里就彻底不在一张矮榻上躺了,只在白天见面,夜里不见了,那还是搭襟的情分吗?

    显然,丽龙主同路峥这一对彻彻底底的撒谎搭子压根没意识到,新婚的小夫妻之间都是何种黏糊的相处状态,以为一晚应付过去,就都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一举一动都叫阿姆们看在眼里。

    如今相处的跟兄弟,又或者老夫老妻似的,毫不亲密,可不引人怀疑,连顿沙都已经许久没觉出自己该避嫌离远点的气氛了。

    要知道,丽龙就这么屁大点地方,阿姆们饭后闲谈也没什么新鲜八卦可讲,最近就丽龙主的事,是头一号的吸引眼球,当然盯的紧了,也觉出些意外和不同寻常。

    丽龙主他搭襟可太不主动了,天天都是张冰块脸,瞧着都不可亲。

    闷头看外文文献的林双连连点头,觉得卡旭阿姆说的在理,他们导儿,着实是有点冷淡冷漠冷若冰霜,苦了小美人新婚后就“守寡”。

    要是路峥能被卡旭阿姆念叨地住进丽龙主的木楼去,可就太好了,林双一定带着赵徐之八百里相送,不问归期。

    话题中心人物路峥敲键盘的手微微停顿,还没想好怎么糊弄过去,只听卡旭阿姆又问:“你这么冷淡是为什么?难不成,是你跟丽龙主之间,有什么不方便的?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问题叫低头品玫瑰茶的赵徐之一口喷了出来,呛出了猪叫,哼哧哼哧找林双讨要纸巾。

    林双利索起身,拉上他没事找事的同门,冲面色逐渐冰封的路峥笑的谄媚,“导儿,我俩去院子里写,您慢聊。”

    吉木觉得这话题不适合他一个外人听着,而路教授高低已经算是半个丽龙人了,于是抓起一把干果,也遛了。

    母屋里只剩下关心路峥和丽龙主夜间生活健康的卡旭阿姆,以及少有会在肢体上呈现尴尬、一向脸比冰山厚的路教授。

    卡旭阿姆关心路峥,本质上也是关心她们貌美又年轻的丽龙主,男人和男人之间并不像是男女之间那般阴阳调和水到渠成,下面那一方常常受苦受痛,一不小心还要落下病根。

    本来阿祖还叫卡旭阿姆瞧着点路峥,倘若这个外地人食髓知味,也是得敲打敲打的。

    丽龙主的小身板和这比丽龙屋檐还高的外地人可没得比,这种事情不能贪多。

    谁知道这事又和阿祖预料的毫不相同。

    路峥变成活和尚了。

    是叫你不要贪多,那也不是叫你一夜后就相处的像是兄弟似的啊。

    卡旭阿姆本想着等路峥自己提搬走的事情,现在还是轮到她主动提了。

    “你虽然不会在这里久留,但在这儿的时候,你就是丽龙主独一个的搭襟,夫妻间过日子怎么过,你该知道吧?”卡旭阿姆开始点拨路峥,“你还得知道,如今的丽龙主也是少有的,你当从前哪个丽龙主都如他一样又聪明又乖巧脾气还好吗?”

    瞧见路峥的眼神像是在说‘不是吗?’,卡旭阿姆直摇头,“当然不是,就我活到如今的岁数,见过少说七八位丽龙主,这脾气秉性都是不同的。”

    “有的一选搭襟直接挑三四位相处,轮着叫人争风吃醋,不高兴了动辄打骂,你也不得还手;有的光明正大不学无术,只粗通些丽龙文,却连林子里的草都认不全。不做丽龙主后连自己都难养活;更有的为了个外地男人什么都不要了,该尽的职责,阿图卢面前发过的誓,都不作数了,这种就叫人瞧不起——”

    “如今的丽龙主,是少有的好。”从样貌到性子,再到作为丽龙主的课业,苏和无不是完美的。

    在对待搭襟的态度上,就算是从古至今雨林里所有的丽龙主排号,苏和也得是能拿个前几名的佼佼者。

    路峥这个外地人,简直是老天爷的亲孙子,身在福中不知福。

    “你这才照顾几天,就懈怠了,照从前的惯例,你这个搭襟是不是外地人,都得在木楼伺候到丽龙主怀上孩子才能走。”

    路峥的表情凝固,充斥怀疑,“他可以……”

    “你想什么呐,丽龙主如今是男娃,肯定是怀不上的,等你走后,阿祖应当会希望他找位女搭襟。”卡旭阿姆解释起来。

    “为什么非要怀上孩子?”丽龙主的现任男搭襟抿唇。

    “这哪有为什么,当然是丽龙主生下的孩子比一般孩子更可能成为下一代丽龙主,你当丽龙主是那么好找的,随便一家揪一个娃娃就是?没那么容易,要看运气,如果运气不好,丽龙主没有生下孩子,寨子里的娃娃们又都不是,你猜猜会怎样——”

    “他会一直做丽龙主?”

    “是,他会一直做丽龙主,直到出现能够接替他身份的孩子。”

    卡旭阿姆口中漫长的等待,不是没有发生过,从前是真有这样可怜又倒霉的丽龙主。

    路教授沉默了,他觉得以苏和如今的认知和那无形的责任感,真的会为这些规矩顺从地像只绵羊,而自己,没有资格去阻止他这样做。

    “能跟我讲讲离开的那位丽龙主吗?”既然并不是所有丽龙主都有责任心,那么路峥希望苏和也可以活的自私一些。

    “讲她?你想知道?”卡旭阿姆左右看看,没瞧见有偷听的人,才开口:“按理说,这件事在背后是不能嚼舌根的,她的离开,苦了阿祖,苦了如今的丽龙主,总之,整个寨子没人从这件事中沾到好处。”

    讲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对自身的气运而言,也是一种损伤。

    “这是看在你是丽龙主他搭襟的份上,我告诉你,但你不要说出去,对任何人都不能讲,哪怕是丽龙主。去向阿图卢发誓。”

    路峥照做,卡旭阿姆才示意他附耳过来。

    “那位是如今丽龙主的母亲。”

    “她跟着那个外地人走时,如今的丽龙主,才不到三岁。”

    路峥原本平稳的心跳,因为这两句话,变得无序又唐突,“可他们不是带走了孩子吗?”路峥记得父亲提起过,他那位老同学的孩子和妻子都在身边。

    “咦,你怎么知道的?确实是带走了一个孩子。”事情过去了十几年,但因为这事闹得实在是大,卡旭阿姆依旧记得清楚,“她生了两个,双胞胎,一个身体弱,动不动就生病,一个就是如今的丽龙主,健康的不得了,和那外地人逃走时,她们带走了那个病殃殃的孩子。”

    “为什么不一起带走?”路峥的声音少有拔高,他意识到自己在愤怒,就因为苏和健康,就该被留下吗?

    “那个外地人带走一个丽龙主还要带走第二个?那别说逃出去了,连命都要丢在山里,他们清楚的很。”

    雨林是丽龙人的地盘,想要一个人走不出这片土地,有无数种办法。

    而健康的苏和,就是留下来的筹码和祈求。

    卡旭阿姆又絮絮叨叨许多,最终对路峥道:“这件事你可不要告诉丽龙主,会惹他伤心的。”整个部落都在阿祖的授意下,对这件旧事绝口不提。

    就连卡旭阿姆都觉得,无论那个病弱的孩子如何要紧,那对夫妻在带走孩子后,也该回来看看留在林子里的苏和,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义务。

    可荒谬的是,过去了这么多年,久到苏和都不再对父母和自己的身世有所执念,他们都从未出现过。

    ——

    丽龙寨子深处,在木楼里写请柬写到肩膀痛的丽龙主两眼发直。

    已经习惯和路峥在这种时候出去玩的他感到今天的时间过得极端漫长且无聊。

    分明他从前根本不会觉得在木楼里的生活没意思,可现在哪怕电视机嗡嗡作响,他还有诸多工作要做,他也觉得提不起半点兴趣。

    丽龙主放下笔,伸手捏捏自己的脸,疼痛叫人清醒,好逸恶劳是不可取的,他得完成自己的任务。

    从家里来的顿沙给丽龙主带了一把昨天他二阿姆去赶集买回来的零食果冻,“吃吧,歇歇再写,这两天肯定能写完,只要你不跑出去玩。”

    “谢谢你,顿沙。”一点果冻,就让丽龙主高兴的满血复活。

    不过他只吃了两颗,剩下的,他想留给路峥尝尝。

    这果冻不太甜,搭襟应该也能接受。

    “路教授今天什么时候来?”

    “我约了他晚上再见。”

    “那今天要我早点回去吗?”顿沙体贴极了,“正好,阿姆新绷的双人被也叫我拿来了,给你俩盖的。”

    “他应该不会留下。”路峥每天都回卡旭家住,丽龙主已经习惯了。

    顿沙显然也听了阿姆们唠叨,他看着白面皮的丽龙主,欲言又止,止又欲言,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两个盒子,一个正方形,扁的,一个长方形,粗的,“这给你的,好好用,你不会用就给路教授,他肯定会用。”

    丽龙主捡起来,“超薄避孕套,薄荷润滑剂?”

    “你不要念出来啊!”顿沙直捂耳朵。

    “为什么给我这个,我又用不到。”

    “你怎么用不到?”

    “我又不会怀孕。”至于润滑剂用在哪里,丽龙主不清楚,但他天真的以为,他不需要,“这些东西你还是拿回去吧。”

    顿沙瞧着丽龙主认真的模样,一时间不知道说点什么好,他固执地把那两样东西塞到了丽龙主的被垛下。

    这可是现代社会法宝,专给丽龙主这样的人用的。

    日落后,为了消化卡旭阿姆所说的事情,来迟了一些的路峥对上打扫院子的顿沙,觉得对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

    不过步履匆匆的路教授没空在意这些,他现在只有一件事情值得挂心,那就是苏和。

    第30章 求婚

    “你今天来的好晚。”外面的天都已经黑透了, 丽龙主还当路峥会赶在日落之前过来。

    但也托路峥晚来这一会的功夫,无聊的丽龙主已经将欠人家的‘债’全都偿清。

    写好的请柬在窗前铺了好大一片等待晾干,明天一早就能叫顿沙给那对即将领证的搭襟送回去。

    身上清除负债的丽龙主如今一身轻松, 又有大把的时间跟路峥出门去荒废了。

    “有些事情, 刚处理完。”路教授扯起谎来。

    “好吧。”总算见到心心念念搭襟的丽龙主兜里装满了要留给路峥吃的果冻, 虽然话语间有些埋怨路峥的来迟,却还是第一时间将准备好的东西掏出来堆在路教授眼前, “喏, 这是顿沙给我的, 我尝了尝两个,感觉没有那么甜,都是给你留的。”

    苏和语气里满是期待。

    然而好心好意的小神子压根不知道,这样一捧他格外喜欢的亮晶晶果冻在路教授眼里是妥妥的垃圾食品。

    甚至路峥在小时候都没吃过这种尽是明胶和阿斯巴甜的劣质混合物, 不健康, 不卫生。

    也绝对不会有人荒唐到将这种廉价的东西献宝似的捧到路峥眼前,妄图讨他的欢心。

    路峥从小就知道这世界不是公平的, 父母带给他的助力叫他一出生就赢过这世上许多人, 甚至他的起点已经走到了许多人穷极一生都到不了的终点。

    常有人感慨命运不公, 天道无眼, 阴阳怪气像路峥这样没有烦恼的人为什么不能换他们来做一做。

    这样嫉妒的发言,路峥从小到大听过无数次, 总有人羡慕他好命,总有人觉得他的人生一帆风顺, 已经没有值得苦恼的事情了。

    诚然, 路峥自己也如此觉得, 他的确是没有常人所拥有的苦恼。

    同样他也依旧觉得,这世上种种不公, 才是最公平的事情,极好的命运和出身,本身也是一种需要获取的资本,运气又何尝不是一种本事?

    更何况,他天生享有的优势不是用来和跟他站在不同高度,甚至是比他低位许多的人做对比的,而是用来和他站在同一高度的人比拼和博弈的,通往更高层次的路,路峥也在走。

    这样刻薄的理念证明,没有人会站在金字塔尖往下看。

    只有站在山路中央的人,才会惴惴不安往下瞧,又满腹怨言往上看。

    那生活在山底的人呢?

    这样的人可能因为种种天灾人祸,努力半生连爬上半山腰的机会都没有,而山脚下生活带给他们的局限,已经让他们求路无门。

    路峥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苏和,就像是被命运局限了一切,拼尽全力也难以爬上山坡的存在。

    他被人为地留下,被安排接受封闭又落后的命运,他在山脚下对日复一日陈旧的生活没有任何埋怨,可看到他的笑脸,生活在金字塔尖的人却觉得心疼。

    从前秉持饱受精英教育,几乎将那些冷血又刻薄的世界观刻进骨子里的路峥,第一次领悟到窥视他人幸福、想要谩骂命运不公的心情。

    怎么可能不怨恨呢?

    连路峥都为之愤怒而不甘。

    “谢谢。”从不吃这些垃圾食品的路峥接过那一把没有品牌,没有安全食品标,只是集市上散装的三无果冻,塞进口袋,许诺道:“我都会吃掉。”

    丽龙主害羞地笑笑,“你喜欢就好,不过你是忙什么去了?”

    路峥被问的沉默,他记得卡旭阿姆的话,所以不打算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丽龙主。

    这样的隐瞒对苏和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没必要让他知道,他只是父母在抉择中留下的牺牲品。

    什么都不记得,对丽龙主来说,是一种保护。

    可窥探到他人隐私的路峥同样觉得什么都做不了的自己,在面对苏和时,实在无能。

    他没有办法改变苏和如今生活的现状,甚至因为那两个不负责任的前车之鉴和对丽龙主格外的可怜与爱护,叫他觉得,私自带走丽龙主是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

    当时丽龙主的处境路峥不了解,但无论那个病弱的双胞胎到底有多严重,健康的苏和也只是个不满三岁,可能连话都说不明白的孩子。

    他就不可怜了?

    他就应该成为父母和一母同胞的兄弟离开这片林子的交换券?

    苏和的父亲完全可以带走那个病弱的孩子,而苏和的母亲也应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留在林子里照顾教导苏和,直到他十五岁。

    总之,据路峥所知,这世上绝对没有什么儿童病,是一双父母不在身边就无药可医的。

    在沉默中不断复盘的路教授愈发觉得那两个人不可理喻,哪怕他们也算得上是路峥的长辈,那也该给他们一点颜色和教训尝尝。

    丽龙主不知道自己的搭襟在想什么可怕的事情,只是觉得路峥今天的神情有些不太好看,又化作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甚至连眉头都有打结的趋向。

    丽龙主悄悄凑近,白嫩的指肚点了点路峥的眉心,“你在想什么,看起来凶巴巴的,你的学生惹你生气了?”

    凶巴巴的路教授回神,发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刚刚和他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的苏和已经挪到他身旁了。

    两人的胳膊贴着胳膊,苏和的胳膊凉凉的,和丽龙夜里温度骤降的风一般。

    在夏日里白到发光的小神子依旧穿着那四处漏风的传统服饰,哪怕面料其实是昂贵的绸缎,摸起来亲肤又柔和,在路峥眼里也依旧是包不住胸口和大腿的破麻袋。

    路教授正人君子地捉下了苏和点他的手,“没有,他们两个今天一直在补作业,还算乖。”

    “这样啊。”丽龙主收回手,“我还以为是你又找他们的茬了,每次他们两个回答不上来你的问题,你都是这样的表情。”

    如果林双和赵徐之在这里,他们一定会问问丽龙主,他们导儿脸上到底有什么表情,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在研究生眼里,路峥一向都是一张冷漠鳏夫脸,俗称棺材脸,这张脸上的表情一直以来都是定格的,哪怕下一秒火山喷发,地表陷落,也未必会惊动路教授的眉头和唇角。

    唯一的区别,是眼神,路峥的眼神跟空调似的,常年不超过二十六度,冷淡冷漠又不近人情,如果触到路峥霉头,那眼神的温度就会骤降至零下,小冰刀子往你身上刮,能叫人一秒入冬。

    而眼神,不能算做表情。

    路教授被丽龙主讲的一愣,“什么叫我找他们的茬?”

    “你明明知道他们肯定不会,还要去问,这难道不是故意找茬吗?”丽龙主极其擅长观察人,最近他的观察对象就是他的搭襟,丽龙主不当老师,理解不了路教授的行动轨迹,“为什么要给自己找气生,老师都是这样的吗?”

    被说中的路教授语塞,小神子的确讲到了点子上,但,“我没有和他们找气生,我只是故意找个由头让他们补作业。”

    准确的说,是:“让他们带着对我的愧疚补作业,这样能够提高他们的效率和作业质量。”

    丽龙主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问:“那等他们做完作业,你是不是就要走了。”

    他始终记得路峥是来考察的,时间过的飞快,一眨眼都已经一周多了。

    当初路峥说最多会待一个月,最少是多少,他没讲。

    所以苏和一直在想这个期限,他希望路峥离开的时候能够提前和他说一声。

    “为什么想要我提前告诉你?”路教授追问。

    “你告诉我,我才能欢送你啊。”丽龙主理直气壮地回答。

    路峥:……

    原来被兜头泼一瓢冷水的感觉,是这样的。

    苦等丽龙主开窍的路教授又成了苦瓜脸,沉默是今夜的木楼,丽龙主觉得他好像又说错话了。

    难道是路峥这样的外地人不喜欢被欢送?

    那外地人喜欢什么样的离别?

    要为他办一场篝火晚会吗?

    丽龙主很苦恼。

    爱情使者顿沙在院子里喂了两个点的蚊子,还不见路峥下楼,只好上楼去催,“路教授还不走吗?”他不想在院子里捱咬了,好痒,能不能让他在楼上待着。

    丽龙主也觉得路峥今天反常,“是啊,你还不走吗?已经不早了。”晚间新闻都已经播放完了,丽龙主也该洗漱就寝了。

    “我今天不走。”路峥都已经被卡旭阿姆念叨一下午了,如果还不留在这里,回去说不定要被赶到鸡圈里睡觉,“顿沙,你先回家吧,我留在这里。”

    顿沙简直不要太上道,当即翻出来他阿姆新绷好的双人被,郑重地交到路峥的手里,“你们盖这个就好,我就先走了,明天早上我会晚点再来的,不用着急早起啦。”

    顿沙挥手离开时的表情相当耐人寻味,在丽龙主看来,有点像电视剧里帮人说媒的喜婆,如果顿沙的唇角再多一颗黑痦子,那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顿沙今天好奇怪。”像是吃错药了。

    “你又怎么突然要住在我这里?是卡旭家没有屋子给你睡了吗?”丽龙主的问题直率而单纯,他比路峥还无知无觉,迟钝的像是被人挖了情根。

    这也不怪丽龙主,谁叫一般小年轻都在学校情窦初开的时候,他留在木楼里,身边连个同龄人都没有,除了压根没长在丽龙主审美上的普尔萨。

    “卡旭阿姆问我,为什么不来照顾你,这不是一个搭襟该做的事情,再这样下去,可能会露馅。”路教授故意把事情说的严重了些。

    果不其然,丽龙主的小脸一下子绷紧了,“露馅?为什么,就因为我们没有住在一起吗?”

    “不止,还因为我们——不够亲近。”

    “不够亲近?”

    那教导丽龙主开门大法的书本内容实在太片面且单一,时至今日,丽龙主还只觉得,他只需要和一个搭襟滚一次矮榻就能万事大吉。

    殊不知,性是成年人生活中调味剂般的存在。

    应该是心情好了滚一滚,心情不好了滚一滚,心情一般的时候再滚一滚。

    而正值热恋期的小情侣,更是把调味剂当成一日三餐的必需品。

    “我都天天和你在一起了,还要怎么亲近?”丽龙主愁眉苦脸起来,寨子里的年轻人过于少,没有一对合适的黏糊小情侣可以成为丽龙主的观察学习对象,领悟如何跟搭襟亲近地相处。

    丽龙主目光扫过桌角堆地整整齐齐的艳红请柬,福至心灵,脸上的愁绪一扫而空。

    他轻快开口:“路峥,你要和我结婚吗?”

    低头铺床的路教授动作停滞,再一次怀疑丽龙主吃错毒蘑菇了,不然这种叫人心惊肉跳的话是怎么从他嘴里随随便便蹦出来的?

    “你说什么?”

    “结婚,要和我结婚吗?”丽龙主笑眯眯的,显然,结婚就是他认知中,一对搭襟关系能做的最亲密的事情了,“我们结婚吧!”

    此刻,路峥正在履行他作为丽龙主搭襟,需要兢兢业业伺候丽龙主的天职,认认真真地铺他们两个今天晚上要睡的铺盖,而丽龙主跪坐在床脚,上一秒还愁眉苦脸,下一秒就扬起笑容给路峥求婚了。

    没有鲜花和钻戒,没有精心布置的场地,也没有围观的亲朋好友,甚至连绅士礼仪中的单膝下跪都没有。

    丽龙主就这样一穷二白地求婚了。

    这也是路峥二十七年人生中,头一次遭人求婚,是玩笑话,虽然也是他喜欢的人说出来的玩笑话,但路教授很难感动到泪眼婆娑,他只想摸摸丽龙主的脑袋,“去洗漱睡觉吧。”

    “我没闹,阿姆们不是说我们不够亲近,我们结婚,去领结婚证,她们肯定就不会这样说了。”苏和把一切畅想的水到渠成。

    他不知道,男人和男人无法在国内扯证;也不知道现代社会里,结婚是一件严肃又繁杂的事情。

    要见亲朋好友,要讨论彩礼,要提亲,要订婚,要财产公证,要备婚,要婚检,最终克服种种麻烦,才能走到最后一步。

    这其中的困难,不亚于九九八十一难的西天取经。

    “我是认真的。”丽龙主从床脚挪到床边,和路峥面面相觑,“这难道不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吗?”还能有比这更亲近的事情吗?

    “这不是。”这甚至是个后患无穷的笨办法,路峥不需要怀疑,倘若他跟苏和真的要结婚,那位白发苍苍的阿祖一定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

    到时候苏和的处境就会真正变成婆媳狗血剧,夹在两人中间进退维谷。

    “苏和,结婚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而且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路教授铺好床,试图跟丽龙主讲理:“阿姆们说的亲近,也不是你理解的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丽龙主求知若渴,他希望路峥把话说明白点,不要只说一半,也不要欲言又止让他猜测,“你说明白,我才知道我该做什么才能显得和你亲近。”

    又凑近些的小神子眼睛亮而纯净,路峥站在他身前,居高临下对上那双眼睛,其中倒映着自己的身影,他从没想过从另一个人眼睛中审视自己,那是一个陌生的形象,急躁且不安,堂皇而无措,那是苏和眼睛里的自己。

    丽龙主白皙的下巴被搭襟托起,他的拇指像是捧着什么珍宝一般摩挲。

    搭襟的手暖洋洋的,苏和欢快地蹭了蹭,他喜欢和路峥挨在一起,也喜欢路峥宽大的手掌摸摸他的脸颊和脑袋。

    这种感觉并不少有,丽龙主有时候也会希望自己能变成猫猫狗狗,这样就可以蜷缩进自己喜欢的人怀里,如阿祖,如路峥。

    “就像这样。”路峥察觉苏和的小动作,如被火烧到一般撤回手,哑然开口,“这样相处就足够亲近了。”

    安全距离内的肢体接触,对路教授做人的下限而言已经是极大的突破,他看见苏和那副慵懒的样子,就有种在吃人家豆腐的负罪感,无耻。

    只是丽龙主不知道无耻的具体含义,他没什么羞耻心,问:“那我也能摸你吗?”

    路峥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奇怪,“只要不是敏感的地方。”

    “你哪里敏感?”

    “……”苏和的每一个问题,都让路峥生出一种自己可能是个文盲的错觉。

    已经达到博士学历的路教授,完全想不出一个合适得体不至于被和谐的回答。

    丽龙主追问:“哪里?”

    “我也不清楚。”路教授不会研究自己的敏感地带。

    “那我摸摸看?”丽龙主完全来了兴致,他从矮小的床上站了起来,这下借助床的高度,丽龙主反客为主,轮到他居高临下挑起英俊搭襟的下巴了。

    这种视角实在少有,要知道,平时都是勉强一米七五的苏和仰头去看路峥。

    站在高处的丽龙主再度在心底发出了‘哇塞’的赞叹,他实在是没有选错搭襟。

    路峥无论从哪个角度欣赏,都长在了丽龙主的审美点上,他伸出两只白而纤细的爪子,轻轻戳了戳路教授的棺材脸,以及那被他心心念念的高鼻梁。

    苏和的表情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新鲜玩具的孩子,他专注地看着路峥的脸,脸上笑吟吟的,“路峥,你长得像妈妈吗?”

    “嗯。”路峥一动不动,化成雕塑,任由丽龙主对他的脸戳个不停。

    “你妈妈一定很漂亮。”丽龙主羡慕不已,“她很高吗?”

    “不算矮。”路峥的父母都不矮,路父是一米九的高大汉子,而薄桉踩上高跟鞋也有一米八几,两个人结合,生出了路峥这样的巨人。

    搁路峥身边就像是低矮灌木的丽龙主羡慕的不得了,都说身高是会遗传的,那他估计也是遗传自他素未谋面的父母,“我要是能再长高一点就好了。”

    丽龙主也想成为一个威武的大块头,而不是小豆芽。

    因为小豆芽就算长出肌肉,也就是普尔萨那样的壮实土豆罢了,成不了路峥这般英俊的乔木。

    英俊的乔木先生被苏和的话逗笑了,看来不止他觉得那普尔萨像个土豆子。

    丽龙主弯起眼睛,“这话不要告诉普尔萨,他会生气的。”

    “我知道。”路峥点头。

    丽龙主的手游览过路教授堪称艺术品的脸蛋,又不由自主去摸人家的肩膀肌肉,这也是他眼馋已久的东西。

    果然,隔着衣服都能摸出来,路峥的肩膀是雄壮的、厚实的,跟他自己一捏只能摸到骨头的肩膀头一点不一样。

    “你的肌肉也是遗传吗?”如果是遗传,那么苏和就可以安慰自己细瘦的身板也来源于基因。

    “不是,是健身来的。”路教授实话实说。

    “健身——可你不是老师吗?”苏和记忆里的男老师,都是秃头地中海,怀胎啤酒肚,哪怕是体育老师。

    “老师就不需要健身吗?要好好上课,有个健康的身体也很重要。”

    更何况路峥这个身材,在教学上的成果也是相当显著,他的本科生专业课到课率百分百,没有无故旷课和逃课的,期末平均分相当出彩,学生评教更是接近满分。

    自打路峥出现在农林大学,所谓校草这种稚嫩青涩的东西已经不吃香了,现在流行学术daddy。

    丽龙主虚心请教:“你觉得,我可以练成你这样吗?”

    “如果你真的要练成这样,可能要先增重。”苏和纤细的身板不到一百一十斤,盲目去健身可能会伤害到关节,而路峥将近一百一十公斤,才有苏和欣赏的健硕体态。

    “那我以后多吃点。”

    路峥赞成,“明天叫顿沙多送一些吃的吧。”

    “好!”

    丽龙主擒着搭襟的肩膀捏捏又拍拍,眼睛却不自主向下,去瞄人家的胸肌,脸上写满了‘馋’字。

    路峥无可奈何,捉住苏和不断给他揉肩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胸口上,“可以摸,但是不能捏。”

    感受到手底下肌肉勃发的力量,小神子的嘴角要翘到太阳穴了,他真诚道:“路峥,你真是个好人。”

    当然,路教授的‘好’也就止步于上半身,在苏和觊觎他的屁股时,给予了严厉拒绝。

    丽龙主有点失望地问:“你的屁股很敏感吗?”

    路峥:……

    “苏和,去洗漱,然后回来睡觉。”

    和搭襟躺在一个被窝里的苏和已经不像是第一次那么拘谨了,他甚至主动贴路峥近了点,伸手去摸人家胳膊。

    但丽龙主只是单纯的想跟路峥挨着,就像他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被子似的,贴着路峥,他会有种安全感。

    路教授还是躺的如木头桩子似的笔直,察觉苏和像个小色鬼般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你在干什么?”

    “我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点东西,这里只有一条被子和你。”如果抱着被子,那他们两个人就都没得盖了。

    路峥没有这种奇怪的睡眠癖好,但他所了解的大部分睡眠习惯,都源自于生活中某方面的缺陷。

    需要抱着东西才能睡着,是很明显的缺少安全感,人只有面临焦虑和不安,才会对物体产生依赖。

    就像有人一辈子都盖着幼年时的安抚巾,也有人一辈子只用一种床垫、一种枕头才能入眠。

    安全感的缺失在苏和身上体现的其实并不明显,他总是笑嘻嘻的,亲和又乖顺,明朗的像是绿林上空的太阳。

    直到现在,路峥知晓他童年的处境才隐约意识到这一点,苏和在依赖他。

    看外表明媚而完美的苏和,其实也是千疮百孔,更有可能,小时候的苏和会是个小哭包。

    丽龙主察觉他沉默的搭襟动了动。

    路峥翻了个身,变成了侧躺,他张开胳膊,对眼巴巴的苏和道:“过来吧。”

    “嘿嘿。”丽龙主立马欢欢喜喜凑了过去,路峥暖暖的,壮壮的,抱起来比被子和枕头舒服多了。

    果然,比起软绵绵的被子,他更喜欢鲜活的肉体,喜欢有人陪着他睡觉,而不是自己孤零零躺在一张床上,“小时候阿祖也是这样哄我睡觉的。”

    “阿祖还要哄你睡觉?”

    “是呀,因为我小时候不喜欢睡觉,也总不配合其它阿姆。”

    根据阿祖的说法,幼年时候的苏和总是嚎,别的小孩一天要睡十几个小时,苏和不同,他一天到晚精神的很,把大人熬困了也不肯安分闭眼,要有人看着,抱在怀里哄才会闭眼。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睡觉,是不愿意睡觉。”苏和的脸蛋贴着搭襟暖洋洋的胸肌,舒坦地把什么都讲了,“因为等我睡着了,再睡醒的时候,屋子里就只剩下我了。”

    小时候的丽龙主也是蔫坏的,他知道,只要自己闹着不睡觉,阿祖就不会离开。

    还会一直留在他身边哄他睡觉,帮他摇蒲扇赶蚊子,给他讲很久很久之前阿图卢的故事,告诉他只有乖乖睡觉的小朋友醒过来才有糖吃。

    但随着苏和逐渐摆脱可以肆意撒娇和耍混的年纪,他不再这样胡闹了。

    需要别人陪伴着做什么,是很麻烦他人的一件事,他不想耽误阿祖做正事的时间,也不想显得自己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在不断寻找替代品的过程中,苏和习惯了去抱着被子或枕头睡,虽然被子和枕头没有人的体温与触感,但它们同样没有脚,不会一睡着就消失不见,这让苏和很安心,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心。

    路峥始终沉默的听着,等到苏和的声音都迷糊,一个劲打哈欠时,搂着他的手才锁紧了些,安抚地拍着丽龙主格外单薄的后背,“睡吧。”

    反正他会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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