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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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炯有神往外喷火的眼睛,漠然至极。
这种事不关己且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态度,他极其拿手。
这要归功于他在国外的导师实在是刻薄且无德,对手底下的学生并不提倡和睦相处,成果和效率才最重要。
于是实验室氛围始终乌烟瘴气,十几个同门之间分了四五个派系。
闷头想尽早毕业的路峥,哪边的橄榄枝都不愿意鸟,自顾自做实验交成果,于是他成为了被其他人排挤的第六支队伍。
单打独斗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的绊脚石和吊车尾,坏处,就是多的是不请自来的敌意和拦路虎,以及胆大妄为到敢有种族歧视的蠢货。
最终这一切在某个路峥因为培养植株迟迟不肯发芽而有些郁闷的下午,亲手将歧视黄种人的找茬师兄揍进急诊而结束。
真要打架,路峥是不怕的,但是在他这里,无意义的争吵和挥出拳头,是最不可控也最坏的解决方式,毕竟这世上有一万种,他自己不需要动手,也能解决对方的办法。
情绪失控其实一件懦弱又幼稚的事。
见路峥无动于衷姿态凉薄,尚且涉世未深的塔木族小伙却以为这是退步和忍让的表现,又或者,他对苏和并没有多少真心。
毕竟无论是丽龙还是塔木,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爱人的情敌。
这个外地人,并不珍爱丽龙主。
路峥没开口,顿沙却已然看不得普尔萨笑的颇为得志的模样,“你在笑什么,还不快走?收留你一晚,就不知道自己是哪的人了吗?回你的塔木去!”
这次尾巴真要翘到上天的普尔萨摆摆手,“知道了。”他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当然该快点走了。
瞧着天上的雨云压的更低,万一真的被浇在半路上就不好了。
顿沙对着那背影挥挥拳头,又偷瞄两眼路峥的脸色,好心为他家丽龙主开脱道:“那是我们丽龙主的朋友,我们丽龙主自小就这么一个朋友。”
你说多该死,就这么一个朋友,还不是什么好鸟,想搅和人家搭襟间的关系。
提到苏和的事情,路峥总算做出些冷脸外的反应,“他的朋友很少?”
路峥没觉出,苏和总扬着的笑脸叫他以为这位神子应当极受欢迎。
“嗯呢。”
虽然丽龙上下男女老少,没有不喜欢丽龙主的,但这种喜欢,和平等相交、慢慢相互亲近起来的关系完全不同,这种好感多数是出于丽龙人刻在骨子里,对丽龙主身份的亲近。
“所以他其实挺孤单的。”顿沙晃晃手里的饭篮子。
有些迟钝的路教授这才注意到他手上的东西,“你手里的是?”
“给丽龙主的早饭啦。”
以为这里是顿沙家的路峥扬眉,“这里是苏和的家?”
“不然嘞?”以为路峥就是来找丽龙主的顿沙提醒道:“丽龙主他搭襟,有件事你要记住,在我们这里白天的时候,是不能直接叫丽龙主的名字,这是不敬。”
顿沙拎着饭篮子继续往前走,扭头一看路峥还在原地,他立马热切地返回去,将原本只想去看看望天树的路教授拉到了木楼前,“放心,我阿姆做了很多,你们两个人吃也绰绰有余。楼有点陡,上来的时候小心些,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你多走几趟就好了。快来呀!”
被顿沙殷切地催促,路峥只好爬了丽龙主的木楼。
作为搭襟,这也是他未来的必修课。
苏和清晨起的早,送走普尔萨后就钻进浴房,洗漱擦身外加捯饬自己的头发,那长到腿根的柔顺黑发对苏和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他这头发自小就留,虽然都是为习俗而留,却又和普尔萨那种小流氓式只余几根小辫子的不羁帅气不同。
上小学和初中时候,苏和是绑马尾辫子的,他本来就有点豆芽菜的模样,脸蛋子又过于细嫩秀气,被当成姑娘都是常事。
这件事苏和不恼,只是那些充斥莫名恶意的欺凌却叫他从心底难过,头一次为自己的头发而自卑。
镇子上的学校有些老师都是外地聘请来的,他们并不清楚当地众多的少数民族到底有多少五花八门的习俗,更不会了解丽龙这样小小部落里出来的传统,点名叫苏和剪头发在他上初中时成为了常事。
大腹便便的班主任在课堂上公开讲,不要因为苏和一脑袋不合学生模样甚至是男生模样的长发,给班级抹黑、扣分。
或许是出于集体荣誉感,连班主任这个班级里掌握着最高话语权的人都‘痛批’了苏和的长发,班里大部分同学自然对苏和都没了好颜色。
这份排挤和欺凌实在庞大,苏和势单力薄,磨破了嘴皮子也无济于事。
直到在别的班的普尔萨发现了苏和的窘境,又闹着把这件事告诉了他阿爸阿妈,塔木族的族长夫人辗转找到阿祖讲了,阿祖又找了个阿姆到学校来,和校领导解释清楚,学校才特许苏和一个男孩留长发。
可这样一来,更加坐实了苏和的特殊,也就意味着,他在满是短发男孩的学校注定不会合群,欺负他,成为了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就像其余同岁男生中的英雄主义般,而他是被痛打的小丑。
放下木梳,苏和把整理好的头发拨回肩后,勾了勾唇,将脸上的落寞与放空一扫而净,歪歪脑袋对上等身椭圆长镜里那个浑身赤条条的自己。
客观来讲,他好像一把纤细的白骨覆盖了层单薄的皮肉,除却屁股稍丰腴些。
作为丽龙爷们,苏和其实不满自己平板干瘪的身板,毫无力量感。
他脑子里又浮现了他那身量极高的“搭襟”,明明是城市来的,看样子也不会做种地的体力活,为什么肌肉的轮廓会那样饱满发达,看着壮实的很。
果然,人比人,是比不得的。
推开浴房门之前,丽龙主披上了淡色绸缎面料袍子,遮住他自认为干瘦又毫无美感的身体。
鹅黄色的长袍有着开叉下摆,露出两条白净光裸的小腿,这般裙子样式的装束对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在绿林里,没人会觉得他奇怪,这就是丽龙主正经的穿戴。
照常该做早课向阿图卢祈祷的丽龙主耳朵灵光,听到了屋外吱嘎吱嘎的有人上楼的动静,他当是顿沙来了,站起来准备迎接,顺带宽慰一下对方昨日的辛苦。
可出人意料的是,笑吟吟的丽龙主没见到顿沙憨厚的模样,反倒对上了搭襟那洗脱黄泥的锋利眉眼。
这大约是两个人第一次以正常状态直面彼此。
苏和没了繁复荣华的饰品和累赘的服装,用行头造出的金贵与高高在上荡然无存,素净却又独特的好似山林里依靠灵气养育出的精灵,温和可亲。
路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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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干净了泥土,不再是泥猴与雕塑的模样,身上立整的野外装束衬托的他头身比极好,在属于丽龙主质朴又富有丽龙特色木屋里,满身顶级露营装备的路峥显得格格不入。
他是这四处充斥古朴、陈旧异族文明与信仰的封闭木屋里,凶悍的闯入者。
路峥饱含探究目光落在母屋正中央的神龛上,但视线只在那斑斓的神像上停留了几秒,就被视线内某个白的发光的东西勾了去——那是神子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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