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凌天金魔的来历
绥靖铁卷的邪气不断冲击封印,导致封印暗淡许多。这几日里面的魂魄疯狂暴动,仿佛受到什么感召一样。三人用灵气不断镇压似乎是杯水车薪。如果这个魔头一旦逃脱,恐怕整个世界都会遭受灭顶之灾。
这次,绥靖铁卷在疯狂的颤动,里面的魔气逐渐凝结成一副人脸的形状,魔气狰狞。一道苍老的声音从人脸中发出:“哈哈哈,本尊终于出来了!”
三人如临大敌,迅速灵气护体,五爷大声质问道:“你是凌天金魔?”
“嗯?百年之后,居然有人知道本尊!?”
“封印还没解除,你是怎么出来的?”五爷问道。
“区区一个封印还能奈何本尊?如今封印能量大减,本尊的灵气随时可以出关。只要在坚持一段时间,封印减弱,本座魂魄便可冲出铁卷,重新夺舍掌控天下!”
“有我们在此,绝不能在让你冲破封印!”
“就你们……”
凌天金魔还没有说完,绥靖铁卷的封印猛然变亮,魔气全部被吸入铁卷之内。仅仅一个魔气的威压就差点被压的喘不过气。如果没有猜错,凌天金魔的修为恐怕达到圣人境界。甚至比动阁阁主的实力还要强大!
五爷至今不明白为何局长要韩旭去解决这桩棘手的事情,虽然潜力无限但是在短时间无法精进修为,弥补天障。还有,那日突然出现的盘古斧真的是本命法器吗?难道他的修为可以比肩盘古大神吗?一桩桩不解的思绪让五爷头疼不已。
秦良也被喷涌而出的魔气吓了一大跳,这种级别的魔物见所未见。忍不住问道:“你们静局中竟然存放着这么恐怖的定时炸弹?”
五爷也叹了口气:“没错,如今局长要我们消灭魔物,非常棘手。”
秦良感叹说:“你们局长真是给了一件好差事,就算阁主亲自出马也未必能打败……”
五爷说:“你知道局长让谁消灭魔物吗?”
“你还是若亦?”
“都不是,是韩旭。”
秦良瞪大双眼,满眼的不可思议:“五爷,您莫不是在开玩笑,让韩旭消灭?这不是在找死吗?!”
五爷无奈的笑了笑:“谁说不是呢,这小子和魔物的差距太大,短时间内也无法提升。真不知道局长是怎么想的。”
“说不定局长有自己的考虑,咱们三人这几日加强封印,尽量别让魔物跑出来即可。”
“但愿没事吧。”
这次陷入深度睡眠已经两月有余,除了有微弱的呼吸之外,和死人的特征无异。这段时间内,韩旭进入赤色世界中,不断打磨真魂焰第一重功法,直至精进圆满。功法的提升意味着消耗真魂焰的速度成数倍增加,倘如不能一击必杀,否则受到伤害必然会是自己。
转轮王不断告诫,来自九界的至高功法以后绝不能轻易使用。在没有练会神识之前,对自身的消耗是巨大的,现在唯有系统的能力应敌方是最正确的决策。
韩旭思考了一下,问:“前辈,我想修习第二重功法,你看如何?”
“不可!第二重功法修炼起来太过艰辛,以你的修为和意志力不足以完成,如果半途中失败就会彻底泯灭。”
“前辈,你知道现在面临的处境吗?现在大敌在前,就属我的修为最弱,如果不抓紧修炼,绝对没有任何希望。”
转轮王沉默良久,缓缓开口说:“臭小子,你知道凌天金魔是什么怪物吗?就算你修炼到你们所说的圣人境也不是他的对手,此人就算再九界也是大名鼎鼎,他是南钺族的是十大护法中排名第一的凌天护法,此人修为精湛,就算我巅峰状态也未必能将他击败。我记得上次遇见他的时候已经达到冲虚巅峰境界,距离太虚境界只差一步之遥。”
“那是个什么样的境界?”
“就你们这个地方,念头一动就能全部毁灭。”
“如此强者,为何被封印在绥靖铁卷中?”
转轮王单手指入韩旭的眉心,一道记忆进入大脑之中,那场九界大战中,无数强者陨落,同时又无数强者崛起,南钺族为争夺一方席位,派出本族所有高手,只留排名前四的四位护法保护族长。奈何除凌天护法之外,三人全部策反,凌天自爆法力坠入凡间,掉落在这小小的地方。
韩旭声音有些低沉:“看来,凌天金魔能被封印是因为刚刚掉入于此,法力虚弱,再加上静局众多高手围攻才被毁去肉身,封印铁卷中。”
转轮王微笑道:“看来你小子越来越聪明了。猜的不错,不然这小小的地方如何击败凌天护法,他的实力足以横扫这里。”
韩旭沉默了一会,坚定的说:“我必须要修炼第二重,不然连对抗的能力也没有。”
“好,既然如此,我帮助你修炼真魂焰法体。上次透支潜力差不多恢复过来,抓紧回到肉身,时间久了,精神会和肉体产生排斥。”
退出赤色世界后,一股无形的力量阻挡精神回归肉体,韩旭冷笑一声,释放灵力消除力量,慢慢回到身体中。
“呼……”
缓缓地睁开眼睛,长呼一口气,一直保持着平躺的动作使身体都已经僵硬,轻轻活动四肢时,隐约发出“咔咔”的声响。身体仿佛和床合二为一,连起身的力量也没有。全身的灵气也不再运转,如同一个封闭的空间。现在有种感觉,精神还在活跃,身体不受控制。
“呼……三阳元气,开!”
韩旭心念一动,封闭已久的丹田发出明亮的光芒,三阳元气迅速充斥全身,庞大的灵气如同春后雨水,洗刷着沉积在体内的杂质,一股暖洋洋的舒适感源源不绝。仅仅五分钟时间,五脏六腑,全身四肢经脉恢复如初。因为很久灵气没有在经脉运行,这次经过运行有些麻酥酥的感觉。
“哈哈哈,终于恢复了!这次,我一定要练成真魂焰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