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都市小说 > 求迹之旅 > 第28章救赎之翼(上)

第28章救赎之翼(上)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救赎之翼是虚拟的,任务刚公开,还是一头雾水。

    任务如下:每个人马丁,头上都有三根长毛,每三个不同人的三根长毛,代表着一个救赎之翼,头上的长毛掉完就会死亡,每个人的长毛都一样。

    记住千万不要弄混,最终结果由机器认定,最后补充一句,长毛只有主动给予或砍掉他的脑袋,才能获得,获得长毛越多,就会提升登云阶梯。

    各位加油吧,每个人的异能,都暂时无法使用,只取决于百变马丁赋予的能力,限时24小时。

    开始吧,在各自的时间和地方,寻找有限的敌人。

    三人出了门,总感觉有什么不对,一时间热闹了起来,只不过由于马丁身体的限制每个人都带着同样的口音,不是在打斗,就是在交换自己的长毛。

    狡诈欺骗,是每个游戏中最重要的,诚实守信是很难赢得了游戏的。

    仨人逛了一圈,打斗正常,就是动不动割脖子,有点残忍,要不是一直拉着麦烛,估计麦烛脑袋都不保了。

    走着走着,一个拐角,一个大力士马丁按着木马伊马丁的头,一边威胁一边出手拔他的脑壳,直到把头拽断,拽出一把沙子,那谁看见不跑,偏偏那傻叉┐(─__─)┌,麦烛越看越兴奋,上去就夺木乃伊脑袋的长毛,只见他刚夺到手,拿着长毛,向马路和隐形李思炫耀。

    虽然看不到李思,但能想象出她的白眼已经瞥上了天。

    大力士愤怒了,抓住他就往墙上撞,谁料,墙体之中又窜出一个穿墙的马丁,俩人的脑瓜直冒星星。不一会儿另一个大力士马丁来了,这俩人几乎一模一样。

    第一个大力士指着第二个大力士说:“这个穿墙的是我的,其他两个给你。”

    大力士(1):“成交。”

    就这样,原本没关系的马路,也卷入了这场战争。

    野蛮人麦烛就是狠,大力士抓着他的脖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啃,咬的全是血,麦烛似乎看见血就兴奋,盯着他不放,看着眼前这一坨肌肉,眼里直冒光。

    大力士一把把他摔在了地上,野蛮人麦烛,手拍着嘴:“唔唔唔。”一边跳舞,一边雀跃。

    野蛮大军集合,一群野蛮人,追着大力士打,很快,大力士没了气息,头上的长毛也被拔了下来。

    麦烛手拿两根毛,就走到马路面前展示他的实力。

    另一个大力士看到这场景,跑的比兔子还快,咱们的钻墙哥马丁,就躲在墙里,瑟瑟发抖。

    李思跑到墙角呕吐。

    还感觉不满足,就围着马路和麦烛转圈,就差拿个火把,把他给烤了。

    果然野蛮人也有分赃不均的时候,看着麦烛手中拿着两根毛,就恼了火,一群人直勾勾的盯着麦烛,野蛮人的友谊说散就散,势必把他头上的和马路头上的三根毛全拿走。

    麦烛当场就不乐意了:“阿巴阿巴,露露哈牧路哭(′;︵;`)(不行,不行,这个人的长毛还是我带你们搞的,拿走我的,我就没命了,何况你们一人一个,不要抢我的。哭(′;︵;`))。”

    野蛮人大军,左看看右看看,相互点点头,看着麦烛表示:“阿巴,卡可利路不思(不行,你待表示表示,把你的手中的两个,分出一个)。”

    马路看下麦烛:“他们说的什么,你们说话咋还加密?”

    麦烛调侃道:“没事,就问问我,你个西装暴徒烤肉,好吃不。”

    麦烛眼看剑拔弩张,也不想给他们一根毛。就这样,两方都不走。

    “真相只有一个”

    马路看出来他们的意思,掰开了麦烛的手,拿出了一根,给了他们。

    麦烛气不过,也没办法,奈何双拳难敌四手,让步。

    就这样,野蛮人大军走了,麦烛跟在他们身后,准备抢回一根就走。

    马路拽着他的耳朵,揪了出来。

    要不是麦烛那个傻样,人家野蛮人穿衣服,他非不穿,还弯着腰,痴痴的盯着人家手中的毛,马路看着这群人一毛一样的人,也找不出麦烛。

    马路对着麦烛说:“你看看人家野蛮人,都整个虎皮大衣,你啥也没有,要不你是冒牌军,人家是正规军呐,你个散兵游勇。”

    麦烛挣脱了他的手,捂着耳朵:“什么,伞兵一号,申请出战。”

    墙里的马丁,别躲了,出来吧,我们对你没有兴趣,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

    穿墙者马丁出来了,就率先开口:“每个区域里的马丁,不一定都是真人,他们可能只是模拟人。”

    “那些大力士更像是随机投放的,根据人们的动向,来获取,正如来帮他的野蛮人,也许有些都不是人。”

    马路若有所思:“他们的目的,或许摧残人性,引起人们癫狂,维持游戏的有趣,对他们而言,一场有趣的游戏,或许更为重要,人的死活,或许还不如一只蚂蚁爬来爬去,有趣。”

    麦烛根本也就没有思考:“所以我们杀穿他们,取得头上的长毛,咋样。”

    “根本不咋样,你又如何确保你的野蛮人朋友,不会把你头上的三根毛,分了?”

    “管他哪,谁敢抢我的,我就打谁。”

    李思:“就这吧,爱咋咋吧,能活着就不错了。”

    写作者心得:我昨天出去玩,玩了好久,感觉很多地方都偏向商业化。

    去了公园,好多人拍婚纱照,美极了,也很高兴。

    有些地方,人很多,也很迷茫,没钱,买的东西也很少,吃的给的也少,累了找个地方和环卫工人坐在一起,也很好,环卫工人从搓斗里拿出瓶子,递给跛脚的一个老头,那老头笑呵呵的。

    人来人往,没人会注意,只会让路,看着跛脚老头,费力掂起来的脏乱袋子里,充满着饮料瓶子,也许对我们并没有什么,好像也没有什么。

    不以尊而优,不以贱而卑。

    而我也喜欢乐呵呵,每天都很高兴,愿你也一样。

    我习惯看着一切什么,静静的,或朋友小聚,快乐着,从小就喜欢。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