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咸鱼的百烂,勤奋的阿大
百烂已经免疫了,一路走过来,每一个见过他的生灵都叫他秃毛儿猴儿,百烂伸出双手,对着自己的嘴指指点点,然后又指了指阿大,嘴唇微微颤抖,嘶哑开口,两个眼睛变成了斗鸡眼,浑身哆嗦个不停,嘴角流出涎水。
“阿巴,阿巴,阿巴阿巴。”
百烂为了躲避纠缠,竟是想出这种办法。
之前在桃山的猴子平民,喷也就喷了,但是这个猴兵还是别惹最好,应该用最有效,最迅速的方式通过。
形象?面子?
不存在的,自适应性形象面子,准备就绪!
阿大看了看百烂,针对百烂动不动就抽风的形态,他已经习惯了,按理说这样损伤自己形象的行为,就是他们老家的猴子都不会轻易去做,而百烂身为天命人,仿佛对此毫不在乎。
该如何准确的描述百烂此时此刻这种行为与想法呢?
此时此刻百烂巴不得自己是一坨烂泥,一坨臭狗屎,以免和别人有过多的无意义的纠缠,浪费自己的生命。
吃点儿精神上的亏对与百烂来说无伤大雅,物质上的亏百烂也吃不着,因为他本来在七圣世界就一无所有。
就像修习了某种内家功法,还像是百烂本身就是一个出色的表演艺术家,他能够在他需要的时候,立刻将自己切换成臭狗屎状态,按照百烂自己的经验,只要学会装疯卖傻,随时随地都能够发疯,别人就会懒得在你身上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毕竟任何一个正常人,在看到一坨大便的时候都是急忙躲开,而不是上去狠狠踩一脚。
踩一脚狗屎,能有什么任何半点的成就感与荣耀感么?
就像百烂最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口头禅。
“懒得喷。”
百烂并不是没想法,是个人或多或少就会有想法,就会有脾气,有脾气的人没什么特殊的,是个人都这样,不光是人,无论任何生物,都有情绪,碰到让自己不舒服的东西,都会发做装狠,大声的告诉这个世界。
“告诉你啊,离我远点,我不好惹!”
有情绪,有脾气,爱较量,这没什么稀奇的,百烂也有,他也爱,但是百烂的特殊之处,或者说百烂的稀奇之处在于百烂很懒,他的精力有限。
他认为自己应该把有限的精力,放在自己该做的或者想做的事情上,或者把精力用来自己爽,就算白扔发呆,也不能放在那些无意义的,耗费生命,甚至损害自己时间生命的废物事件上。
对于那些废物事件,百烂只有一个处理原则,那就是一定要最省力,没有必要的地方别纠结。
其实这还是最懒原则,但是百烂将之发挥到了极致,他将一些虚伪的以及被社会所培育灌输的一些抽象的概念也当作一个工具,并将这个工具按照自己的省力原则使用,使之发光发热。
简单来说,这个最懒原则与其他原则的不同之处,这个最懒原则的极致之处,一些别人当作原则的东西,百烂则把它当作了一个工具,比如说那些后天习得的抽象概念,别人奉为圭臬,以之为生命之准绳,但百烂却认为这是世界用来忽悠人的,百烂只相信自己的直观感受。
不过百烂自认为,百烂比任何人都要更加尊重这些工具,也许因为正是高中愤青年纪,他认为他看透了冠冕堂皇,看惯了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他总是认为,他总是感受,自己这样更加真实。
又因为他只相信自己的感受,所以他就成为了真实。
这就是百烂的特殊之处。
一切也如百烂所料,守卫一看百烂精神有问题,连话也没有多问,象征性的跟阿大问了问,就把百烂和阿大放进去了,百烂走的时候,守卫看向百烂的眼睛里充满了嫌弃。
仿佛百烂嘴角流出来的涎水,滴到了他的衣服上。
百烂和阿大进城走了走了一段路,百烂就恢复了正常,用手擦了擦自己的口水,在阿大的绿叶裙子上抹了抹,他现在就这一套衣服,还是要干净一些,不然在七圣世界,很难找到合身的衣服穿。
阿大看着百烂在自己裙子上抹口水,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的裙子是就地取材,穿一套就换一套。
此刻二人进了城堡之后,才发现猴堡之大,里面到处都是猴子,还有一些其他生灵,放眼望去全是木制的屋子还有阁楼,根本看不到头。
在这样大的城市中,寻找一本书,没有名字,没有样子,甚至还没有地点,大海捞针一般。
百烂已经习惯了,不光上一届天命人是谜语人,就连当初给他派任务的那个地道玉足也是谜语人。
反正目前百烂就探索出来这点信息,能找着就找,找不着自己就跟阿大在这儿混一辈子,挂了就得了。
天道,到现在为止连个毛的消息都没有,就连敌人是谁,百烂都不知道。
“咱们去哪儿找,当时那个个天命人没有告诉我具体位置,只说猴堡有一本书。”
阿大看着百烂,猴儿眉紧锁,他在仔细回想,是不是自己漏看了天命人给自己的一些暗语什么的,可是看着百烂的意思,像是一点也不着急。
“唉,怕什么,一天找不着,多找几天呗,反正桃子我也吃习惯了,多住几天无所谓,没事儿,阿大,慢慢找。”
百烂淡然开口,语气平缓,跟阿大迫切希望找到书的焦急相比,百烂更像是个旅游的。
“害,小黑还在家等着呢,我有点放心不下,要不咱们去书店看看吧,没准天命人大人将书存放在书店了。”
阿大叹了口气,领着百烂就去书店了。
“我跟你说阿大,你别着急,上一任给藏起来了,咱们想找只能看运气,着急也没用,这样,咱们现在这儿找三天,找到就找到了,找不着咱们就回去找小黑,过段时间再来找。”
百烂开口,跟着阿大向前走去,他看阿大如此着急,他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找不着咱们就回去,别着急。
阿大听完百烂说的话,默不作声,他现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上一任天命人虽然长得和他一样,但是言谈举止以及散发出来的气势,和百烂完全不一样。
百烂大部分时间都给人一种垂头丧气的感觉,基本上不怎么正经,在来猴堡的路上,走一会儿躺一会儿,不然他俩也不会现在才到。
阿大平时是一个非常勤奋的猴子,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吃苦耐劳,一个人把小黑拉扯大,说明了阿大的坚韧。
勤奋的人一般都乐观积极,可就像阿大这么积极的人,在跟百烂单独相处几天后,都被他的咸鱼状态给影响了,觉得世界如此灰暗。
“走走走,快走吧,快走吧。”
阿大拽着百烂,飞奔向猴堡的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