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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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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玖当年第一次看到这小子,就觉得他五官不错,以后只要不长歪,应该会挺帅的。

    事实证明,林玖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林奶奶,你再跟我比比,看我长高了点没有?”

    豆豆看林玖跟小宸站一起,拿手在头顶比划高度,立马跟着凑了过来。

    唉,说起身高这事,豆豆真是一把心酸泪。

    明明3人年龄差不多,严格按月份算起来,3人中豆豆还是最大的。

    前几年,大家身高还都差不多。

    可这两年,贝贝跟小宸身高猛长,豆豆虽然也在长,但明显跟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

    林玖能怎么办?只能拿手在豆豆头顶也比了比。

    “嗯,豆豆好像也长高了点。”

    虽然林奶奶大概率是在安慰她,豆豆还是有点小开心。

    “我在咖啡店打包的小蛋糕,你们拿去吃。”

    听到林玖说有蛋糕,贝贝从沙发上窜过来。

    从林玖手里接过蛋糕,端到茶几放下。

    打开2个盒子,看了下只有2个勺子,就起身打算去厨房再拿1个。

    蛋糕有2个,可以3个人分着吃。

    至于小宸是不吃的,他就不喜欢这种软软甜甜的东西。

    林玖看贝贝往厨房走,就知道她要干啥,赶忙拦着她。

    “就你跟豆豆吃就行,我中午吃得太多了,现在不想吃。”

    倒不是林玖让给她俩吃,确实是中午吃得太饱,真是一点都不饿。

    如果她要吃,她会直接打包3份带回来。

    带2份就是估计豆豆会过来,就算不过来,贝贝吃一份,留一份晚上当宵夜也行的。

    吃完蛋糕,也快要5点了。

    小宸和豆豆都要回家了,林玖也带着贝贝一起下楼,开车去林菊家吃饭。

    ————

    “嘿,你俩要是再不来,我都要打电话催了。”

    林菊打开门,看到林玖和贝贝,就抱怨上了。

    “姨奶奶,我们开车过公园那边,看到卖白宰鸡的,就去买了点,耽误了时间。”

    贝贝上前抱着林菊的手臂,边往屋里走边解释。

    林菊低头一看,贝贝左手上还真提着一个袋子。

    “是公园那家啊?这个点居然还有卖的,难得。”

    林菊接过袋子拿到厨房,要倒出来装在盘子里。

    贝贝跟在后面去厨房,“对啊,平时这会早就卖完了,不过,这也是最后的半只。”

    三江市有无数家卖白宰鸡的,但当地人心里公认最好吃的,就是在公园摆摊的这家。

    就是每天卖得特别快,一般下午去就没了。

    菜已经做好了的,把这盘白宰鸡摆上,4人就坐下开吃。

    “小俊又不在?去他老丈人家了?”

    林菊不在意的样子,“这次不是,跟瑶瑶一起出去的,好像是跟朋友约了吃饭。”

    自从儿子交了女朋友,以前一到休息时间就回家宅着,现在是天天见不到人。

    不过,林菊对这点还是很满意的。

    她可不像别的当妈的,巴不得儿子天天围着转。

    她反而希望儿子多出去,别一天到晚在面前晃,看着烦。

    “姐,你打算什么时候搬去蓉市?开学前?”

    林玖丢下一块鸡骨头,扯张纸巾擦擦手,才说:“差不多,8月底再搬吧。”

    “反正要搬的东西也不多,就是一些衣服和书,其他东西那边都有,也用不着搬。”

    林菊想着姐家的书房,书架上摆着的那些书,那可真不少。

    听到书的事,贝贝不好意思的笑笑。

    “嘿嘿,我今天去图书馆,又买回来了几本。”

    林玖对贝贝买书这事,早都没感觉了。

    书房里面放着的书,属于林玖的不超过10本。

    剩下那些全是贝贝的,一些是她这些年投稿杂志,发表后的样刊。

    大部分是一些关于绘画、写作方面的书。

    余下的就是一些小孩爱看的,什么小说、漫画啊这些。

    这些书,最开始买的时候,是林玖给的钱。

    自从5年级后的那个暑假,贝贝借了林菊的身份证,在小说网站注册了账号。

    开始在网上写同人小说,有了第一笔,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挺不少的稿费。

    从那以后,贝贝买书,都用她自己赚的钱买。

    对于贝贝写小说这事,林玖一开始就是知道的。

    但两人也有约定,只能在寒暑假空闲时间写,平时上学的时候,是不准花时间在写小说上面的。

    5年级那个暑假,贝贝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写了一本21万字的同人小说。

    这本同人小说,就是根据一部很有名的漫画来写的。

    贝贝写这本小说,全程使用的工具,就是林玖淘汰下来的一个二手手机。

    码字也不像林玖用电脑,贝贝嫌太麻烦。

    就拿个手机,用语音输入。

    你别说,速度还挺快的。

    有时候,贝贝一天在家里待得时间长,能码7、8000字。

    就这么的,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写,还真让她赚到钱了。

    之所以只写了21万字,是因为要开学了,贝贝就强行快速完结的。

    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这本小说赚了接近4000块钱。

    第一次看到稿费数据的时候,没见识的贝贝丫头,真得是有点吓到了。

    她是真没想到,能赚到这么多。

    像之前给杂志投稿,一篇稿费字数少的,也就3、400块。

    拿过最高的一次,是1100块。

    但那个感觉难多了,贝贝修改了无数次稿子,里面还画了8幅插图,也是改了好几回。

    相比来说,这写小说好像就太容易了点。

    其实对于贝贝能赚这么些钱,林玖反而觉得很正常。

    网文这一行,要说门槛低,也是真的很低。

    一个人但凡有个小学文凭,能认字写字,理论上来说,就有了可以写小说的基础。

    但能写,并不代表你能赚到钱。

    贝贝这本小说,因为是同人文,写的难度相对于原创小说,就要容易很多。

    因为漫画的剧情是已经创作出来的,同人小说就是根据原剧情,进行部分二次创作。

    而且一个很有名的漫画,本身就会自带很多受众群体。

    只要写得勉强过得去,就会有人愿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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