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开始码字赚小钱钱
坐电梯到酒店大堂,又看到那个前台漂亮妹子,点头打个招呼,林玖就出门了。
昨天购物回来,就没看到她,应该是正好下班了吧。
妹子看到换了发型,换了衣服,整个人完全不一样的林玖,差点没认出来。
心里嘀咕,这人变化也太大了吧。
怎么感觉漂亮了好多,昨天看着,就是一个长得还行的阿姨,穿着也很一般。
这会气质都不一样了,整个人说不出的感觉,就是看着感觉很舒服。
难道发型真的影响这么大?妹子低头看大埋石台面映出的脸,心里想着,是不是自己也该换个发型啥的。
这会下午两点多,时间不早不晚的,林玖在酒店周边晃了一圈,也没遇到什么想吃的店。
干脆又拐到超市里,买了一个卷发棒,拿着就回了酒店。
躺在酒店床上,摸摸咕咕叫的肚子,打开“吃了吗”,挑了一家销量高评价好的咖啡店,点了杯五分糖去冰白咖啡。
喝的有了,接下来就是找饭吃。
选了十多分钟,发现一家家常菜馆,看里面展示的图片,还挺好吃的样子。
点了小份酸菜鱼和蕃茄炒蛋,再加一份米饭,嗯,两个菜可以了,多了也吃不完浪费。
等外卖的时间,林玖实在饿得慌,把昨晚买的葡萄洗了,打开电视,边看边吃。
这家小酒店管理得还挺严,外卖小哥不允许上楼,是交给前台送上来的。
等到林玖吃完这顿迟来的午餐,时间已经下午4点了。
打开手机购物软件,凌晨下单的手机电脑快到了,地图显示离这就差2公里。
林玖盘算着,今天已经13号,按系统最高奖励5倍的要求,当月码字得超过18万。
按这个来算,就算今天就开始写,每天必须写1万字才能达到标准。
至于说拿3倍的奖励,那不是傻么,有更高的奖励,爆肝也得拼出来。
上一世闲鱼是因为没啥压力,可现在情况不一样。
存款才那么一点,还有个小崽崽要养,为了无病无灾活到99,必须卷起来。
日码一万字,林玖上一世从没达到过。
但现在不一样,在这个世界,她可是新人,一本小说都没写过的。
上一世写过的十多本小说,完全可以照搬过来,这省了多少事啊。
林玖已经想好了,先挑一本成绩中等的小说,写出来试试水。
想到这,林玖赶紧拿了张酒店便笺纸,开始回想上一世写过的小说。
虽然这些小说,都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问题是最早写的那本,还是大一那年的事,这都过了7年多。
要重新写一遍,还真得好好回想一下。
第一本小说,写的是对校园情侣的爱情故事,好像叫《从校园到婚纱,我的二缺男友》。
之所以写这个题材,是因为那几年,正是校园文大火的时候。
林玖为了蹭个热度,又不想写的千篇一律,就塑造了一对非传统型的校园情侣。
别人的男主角,白衬衣牛仔裤小白鞋。
林玖的男主角,大t恤沙滩裤夹脚拖鞋,9分颜值活生生糙成了7分。
别人的女主角,黑长直白裙飘飘。
林玖的女主角,骷髅t恤破洞牛仔裤,好好的萌萌哒美少女,整成个朋克女孩,自以为很是帅气。
这样的两个人,从第一次碰面,就王八看绿豆对上了眼,开始了一路火花带闪电的爱情之旅。
意外的,这本小说从开始上传,就圈到了不少的粉丝。
可能是看够了男帅女美,审美疲劳了。
突然看到这么不走寻常路的一对,再加上有些搞笑的写作风格,就给吸引过来了。
这本小说的成绩,对于一个新人来说,算是还不错。
总共写了4个多月,好像最后赚了3万多,反正当时给林玖乐得够呛。
哎,这情况不对啊。
都7年多前写的小说,怎么现在回想起来,记得这么清楚。
不对,准确的说,就像把整本小说打印下来,放在林玖眼前一样的清楚。
每一章,每一个字,连每个标点符号,都清清楚楚的。
不会吧,难道这是给自己开的后门?
再试一下,林玖又把其他小说都回想一遍。
实锤了,每一本都记得清清楚楚!
如果这样的话,那别人写的小说呢?能不能也记得?
然而事实证明,纯属想多了。
别人写的小说,有印象深刻的,也最多记个大概情节。
看来只有自己写过的小说,才有这效果。
这也很不错了,至少码字快得多。
边回想边打字,和照着原文打字,这速度差距太大了。
这下好了,别说日码一万,日码两万都没问题。
不过,系统最高奖励就是5倍封顶,写太多不划算。
倒是可以每天多写一点,但只上传一万,剩下的作为存稿。
万一哪天有事,没空码字,有存稿也不心慌。
正想得美滋滋的林玖,手机响了,是送手机电脑的到了。
送货员在酒店大堂,因为是贵重物品,需要她下去当面签收。
林玖赶紧下去,大概检查一下外包装完好,就签收拿回了房间。
先把手机包装拆开,开机后把旧手机数据导过来。
电脑拆出来,连上电源开机,再连上鼠标和外接键盘,下载好码字软件,就正式开动。
现在有人给自己开了后门,完全不需要动脑子,直接照着打字就行。
林玖码字热情空前高涨,简直有点迫不及待的意思。
虽然都5点多了,但午餐才刚吃完不久,一点也不饿。
新手机数据已经导完,正好打开“吃了吗”再点两杯咖啡,打算今晚爆肝码字。
林玖挑了一本4年前写的,女频都市重生小说。
这本成绩算是很一般的,总字数62万。
连载了5个月时间,总共赚了9万的稿费。
选这本林玖也是琢磨过的,在这个世界,林玖是个纯小白新人。
要是第一本小说,写得文笔就很老练,那也说不过去。
而4年前写的这本,有很多情节安排不够好,文笔还比较稚嫩,也比较符合一个新人的水平。
定好了,林玖立马开始码字。
不得不说,这不用动脑子,直接打字,速度真的是飞起。
到晚上8点,就打了5章,够一万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