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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阴曹地府庭审纪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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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柴氏抹了抹眼泪,眼眶愈发红肿,接着哭道,“在我事业转机之际,原本我想筹措资金,变卖房产。谁想这一决定,遭到前夫一家强烈不满。他们不断因此刻意阻止我事业发展,还散布谣言,妄图破坏我的名声。无尽的争吵,不断的骚扰,让我苦不堪言。在我决定最后摊牌之际,前夫一家痛下杀手,并将我分割丢弃,肢体大多曝尸荒野。可怜我原本完整之身,竟成肉糜,死无全尸。常言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可恨我死状如此悲惨,人间南部港湾市法律居然无法支持以命抵命。大人,即使终身监禁,失去自由,可他们一家还不是一样好好的活着,有吃有穿,依旧可以沐浴在人间阳光之下,而我?怕是只能遭受阴风洗涤之苦,与爱我之家庭阴阳永隔。法王大人,我实在是委屈,实在是怨恨。我已经身死,无法还阳,可想着他们还能继续活着,我真觉得为何人间律法如此不公。恳请法王替我伸冤,让其一家为我偿命,死后身受十八层地狱轮番惩罚之苦,永不超生。”说罢,似乎这一顿发泄心情舒畅不少,谈柴氏哭声渐渐变小。

    要说黄爷确实厉害。虽然我不懂南部港湾语,但我也听得出来,因为悲伤过度,谈柴氏的哭诉断断续续,条理不清。黄爷不但同声传译,还能将话翻译得这么流利,且配合着歌词一般的节奏感,确实功力深厚,无比非凡。我的偶像,确实牛逼。

    魏征依旧端坐在宝座上,但眉头紧皱,川字深嵌眉心,说道:“驭镜小鬼,事无巨细镜刚才可有异常反应?”

    驭镜小鬼躬身道:“回法王大人,事无巨细镜运作正常,无警示提醒。原讼人刚才所说,确是实情,未曾欺瞒。”

    魏征略微点头,表示认可,随即又面向我,朝我发问;“帮讼使者,人间律法现在杀人无需偿命?”

    “回法王大人,南部港湾市特行己法,与中土有异。”

    魏征听完我的陈述,似乎较为惊讶,又问道:“当年我大唐,虽各地番邦文化与天朝有异,但番邦无论朝廷还是百姓无不以效法我中原天朝制度文化而倍感荣幸。这南部港湾市难道比之当年番邦尚且不如?还是否我华夏王土?”

    “南部港湾市自然是我华夏王土!只不过人间历史,曲曲折折。东方之珠,失而复得。”我回答道。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可思议。人间律法,亦不可思议。”魏征无奈摇了摇头。

    人类社会进步,思想境界提升,最终使得文明程度也提高。可为了证明文明程度的提高,强行揠苗助长,必然适得其反。我突然想到,在人类世界里,鼓吹废除死刑的学者们,鼓吹素食主义的人们,环保激进人士们,也许正是忽视了物质基础,忽视了无法掩盖的人之本性,犯了故意拔高思想境界,以证明文明又达到了新高度的大错误。

    头疼,一种我认为没有争论必要的争论,居然在人类世界能持续几十年热度,并还在持续。纯属吃饱了撑的。

    法王魏征作为身死一千多年的古人,更不可能理解。

    我看看黄爷,黄爷面容愁苦悲伤,脸侧隐隐有泪痕。

    黄爷方才翻译谈柴氏的自述,从声音高亢到渐渐低沉,时不时略微也有轻轻的哽咽。这种极富表现力,略带演绎色彩的翻译虽然未必公正持中,但庭审效果确实极好,富有感染力。

    以后有机会要和黄爷多合作。

    谈柴氏的哭泣已经渐渐停止,只剩下时不时的几声哽咽。

    ……

    魏征突然定身不动,神情木然,双眼中隐隐包含着深邃的赤光。

    我知道,这是魏征正在与旁听席中我遴选的陪审临差神交,必然是有陪审临差在上书法王,发表自己对于本案的看法。

    时间过去了好久,法王魏征依然定身未动,稳如泰山。我并不担心会有陪审临差有太多相左的意见,反而有可能是陪审临差们有太多的情感、观点需要抒发。

    被讼人之恶罄竹难书。谈柴氏的哭泣,加上黄爷翻译的演绎,已经使案件真相大白,何况事无巨细镜早已证明谈柴氏所言非虚。

    鬼魂会虚伪吗?鬼魂会说谎吗?鬼魂会搬弄是非吗?其实也会,但相较阳间社会,缺单纯的太多太多了。至少在阴曹法庭,事无巨细镜的照射下,谎言、虚伪、欺骗、坑害……无所遁形。

    鬼魂的世界比阳间人类世界确实更纯粹,更简单。

    阳间世界,物欲横流,而阴曹地府,除了这一缕魂魄,这最后一点残存的能量,还能追求什么呢?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说的就是,将死之人知道,除了最后的一缕意念、思想、意识得以保留,其他的一切都将消散,成为过眼云烟。

    什么都放下了,何必再伪装。

    什么都不求了,何必再欺骗。

    人之初,性本善。

    错了!

    人之终,性始善。

    ……

    许久,魏征眼中赤光渐渐暗淡。应该是陪审临差都已经发表完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魏征终于开口道:“本案现事实清楚,谈柴氏受冤屈死确已定论。阳间杀人者,谈柴氏前夫一门,皆极奸极恶之徒。他日下界地府,定然不脱孽镜台善恶之鉴。就此丧尽天良,泯灭人性之举,必然押送各地狱遍尝极刑,非一百年并改恶从善而不休。因阳间当地律法怪异,杀人不用偿命,使其一家可苟且偷安半世,不得原讼人心,不伸原讼人冤,不解原讼人苦,特此加罚一百年。今日判令,事无巨细镜皆已录下,备案判官司,抄送一殿孽镜台。”

    谈柴氏听闻判词,立马道谢,感激涕零片刻后随即一愣,问道:“法王大人,如此判罚,令其依旧逍遥阳间几十年,难道不可为冤妇做主,让其杀人偿命?”

    魏征微微叹气,回答:“阴阳有别,人有命数。若阴曹索命,反而令其获得口实。不过天理昭张,因果循环,本官料其一家半世,夜夜噩梦,魂不守舍,何况本案已加罚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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