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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峰回处,我找到了人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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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不逆,岁月安好。温柔的让人不忍离开,久久怀念。但是,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光阴真的匆匆而过,留在原地的只有我们。

    一个学年结束在即,同学们依然忙碌而有序的学习着。

    傍晚时分,后操场在夕阳的余晖下,变成了粉红色。

    雨志刚收到一封熟悉而陌生的人的来信。

    自张晓走后,再没有打听到他确切的消息,有的说去南方做生意去了,有的说去南方上技校去了。学校当时不让学生拿手机,学生只能在公用电话上用ic卡打电话。张晓走的时候也没有留联系方式,所以就断了联系。

    这封来信是如此久违而又合时宜。

    雨志拿到信,兴冲冲找到李凌文。扬了扬手中的信,叫凌文到操场去。

    凌文感觉到莫名其妙,打趣道:“情书吗,老林,咱不带这样的,我只收异性的情书,你有我悄悄给我说就行了,还用得着偷偷摸摸写情书吗?老林?”

    他紧随其后。

    “我口味还没有你那么重,男女通吃。爱去不去。”雨志回头说道。

    “老林,到底是谁这么不解风情,还玩这么古老的东西?”李凌文站在原地悠悠问道。

    “去了不就知道?真是磨叽得很!”雨志无奈。

    李凌文就跟受了气的孩子一样,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

    晚霞下的操场,多了几分昏晕,让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多么美好啊!

    “快,快给我看看,到底是哪位美女?”李凌文急切的说道,伸手去夺信封。

    “猴急个鸟啊!去。”雨志翻白眼道,把李凌文的手拍开。

    “喏,你看这信封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雨志拿着信封。指给凌文看。

    “我靠,我以为是哪个美女终于按捺不住,主动投怀送抱了呢,原来是‘红毛哥’啊,靓仔一个啊!”凌文油嘴滑舌。

    “没个正经,整天就知道美女啊,靓仔的,乌七八糟。”雨志支吾道。

    “我来拆吧!”凌文一把夺过信封就要拆。

    “还讲不讲道理了?这是给我的信啊,你拆什么拆?”雨志质问道。

    “哪儿是你的?明明是你叫我来的嘛?我们哥俩谁跟谁啊!”凌文抬了抬下巴,嬉皮笑脸道。

    “喏,你睁大你的鸡眼看清楚,上面写的是:雨志亲启。”雨志指着封面上的字,一字一顿地念道。

    “这‘红毛哥’真不够意思,为啥不写成‘李大少亲启’呢,或者‘雨志和凌文亲启’也可以啊。你别拦我我去给这厮打个电话,好好拾掇拾掇。”凌文装作要起来去打电话的模样。

    “有本事你去啊,我不拦着你。”雨志生生的说道。

    “赶紧拆吧。真磨叽!”凌文怔怪道,得意的把头抬得高高的。

    “切!”雨志,把信丢到凌文手里。

    “这还差不多!”凌文眉开眼笑,顺着信件的边缘,小心翼翼的拆起来。

    信件打开了!

    凌文从里面抽出几页信纸,打开信纸里面夹着一张彩色照片。

    “我靠。这是谁啊?他妈的这么帅,这还是当年的‘红毛哥’吗?红毛到哪儿去了?好帅的兵哥哥啊!”凌文惊呼道。

    “你吃了春药了吗,大呼小叫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发春了呢。注意影响。”雨志骂道,又夺走凌文手里的照片,看着照片道:“不像当年的老张了,一个字帅。”

    “切!还用你说。”凌文又一把夺走照片,认认真真的继续看,边看边评判,说张晓圆润了,发型没了……

    雨志夺过凌文手中的信纸,骂道:“占着茅坑不拉屎,给我!”

    “你,你。”凌文瞪着眼,又把头靠过来看信的内容。

    只见信是这样写的:

    雨志兄:

    时间过得可真快,转眼间,分别已半年有余,近来可好?好长时间没有和大家联系了,可以说没法和大家取得联系。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彼此还没有忘记吧。呵呵,但愿我不是一厢情愿。毕竟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也就几个月的时间。还没来得及相互深入了解,就如匆匆过客般,什么也没有留下就走了。

    直至今日,我才发现我的人生最曼妙的事情,就是遇到了你和凌文,还有那些可爱的同学们。时光虽短,但是让人依恋。圣洁的地方,纯洁纯真的人们,足以让人恋恋不忘。现在说这些未免太过感伤,因为溜走了的时光,你想捡再也捡不回来了。

    那天离开学校的时候,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泪流满面。不仅仅是因为走在我前面的父亲的缘故,而且更是因为我知道我的最美好的年华里缺少了你们的陪伴。这是何等的讽刺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当时意气风发,有点轻狂,喜欢炫酷的发型,还把他染成了红色,现在想想够幼稚够可笑的。自从那次染回来之后,我再也没有染过头发,并且把那玩意儿也剪短了。

    离开学校回到家的那段时间,我迷茫过,也彷徨过。我在家里面躺了大约一个礼拜,我的妈妈有的只是惋惜并没有怪我,而令我奇怪的是,我爸爸一句斥责我的话也没有说,这让我内心更加自责,有种深深的负罪感。

    有一天,爸爸突然开口了,并且给了我几百块钱,让我跟着远方的亲戚到外面走走,散散心,好好想想以后想做什么,想好了再回来。

    于是,我就跟远方亲戚走了,但是中途我送走了远方亲戚,我乘上了去西藏的列车。

    到了西藏,在拉萨的街头我看到了许多朝圣的人,他们可以一无所有,可是他们依然如故的选择有信仰,不远万里朝拜而来,一步一个脚印,那是信仰的力量。

    在那里我看到了圣洁的雪山,看不到头,似乎与天相接。

    在那里我看到广阔的草原,洁白的羊群。

    神鹰在碧蓝的天空翱翔,风吹经幡声声,洁白的哈达……

    站在拉萨的街头,我似乎呼吸到了仓央嘉措呼吸过的空气,触摸到了他的身影。

    西藏之行,使我内心震撼,使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清醒了,我不再对过往耿耿于怀。或许一切的一切都已注定,百年人生有好多第一次需要去面对,真正的勇士需要直面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面对现实吧。

    离开西藏,我到了西安。在那里我直接找了一个苦力活干,让汗水浸润我的灵魂。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说得多好啊,十七岁多么年轻啊,可我的十七岁没有了。我用汗水来惩罚自己,让自己也体验一下生活的不易,以及自己谋生的感觉。

    凌文越看越投入,把头都埋进雨志怀里了。

    雨志骂道:“去,起开,头戳到我怀里,吃我豆腐啊!”又顺手在凌文的头上轻轻的敲了一下。

    “奶奶的真扫兴。搞得好像我没有吃过豆腐一样,你的那臭豆腐谁稀罕吃似的。”凌文皱眉道,又是一顿白眼。

    雨志摇了摇头,继续看信。凌文也凑过来。

    信接着写到:

    快过年了,我带着自己挣的钱回到家,并且给家里买了好多年货,年过得很愉快。爸爸妈妈也非常开心。

    峰回路转,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我告诉爸爸妈妈我的想法,经过几个月的思考,我决定我要去当兵,到边疆去。

    爸爸是开心的,他十分赞同我的想法,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趁年轻去实现自己的想法就难能可贵了,更何况爸爸更想让我去部队接受训练,磨练磨练意志,锻造好的品行。

    而妈妈有点舍不得,认为我还小,应该学点文化,学个技术,当兵太辛苦了,我会受不了的,妈妈那是心疼我。最后还是在叹息中同意了我的想法。

    年后征兵,我顺利被应征入伍,到了自己想去的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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