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赏画
越临风的大哥是三皇子,襄王越临川。
襄王府很快就到了,下马车的时候,越临风对花倾颜说道:“等会儿见了我大哥问候一下就行了,他很好说话的。”
他这么说是怕她担心她的出现会得罪大哥不成?
出息,她岂是一点规矩都不懂的野丫头?
“行了,快进去吧,磨磨唧唧。”花倾颜推了他一把。
进去的时候,有家丁带路,一路上越临风都在看风景,景观别致,亭台水榭,还种了许多各种颜色的山茶花,鱼池里养了花里胡哨的肥锦鲤,比他的府邸看着有生机。
花倾颜见他看来看去,跟来到一个陌生地方似的,便问出口:“我瞧你怎么好像没来过这儿一样?”
“大哥建府以来,这次是我第二次上门,路不熟,不过景观还不错,我多看两眼。”
越临风说着伸手就要去采一朵山茶花,被花倾颜快手拍掉了爪子,“注意你的小狗爪!”
“这是手,手!什么爪?!”越临风扬起手来抖了抖,“我不过想摘一朵……给你。”嘟起嘴巴,心虚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花倾颜也当他说的话是放屁,他就是手贱,辣手摧花,她拽住了他的袖子,大跨步的往前走。
来到一处偏厅,下人进屋内去通报了,越临风不是可以等的性格,当下就跟了进去,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喊道:“大哥!大哥你在干嘛呢?快出来接见我呀!”
花倾颜对着他的背影白了一眼,不知礼数,放荡不羁。
越临川在房里给一面屏风作画,听见越临风的声音,马上放了笔,将颜料盘等让侍从先拿开。
“大哥,好久不见!”见着人了,越临风扑过去抱住越临川。
“是好久不见,你也不来看看我。”越临川亦觉得弟弟是稀客。
越临风离了怀,嬉笑道:“我忙嘛,再说你太安静了,少见你出府,叫你去玩你也不去。不知这次,你又在摆弄什么?”
在场都知道他忙什么,忙着吃喝玩乐赌钱赛鸟。
越临川目光引领,抬手做个“请看”的姿势,越临风饶有兴味地看着那扇屏风,那上面簇拥了大红、淡粉、缟白三种色的芙蓉花,还有一只赤土色的小狐狸和蓝蝶在花间嬉戏,画得栩栩如生,都是新着的色,丹朱描绘,雍容艳丽。
越临风折扇一合,打在手心敲呀敲,左看右瞧,煞有介是的点点头,憋半天就说了俩字:“好画!”
这位早早就弃文玩乐,没什么文化底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花倾颜顺着他们的眼光看过去,也看见了那幅画,眼前一亮,不由得夸赞起来:“这画活灵活现,工笔绝妙。笔力精到,重一分太多,轻一分太细,线条流畅优美,好画工!”
越临川听声回头,花倾颜目光落在他高领的灰白衣衫上,他的脸型和嘴巴跟越临风有些相像,此人温润如玉的气质,仿佛站在那就一世安稳,跟他的画一样,落笔实到,一点不虚浮。
“倾颜见过襄王殿下。”花倾颜瞧见越临川眼中的疑问,率先问候了一句。
“这厮是赖上我的,名唤花倾颜。”越临风随意介绍了一句。
“怎么跟女孩子说话的?”越临川以兄长的语气微微斥责他,他歪过头去,轻哼了一声。然后临川才对花倾颜说:“弟妹不用拘礼。”
越临川望向她的那一瞬,温柔的目光包含天地万物,让人觉得舒服极了,他的目光没有在她脸上的胎记多做停留,来到这个世界,这还是第一个对她这么宽厚的人,大哥应该是一个温柔多情的,讨女孩子喜欢的类型。
花倾颜回以温和的笑颜,虽然有些做作,但尽量让自己神情自然些,看起来不那么恐怖。其实她的妆容很美,肌肤剔透白皙,五官出色,身材窈窕,就是脸的某处有碍观瞻罢了,但若能无视,也是可以无视的,并不是真的就丑得无法见人。
那些诋毁她的人,多少有些夸张了。
越临川想起刚才的夸赞,便道:“我听弟妹刚才的说辞见地不浅,弟妹也对画有研究?”
“殿下谬赞了,只是以前听祖父谈论得多了,我见画入心,就那么顺口一说。不过,襄王殿下的画确实可称得上是佳品。”花倾颜规矩的回答,她脑海中拥有原主的记忆,的确是受其祖父耳濡目染学来的鉴画功底。
“得了,你也别襄王殿下的叫了,还是跟临风一样喊我大哥,不然我听着见外呢。”
越临川看来对她挺有好感的,花倾颜这倒是意外,她以为越临风的大哥可能虽不像他那么混,但皇家人架子一贯比较大,不过今日一见,越临川竟如此有才,也平易近人。
被人接纳,固然是喜的,花倾颜从善如流,“那大哥也叫我倾颜就好,弟妹弟妹的总让我觉得我被你们皇家束缚了,听着就是个已婚妇女,不甚自在。”抖一抖全身的社交细胞,赶紧跟大哥熟络一下!
大姐大那套不适用了,面对斯文人,换个清新风格秀一波好感,攻略越临风身边的人说不定有好处。
“哈哈哈。”越临川爽朗的笑了下,“倾颜快人快语,我喜欢!”
“第一次见就你喜欢,喜欢啥呀,她在京都的名声多烂你不知道。”越临风瘪着嘴在一边嘀咕:“这女人还有多副面孔呢,对我凶巴巴,对大哥又讨好又是笑的,她是何居心?”
她莫不是喜欢大哥这类型的,一见钟情移情别恋,不喜欢他了?不然怎么对他如此恶劣?结婚以前还纸短情长的,那风筝飞来飞去,传的小纸条都是什么“日日思君不见君,唯有锦书云中来”,写得文绉绉跟他告白,或是诉说过往,当他是树洞。
他觉得花倾颜一定是装深情,她要喜欢大哥了。
嫁给他了还对别人有想法呢?她果然是好色之徒!
虽然他不认为自己对花倾颜有感情,但其实也没多厌恶,她做出的种种举动他不会生气到要判她死罪,给她惩罚的程度,说明对她的接受度还可以,毕竟被人喜欢被人崇拜,被人关爱被人记挂,他也不一定非要那么狠心对待的。
但是今天不一样,那两人的交流竟让他察觉出一丝怪异来。
虽然以后他可能要和她和离,但是这是他已经拥有的东西,一旦有她即将不属于自己的念头冒出来之后,就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他开心不起来。
他内心焦躁,抬眼看了一下外面,便拉过花倾颜的袖子,语气不善道:“行了,不要说废话了,拿了鸟我们就去赶场吧,宁少贤见我们许久不到,肯定等急了。”
花倾颜眯眯眼,眼刀子暗戳戳的冲他飞,这人是怎么了?多说两句就赶人了,心眼儿真小。
“大哥,我寄养在你这儿的鸟呢?”他也没叙旧的心思了,急急问道。
“连同笼子在东园老桂树那儿挂着,我让石竹去给你取来吧。”突然说要走,刚才的热络全然不见,越临川知道弟弟肯定想到不愉快的事情了,所以也没挽留。
花倾颜抱歉道下次再来跟大哥一起赏画,临走前还对越临川说不如一起去看赛鸟,比宅家有意思。
越临川点下了头,他难得出门一次。
不过越临川得知了地点后,让他们先走,到赛场准备,他吩咐人去调马车了,随后就来。
越临风变脸如变天,有口无心的家伙,也不管大哥是不是要出门,是不是要一起去看赛鸟了,他反正提了鸟就敷衍的说了一句“谢谢大哥”,然后脚步匆匆头也不回的走了,掀帘子钻上马车,一屁股坐在中间垫子上,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花倾颜上来后坐在一侧,也不理他,倒了杯茶自己喝。
“关于和离之事。”越临风纠结的想了想,忽然开口,“我认真想过了,我会先写好一封放妻书,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花倾颜疑惑的看着他。
也不知他神色这么凝重,突然说这个事干嘛。
只听他道:“等我死后你再离开,给我一点面子,你答应吗?”
得到他的条件,花倾颜愣了一会,然后“噗”一声笑出声,“以后的事情以后说呀,我连我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准备充分都不知道,你就给我打算好了?你还能活多久,这谁能说的准?”
花倾颜放下茶盏,郑重其事地道:“别瞎想了,你不是最豁达了么,还在意我什么时候离开?”
迫不及待的离开就相当于被抛弃得很明显了,还是被花倾颜这种丑女抛弃,他的生前身后名啊,一片漆黑。
花倾颜以为他在乎的是这个。
越临风暂时想的却不是这个方面,他只是觉得,他是要和离随时可以,但是不要不给他面子,在他没死之前,她还是她的王妃,处处要谨着自己的身份,自古大男子主义思想从荼毒青少年开始。
越临风见她好像没听进去,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心里还是闷闷不乐,一口气堵着上不来,也没想好怎么继续跟她吵。
“小菜鸡!小菜鸡!”寂静的空气中,突然发出一声咕咕的戏谑之声,却不是人在说话。
方才两人都没注意笼子里的鸟,现只是一低头,他们瞧着笼子里那只五□□刚鹦鹉,它也歪头瞧着越临风和花倾颜,看一会儿,眼睛咕噜转一下,亮亮的。
看了许久,越临风瞬间瞪起眼扑到了笼子边上,震惊地叫道:“我的小彩怎么胖了那么多?!”
“好吃!好吃!”小彩咂吧嘴,好像是说它的食物好吃,所以胖了。
“你胖了,打架打不赢了。”越临风一只手指点在笼子上,隔空对着里头的鹦鹉。
他忽然觉得小彩变了,变笨了,这回上场胜利无望了。赛中除了答题,万一还要比斗,他不认为笨鹦鹉能赢。
他知道大哥很会养东西,养花养鱼养鸟,不过也养得太好了点。
小彩撅起肥臀,用弯喙整理自己的毛,抬起一只腿来,身子抖呀抖,腿放下,换另一边又如法炮制。越临风恨铁不成钢的盯了它半天。
花倾颜适时出声,“不会的,你要对它有信心,我觉得胖了打架也一样厉害,你看那个武打片里的洪金宝,算得上是身手最敏捷的胖子了!”
“洪金宝是谁呀?”越临风终于抬起头来,两眼茫然发问。
花倾颜三言两语给他解答:“功夫巨星,是个名人。”
“哦。”
一前一后两辆马车哒哒哒的往前行,到了迎风馆,此处是个风雅场所,文人公子喝茶吟诗会谈之所,如今被宁少贤征用来办赛鸟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