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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朱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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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梅花。”清横的声音略有提高,“朱砂梅,枝条笔直,深红色,花瓣繁多,花萼为紫,哦,这种花新生小枝亦成淡紫。”

    “哦。”炎烬淡淡点头,嘴角微勾。

    全场参赛花卉介绍下来,便是围观众人的讨论。

    “我看那洛阳锦十分难得,一花双色又新奇。”

    “我倒是觉得那绿云好看,枝与花皆绿,仙气十足。”

    “绿云是菊花的一种。”清横向炎烬道。

    此时同桌的李书杰也发表看法:“我投蝴蝶兰一票。”言罢又向炎烬侧过身暗道,“对不住了炎兄,我与你坐在一起,我若选你的花,势必给人落下话柄。”

    炎烬笑:“李公子随意。”

    一圈投票下来,洛阳锦居高位,而炎烬带来的墨兰在一众红白色彩中也尤显突出,毫无意外成为焦点,票数与洛阳锦持平,有人认为此花颜色怪异,也有人认为其别具一格,争论不休,迟迟下不了定论。

    后来竟因为此花争吵成两派,一边觉得培育此花定然花费许多功夫,其生长的辛苦就赋予了它的价值,另一边则表示他们只认结果,你过程再怎样辛苦跟他们无关。

    半晌后争论被掌柜叫停,权衡之下出了个主意,让洛阳锦与墨兰种出者皆说出培育过程,再由大家评判,那洛阳锦的主人率先起身,朗声道:“我这花铸琉璃台基,上覆珠玉碎片,只照晨时阳光,从天山之上采取土壤,着家仆数十人守候,历经一年,松土剪叶皆固定时刻分毫不得差,方才培育出此等花中极品。”

    话毕一阵喝彩赞叹之后,众人目光投向炎烬。

    炎烬琢磨一会儿,道:“我这花铸纯土台基,上覆清冽山风,照朝暮之光,从原生地采取土壤,着家中一把手守候,历经十七万两千八百秒,松土剪叶随花叶生长之态传达的意念,方育此花。”

    众人略静须臾,而后再起喝彩与赞叹。

    “果然墨兰培育非常不易。”

    “对啊,我都没听懂。”

    “话说,秒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不过我觉得,意念剪花非常的高深,咱们以后也要学一学。”

    “……”

    炎烬抚着额头轻笑,真正爱花之人是有,但斗花会开展时间长了,难免也有诸多附庸风雅之辈来凑热闹,他往旁边瞄了瞄,又听清横道:“你说的话,我也没听懂。”

    “就是种在土里两天长成,啥也没管,我其实说的是实话,并没撒谎。”炎烬笑道。

    堂中嘈杂一阵后,最终掌柜宣布:“墨兰胜。”

    一时有人惊叹有人赞赏,那洛阳锦的主人愤愤甩袖而去,一盖着红布的瓷盘端来炎烬面前,红布掀开,百两金送上。

    炎烬抚一抚金锭,暗暗得意。

    重倒也不是很重,能够提动,不必去钱庄兑换成票,花卉可自行带回家,但不少人有心想买,出的钱不比百金低。

    炎烬推开众人,唯走向那正在包裹花卉的一公子面前:“公子,我欲买你这朱砂梅,敢问多少价可卖?”

    那公子冷笑一声道:“百金。”

    话毕周遭一阵喧哗,围观者纷纷指责:“这朱砂梅值不了那么多钱。”

    “喜爱之物无价,我话还没说完。”那公子反而道,“百金也不卖。”

    “他在趁火打劫,别上当了。”周边人又劝,而那公子已抱着花要走,炎烬叫住他,“我以墨兰与你换。”

    此话又引得喧哗:“炎小哥你这墨兰可是刚夺魁,你在场随便一卖,不知道能买多少朱砂梅,这买卖可不划算啊,你多多思虑。”

    炎烬却打定了主意,那公子思量许久,答应与他交换,众人纷纷叹息。

    叹罢见炎烬已离开,又围住那公子:“嘿,那你这墨兰卖不卖?”

    公子小心将花护好,未搭理,推开众人离开了斗花会。

    炎烬于门外回头,向清横道:“他亦是爱花之人,这墨兰到他手中算不得亏待。”

    清横轻轻嗯了一声:“但听他们所言,这笔买卖是很不划算的,你为什么要换?”

    “因为你喜欢朱砂梅。”

    清横怔了一怔:“你怎么知道……”

    炎烬但笑不语。

    之前斗花会上问清横墨兰会不会赢,他踌躇着没回应,想来是看中了其他的花,后来一一介绍那些花卉,提到朱砂梅时语气很明显的雀跃,这喜爱,听不出来很难。

    “不过,也没什么不划算的,你看,我们现在有一百两金子呢,这可是很大一笔钱。”他又道。

    “是可以多买一些东西是吗?”

    “对。”炎烬点头,“闭着眼睛,随便买,想要啥只管说,我给你买。”

    “我想买掌柜坐的那个车。”

    “轮椅啊,你要这个……对哦,我应该买个,行动方便些,谢谢你为我着想。”一人一簪来到木工行,购置了一个轮椅,这轮椅两边轮子较高,有个机关可控制轮子自己转,后面带把手,也可以让人推着走,不过清横不能幻化人形,山上没有其他人,他想这个把手应该是用不上了。

    轮椅花30两金,出门就可坐,街上人多,他把清横重新别在发上,听头上指引方向:

    “那个红色喜烛好看。”

    “买。”

    “那口锅是透明的,还有和它放在一起的碗碟是青瓷的,好好看啊。”

    “买。”

    “那一套十二花令的彩釉茶具也很美。”

    “还有那个砚台……”

    “宣纸……”

    “流苏……”

    “书架……”

    “纱幔……”

    “竟然还有人卖鹅毛,好像雪花啊,真好看……”

    ……

    炎烬感慨自己幸好买了轮椅,下面有个隔板可以放置物品,轮椅两旁也能挂些东西,不然,这大包小包他还真拿不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得不抚着额头叫停:“我的剑灵公子,其他的咱们下次再买行吗?”

    他掂量着金子,所剩无几啦。

    而且,买就买了,但你买东西不能只以好看作为标准啊。

    不过……他又笑道:“我以为你应该认不得鹅毛呢。”

    “尘明宗有天鹅啊,曾听闻过,有人家中也养的,他们在人家中就不叫天鹅了,只是叫鹅,形态也与天鹅有些区别。”

    “那你认识鸡和鸭吗?”

    “这个……没见过。”

    “哈哈。”炎烬好像终于得了逞,“我就知道你不认识,我跟你说哦,它们很凶猛,很可怕。”

    “是吗?”

    “对对对。”炎烬撒谎不脸红,“见到了一定要躲开。”

    但是……他灵光一闪,其实有机会也可以养一些家禽哦。

    不过此为后话,他的钱实在是不够多了,当务之急得买衣服。

    然而还没行至成衣店,听得打铁的声音,他轮子无端转不动了:“我想给你买个剑鞘。”

    “不是说钱不够了?”

    “不差这一点。”他进了铸造铺,相中一个玄色皮革剑鞘,摸上去光滑有质感,只是太过于光滑没有任何装饰物,于是沿路又买了一些琉璃珠玉什么镶嵌在上面。

    再买一柄锋利的菜刀,好一点的刀要价得一百文,然后添置些油盐米等日常用品。

    待逛到成衣店,钱已花完了。

    一人一簪在门外:“……”

    得,不必进去了,打道回府吧。

    回去路上清横颇为内疚:“我不应该乱花钱。”

    “没有乱花啊,咱们买过的东西一定都会有用处的。”炎烬连忙道。

    “可是,你的衣服没买成,被褥也没有,对了,你还说想修房子的……”

    “哪有事事都可以按照计划来的,变动也是意外的惊喜,别急。”

    有轮椅,行路就快了许多,只是因为看不见,在闹市上还得倍加小心,以免撞到人。

    正说着话,前方听到有脚步声,他便停住,谁知那脚步声也停了,过了会儿,有女子嗔笑道:“我给你让路,你又要给我让路,这样咱们都走不了啦,你先请吧。”

    炎烬也笑道:“小姐先请。”

    “没事儿,你走吧。”

    两人还要相让,那女子身边丫鬟插话:“小姐你不是要赶去斗花会找姑爷么,这都已经很晚了,再耽搁就碰不上啦。”

    炎烬听此话多嘴一问:“小姐莫非姓方?”

    “嗯,是,既如此那我不与你客气啦,先走了。”

    炎烬略一思索,轻与她道:“方小姐留意枕边人。”

    对方愣了一下,没有回应,过了会儿,礼貌地告了辞,但听轻快脚步声,女子已携丫鬟往前走去。

    回山的路清净,他坐着轮椅慢慢行,清横从他发间飞出,恢复剑身,绕在他周边:“为何要那女子留意她的相公?”

    “李书杰身上的脂粉气息与方小姐截然不同,而又十分浓郁,说明李书杰与其他女子有过十分亲近的接触。”

    “既然浓郁,方小姐应该也能闻出来。”

    “这个时候,怕是都被花香遮盖了。”

    诚然此间一些男子是有三妻四妾,但三心二意到底不是良人。

    时已近黄昏,天边云霞映衬山间草木,泉水叮咚作响,小路略有曲折,他记得前方有个上坡,那机关怕使不上力,他得抓紧轮子加把劲儿,否则就容易下滑。

    轮椅在上坡处吱吱呀呀,清横悄无声息幻化人身,伸手触碰轮椅,人形的他除去人类其他东西都可以碰到,他轻轻用力,在身后推着炎烬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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