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再出发
秦雪鸢何许人也,自然是看出了明轩心中所想,出言提醒道:
“不过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那可不是什么好去处,烧杀抢掠是那里的代名词。一个一不留神,你的小命就没了。”
这一刻,秦雪鸢没再嘻嘻哈哈,而是一脸的正色。
不得不说,这样的雪鸢姐出乎意料的好看,谁见了不得叫声女侠。咳咳,扯远了。
“放心吧,雪鸢姐,我会多加小心的。”
明轩一脸认真的回答道。
他的心中也再次将对魔鬼城的警惕提高了几分。
见此,秦雪鸢也没有再多说。江湖,从来不是一帆风顺,它是要闯荡的,她相信这个小弟将来一定会大放异彩的。
就在此时,谢英雄冲着秦雪鸢挥了挥手中的密函,示意接到了紧急任务。
秦雪鸢点了点头,随后看向了明轩:
“看来,我们又得分开了。”
“我送送你吧。”
“好。”
秦雪鸢对此并未拒绝。
夕阳西下,一美貌女子骑在一匹赤红色骏马之上,她的身旁是一名俊美的少年,少年为其牵着马,时不时的与女子说着话,只要少年一开口便能将马上的女子逗得哈哈大笑。
然而,离别的时刻终究还是来临了。
“好了,就送到这里吧。”
秦雪鸢开口道。
“嗯。”
她看着一旁有些兴致不高的明轩,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开心点,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这次的分别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
明轩心里其实也明白,但还是不免得有些失落。
他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爱,只是自己很喜欢待在雪鸢姐身边的感觉。
“明轩?”
秦雪鸢的呼唤让明轩回过了神。
“明轩,我还是那句话,他日江湖再遇,希望你还能够不忘初心。”
“嗯,一定会的。”
两人相视一笑。
随后,秦雪鸢冲着明轩肩膀上还在嚼着肉干的貂貂挥了挥手:
“小白,再见了。”
“吱吱吱……”
貂貂立马放下了手中的肉干,冲着这位好心的红裙姐姐挥了挥爪爪。毕竟自己的肉干还是她找人要来的,要不是它担心轩轩太孤单,和这个姐姐一起生活也不错。
“驾~”
秦雪鸢骑着赤红烈马,追赶着大部队而去。不多时,她的身影便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好了,我们也走吧,下次一定要让雪鸢姐大吃一惊。”
“吱吱吱。”
貂貂明显也被明轩的斗志带动了起来。
接下来,一人一貂就这么再次回到了雪域镇进行休整。
——
夜晚,明轩躺在床榻之上,回想着数月来自己雪山一行中的收获:15000两银票,依依给的一瓶淬骨丹,练成火云体,天书,大日如来真经达到三品圆满,血魔老怪的精神力。
可谓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不知不觉间自己有了如此多的收获。最为重要的是,他还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并积累了不少的江湖经验。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小白了。
明轩不禁有些感叹:
“这数月的收获比我在山上那么多年的都要多,果然,江湖就是要闯荡才行啊。”
“不过,如此一来,自己就更加不能懈怠了。毕竟,机遇与危险从来都是并存的。有机遇,没实力,那绝对是一件要命的事。”
随即,明轩一骨碌坐了起来,开始运转起大日如来真经。
……
翌日清晨,他收拾好东西,带着貂貂下楼吃饭。
客栈还是那个客栈,小二还是那个小二,但明轩却有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唉,自己这是算成长了嘛。
不过,这也只是个小插曲,明轩很快便收拾好心情。
“小二哥,来八个包子,两碗粥。”
“好勒,客官稍等。”
很快,小二便端着餐食来到了明轩的身前。突然,他面色一喜道:
“原来是大师您啊,好久不见了。”
“是啊,小二哥。”
“对了,我这次想问你一下沧州怎么走。”
说着,明轩将准备好的一锭银子递了过去。
谁料,小二竟将银子推了回来。
他笑着看向明轩道:
“大师,你上次给的够多了。我虽然只是个小人物,但我也有自己的规矩,不该多拿的绝对不多拿。您尽管问,我绝对是知无不言。”
“好吧,倒是我孟浪了。”
明轩不禁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又加重几分,他觉得这估计也是小二一个普通人能在客栈这个武者鱼龙混杂之地安身立命的一个所在。
随后,他便从小二口中知到了相关的情报:由此向西行百余里,是一个名叫塔克拉玛沙漠,里面有好几伙实力强劲的沙盗团。其中最出名的有四个,分别是红魔鬼、沙鹰路元,沙蝎宋至和沙狗武金,据说都是三品境的强者。穿过沙漠,便是沧州了。
于此同时,他也从小二的口中得知了一些关于沧州的一些信息:沧州乃是北离的西北边陲之地,与草原诸部接壤,一直都是战乱不绝。特别是近些年,北离朝堂混乱,草原诸部的进攻也越发的频繁。
“看来,自己这一行注定不平静。”
用完饭,明轩辞别了小二,踏上了前往沧州之路。
——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总是给你一种单调的颜色:黄色,黄色,永远是灼热的黄色。
这时,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小点。随着小点越来越近,赫然正是数月前离开雪山的明轩。
此时,他的身上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浅灰色僧袍袍,头上戴着个斗笠,右手牵着一匹买来的骆驼。整个人蓬头垢面,除了那双深邃而又纯净的双眸,根本看不出一丝原来的影子。现在的他,活脱脱的像一个落魄的行脚僧。
他肩膀上的貂貂也是一般模样,脑袋上戴着明轩给它定制的小斗笠,脖子上系着一块灰布。刚开始,貂貂还是非常高兴的。每天都“吱吱吱……”的哼着曲子,觉得自己像一个混迹江湖的侠客。
可是不到三天,它就被沙漠里严酷的自然环境给征服了。整天蔫蔫的趴在明轩肩上,动都不想动。
“唉,这沙漠可比自己想象的要大不少,也没什么地标,都不知道自己走错路没有。”
就在此时,明轩发现自己的左侧出现了一团黑点,好像是个商队。不过,他并没有贸然的靠过去。
毕竟,他之前就遇到过海市蜃楼,看上去是一片绿洲,结果是一片流沙,差点害的自己失去了身上的所有家当。
谁料,那个商队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
“看来是个真的。”
明轩暗自嘀咕道。
随后,他便在商队的必经之路上等待。
——
这是小姐第一次运镖,作为从小看她长大的管家——孟赵祥,自是一刻也不敢大意。
就在此时,他看到商队前方的路被一名头戴斗笠之人挡住,下意识地握紧手中长刀道:
“阁下是何人,为何要阻我等的去路。”
于此同时,商队其他人也是纷纷掏出各自的武器,进入戒备状态。
“额……”
明轩整个人都有些懵,想搭个伙而已,至于这么紧张吗。不过,聪明的他立马明白了过来,对方肯定是误以为自己是要劫车。
无奈,明轩只能摘下斗笠喊道:
“不要误会,我是一个行脚僧,在沙漠中迷了路,想要搭个伙,吃食自备,并会附上酬资。
“嗯?和尚。而且从声音上来看,年纪还不大。”
孟赵祥眼光毒辣,很快便判断出了明所说的是真的。换了平时他就接纳了,可是现在。
“你且等着,我去知会一下我家主人。”
随即,孟赵祥下了马,来到了身后的马车旁,将其中的缘由告知了里面的人。
“让他一起吧,我的通灵玉并未感知到他的恶意。不过,告诉他,酬资就不必了,我张家最不缺的就是钱。”
不一会儿,从马车中传来了黄鹂般的声音,赫然是位年纪轻轻的女子。
她口中的通灵玉,乃是道门达到五品境界的高手要花费一年苦工才能炼制的宝物,它的作用是能够趋吉避凶并且能够感知三品境界及以下的任何人对于佩戴者的恶意。
只不过,此物得佩戴者从小温养,终身只对她一人有效,可谓是种高级的私人订制。所以,非绝对的豪门中人都没有资格佩戴。
很难想象,一个小商队之中竟然能有人佩戴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