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陌刀阵
传令兵过来仔细的传达了顾士隆的命令。
这才让两人释然!
毛锐哈哈大笑,这大帅的胆子够大的。
稳住了局面还不满意,居然还要扩大战果。
老子今年七十多了,杀一个够本,杀2个赚一个!
此战过后,人生在无遗憾。
很快尖刀营的人就组建好。
龙二狗龙壮赫然在列!
他这个工兵营的人出现在这里是一个例外,因为其余人都是圣卫军的人。
毛锐身披银甲,胡子雪白,一手叉腰,一手撑着腰间挂着的宝剑。
眼神锐利的扫视过眼前站的笔直,气势沉稳的尖刀营士兵。
“你们都是老子这个军阵里挑出来的尖刀兵,各项技能在军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老子这里有一项任务要交给你们,可能是九死一生。”
“你们可愿意去做?”
毛锐的大嗓门压过了火炮火枪的轰鸣声。
直白粗鲁的问话,让人有些不怎么适应。
这些人有新兵,也有老兵,但都是圣卫军的人。
平日里学文习武,还是比较注重修养素质,一言一行生怕出丑,影响形象,引起一些人嚼舌根子。
和其他军队的交流,大家看他们背后的那尊大靠山,也是斯斯文文,笑笑呵呵,怎么客气怎么来。
陡然一听军中这样粗鄙的讲话,一时间有些懵圈,还不知道怎么回答。
“回将军的话,我愿意!人死鸟朝天,怕个啥!”
龙二狗上前一步一声大吼,最先回答道。
看到牛高马大的龙二狗,毛锐忍不住眼前一亮,这圣卫军的兵他娘的看起来就带劲儿。
虎背熊腰,身材魁梧,一个顶俩,是条好汉。
“好 !你叫什么名字?职位!”
“回将军,俺叫龙壮,工兵营士兵。”
毛锐瞪着眼睛,眼眶里尽是疑惑。
自己领的这一部士兵不都是圣卫军的人吗?怎么还混进来一个工兵营的?
工兵营,伙头营,伤兵营等都属于后勤部队,干的都是一些运送粮秣,开路搭桥,救治伤员,烧火做饭的杂事,归那些恩爵率领。
其他人也是一脸的问号,这里不都是咱的人吗?
怎么还有其他人混进来了!
这尖刀营一听就是临时组建的一个敢死队,去执行危险困难的任务。
能被挑出来的人哪一个平常不是军中训练比武的赫赫有名之辈。
工兵营,伙头营说的是好听,其实就是一个半兵半民夫组成的杂牌部队。
这些靑壮民夫经过1个月的集训,能听懂一些军中基本命令。
如果表现出色就被会编入军中。
其他人也能多拿一份稳定的收入。
相对于以前要自己带干粮服这样的杂苦役,现在还能有一份勉强过得去的银钱,对比之下,幸福感爆棚。
顾士隆在西北总督陕西军务一年多时间,就把丢失掉的军心,民心重新捡了一部分起来。
对普通老百姓做到了秋毫无犯,更加没有仗势欺人的事情发生。
加上参谋部的人遵循皇帝的旨意,带兵今天去帮张大爷家修房子,明天带人给李大妈家割麦子。
在地方上也是修路搭桥 ,到处行善。
慢慢的让军民一家亲在西北大地上生根发芽!
让对当兵避之不及的老百姓改观了不少。
西北这边还是有很多大龄没有什么出路的青年报了名。
想通过在工兵营再转去当正式能拿军饷的正兵!
能在镇远侯麾下当兵,起码一个吃的好,军饷发的足。
每次月初那堆积如山的铜钱,银子就堆在教场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前发,从来都不克扣一分!
这个风气已经在西北地区传开了。
顾士隆精挑细选了2万多民夫,组成了后勤部。
也是准备带着去筑城和开垦的,拿皇帝的旨意来说,这些人以后就会扎根在后套地区,戍边开垦,
站稳住脚再迁移适龄少女过去,生根发芽。
北方想要稳稳的控制在大明手中,那就只能筑城,在内地移民过去,牢牢的占据。
在朱厚照的预计当中,再过8到10年,轻徭薄赋之后,大明人口肯定会迎来爆发式的增长,这些人以后的出处就是边境和海外。
龙壮龙二狗就是先当了民夫,在转成为工兵营正兵。
“刚刚送盔甲看到有大人在那儿挑人说是去完成任务,我就报名过来了。”
似乎看到毛锐的疑惑,龙二狗憨憨笑着,赶忙解释起来。
“好!这才是我大明的好男儿!”
“不畏生死!”
“老子记住你了,龙壮!好好杀敌。”
毛锐毫不吝啬的大大称赞起来。
“只要你们能活着回来,老子亲自带着你们去皇帝面前给你们请功!”
“老子不管你们原来是什么职位,哪里来的,现在你们三百人为尖刀丙营,出阵杀够六百人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有问题没有?”
三百人一瞬间屏住了呼吸,目光看向阵外,鞑靼人影灼灼,这个任务可不简单。
“保证完成任务!”还是龙二狗率先回答。“杀光鞑靼狗!”
声音巨大,豪气冲天!
满脸的兴奋和跃跃欲试。
其余人看到两次都被一个后勤部的人抢了自己圣卫军的风头,哪里还能忍的住,齐声大吼:“保证完成任务!”
“披甲!”
“换刀!”
毛锐手一挥,刚刚送来的全新款锁子甲就抬了上来!
最快的速度穿戴完毕,三百人穿着黑黝黝的锁子甲,只露出来2个眼睛。
一人一把精钢打造的长刀。
此刀为长柄大刀,两面刀刃,全长约三米,刀刃长一米二,大约三十斤重。
毛锐拿起一把长刀,眼里满满都是喜爱之色,要是自己年轻三五十岁,拿这样的长刀骑在马上出征,想想都浑身燥热。
“此乃陛下汇集了天下名匠专门打造的。”
“只为对付鞑靼骑兵!”
“尔等今日切不可辱没了陛下的用心良苦!”
这时其中一名军衔最高的圣卫军出列,举起了手中的长刀。
大声说道:“回将军,《旧唐书》中所记载,舞巨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如遇敌骑,人马俱碎。说的就是这刀。”
“陌刀从来都是对付北方骑兵的超级武器!”
“将军且看我等战场扬威!”
三百柄寒光闪闪的长刀在空中发出冰冷的气息。
仿佛在向所有人示威,被人遗忘的陌刀再次出现在战场上。
它们也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看到能掉书脑袋的圣卫军将官,毛锐咧嘴一笑,娘的,这刀还有如此来历。
好一个人马俱碎!
“好!”
“现任命你为尖刀丙营指挥官。”
“五十人一队,每队即刻推选出一正一副两个队长!”
“肖伟领命!”
圣卫军雷厉风行,片刻就已经有了定论。
毛锐让火枪手,弓箭手压制对方,让开了一条通道。
看到三百人迈着整齐的步伐踏出军阵。
那黑色的铠甲配上雪白透亮泛着寒光的长刀。
心中升起一股豪气。
尖刀营已经出发。
剩下的就是他们丙阵,需要整体朝外扩张。
“明军出阵了!”
“明军出阵了!”
“用箭招呼他们!”
“射死他们!”
可不等他们冒头,火枪就不停的打了过来。
一百多米的距离,平常走过去非常的快,只是地上的尸体有些多,弯弯绕绕的耽搁了一点时间!
被挑选出来能到尖刀营的人,个个身强体壮,孔武有力,比起鞑靼人也不遑多让。
接近三米长的长刀,加上一身刀枪不入的锁子甲。
杀入鞑靼人阵地。
一接触就给对方带来了巨大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