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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猎兽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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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散发着浓厚的煞气,能够一口便将半具尸体吞下,这顿时令武师们心神慌乱。

    不过还是有人咬牙挥舞刀对它出手。

    可下一刻刀落在这头魔狼身上居然同样发出金铁交鸣的声音,甚至它一口咬在刀上面,精铁打磨的大刀,顿时碎成几片。

    接着那魔狼猛然一跃,武师根本来不及闪避,一条胳膊便被魔狼吞进了腹中。

    它好像不需要消化,先前已经吃了小半个人身,现在又是一条胳膊,可它的腹下不见任何胀大。

    见状陈暮目光一凛,但却不再迟疑,就是因为他的迟疑,已经有人失去了胳膊。

    静止的车辕之上,有劲风浮动

    斜地里一指如闪电般,刺出,恐怖的劲力直接穿透魔狼的头颅。

    这一指来的刚好,正是那魔狼吞了武师胳膊,再度择人欲食的时候。

    “咚!”

    魔狼倒地,即便头颅已经被恐怖的劲力搅成了一团浆糊,仍然身体抽搐不止,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而远处原本还在不断靠近的狼群,见状不再接近,但一个个却仍用眸子盯着陈暮,仿佛要把这个人的影像深深的记在脑子里。

    危难一解,整个车队顿时对陈暮陈暮投来了无比震惊的目光,这其中夹杂着敬畏和感激。

    老管家也是立刻拱手上前道谢。

    “原来是位了不得的少年高手,小老天替我家小姐多谢少侠的救命之恩。”

    与此同时,马车内一道目光也是牢牢的被吸引在了陈暮的身上。

    这个小姐显然也是没想到自己只是一身心善留在车队里的俊俏小哥居然这么厉害,顿时眼睛里就冒出了星星点点,这是一种名为花痴的病,无药可治。

    陈暮知道该是自己离开的时候了。

    原本马车里的小姐就要跨出马车。

    就在这个时候,陈暮不再掩饰,提起地面上死去的魔狼,几个呼吸化作一道青影,消失在了远山之间。

    没想到,才刚刚离开福州地界,便有了收获,陈暮心情大好。

    这魔狼的血液绝对比寻常的猛兽血强多了。

    他本就有一瓶兽魔熬制好的万兽血,如今在加上这一头魔狼全身的血液,倒是可以先开始万兽真功的修炼了。

    进入群山,随便找了个树洞,将身后的包袱解下,里面露出来一个熬制汤药的药锅,这是此世炼药师炼药的器具。

    接着生火,又将魔狼的腿上以金指功猛力划出伤口。

    顿顿汩汩鲜血,便滴落在药锅之中。

    精血的熬制无需定数,越是凝练便越好,如此一具巨大的魔狼体内的血液该是可以凝练出品质不错的精血。

    做好了一切,陈暮也不闲着,继续内观探索着体内的穴窍,将时间崩的紧紧地,不肯浪费时间。

    这打通先天闭合的穴窍不能大意,需要不断以细小的劲力刺激,试探,慢慢打通,而且一次下来根本不行,因为即使一蹴而就,打通的穴窍,之后又会慢慢闭合,这就需要不断的打通,如此持续个十数次,穴窍才会彻底凝练成功。

    陈暮此时勾连的是万兽真功所需打通的第一个穴窍,名为兽门,位于心房的正上方,甚至剩下四个穴窍也都在心房的斜侧左右,因为要保证万兽血吸入心房之后就被储存下来,温养心脏,因为穴窍彻底打开之后便不会再关闭。如此若是心室下方有穴窍,便会不断流失。

    大约过去了一个时辰,药锅内,魔狼血已经被熬煮到了稠状,但还不够,于是陈暮再度给魔狼放血,这血液必须要熬到凝重,但却晶莹剔透的状态才算可以使用。

    这超出了陈暮对于物理的理解,但也可能是因为血液中蕴含此世独有的灵气的缘故。才会出现这种奇异的变化。

    好在陈暮有一瓶现成的万兽血,可以比较,知道什么时候算是火候到了。

    大约过去了几个时辰的时间,陈暮总算成功熬制出了万兽血,偌大的魔狼一身血液最终成型,不过只有七八滴的样子。

    很神奇,但这真的可以数的过来。

    因为此时的血液都凝结成了珠子模样,凝重、晶莹、但却活泼,仔细看似有流动的活力。

    将这几滴精血倒入万兽血瓶之中。

    随后陈暮收拾东西接着赶路,这次没有再用多长的时间便到了雷云山附近。

    远处,一连片云叠雾瘴的群山,便是雷云山脉。气象不凡。

    陈暮见此景象,心中顿时生出此处必生灵物的感触。不过眼看着临门一脚了他却不能贸然进入。

    因为这种越国有名的灵山,跟昔日靠山村的大青山完全已是两个概念,里面大抵遍布着毒虫,蛇蚁、沼泽、云雾,贸然进入即使是肉身五重楼,也并不安全,更何况还有一头不知在雷云山哪里盘踞的雷走灵蛟。

    必须得找个向导,或是熟门熟路的采药队,又或是猎兽团才算保险。陈暮从前好歹也是猎户,知道深山大泽的危险,若是如同愣头青一样的闷头走进去,不知会遭遇多少危险。

    于是一天以后,重新正装的陈暮,已是混入了一个名叫青鸾猎兽团的队伍之中。

    雷云山脉自有了雷走灵蛟之后,比起几年之前入山的人已是变得少之又少。

    近乎没有普通人再涉险,如今仍然依仗着此山过活的无一不是配置精良的武者团队。

    境界参差不齐,但能够存续下去的,没有一个团队简单。而且他们对于陌生人极其排斥警惕,很难混进去。

    陈暮无奈之下只能扮做一个败家子,声称就是想要进雷云山脉猎奇探险。这才耗费了重金请来了一个团队。

    青鸾猎兽团,因为团长乃是一女子有了这个名字的由来,据说长的花容月貌。此前陈暮许以重金总算搞定了进山事宜,但却无缘见到此女。

    倒是对方与他接洽之人,眼里无时无刻不是透露着鄙夷。

    收了定金的,仍是一副不屑的模样。

    弄的陈暮一头雾水,直到回到客栈,在客店的老板的解惑下,终于有所顿悟,原来傅青鸾此女于这雷云山地界早已是声名显著,其中美貌占了一大半,以往就多有那富家阔少为了一亲芳泽,雇佣过青鸾猎兽团。

    这种买卖在青鸾团眼里已是见怪不怪,若不是因为美色,哪里会有富家阔少吃饱了撑的,花钱去那危险遍布的雷云山脉。

    反正每次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何况许多阔少,入山之前为了吸引佳人,将胸脯拍的邦邦响,真正入山之后没多久就变做了狗熊。

    呼喊着回去。

    如此一趟下来,反而事少钱多。

    因此看到陈暮上门,青鸾团的人是一边鄙夷着,一边欢喜着又是一趟轻松差事。

    陈暮没想到自己只是灵机一动,找个加入猎兽团的办法,却无意间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好色傻子富二代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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