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叶恩弥在外头还稍露点锋芒,到她面前总显得幼稚,还有些可爱的冒傻气。盛凌薇只觉得好笑,身体不自觉往他那边挨近半寸,嘴角弯弯地低头吃饭。
他从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如今手艺竟然这么好。她觉得好吃到吞舌头的一餐饭,必须得配点酒才行。
叶恩弥平常滴酒不沾,家里没什么像样的威士忌,只有随处可见的街酒杰克丹尼。
盛凌薇只好凑合着兑软饮喝,而叶恩弥依然是单开一罐可乐加冰。
好端端的一个微醺之夜,情致与调性烘托到最佳状态,他喝冰可乐,未免败兴。
盛凌薇却也懒得管他,吃完饭就仰躺在沙发肚上,自斟自饮喝到半熟半醉。
不一会儿,见叶恩弥老老实实坐在脚边,默默喝可乐作陪,她忽然开了腔,比起问话更像抱怨:“叶恩弥,你一会儿说别人觉得我们是真夫妻,一会儿又说要配得上我,就是不讲最关键的东西……”
他太了解她,几乎在尾音没落下的时候,已经明白个中意味。
叶恩弥扬眉,很快开口,声音里大半都是叹息:“我还爱你,一直都是。薇薇,你不就是想听这个?”
她这下满意了,撑坐起身来,脚尖轻轻撩拨他手肘,嘴里明知故问:“真的假的?叶恩弥,你可不能骗人。”
肘关节的皮肤激起鲜明的痒和热,叶恩弥明明没喝酒,声音和眼睛却仿佛将酣未醉了,呢喃着说:“小祖宗,我都这样了,你觉得呢……”
他侧身覆上来,一手按下她端着水晶酒杯的手,非要索吻。男人的气息太热了,烫得她唇面上一阵紧皱,令人困扰的热气由口腔渡进来,沉进腑肺深处,坠到小腹里去。
似乎蒸散开来,化成一汪潮湿的水。
肌肤相贴的地方滚烫滚烫,分不清究竟是谁的体温骤升,盛凌薇浑身剧烈打起一抖,条件反射地想抽回手。可他好像用上了几分力气,把她握得那样牢。
他离得非常近,淡淡烟味隐约氤氲过来,却并不惹人生厌。
叶恩弥的掌型偏薄,骨架非常漂亮,扣严了她的手,拧掉酒杯的过程中一下没接牢,坠在地面碰碎了。那脆亮一声清响,如同进攻的擂鼓直叩在心,他胸臆忽然滚烫滚烫,全身的皮肤都在细微地抖索着,推促他抬手握住她细巧的腰肢,将人整个儿地翻了个面。
现在她美丽的两扇蝴蝶骨就贴在他心前,叶恩弥只觉得思神猛烈摇撼着,如此姿态紧密相依,心脏都和她叠在一起,渐渐交融成步调相同的韵节。
“薇薇。”
“干嘛……”她声音也在颤抖。
他难受得低哼一声:“今天可不可以……”
“你再说一遍就可以。”
“什么?”
“再说一遍。”
他唇边抽出丝笑,低头去啄吻她白皙的后脖颈:“爱你,薇薇。我爱你。让我说几遍都行……”
叶恩弥明明从不信鬼神之说,却在这一刻疑心自己被某种邪灵的妖祟所魅惑。这其中一定存在着超乎自然的力量,不然他怎么会如此深受吸引,如此陷入迷恋、失去自我?
他等了二十七年,好不容易获得首肯,只觉得好像在醒着做梦,连手都不知道放去哪里。
这时混沌一片的头脑里忽然窜出个念头,马上从她身上弹起来:
“我,我先去浴室一下。”
“干嘛?”
叶恩弥一本正经说:“听说最开始都会很快,第二次才能久一点。”
盛凌薇慵倦地卷过身体,一手撑扶着头,长发如云拂散在身后:“就在这儿呗。之前又不是没给我看过,装什么纯情。”
--
木头椅子被雨浇透了,湿漉漉的潮绵,盛凌薇喜欢降雨的味道,屏气坐下去。撩开身上的丝袍,怕被弄脏衣摆。
她的手细长而温暖,皮肤蜜一样润洁光亮,按在他凛冽的腕子上,被他就势捉到掌心里。
“亲我。”盛凌薇下令,而他遵循。
这个亲吻绵长而紧密,舌尖黏卷在牙床,他将她的声潮尽数吞下。
过不久,紧绷到死硬的脊梁乍然松开了,叶恩弥眉尖慢慢舒展,一边亲吻触目可及的一切肌肤,一边说:
“薇薇,谢谢……”
以他的经验来评判,这表现姑且可以算作可圈可点。
但盛凌薇还没来得及回味,已经被这句莫名其妙的感恩弄得有点哭笑不得:“……你有病吧叶恩弥。哪有这种时候说这个的?”
“不是,我,我。”他舔舔薄嘴唇,还在隐约失神,“我没想到,没试过……原来是这样的……”
“傻子。”她评价。
“对对,我傻,我最傻,薇薇说的都对。”他真像是丢了魂魄,痴痴地把脸深埋到她微汗的发间,用鼻腔和口舌接纳她全部的气味,“下回什么时候?”
“你想什么时候。”
“现在……”
--
一连数天的奔波忙碌,沈恩知终于得空,将手机设置连接新的局域网。
一眼便捉住盛凌薇的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