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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赵雨和周凯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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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雨在现世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里和原主一样也有个妹妹,叫赵柳。

    说起来,赵雨在穿书前过得也算顺风顺水。家人无大病,家里无大事。

    虽然期间免不了生活里的一些磕磕绊绊,但大体上是一个和和美美的家庭。

    因为相比于赵雨的一些处在离异家庭的玩伴来说,赵雨已经很幸福了。

    上小学前,赵雨的父母外出打工赚钱,赵雨便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那个时候,也是赵雨为数不多过得较为放肆的生活了。

    在上学前,赵雨天天早出晚归——和小伙伴们东家串,西家跑。

    整一个小镇差不多逛了个遍,就没有赵雨不知道的地方。

    之后,赵雨父母打工回来,在本地做起了小生意,赵雨就再没有这么“自由”的生活了。

    赵雨和父母一起生活后,算是“乖乖女”的形象。

    每天认真上学,放学后帮忙做家务,有妹妹后照顾妹妹。

    这些平平常的日子在赵雨上初中前来了个“小突变”——她有幸考上了本地一所不错的私立初中,那个时候,这所学校是通过招生考试收录学生的。

    再后来,初中毕业,考上本地的一中。高中毕业,考上本地的大学。

    在大学里,选了一个普通的师范类数学专业,毕业后就职于一所普通乡镇中学。

    其实,这么稳定的生活对赵雨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未曾想到,之后还有那样的“变故”。

    周凯,书中赵雨的娃娃亲对象。

    因家里收入贫寒,初中刚毕业便回家务农了。

    不过空闲时,偶尔他也会和同乡的兄弟做一些小生意补贴家用。

    原书中,周凯的生活其实也算不上多么悲惨。

    纵使原主各种闹腾不愿意嫁给周凯,并且在后期还折腾到两人离婚的地步。

    但原主或许是深受家里父母的熏陶,也没有干过于出格的事——就像其它小说中那样,闹得周凯家鸡犬不宁的那种地步。

    促使原主想要离婚的念头更加坚定的原因,是她在一次和周凯闹别扭后,独自去村里一条小溪边散步时不慎落水。

    碰巧被刚下乡的一位男知青及时发现并救起,两人自此互生爱慕。

    原主还是知廉耻的,就算对自己的婚姻不满,并且成婚许久也没有和周凯同住过一间房,但她也知晓不能在婚内同异性随意接触,所以忍住内心的触动、匆匆告别。

    原主因落水着凉,连着几天都浑浑噩噩。

    周凯妈妈着急的不行,顾不上往日的担心(周凯偶尔上后山打猎补贴家用,但被周凯妈妈发现过几次,狠狠骂了一顿,便再不敢过于“张扬”。因为村里发生过有壮年男子上山打猎,被大虫咬死的事件。),连忙催促周凯想办法去后山找点东西买了好换钱给原主治病。

    这里或许有人质疑周妈妈不疼爱自己的儿子,反而对各种闹腾的原主这么好,让儿子冒着生命危险去给原主赚药钱。

    本来周家没有没落以前,生活也算不错,自然家里人都或多或少受过一些教育。

    他们潜意识里的教养不允许自己做出对好友家的闺女生病却因手头没有余钱而视而不顾的事。

    还有就是,周妈妈一直和原主的母亲有着书信来往,没成婚前,也是同村的好闺蜜。

    这也是周妈妈对原主“无限忍耐”的原因——毕竟是好友家的女儿,小时候自己也是帮忙照顾过的,对原主打小就喜欢的紧。

    索性,治病钱算是让周凯平安换来。

    由于时间拖延的较长,原主又发起了高烧。

    送到村里的诊所那时,原主已经烧的糊里糊涂开始说各种胡话。

    周凯还依稀记得原主烧的晕头转向时,躺着病床上隐约说着些什么“好可怜的男n号啊”“就算是路人甲,作者也不能这么摧残人家的婚姻吧”“让我去,铁定要给他一场甜蜜的爱恋”之类的胡话,当然也没有太在意。

    之后因为烧退了,且诊所里的医术还算不错的老中医开口说没有什么大碍了,周妈妈才放心让赵雨回家休养。

    其实老中医在给原主治病期间有过疑虑——送来的时候这女娃高烧不退,换作正常现象,不死怕是也要给烧成傻子。

    或许是这女娃命大吧,居然在诊所躺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奇迹般退烧了。

    后续,原主被送回周家休养。

    按理说赵雨穿书的话,原主发烧那日是最佳的时机。

    有点好笑的是,实际上的穿书时间是原主一次痛哭流涕后,哭昏了头磕到炕头的一个木箱子上。再醒过来,便有了现世的赵雨穿书而来的情景。

    其实赵雨也有细想过,自己这是身穿还是魂穿?原主又去了哪里?

    她可不想当那种夺人身体夺人家庭的坏人,因为除过原主不满与周凯的婚事外,原主并没有犯过太大的错误。

    非要说点对原主的评价,也不过是一个才满17岁被家里娇养惯了有点点小叛逆的女孩子。

    赵雨穿书前可都有24岁了,很是理解原主这个年岁的女娃心里的小情绪——上学上的好好的,突然被通知说要下乡当知青。

    这也就罢了,以往疼爱自己的父母突然说她年龄也差不多到了,要把她嫁到离家甚远的乡下去。

    尽管父母之前偶尔有提到过她这个娃娃亲对象,毕竟许久未见,儿时的记忆早就不知道哪去了。

    谁愿意莫名其妙去嫁到一个自己不熟,且又离家较远的人家去。

    更何况后来又有了对那个算是救命恩人的男知青的暗恋,原主是一点都不愿再和周凯保持这个婚姻关系。

    原主后来其实碰巧又见过几次男知青(哦,他的名字叫沈庭年),但是碍于两人不合时宜的身份,只能算是草草打个招呼便逃了。

    原主每每见过一次沈庭年,就要憋在房间里大哭一次,这也有了之后赵雨穿书而来的“机遇”。

    其实,赵雨蛮羡慕原主这段娃娃亲的。

    对方家里人都挺和善,对她也是宽容至极。

    周凯又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哪怕是书中赵雨和周凯在最后已经闹到离婚的地步,周凯在原主之后却再未婚娶。

    不过周凯妈妈心疼儿子感情受挫,便从大女儿家过继了一个小闺女给儿子。

    周凯妈妈只有周凯和周萱这两个孩子,对两个孩子也从未厚此薄彼,一直都疼爱的紧。

    因前些年家里实在苦,大女儿周萱不忍连累母亲和弟弟,便自己做主找了同村的媒婆李家婶子,给自己说了一门邻村的亲事。

    并且在出嫁前,悄悄把周妈妈硬塞给自己的彩礼前全数放在了母亲屋子里的枕头下。

    周萱想着弟弟周凯再过两年也是要娶媳妇的,并且也知道弟弟的娃娃亲对象家条件还是蛮不错的,不能亏待了人家闺女。

    自己的婆家也算过得去,倒也不是特别需要那笔彩礼钱救济。

    周萱知道母亲将彩礼钱都给自己,是想给自己壮胆,怕她在婆家受委屈没有退路。

    但是她婚前也是见过几次那个对象的,感觉人还是不错的,并没有嫌弃自己家的清贫。

    不然,也不会一口同意自己许下的那笔彩礼,未有一刻迟疑。

    虽然听同村桂花婶子家的小妹梁佳慧说过,他们家有点重男轻女的思想,倒也不是难以忍受。

    毕竟自己还年轻,生孩子应该也不成什么大问题。

    书中剧情里,周母领养自家女儿的小闺女也是有这一原因在的。

    周萱嫁的对象叫王胜国,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大哥王胜军,下面还有一个妹妹王胜男。

    自家女儿在婆家倒没说过的多艰难,毕竟女儿给他们老王家生了俩大胖孙子王明辉和王明宇。

    在这之前,周萱过的都挺受尊重的。

    后来自从生了小女儿王明兰(原本是起名叫王明男的,有点像小姑子的名,但王家是真的想再来一个大胖孙子。可惜结果“不尽人意,且周萱不喜欢这个名字。在王胜国的百般说服下,父母才同意给孙女改了这么一个名。),家里的婆婆天天说叨周萱,还背着儿子王胜国,给周萱找各种偏方想让她再生。

    直到被王胜国意外发现后,气的立刻去了趟镇上医院做了结扎。

    王胜国是真的喜欢自家媳妇儿,也着实厌烦自家老娘这么欺负媳妇儿,但是结扎的手术早在周萱生小闺女差点难产时就做好了决定了。

    因着这件事,老婆子气不过闹腾王胜国的父亲王自林做出了分家的决定。

    事实上,王自林也觉得儿子越发不像话,这么反抗父母的做法。

    书中的王胜国在分家后,反而鼓足了劲头去和媳妇儿的弟弟周凯做起了生意,也算是把家过的响当当的不错。

    由此,当自家丈母娘想过继小女儿时,他也“忍痛割爱”地同意了。

    自然,这其中少不了周萱对自家男人的“慰籍”。

    实际上,王胜国也清楚即使现在生活过的不错了,养活三个孩子还是有点压力在的。

    王胜国也深知周凯家不会亏待自己女儿,除了称呼上变了一下,自己也是可以常去看看小闺女的。

    当然,关于周萱家的事都属于后话了。

    回过头来,再说赵雨和原主这两人的事。

    赵雨过了一天后才发现,自己目前好像是和原主处于双魂同体的状态。

    具体的身体掌控情况就是,一周是赵雨一天是原主这样子的。

    于是乎,后来周凯隐约发现自家媳妇儿自打发烧好了后,总有那么一天对自己态度极差,之后过上一周左右又特别的可爱迷人。

    就像小时候那个总是站在自己身前保护自己的“小侠女”那样,很是吸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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