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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1章 王氏的芦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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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乔将头埋在王氏的膝上,蹭了蹭,“奶奶,这把芦叶枪是您的宝贝,您自个收着好了。”

    王氏宠溺的点了点她的脑袋:“你要去前线,奶奶怕你吃亏,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虽然奶奶早已销声匿迹多年,但芦叶枪只要亮相,也会震慑敌军。”

    芦叶枪本就是王彦昭传下来的,传到她的手上,现在又给了孙女。

    孙女没上过战场,她害怕吃亏。

    到了西北的路上,万一遇到危险,可以拔出芦叶枪震慑四方,虽然王家军早已分散,但芦叶枪的威势不容小觑,届时王家军也会保护孙女。

    沈乔只好将芦叶枪收下,她害怕奶奶和两个孩子遇到什么危险,从空间掏出了电棍,火药,还有一把微型冲锋枪。

    手把手教了王氏使用,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王氏震惊的表情不亚于沈乔看到芦叶枪,她使劲揉了揉眼睛,脑袋嗡嗡作响,“这这这,这是从哪弄的?”

    “这些杀伤力极大的武器,是我偶然得来的,可以说是神仙相赠。”

    王氏迷信,当她还是王玉兰时,每每出征前都要卜卦看黄历,最重要的还要祭旗。

    所谓祭旗,就是在出征之前,宰杀牛羊祭祀神灵,以求神灵的庇佑,从而大获全胜。

    这种迷信的传统一直延续到至今,无论干啥大事之前,王氏总喜欢求神拜佛,祈求神灵保佑。

    听沈乔这么说,王氏震惊之后有些疑惑,但她聪明的没有多问。

    就像孙女,没有对她的过去刨根究底一样。

    想到裴衍,王氏小心翼翼问:“妮儿,万一你发现孙女婿瞒着你一些事,你可会怪他?”

    “当然会。”

    沈乔说的毫不犹豫,顿了顿,她又道:“看情况吧,如果是迫不得已,看在他表现良好的份上我会考虑原谅,但如果对不起我,我绝不会给他一丝机会。

    奶奶,喜欢一个人,我就会无条件的对他好,他如果背叛了我,我会将所有的好收回,与他生死不复相见。”

    孙女的态度如此强硬,王氏自然也知道她所说的背叛是什么?

    但愿孙女婿别被权势富贵迷了眼,丢失了孙女这么好的女子。

    王氏心里虽然忐忑,但她还是将沈乔揽在怀里轻声安慰:“妮儿,无论怎样?奶奶都站在你这一旁。”

    得到王氏如此回应,沈乔笑的比蜜还甜,她何德何能能遇到这么可爱的奶奶,慈祥温和,杀伐果断,从小到大都被她护在羽翼之下,在心中的分量远超自己的儿子,更远超自己。

    无论前世今生都她没有爹娘,但奶奶的爱让她贪恋世间的温暖,不愿意离去,更不会怀念现代。

    原身的爹是个渣渣,但原身的娘到底什么样呢?

    自从穿来至今,沈乔从未听王氏提起过她娘,就连当初的沈大高也未曾提起过,这个娘死的早,又神秘。

    算了,想那个早死的娘干嘛?有王氏宠着爱着,一丝温暖也没少,干嘛要想些有的没的呢?

    沈乔将王氏搂的更紧了,依依不舍的喊了声奶奶,“此去西北遥远,我舍不得您和孩子怎么办?”

    “傻妮儿,既然要去,便要狠下心来,你见到孙女婿后一定要将自己护全了,奶奶和孩子在家等着你们平安回来,虽然奶奶先前受了内伤,但保护两个孩子绰绰有余,家里的事儿尽管交给我,想做什么放手去做吧!”

    “好!”

    沈乔将沈氏作坊的事儿交给张铁兰后,她从家扛了一包袱东西,递给沈乔,嘴里仍然愤恨着:“这是给那个死老头子带的,毕竟夫妻一场,他入赘之后我未曾做件新衣裳,这里面是我新做的你带给他,全是还了当初的夫妻缘分了。”

    说着,她又从袖口掏出了一张纸,“这是和离书,我已经按了手印,回头你见着了这位高高在上的张大人,记得让他在上面按个手印。”

    沈乔无声接过,挑了挑眉。

    这女人看着挺坚强,心里却想着张煜呢!

    都和离了,还做衣服,也不知道张煜怎么想。

    人家现在官复原职,又是高高在上的首辅大人了,日后年轻漂亮的娇妻美妾围绕成群,只怕和张铁兰这一段,是他人生中不愿意提及的耻辱。

    但毕竟是人家的感情,沈乔也不好参与,好在张铁兰并没有哭哭啼啼,送衣物表明她对张煜存着一份心思,和离书表明,她对这段感情当断则断。

    说不洒脱吧,倒也洒脱。

    刘成的媳妇以及村子其他人的媳妇都扛着大包小包找沈乔。

    “妹子啊,这是我家刘成的衣物,还有一些吃食,你到了西北,帮我送到军中,谢谢你了。”

    “裴家的,这是我家牛二的。”

    “我家王三的…”

    沈乔含笑一一接过,马车上摞满了大包小包,就连马车的顶层上方,也用麻绳串了一串包袱,此行,她的任务艰巨。

    有人打趣问她,“裴家的,你给你家相公准备了什么?”

    沈乔一愣,她啥也没准备。

    这几日忙的头晕转向,脚不沾地,被那个黑衣人拍了一掌还没好全,就忙着找镖局押送土豆,哪有时间为裴衍准备衣物。

    她笑了笑:“我就准备了些吃的喝的,穿衣引线的活我不太擅长,在铺子里买些就行了。”

    有钱了谁还自己做衣裳,等到了锦城,她去成衣铺子多挑些软活舒适的衣裳。

    ……

    到达锦城后,正好是第三日。

    蜀味火锅,位于锦城最繁华的一条街,此处是林英娘出资与沈乔合作的。

    装修新颖,味道香辣,日日顾客爆满,虚无坐席。

    “你们听说了吗?咱们的世子爷大战挞搭蛮子,将他们打的屁滚尿流,落花流水,听说赢了胜仗,我才有心情出来吃喝。”

    “嘶哈~你还别说,那世子爷还挺英勇,尤其是军队中制造出了杀伤力极大的炮弹,敌军一死一大片,看着敌人死伤惨重,我胃口都好了很多。”男子说完,夹了片鱼丸就往嘴里塞,鱼丸太辣,不停的嘶哈嘶哈。

    “这火锅太辣了,嗓子快冒烟了,不过吃起来真过瘾,嘿嘿,我再吃个牛丸。”

    “那个鸭血鸭肠留给我,还有那个什么毛肚,全是我的,你们别抢,别抢。”又有两个人加入了火锅大战,边涮边抢。

    沈乔满意的扫视一圈,火锅生意不错呀,看来大家的接受能力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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