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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要和喜欢的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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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夏并没有让营业员去给自己拿衣服,正所谓无功不受禄,再者说,宋廷雨是去帮她打扫时才弄脏衣服的,理应她给她买才是。

    她随意地翻看着衣服,时不时拿起吊牌看了看,惊得她不由地连连张嘴。

    都好贵!

    算了,还是她自己付吧!

    她一边怀疑这些衣服定价的合理性,一边暗暗鄙视自己的没原则。

    细心的营业员走过来建议她试穿,童夏坚定地摇了摇头。

    这时,宋廷雨从试衣间里走出来。

    好漂亮!

    身为女生的童夏都为之一震,看来昂贵的衣服穿在身上效果果然不一样。

    藕粉色的连衣裙寸得肌肤尤其白皙。圆圆的领口一圈镶了几颗粉色珍珠,袖口和裙摆做了荷叶边的设计,可爱又不失庄重,简约又不简单。

    宋廷雨袅袅地走到她面前,笑眯眯地问:“我美吗?”

    “嗯,挺好看的,看得出来设计师很用心,你穿起来确实是好看。”

    听到童夏中肯的夸奖,她像是得到鼓励一般。

    “真的吗?”

    “嗯。”童夏点点头。

    然后宋廷雨又笑呵呵的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满意地点头,“好,就这件了。”

    “唉?你怎么还没换?”宋廷雨对着镜子转过身,责怪式地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营业员。

    营业员为难地看着童夏,神色有些委屈。

    童夏连忙解释道:“是我不要的,不怪她。”

    宋廷雨脸色稍霁。

    “为什么不要,是这里的衣服不喜欢么?”

    “不是这样的,我衣服不脏,不用换,谢谢你的好意。”童夏态度比较坚决。

    其实童夏觉得自己衣服倒是不缺,还有两套校服可以轮换着穿,可能最近学校伙食好,所以身体发育也变得迅速了点。

    兰姨之前给她买的内衣本就有些买小了,而现在却越来越紧,有时甚至透不过来气儿。

    她来的时候有注意过,楼上楼下偶有一两家内衣店,但她知道像这样的高档商场里是不会价格便宜店的。

    宋廷雨见她态度坚持,便不再强求,总觉着要是自己再热情些就会把这位心目中的“女侠”给吓跑了。

    回想起早上她揍人时的淡然神色,还有她帅气的使出过肩摔的样子时,就让她心中隐隐溢出一股小兴奋。而且她平时沉默木讷的模样好像一本携夹着一种让人忍不住想去探索的神秘书籍。

    买完衣服结账时,宋廷雨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卡,递给营业员,营业员双手刚触到卡时,她顿了下,没松手,然后将卡收回来,“帐先记着吧。”

    营业员仍然保持着微笑,丝毫没犹豫地说:“好的。”

    很久之后,童夏才知道,那家商场是宋廷雨家开的。

    走出商场时,童夏建议回学校上课,宋廷雨却提议安排先去喝点饮料、再去看场电影、再去听音乐……

    童夏本能是拒绝,但她的一句话打动了她。

    宋廷雨悠悠然地说道:“你确定你要这个时候回去上课?剩下的两节课可都是厉秃头的啊!”

    厉秃头是她们班的数学代课老师,为人严厉刻板,说话不留情面,上课枯燥,还特喜欢体罚学生。由于头顶毛发稀少,所以学生们私底下都“尊称”他为“厉秃头”。

    童夏闻言不禁汗毛直竖,如果她选择在这个时候回去上课,那肯定是会引起厉老师的注意。

    想起上次班里有一个同学因在他的课上迟到了仅仅只迟到了一分钟,就被罚去打扫了半个月的厕所。

    童夏没说话,有些庆幸厉老师没有看人数点名的习惯。索性就大着胆子跟宋廷雨继续逃课了。

    反正就算回去上课,她也会无聊的悄悄做班主任“精心”为她准备的练习册。

    窗明几净的饮品店里。

    童夏穿着蓝白相间的肥大校服,乖巧地坐在浅灰色的沙发里。

    她拿着吸管随意地搅动着眼前加有冰块的橙汁,橘黄色的杯子里冰块晶莹剔透,格外清透。

    室内的照明灯打下来,仿佛所有物品都没了瑕疵,只余下赏心悦目的精致。

    坐在对面的宋廷雨推了推堆在自己面前十几种口味的冰激凌,问道:“你真的一杯都不吃吗?这家做的冰激凌勉强还不错,你尝一杯吧。”

    “不用了,我喝这个就行。”童夏说着轻嘬了一口吸管。

    宋廷雨有些适应了她会拒绝的结果,也不再强求。

    她用勺轻轻从精美的杯中舀出一小块冰激凌放入口中,细嚼慢咽起来。

    童夏抬头看她不禁赞叹:吃冰激凌也能这样优雅,教养真是好!

    “你看什么?”宋廷雨问。

    “没什么,你点那么多能吃得完吗?”虽然每杯都别致精巧,份量也不多,可十几杯加起来也不少。

    “吃不完啊!”宋廷雨理所当然地说:“我只是想每种口味都尝一下。”

    呃……

    “你别这样看着我,平时我哥都管着我,不许我碰这些东西的。”

    宋廷雨可怜兮兮地用双手捂住脸,时不时透过指缝偷看童夏的表情。

    “你哥为什么要管你这些事?”童夏看穿她拙劣的演技,没去说她想听的安慰之类的话。

    宋廷雨放下一副这不是重点的表情,愤愤然道:“他就是无聊吧,我们家不住海边,但他就是管那么宽。”

    闻言童夏僵了一下,随后问道:“早上你们因为什么打架?”

    “别提这事,一想这事我就火大!”宋廷雨说完又往嘴里送了一大口冰激凌降火,全然没了刚才的优雅。

    “说来听听。”童夏平静地搅着杯子里的冰块。

    宋廷雨小心翼翼地掀开胳膊上荷叶边,凑过去,气恨恨地说:“你看!这就是他干的!”

    童夏伏过去,左看右看,胳膊上只有一团淡淡黑黑的笔墨迹。

    她以为是有伤口之类的,就说:“什么也没有呀!”

    “是啊,什么都没有了。”宋廷雨沮丧的像是失去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

    但童夏实在想不出什么重要的东西是要印在胳膊上的,顿了顿,又问:“很重要吗?”

    “重要!”宋廷雨语气非常肯定地说。

    “那是什么?”

    “我偶像的亲笔签名,张凌晨的亲笔签名啊!我的偶像啊!”

    童夏不由得嘴角抽搐了两下。

    宋廷雨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脸悲壮的说:“你知道我为了得到这个签名有多难吗?为了保存这个签名有多不容易吗?我哥他居然,不对,是那个臭家伙竟然趁我不注意用湿巾一下给我得之不易的签名给擦掉了!”说完眉目间的抑郁更深了几分,过了好一会儿,她又忽然握紧拳,一副要燃烧的样子,认真地看着童夏,“你说我能不和他打吗?”

    童夏轻轻抚额,这才后知后觉到,原来早上的事是真误会了,不是他打她,而是她打他。

    童夏沉默着,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想了会儿,只好满脸黑线地又问:“你那个签名保存了多久?”

    “两个月。”宋廷雨非常自豪。

    童夏突然对她敬佩起来,目光也变得清澈明朗。

    宋廷雨见她这副神情,像是得到鼓励一般,自信的说出她的“丰功伟绩”。

    原来她为了保存这珍贵的签名每晚洗澡前都要先用薄纸围上一圈,再用保鲜膜封紧,最后再用胶带扒上。以她的口气就差打蜡了。

    本来是想照原印纹在身上的,可又被她哥给捷足先登拦住了,而且父母也不支持她的想法,都站在理性的哥哥那边……

    宋廷雨是个追星族,不过她是盲星,只要她喜欢的明星,可以全部追。

    之前为了一场偶像见面会,她任性的放弃了初升高的考试,要不然以她的成绩肯定能上火箭一班。

    火箭一班是学校重点保护班,在最顶楼,有专门楼道,如众星捧月。

    童夏回想起有几回瞧见只要有从顶楼下来的学生,旁边一些人就会流露出几分望而兴叹的羡慕神色。

    童夏静静地听着眼前人喋喋不休说着自己的光荣史时,目光不由得渐渐空远。

    她想起陆遥遥也曾是个追星族,而且追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经常“我老公,我老公”的叫她偶像。她对明星并不感兴趣,也无法对她们的想法感同身受,只觉得她们要是见面倒是可以拜拜。想到这里她不禁笑了起来。

    “哇,你笑了?”宋廷雨不可置信地盯着她。

    童夏被她这样一“提醒”,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弭无形。

    “你刚刚笑的样子很好看,还有梨涡呢!”

    宋廷雨从不吝啬夸奖自己喜欢的人。其实之前也偶尔见她笑过,但也只是转瞬即逝。不过这次倒是被自己逗得笑逐颜开了。

    可一见到她敛眉沉定恢复原本的样子时,宋廷雨神情低落地说:“难道我们还不算是朋友吗!为什么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呢?”

    童夏目光变得有些暗沉,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只觉得无奈和怅然。

    这时,宋廷雨一脸郑重的开口道:“童夏,以后我们做好朋友吧。”

    “嗯。”童夏轻轻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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