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锡纸
王羲之(303年—361年,一作321年—379年),字逸少,汉族,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有“书圣”之称。琅琊(今属山东临沂)人,后迁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晚年隐居剡县金庭。
王羲之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其书法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
王羲之代表作《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在书法史上,他与其子王献之合称为“二王”。
王羲之出身于魏晋名门琅玡王氏,他七岁就擅长书法。传说晋帝当时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词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刻字者把木板削了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书法墨迹一直印到木板里面去了。他削进三分深度才见底,木工惊叹王羲之的笔力雄劲,书法技艺炉火纯青,笔锋力度竟能入木三分。
16岁时,王羲之被郗鉴选为东床快婿。郗鉴有个女儿,年长二八,貌有貌相,尚未婚配,郗鉴爱女故要为女择婿,与丞相王导与情谊深厚,又同朝为官,听说其家子弟甚多,个个都才貌俱佳。
一天早朝后,郗鉴就把自己择婿的想法告诉了王丞相。王丞相说:“那好啊,我家里子弟很多,就由您到家里挑选吧,凡你相中的,不管是谁,我都同意。”
郗鉴就命心腹管家,带上重礼到了王丞相家。王府子弟听说郗太尉派人觅婿,都仔细打扮一番出来相见。寻来觅去,一数少了一人。王府管家便领着郗府管家来到东跨院的书房里,就见靠东墙的床上一个袒腹仰卧的青年人,对太尉觅婿一事,无动于衷。郗府管家回到府中,对郗太尉说:“王府的年轻公子二十余人,听说郗府觅婿,都争先恐后,唯有东床上有位公子,袒腹躺着若无其事。”郗鉴说:“我要选的就是这样的人,走,快领我去看。”郗鉴来到王府,见此人既豁达又文雅,才貌双全,当场下了聘礼,择为快婿。“东床快婿”一说就是这样来的。
折叠书法风格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为历代书法家所敬仰,被誉作“天下第一行书”。王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其书法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世人常用曹植的《洛神赋》中:“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一句来赞美王羲之的书法之美。传说王羲之小的时候苦练书法,日久,用于清洗毛笔的池塘水都变成墨色。后人评曰:“飘若游云,矫若惊龙”、“龙跳天门,虎卧凰阁”、“天质自然,丰神盖代”。有关于他的成语有入木三分、东床快婿等,王羲之书风最明显特征是用笔细腻,结构多变。[1]
王羲之书法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书苑。唐代的欧阳询、虞世南、诸遂良、薛稷、和颜真卿、柳公权,五代的杨凝式,宋代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元代赵孟頫,明代董其昌,这些历代书法名家对王羲之心悦诚服,因而他享有“书圣”美誉。
王羲之自幼爱习书法,由父王旷、叔父王廙启蒙。七岁善书,十二岁从父亲枕中窃读前代《笔论》。王旷善行、隶书;王廙擅长书画,王僧虔《论书》曾评:“自过江东,右军之前,惟廙为最,画为晋明帝师,书为右军法。”王羲之从小就受到王氏世家深厚的书学熏陶。当代留美书法新秀刘铎曾赞叹:“好字唯之(之,王羲之)”。
王羲之早年又从卫夫人学书。卫烁,师承钟繇,妙传其法。她给王羲之传授钟繇之法、卫氏数世习书之法以及她自己酿育的书风与法门。《唐人书评》曰:“卫夫人书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红莲映水,碧沼浮霞。”今人沈尹默分析说:“羲之从卫夫人学书,自然受到她的熏染,一遵钟法,姿媚之习尚,亦由之而成,后来博览秦汉以来篆隶淳古之迹,与卫夫人所传钟法新体有异,因而对于师传有所不满,这和后代书从帖学入手的,一旦看见碑版,发生了兴趣,便欲改学,这是同样可以理解的事。可以体会到羲之的姿媚风格和变古不尽的地方,是有深厚根源的。”(《二王法书管窥》)
王羲之善于转益多师,当他从卫夫人的书学藩篱中脱出时,他己置身于新的历史层而上。他曾自述这一历史转折:“予少学卫夫人书,将谓大能;及渡江北游名山,比见李斯、曹喜等书;又之许下,见钟爵、梁鹄书; 又之洛下,见蔡邕《石经》三体书;又于从兄洽处,见张昶《华岳碑》,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耳。……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习焉。”从这段话可以看到王羲之不断开拓视野、广闻博取、探源明理的经历和用心。( 图册资料 )
庾翼:“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常叹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
萧衍:“1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 “2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
唐太宗:“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
虞龢:“羲之书云:‘顷寻诸名书,钟、张信为绝伦,其余不足存。’又云:‘吾书比之钟、张当抗行,张草犹当雁行。
孙过庭:“且元常(钟繇)专工于隶书,伯英(张芝)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