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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抱住丧尸皇大腿了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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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那个什么,我可能是误会了。”李悦先开口,打破了沉默的气氛。

    “是的是的,我也误会。”李岩赶紧附和。

    “他们刚才怎么了呀?”

    林祎凯看这两个人都不说话了,悄悄的用极小的声音询问马群耀。

    “大概就是李悦误会李岩喜欢我,而李岩误会李悦喜欢他自己。”马群耀解释。

    “wow~好大一个瓜呀!”林祎凯有点儿受不住声音,惊叹了出来。

    前边儿的两个人齐齐回头,三个人大眼瞪小眼。

    “矮油,好饿呀,耀哥哥你有没有吃的呀?”林祎凯立刻撇开自己的小脑袋,不去看李悦和李岩。

    马群耀拿出来一包猪脚,塞给了林祎凯。

    “这是我从超市里找到的现成的,那些在冰箱里的肉都坏了,所以我没找到猪脚,没法跟你做,只有这个了,你将就将就吃,到了基地里我再给你找。”马群耀说。

    “其实,是我的要求有点儿高啦,明明知道这是末世生活都不容易,我还挑这个,挑那个的~”

    林祎凯有些小羞愧,但更多的还是感动。

    自己都忘了这一茬了,毕竟这都末世了,有的吃就不错了,所以早就放弃要吃猪脚了这个想法了,没想到自己老公还记着。

    “乖乖,其他人是没得吃了,可你不一样,你还有我呢,以后你想吃什么都告诉我,只要有的,我就给你弄过来。”

    马群耀有些骄傲,还得是自己,换成其他人,连老婆都养不活,简直叫人笑掉大牙了。

    (其他人:你礼貌吗?(/_\))

    李文还在副驾驶上害羞呢,没想到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

    然后便听到了林祎凯和马群耀的谈话,顿时心生羡慕,然后用眼神悄咪咪的瞄向李悦。

    谁知道李悦也看向他。

    两个人同时把目光收了回来。

    李岩低着头,在副驾驶上扣着小爪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悦目视前方,仿佛在认真的开车,实际上,心思早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还好这是末世,只有丧尸,所以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大路上开车。要不然指定出事。

    “停车。”马群耀突然开口。

    李悦听到命令,下意识的脚踩刹车。

    林祎凯因为有马群耀的保护,所以没有太大的伤害。

    李岩可就惨了,因为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脑袋直接撞到了前面的玻璃上,撞出了一个红红的大包。

    “你怎么突然停车呀?”李岩捂着额头上的包,眼泪汪汪的对着李悦哭诉。

    “对不起,我……”李悦刚想说些什么,便被马群耀打断的话。

    “下车。”马群耀一边下命令,一边将林祎凯抱在自己怀里下了车。

    李岩和李悦虽然不明所以,但是也听话的下车。

    几个人下了车,刚刚走远,就发现车的位置被地从地上突然冒出的触手给包围住。

    植物的触手里吐出汁液,车被一点一点的腐蚀,没过几秒钟,车子就消失在了几个人的眼前。

    “这,这是什么情况?”李岩傻眼了。

    “变异植物,有腐蚀性。”李悦皱了皱眉头。

    要知道,在这末世里,可怕的不是丧尸,而是变异的植物和动物,这两者的攻击力可远远大于丧尸。

    “老大”李悦下意识看向马群耀。

    “走。”马群耀说了一句,接着就搂着林祎凯走了,李悦见状,拉着李岩就跑。

    “老公,你打不过这个植物吗?”林祎凯有些不明,所以他们为什么要跑?

    在林祎凯看来,自己老公应该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这种情况不应该直接上吗?为什么要逃走?

    “能打过,但是带着你们不方便。”马群耀还不忘给林祎凯解释。

    “嗷~”林祎凯安静了。

    虽然话没有说完全,但是林祎凯还是懂了。

    如果马群耀自己在这里,那肯定就上手打架了,可惜现在有三个累赘,万一那植物趁着马群耀不注意,伸出几个触手,个把他们这个绑过去,那不就凉凉了吗?

    “统统~你有什么办法让我增强自己的实力吗强不强的无所谓,只要有自保能力就好,我也不想成为马群耀的拖累。”

    林祎凯安静静的趴在马群耀的胸膛上,询问着自己的系统。

    “也不是最初的梦想,就是咸鱼躺找个大佬宠着你嘛,现在大佬也找到了,你也咸鱼躺了,怎么又要奋起了?”

    系统悠哉悠哉的坐了小板凳上,磕着小瓜子开口。

    “宠着归宠着,但是我也不想成为他的累赘呀。”林祎凯嘟嘟囔囔的说。

    “那你怎么不自己努力呀?”系统把手里的瓜子放下,拿起了旁边的果汁,吸了一口。

    舒坦~

    “我什么样子你能不知道吗?”

    林祎凯嘴上说着,现实中的小指头还是忍不住的戳着马群耀的胸口,仿佛马群耀的胸口当成了出气筒。

    ……

    系统不禁想到了自己和林祎凯签约时候的场景。

    说起来也算是林祎凯真的幸运。

    当时的林祎凯还是一直没有开窍的小仓鼠,偶然遇到了一个受伤的人,林祎凯因为好奇心比较旺盛,于是傻不拉几的跑到了那个人面前。

    林祎凯刚刚跑到那个人面前,就闻到那人身上有一股食物的香气。

    林祎凯顺着那个香味儿一路寻找,目光锁定了那个人的手,接着,林祎凯张开小嘴巴,伸出小舌头舔了舔。

    好巧不巧,那个人的手上残留着因为受伤包扎伤口而留下的血迹,而这也是吸引林祎凯的源头。

    林祎凯因为血液开了灵智,成为了成精的小仓鼠。

    接着又和小狐狸做了朋友。

    然后就被小狐狸灌输了一些要抱大腿,而且要抱金大腿的思想。

    而系统见到林祎凯的时候,林祎凯还在被一只老鹰追赶。

    按理来说成了精的动物实力要远远大于未成精的,那只老鹰明显没有开灵智,所以林祎凯应该可以轻松打败那只老鹰。

    然而,林祎凯是因为运气好,喝了那人的血才开了灵智,本身一点实力都没有。

    这也就回到了系统刚见林祎凯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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