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烧鸡还是烧鸡
陈逍是个非常注重生活质量的人。
比起同家境、同年龄、同性别的人来说,他算得上生活比较讲究的了。
这一点,从他还完欠款后第一时间就搬进一室一厅便可以看出来。
在吃这件事情上,陈逍也很讲究。
以前玩儿数藏的时候,每次赚到波大的他都会出去吃顿好的,现在财富自由了,也是换着花样的吃各种贵的、好的。
除了刚毕业那年要还钱,啃了一年馒头咸菜之外,在吃喝这方面,陈逍从来不曾亏待过自己。
还完钱之后,陈逍跑外卖就不愿意那么拼了,一个月赚那么三五千,这个收入显然不足以支持他经常下馆子。
于是乎,他便自己学了做饭,没事儿就换着花样给自己做饭吃。
别人做饭是为了省钱,陈逍做饭,纯粹是想吃好的、又没钱下馆子。
拿红烧肉举例,外面餐厅,一份红烧肉怎么也得三十多块钱,陈逍自己在家做,买十块钱的肉能吃到腻,三十多块都够他两荤两素再加个汤了。
自己做饭,四十块钱能买一整盆活虾,吃虾吃到饱。
三十块就能吃排骨吃到撑。
一顿足够4人份吃的大盘鸡,自己做,成本仅需二十块。
十五块能吃到辣椒炒肉和番茄炒蛋,比饭店的量还大。
十块能吃炸鸡排吃到恶心。
五块钱能吃一碗肉炸酱面。
两块钱能吃一份有青菜、有鸡蛋的油泼面。
一块钱,甚至都不需要一块,就能吃一份蛋炒饭。
自己做饭,是真的很省钱。
陈逍并非为了省钱,而是想吃好的,又想佛系上班,因此练就了一身不俗的厨艺。
懒得做饭就点外卖,想吃好的就自己下厨,既不会花太多钱,也不至于苦了自己的胃。
自从遇到云鸢之后,陈逍除了泡泡面,还没下厨做过饭——因为没缺过钱。
在不缺钱的情况下,自然是要把那些没吃过的好东西吃个爽。
不过今天云鸢主动提出来了,那陈逍也不吝啬,准备给她展示一番厨艺。
家门口就是菜市场,两人来到菜市场,在里面转悠了起来。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来买菜的人很多,人来人往,叫卖吆喝,很是热闹。
云鸢还是第一次来菜市场,很多这里卖的东西,她都不曾见过。
“陈逍,那是什么?”
“那是皮蛋,你不是喜欢皮蛋瘦肉粥吗,就是这个皮蛋。”
“那这个呢?”
“这是变蛋。”
“…这俩的区别是什么。”
陈逍耸了耸肩。
“我也不知道,反正名字不一样。”
“变蛋,陈逍会做吗?”
“会。”
“我想尝尝。”
“你…确定?”陈逍挑眉。
“嗯。”
“行,那就尝尝,不过我得先提醒你,这东西,你不一定喜欢,外省很多人都吃不来这个,我倒是挺喜欢的。”
“没事,不喜欢就丢掉,不差钱。”云鸢语气平淡,理所当然道。
陈逍一脸无奈:“浪费粮食可不好。”
“这个世界富人占据了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资源,他们提倡全民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的同时,自己浪费着穷人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资源,陈逍也是富人,富人,都浪费。”
陈逍听的都沉默了。
确实,有钱人哪怕再节约,也一定会有在所难免的浪费。
穷人哪怕再铺张浪费,也和“保护鲨鱼,守护海洋生态”扯不上半毛钱关系,别说吃鱼翅,很多人一辈子甚至都没见过鲨鱼。
陈逍叹了口气,道:“那也不能浪费粮食,无关穷富,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这样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据我所知,这首诗的作者后来成了大贪官,生活骄奢淫逸,浪费之极。”云鸢淡淡开口。
陈逍哑然,被云鸢说的都压抑了,索性也不和她讲什么大道理。
“我不管,就不能浪费,我就是不喜欢浪费,有这癖好。”
“陈逍之前还准备丢掉三十八一桶买来的泡面。”
“……那是另一个癖好,只是想试一次而已,而且我最后不是没丢吗。”
云鸢也不否认,而是道:“我要吃变蛋。”
“买!必须买!”陈逍忙不迭道,生怕云鸢再怼他几句。
之后,两人又去买了其他今天要用到的菜。
第一次做饭,云鸢报了很多个菜名,红烧肉,鱼香肉丝,烧茄子,番茄炒鸡蛋,凉拌变蛋,紫菜蛋花汤。
临走的时候,云鸢又对烧鸡感兴趣,两人又买了只烧鸡。
“陈逍,为什么烧鸡明明不烧,却叫烧鸡。”感受了烧鸡的温度,云鸢看向陈逍,认真问道。
“……”
一口一个烧鸡,陈逍听起来感觉怪怪的。
互联网时代,很多词语都变了性质。
“你问的,是烧鸡还是烧鸡?”
“烧鸡不可能不烧,不然就不叫烧鸡了,所以很明显,我问的是烧鸡。”云鸢一下子就听懂了陈逍在说什么,淡定回应道。
陈逍啧了一声,点了点头。
“有道理,这个烧鸡为什么叫烧鸡,我也不太清楚,可能是烧出来的吧。”
回去的路上,陈逍一路都在沉思。
这加起来六菜一汤,得放冰箱吃多少顿啊……
不过第一次和云鸢做饭吃,奢侈一点就奢侈一点吧。
其实也不是很奢侈,六菜一汤,不过九十块,这还是因为烧鸡三十八一只。
做饭,真的很便宜。
提着菜,两人回到了家里。
在菜市场转悠半天,到家已经快十二点了。
“陈逍我饿了。”
“好,现在给你做饭去,不过因为菜比较多,所以可能时间会久一点。”
云鸢点了点头。
“我来帮忙。”
“好。”
两人一起来到厨房,陈逍忙着炒糖色炖肉,让云鸢帮忙剥蒜切菜。
有风魔法的帮助,云鸢切菜的效率高的雅痞,陈逍这边刚说完,那边她就已经结束了,动作迅速,精准而优雅。
一边炒着糖色,陈逍一边赞叹道。
“你这手法可以,很有做饭的天赋。”
云鸢摇了摇头,淡淡开口:“我不会做饭。”
陈逍笑了笑,随口道:“没人一开始就会,学学就会了。”
“我可以吗。”
“肯定可以啊,做饭很简单的,不过今天就先算了,都饿了。”
“嗯。”
云鸢看着陈逍,心中突然有了想法。
她想做饭给陈逍吃。
网上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得先抓住男人的胃。
做饭计划,未尝不是一条妙计。
陈逍没有想到,这几句随意的交谈,竟成了自己日后的噩梦。
一个小时后,陈逍将热气腾腾的红烧肉端到桌子上。
六菜一汤,齐了。
“开饭开饭!”陈逍一脸兴奋。
看着满满一桌子喜人的饭菜,他觉得成就感满满。
“云鸢,快尝尝怎么样。”
“嗯。”
云鸢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仔细咀嚼后,她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很好吃。”
陈逍满意一笑。
“那你多吃一点。”
能从云鸢嘴里听到“很”这个形容词,那说明他厨艺真的可以。
两人开始埋头干饭。
原本,陈逍以为六菜一汤很多,哪怕云鸢饭量惊人,两人也得吃好几顿。
不曾想,云鸢似乎格外喜欢他做的饭,一顿饭下来,足足干掉了五碗大米饭,几乎把菜吃了个干干净净,只有小半只烧鸡被剩了下来。
这是对他厨艺的认可,陈逍很开心。
“云鸢很棒哦,没有浪费粮食,这么多都吃光光了。”陈逍像是夸小朋友一样,夸赞着云鸢。
“嗯,陈逍做的饭,很好吃……超级好吃。”
陈逍嘴角忍不住勾了起来,乐呵呵的,险些笑出猪叫。
云鸢的夸赞,让他很是受用,成就感满满。
云鸢小口小口喝着紫菜蛋花汤,一边悄悄看着陈逍。
陈逍他,真的很容易满足呢,而且笑起来很好看。
更喜欢陈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