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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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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问题一出,张无忌果不其然被问住了,一时之间答不上来,露出些许窘迫的神色。

    朱九真回忆起刚才这家伙那抹得意狡黠的笑,心道:角色一换,傻眼了吧。

    她不由得捧腹大笑,没办法,她这会儿笑,还真得“捧腹”,肚子太大了,行动不便,大笑的时候更比从前艰难。

    “姐姐,你别笑了。”张无忌抱着她,手掌按在她隆起的小腹上,此时他已经想到了最合格的答案,笑道:“我听姐姐的,姐姐让我打,我就打,姐姐让我不打,我就不打咯。”

    这人可真会甩锅。

    朱九真提醒他:“无忌,你还记得那日在光明顶密道你说了什么吗?”

    “说了什么?”

    “你不记得了?那姐姐提醒你,你说妻子要听丈夫的话。”

    张无忌无奈笑,他捏了下朱九真的脸,“姐姐要真是个听话人就好了。”

    “想得美。”

    两人调笑了几声,换好装束便出去了,此时的光明顶热闹非凡,一派教众见了两人,皆道:“见过教主,教主夫人。”朱九真笑着颔首,想起之前有人呈上来的“教主洪福齐天”云云之类的词,当真忍俊不禁。

    那些莫名其妙的口号,全都叫人给删了。

    此时明教众人的焦点,都放在夫妻二人身上,各分舵赶过来的教众,纷纷上前来拜见新任教主,朱九真月份大了,容易乏,倒也不参与这些接见,让张无忌独自去面对。

    等到了吉时,明教教主张无忌开坛宣告抗元起义之事,底下教众纷纷响应,歃血为盟,焚香为誓。

    此事结束,便是光明顶夜宴。

    五散人等大摆擂台,展示众人武功,殷天正近来练了九阴真经,自觉武功进步神速,便上台来与杨逍韦一笑等人斗上几回合,不知怎的,打着打着,把一旁看热闹的张无忌拉下场。

    殷天正兴致最高:“那日教主一人力敌六大门派,今日不妨跟我们这群老家伙过过招。”

    他这举动一是为了显摆自己的武功,二是为了在诸多教众前展示外孙的功力。

    杨逍赞同道:“行啊。”

    韦一笑担忧:“恐怕咱一人打不过教主,不若咱三结成临时同盟,与教主比上一场。”

    杨逍殷天正两人应了,张无忌也是个爱玩的性子,跟着在一旁道:“三个人打我一个,那是再好不过了。”

    “还请诸位手下留情。”

    说不得见状慨叹:“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这三化敌为友。”

    周颠笑道:“他们还想跟教主一对三,小心这三人中途自己打起来了。”

    那边热热闹闹的比武拆招,这边朱九真跟杨不悔等人坐在酒席前观看,两人不时评价上几句。

    张无忌跟人比武有些不太好的习惯,他不喜欢采取暴力碾压取胜的方式,一般很少用到乾坤大挪移,他觉得用乾坤大挪移赢了,为免太过投机取巧,因此他喜欢跟人慢慢拆招。

    结果论的拥护者一定会批评他这种习惯太过笨拙死脑筋,管他是不是投机取巧,只要能赢,无所谓过程如何。

    朱九真却是知道张无忌这人肯定不是笨拙死脑筋,纯粹是因为他这个人很爱玩,估计是一个人在谷底待得时间太久了,偏偏这还是少年人最精力旺盛的几年,因此他很有自娱自乐的精神。

    人家大侠比武过招,老老实实用刀用剑,他呢,无论是大石头还是梅花枝都无所顾忌,心思一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很少采取发挥自己功力最大化的方式。

    所以这家伙身负最强武学,往往表现的像是战五渣。

    在各大武功排行榜上,张无忌的名字肯定排在最前面几个,同时,下面一定会有争论,说他名不副实,战绩难看。

    他这种习惯,对战正派人士成绩斐然,跟喜欢耍阴谋诡计的人比武,很容易被阴。

    很多人喜欢拿他对战波斯三使的一战来嘲他,朱九真也慕名仔细看过那段,的确无言以对。书上说他明显知道这三人武功远远不如自己,可他们的进攻套路奇葩,用头和屁股撞,姿势诡异,张无忌实在没见过这种套路,不容易躲掉,因此被打中了几次,虽然九阳护体没怎么受伤,但他觉得好痛哦,再加上不想直接杀人跟总教伤了和气,所以想罢战。

    他是真心罢战,撤招不设防,结果人家是表面点头暗自偷袭,妥妥的中了招。

    朱九真觉得他很像个贪玩又怂还怕痛的大狗狗,实战发挥能力令人堪忧。

    那边的比武停了,到底还是张无忌更胜一筹。

    “爹爹他们总算是打完了。”杨不悔站起来,跑去跟杨逍几人说话。

    张无忌打完了后,身体还十分兴奋,杨逍跟一旁大开嘲讽的周颠吵了起来,他则跟人喝了几杯酒,走回朱九真身旁。

    他原先是不爱喝酒的,对这西域的葡萄酒却很是喜欢,朱九真在西域有个极大的葡萄庄园,这是她亲手酿的葡萄酒。

    都道葡萄美酒夜光杯,她现在怀着孩子,倒是没机会饮上一杯。

    “姐姐。”张无忌偏头看她,这时他饮了酒,脸颊跟平日相比,染上了些许红晕,双眸格外温情,装着一汪泉水似的亮晶晶。

    朱九真笑着跟他聊了几句,说起他们刚才比武的招式,“你若是用那招,早就赢了。”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张无忌笑了声,“我干嘛要平白无故挨一下,你当人家不痛的么……”

    朱九真失笑,竟然还撒起娇来了,她想着张无忌这性子,绝对是创不了“天地同寿”之类的招式。

    她对殷梨亭的那招“天地同寿”印象颇深,长剑先刺穿自己,再穿敌人,还被张真人取名“天地同寿”。

    朱九真抬手,手背试探的触了下他脸上的温度,微醺的脸颊有些热,张无忌的酒量并不怎么样,他也不会像段誉一样作弊,把酒逼出身体。

    而是享受这种微醉却又清醒的时刻。

    曾经的朱九真,也很喜欢这种感觉。

    张无忌跟她坐在一块巨石上,张无忌斜卧,一手撑着身体,另一只手笑着抓住她的手腕,嗅着熟悉的梅香,轻吻上她腕间的红梅印。

    “刚才外公和杨左使他们说了些当年的事,那时义父还没有家遭变故……”他说着说着,声音放低了些,“成昆如今关在地牢中,我要将他带到义父面前去。”

    朱九真道:“你义父见了,定会高兴不已,这么多年来,终于能亲手报仇。”

    张无忌摇了摇头,“成昆如今被我斩断了一条腿,还被废了武功,成了一个无用的废人。”

    “我倒是有些可怜他了。”

    朱九真道:“怎的了?”

    她或许能理解一点张无忌的心思,让谢逊面对这样一个仇人,即便复仇,也提不起劲。

    就像是花了几十年功夫学武,费劲心思,等到下山找仇人报仇,却发现仇人已死。

    一拳头打在棉花上,最后只剩下茫然。

    “义父有幸遇见了空见神僧,成昆却是倒霉了点,碰上了我。”

    朱九真打断他:“你应该说是碰上了‘我们’。”

    “对,是我们。”张无忌失笑,“姐姐,你说,如若这世上能有时间倒流之法,咱们把成昆送回三十年前去,很多事情便不会发生。”

    朱九真也笑了,心想张教主脑洞很大。

    “你若是感兴趣,姐姐给你写篇文章,就写咱们把成昆送回三十年前,在义父面前痛哭流涕。”

    “要不写空见神僧一举看破了成昆的诡计,加之感化……要不再写长一点,写当年阳教主没有走火入魔,或是并没有娶阳夫人。”

    穿越小说朱九真见得多了,此时跟着脑洞大开。

    张无忌:“……”

    “好,届时麻烦姐姐帮无忌写一篇。”说着张无忌忍俊不禁,“我亲自念给义父听。”

    朱九真:“……你当真的啊?”

    张无忌笑着颔首,“真的。”

    “那我就写了。”说不定还能开创穿越小说鼻祖??

    “姐姐先别急着写,等以后去接义父时,再劳姐姐伤神。”

    “那好吧。”

    “等见到义父,便能把明教的担子卸下来,姐姐陪我在冰火岛住一段日子?”

    朱九真点了点头,没说话,却是想着世事并不尽如人意。

    张无忌是一个天生的隐士,她却不是。

    朱九真指向前面的广场,场中载歌载舞,中央跳舞的人,正是紫衫龙王的女儿,小昭。

    她跳的是西域舞蹈,身材窈窕,肌肤赛雪,粉面桃腮,只是年纪小了点。

    她问张无忌:“你看小昭姑娘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但在我心里,自是大大不如我认识的那位大小姐。”张无忌笑得愈发温柔,坐起身来,将身旁的人搂在怀中,看着天上的星夜感慨:“何其有幸,张无忌能将大小姐娶做妻子。”

    朱九真跟他相拥着仰望星空,光明顶上距离天空极近,尤其在这样的夏夜中,近到能在这顶上建一座摘星楼。

    天上明月清辉,银河满天;地下圣火昭昭,红海一片。

    “想到那时候对你不好,我很是内疚。”朱九真嘴上这么说着,想的却是那七日的事情。

    张无忌笑道:“你对我的不好,我早忘记了。”

    “只记得姐姐的好处。”

    朱九真淡淡道:“我知你最会惜取眼前人。”

    想到张无忌原本该经历的五段感情,朱九真轻轻一笑,她这段日子倒是细细地琢磨了一遍。她看过原书,也见过很多书评,不少看过书的都觉得,在男女爱情意义上,张无忌初恋朱九真,真爱赵敏。

    张无忌更喜欢朱九真和赵敏这样美艳的长相,容易怦然心动,意乱情迷,一个红梅山庄初见,一个绿柳山庄初见,红梅对绿柳。

    朱九真对他是皮相的吸引和迷恋,但是三观不契合,后来遇见赵敏,就有了小酒馆谈心,有三观的碰撞交融,他跟赵敏的感情有肉()体的吸引和灵魂的共鸣,相处起来也是最开心的,不需要海誓山盟的情话,相处间自然流露出情意,只是这段感情因为身份立场的问题,与世俗不容。

    周芷若和张无忌是偏世俗的婚姻,是世俗大众觉得应该在一起的人,感情较少,责任居多,相处中更多的是理智,张无忌跟她在一起相处,大部分时间在被逼发誓表忠心被催促上进取得世俗的荣耀。

    殷离与张无忌是落魄时的相依相偎,相濡以沫,类似发迹前的糟糠妻;和小昭是平日里贴心的伺候与陪伴,张无忌实际与小昭相处的时间最多。

    这几种感情状态其实都很有意思。

    放普通人来说,走哪一种都可以发展成一段婚姻感情。选择外表的迷恋也能成就一段婚姻,但这可能是最不稳固的;选择一个灵肉交融的真爱对象结成婚姻,可能是最完美幸福的落幕;选择世俗中最合适的人结成婚姻,一生相敬如宾,事业有成,未尝不可;选择落魄时互相暖心慰藉的人相伴终生,或许亲情大过男女爱情,同样是幸福的;选择相处最多的贴心包容对象,不争不吵度过余生,虽是少了波澜壮阔,却是平淡喜乐。

    这么一看,其实选哪个都对。

    同样的,人的一生那么长,途中还有许多意外和偶然,不真正走完一生,怎知是对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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